银行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标准化操作流程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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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标准化操作流程模版
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标准化操作流程
“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是我行用以提取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数据、查询反洗钱业务信息、填报反洗钱相关报表的系统。
第一节基本规定
一、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操作“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操作“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以电子方式向“中心”报送可疑交易。
二、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要求,按季度在“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中及时录入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
并按照人行要求及属地管理原则由总、分、支行上报当地人行。
三、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由总、分、支三级管理架构组成。
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反洗钱系统参数设置、操作管理及反洗钱报告员系统管理。
四、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由总、分、支行反洗钱报告员操作。
第二节操作流程
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包括:
“参数信息维护”、“数据维护”、“报文管理”、“非现场监管数据上报”、“报送数据统计”、“反馈报文管理”六大模块。
一、参数信息维护
参数信息维护由总、分行反洗钱报告员操作。
(一)“客户信息维护”对系统采集的客户信息进行修改。
(二)“金融机构信息维护”:
1、新增分、支行机构(不包括下设网点)开业前,分行反洗钱报告员在“金融机构信息维护”点击“新增”按照要求增加该机构相关信息。
同时由总行反洗钱报告员登录“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接收平台”,在“机构用户管理”中选择“机构网点管理”点击“新增”按照要求增加该机构相关信息(网址:
http:
//9.136.47.12/camlmas2009/)。
2、每年1月份第一个工作日总行反洗钱报告员在“金融机构信息维护”中,全选点击“退回支行”,分、支行(部)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后“提交总部”。
(三)“处理码信息列表”查询大额交易主要构成要素。
(四)“对手方金融机构维护”查询系统采集大额交易对手方金融机构主要信息。
(五)“交易特征列表”查询本币、外币可疑交易主要构成要素。
(六)“符合简化流程的客户”查询可免报大额交易名单的客户信息即白名单。
(七)“反洗钱黑名单”查询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机构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司法机关发布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其他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嫌疑人名单和其他列入反洗钱重点监控的名单。
二、数据维护
(一)“大额交易数据维护”由总行反洗钱报告员操作,可按交易日期查询大额交易明细情况、符合简化流程的大额交易情况。
(二)“可疑交易填报”由支行反洗钱报告员操作。
支行(部)根据《可疑交易报送操作流程》报送可疑交易。
具体为:
1、可疑客户证明及交易材料的整理:
将客户开户的主要证明文件、涉及可疑交易的相关传票影像件等相关资料扫描并保存,上传的扫描文档控制在2M内。
2、点击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中的“可疑交易填报”,输入“报告时间”,可疑交易客户号、可疑交易发生时间段、交易金额起点,查询后系统显示该客户在指定时间段内的业务交易,在认定的可疑交易前划√,选择“提交已选中的交易”。
3、进入“第一步:
填写客户信息”,对从核心系统导入的客户信息进行重新识别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4、进入“第二步:
填写可疑报告基本信息”,正确选择“可疑程度”(“可疑程度”包括:
01:
一般可疑、02:
重点可疑、03:
重点可疑且同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04:
重点可疑且同时报当地公安、05:
重点可疑且同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可疑交易特征”(“可疑交易特征”目前有0001、0801、0802、0803、0804、0805、0806、0807、0901、0902、0903、0904、1101、1102、1103、1104、1105、1106、1107、1108、1109、1110、1111、1112、1113、1114、1115、1116、1117、1118、1119、2601、2602、2603、2604、2605类型)、录入“采取措施”和“可疑交易特征描述”(“可疑交易特征描述”应详细说明客户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交易金额大小、资金流向及认定的可疑情形,描述文字不得少于50字符且不能超过500字符,可疑交易特征描述可采取添加附件的方式)。
5、进入“第三步:
填写可疑交易信息”,逐个选择列表中账号,完整填写每笔交易相关要素(关注资金用途、交易方式的填写)或对手方相关要素的填写(账户类型、户名、账号、金融机构网点代码类型、号码等),点击“下一步”。
6、进入“第四步:
添加附件信息”,将前期整理可疑交易材料上传,点击“下一步”。
7、进入“第五步:
提交状态”,选择提交分行,可疑交易报送完成。
8、可疑交易上报后,须及时跟踪可疑交易数据的报送状态。
通过“可疑交易数据维护(支行)”,查询可疑交易的报送状态。
具体包括:
“支行修改”是指支行填报后未提交的数据;
“支行新报可疑”是指支行已提交分行的数据;
“总部返回”是指分行认为信息不完整退回支行需修改的数据,对“总部退回”的可疑交易要及时修改提交分行;
“支行修改后提交”是指支行对分行退回的数据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数据;
“报送数据”是指经总行确认后已报送“中心”的数据。
(三)分行审核:
点击“数据维护”---“可疑交易数据维护(分行)”,对支行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审核。
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写明原因退回支行,审核通过的提交总行。
(四)总行审核:
点击“数据维护”---“可疑交易数据维护(总行)”,对分行上报的可疑交易进行审核。
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写明原因退回分(支)行,审核通过后确认为报送数据。
三、“报文管理”
报文管理由总行反洗钱报告员操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检测后压包上报。
(一)形成大额交易报文及压缩包
1、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心”。
“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业数据报送校验规则》(VI[1]0001)(2009)\(VI[1]0002)(2010)要求进行补正。
2、点击“报文管理”---选择“报告日期”(选择报送大额交易数据交易日的次2日,即T+2)、“报告类型”(BH大额交易报告)、“报文类型”(普通报文:
以N开头,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选择的报文类型;补报报文:
以A开头,大额交易发生后超过5个工作日选择的报文类型;重发报文:
以R开头,收到中心错误回执后重新报送选择的报文类型;补正报文:
以I开头,收到中心补正要求后进行补正报送选择的报文类型;纠错报文:
以C开头,报告机构发现原报文错误后主动进行校正选择的报文类型;删除报文:
以D开头,仅限于大额交易报告,由报告机构发起)、“报送批次”(编号为4位数字,从0001开始,当日不得重复批次号)。
通过“报文数据检查”后,点击“生成报文”形成大额数据ZIP压缩包,保存于桌面。
(二)形成可疑交易报文及压缩包
1、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心”,“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业数据报送校验规则》(VI[1]0001)(2009)\(VI[1]0002)(2010)要求进行补正。
若同一天有几笔可疑交易上报,则每一个可疑交易单独压缩成一个数据包上报。
2、点击“报文管理”---“报告日期”(选择支行可疑交易报告日期),系统回显“报告日期”所有数据,逐笔标记报送数据,选择“报文类型”(同上)、“报告类型”(BS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批次”(同上),点击“生成报文”形成可疑交易数据ZIP压缩包,保存于桌面。
(三)发送报文。
将我行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中生成的大额交易ZIP压缩包或可疑交易ZIP压缩包向“中心”“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接收平台”进行报送(网址:
http:
//9.136.47.12/camlmas2009/)。
具体为:
1、登陆“中心”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接收平台”,点击“数据报送”内的“数据报送”,首先对需报送的数据进行“加载”,然后“效验”,最后“上传”。
2、查看回执。
登陆“中心”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接收平台”,点击“数据报送”内的“回执查询”,选择报送日期后点击右上角的“查询”。
3、发送数据成功后对出现待处理回执、错误回执、补正回执及发送数据过程中效验出错信息要及时处理。
点击打开文档,并将反馈信息复制,在桌面上新建一个文本文档,复制的信息粘贴在该文档内保存。
将该文档文件名由“txt”改为“xml”。
通过“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中“反馈报文管理”对错误进行更正。
4、报文的组成要素:
报文类型+交易报告类型标识+报告机构编码+交易日期+当日发送文件批次+文件在该批次中的编号.XML
报文类型:
N普通报文C纠错报文A补报报文C删除报文
交易报告类型标识:
BH银行业大额交易BS银行业可疑交易
报告机构编码:
010044301001068
交易日期:
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当日发送文件批次:
0001开始
文件在该批次中的编号:
0001开始
5、ZIP压缩包的组成要素:
数据包类型+交易报告类型+报告机构编码+报送日期+报送批次.ZIP
数据包类型:
N正常 S特殊
交易报告类型:
BH银行业大额交易 BS银行业可疑
报告机构编码:
010044301001068
报送日期:
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报送批次:
0001开始
四、反馈报文管理
反馈报文管理是对“中心”反馈的待处理回执、错误回执、补正回执进行纠错处理的平台,由总行反洗钱报告员操作。
(一)“反馈报文上传”
1、在桌面上新建一个文本文档,将“中心”待处理回执、错误回执、补正回执文档保存“TXT”文档内;将该文档文件名由“txt”改为“xml”。
通过“反洗钱数据报送”--“反馈报文管理”--“反馈报文上传”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2、将新建的文本文档提交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反馈报文管理---“反馈报文上传”。
3、根据回显信息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大额交易数据由总行反洗钱报告员直接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后保存上报。
可疑交易退回支行(部)由支行(部)反洗钱报告员修改后上报。
总行点击“生成报文”、报送批次,按照(三)流程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
(二)“反馈报文查看”查询所有上传的错误数据。
五、非现场监管数据上报
(一)非现场监管报表的种类:
1、季度报表:
各分、支行季度报表数据采集时段为每季度末月25日之下季度末月24日,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份第二个工作日前填报如下报表:
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客户身份重新识别情况统计表、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表、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
2、年度报表:
各分、支行年度报表数据采集时段为每年1月至12月数据,在每年元月份第二个工作日前填报如下报表:
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反洗钱培训情况统计表、反洗钱宣传情况统计表、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二)非现场监管报表部分指标解释及指标统计口径
1、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
新客户:
是指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对公、对私客户。
根据新综合报表分析→登记簿→单位个人客户开户登记簿,按季度采集数据。
一次性交易:
是指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交易。
对公、对私一次性交易:
按季度打印20111201应解汇款科目账户分户账,将其中单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现金交易进行采集。
跨境汇兑:
是指一笔交易收、付款人双方中有一方在境外、有一方在境内的交易。
由国际业务部按季度提供(与离岸中心有关数据需单独说明)。
代理行:
(correspondentbank)是指与其他国家建立往来账户,代理对方的一些业务,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银行。
对一家银行来说,代理行实际上不附属于本银行,代理行关系就是不同银行之间建立的结算关系。
第三方:
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
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
比如现实中的第三方:
第三方服务、第三方物流、第三方认证、第三方采购、第三方测评、第三方理财等。
我行的个人批量开户业务归纳到第三方识别。
离岸中心:
也叫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
通常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二战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他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finance)。
如:
香港、新加坡称之为离岸中心。
居民:
居民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自然人、居民法人。
居民自然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留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国际组织驻华办事机构的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1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已取得境外居留权的人员除外)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常驻国际组织使团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
居民法人包括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部队;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但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视为居民法人;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视为居民法人。
非居民:
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非现场监管报表中居民、非居民指自然人。
对“发现问题”、“非居民”等项的统计,根据日常业务办理中实际情况进行统计。
可制定相应的表格,发放给柜员进行登记,由网点反洗钱报告员负责按月统计网点数据,按季度提交支行反洗钱报告员,编写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
表格中的逻辑关系:
发现问题明细项相加=发现问题合计
对私客户总数(分别为新客户、一次性交易、跨境交易、其他情形)=居民合计+非居民合计
表格下方合计(分别为新客户、一次性交易、跨境交易、其他情形)=对公客户总数+对私客户总数
2、重新识别客户统计表(对公、对私)
“重新识别客户”表格中,“重新识别原因”的具体内容依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出现以下情况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
●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纳入“变更重要信息”栏统计。
●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纳入“行为异常”栏统计。
●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纳入“犯罪嫌疑人”栏统计。
●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纳入“涉及可疑交易”栏统计。
●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金融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其中查实的”根据各项内容核实后的情况统计。
“涉及受益人的”项,能够明确了解到有受益人的登记此项,了解不到的则填0。
表格中的逻辑关系:
对公客户总数﹥涉及受益人的
对私客户总数=居民+非居民
“合计”项=各项“重新识别原因”的累计
查实合计数=各项“重新识别原因”中“其中查实的”项的累计
“留存证件失效”根据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数据进行统计。
“已更新数”﹤“留存证件失效”
“涉及可疑交易”=《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表中“客户身份可疑数”+“客户交易行为可疑数”
3、涉及可疑交易识别情况统计表
进入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报送数据统计→可疑交易统计→选择机构(××支行))→选择统计类型(按类型统计)→输入开始日期、截止日期、币种(人民币或外币),点击查询报表
机构:
统计类型: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币种:
单位:
显示如下:
可疑交易统计
机构:
瑞昌支行
报告时间:
从20090701到 20090930币种:
人民币
单位:
万元
客户号
交易特征
客户数
交易笔数
交易金额
分行瑞昌支行
1101
3
35
672.28
1102
3
36
618.00
1104
1
2
400.00
1119
3
20
375.64
合计
10
93
2,065.91
制表日期:
2009-10-21
根据可疑交易特征代码对应的可疑交易类型大致选择是否为“新建业务可疑数”、“限额以上一次性服务可疑数”、“客户身份可疑数”、“客户交易行为可疑数”。
报表间逻辑关系:
“新建业务可疑数”+“限额以上一次性服务可疑数”+“客户身份可疑数”+“客户交易行为可疑数”=《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中“单位可疑交易报告”(当期可疑交易报告)+“个人可疑交易报告”(当期可疑交易报告)
4、可疑交易报告情况统计表
报告季度可疑交易报送情况。
数据采集:
进入反洗钱数据报送系统→报送数据统计→可疑交易统计→选择机构(××支行))→选择统计类型(按客户类型统计)→输入开始日期、截止日期、币种,点击查询报表
机构:
统计类型:
开始日期:
截止日期:
币种:
单位:
显示如下:
可疑交易统计
机构:
瑞昌支行
报告时间:
从20090701到 20090930币种:
人民币
单位:
万元
客户号
交易特征
客户数
交易笔数
交易金额
1036484203
1104
1
2
400.00
小计
1
2
400.00
1036881288
1101,1102
1
12
330.00
小计
1
12
330.00
8000865548
1101
1
11
293.44
小计
1
11
293.44
1025520203
1102
1
14
238.00
小计
1
14
238.00
8000599007
1119
1
7
186.00
小计
1
7
186.00
8000093502
1119
1
7
125.44
小计
1
7
125.44
8000639556
1119
1
6
64.20
小计
1
6
64.20
8000818523
1102
1
10
50.00
小计
1
10
50.00
8000707594
1101
1
12
48.84
小计
1
12
48.84
合计
9
81
1,735.91
根据客户号判断,2009年三季度瑞昌支行上报可疑交易对公6笔、金额767.91万元,对私3笔,金额968万元。
“其中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项,必须是可疑交易报告中“可疑程度”选择了04或05,才能统计。
03、重点可疑且同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04:
重点可疑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
05:
重点可疑且同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和当地公安
在填报可疑交易时,慎重选择“可疑程度”中03、04、05,必须是向当地人民银行、当地公安履行报告职责,才能选择03、04、05项。
4、协助公安机关、其他机关打击洗钱活动情况统计表
该表与协助调查、侦查反洗钱事项有关,与一般查询、冻结、扣划无关。
其他机关不包括人民银行,即不包括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行政调查。
一般情况下该表无内容。
在报表中填0。
6、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统计表
(1)填报本年度内制定的相关文件制度。
(2)填报要求:
制度名称:
有关反洗钱文件制度的全称
主要内容:
对有关制度中重点内容进行简单描述。
制定部门:
填写分行××支行、株洲分行××支行。
在反洗钱系统中制定部门已确定,无需再填。
制定时间:
制定文件制度的时间。
统一用××××(年)××(月)××(日),即:
20091022表示。
在反洗钱系统中可用时钟来选择时间。
相关文号:
制定文件制度的文件编号,没有则填“无”。
7、反洗钱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
(1)填报内容要求完整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填写总行、支行行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反洗钱部门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填写总行、支行指定的反洗钱主管机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反洗钱人员只填写专职和兼职人数,不填具体的人员姓名。
我行暂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专职人员。
(2)每年1月份第一个工作日总行将通过反洗钱系统退回“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统计表”,各分、支行(部)对反洗钱相关信息按照目前情况进行维护后提交,无维护内容直接提交总行。
8、反洗钱宣传情况统计表
●填报内容要求完整:
机构名称:
分行××支行、株洲分行××支行,反洗钱系统已生成机构号。
活动时间:
××××(年)××(月)××(日),即:
20091022表示,反洗钱系统点击时间表及可。
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发放材料份数、参加人数:
根据本年度内反洗钱宣传情况据实逐条填写。
9、反洗钱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内容要求完整:
机构名称:
分行××支行、株洲分行××支行,反洗钱系统已生成机构号。
活动时间:
××××(年)××(月)××(日),即:
20091022表示,反洗钱系统点击时间表即可。
培训对象:
银行××分行××支行××(网点名称)。
培训内容、参加人数、培训方式:
根据本年度内反洗钱培训情况据实逐条填写。
10、反洗钱内部审计情况统计表
由我行内控合规部对全行反洗钱工作进行年度审计后填报。
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电子报表的报送操作,可学习反洗钱系统中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手工录入演示版。
六、报送数据统计
(一)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部分
各级反洗钱报告员在“报送数据统计”相关非现场监管报表中导出相关内容Excel表,按照人行属地管理原则向人行上报非现场监管报表。
湖南省境内总行、分行在“反洗钱监管信息管理及风险评估预警系统”(http:
//9.136.47.40:
8081/AntiMoneyLaunder/login.jsf)中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二)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数据统计信息部分
可根据需要统计总行、分行、支行大额和可疑交易笔数及金额,大额现金交易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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