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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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环境信息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285730612762J1-1
法定代表人
刘敬武
联系方式
139********
矿山类型
露天矿山
开采矿种
透辉石
生产规模
8.0万t/年
二、排污信息
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单位:
t/a
类别
项目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气
采剥扬尘(t/a)
4.84
4.11
0.73
钻孔扬尘(t/a)
1.25
1.06
0.19
装载扬尘(t/a)
5.43
4.62
0.81
堆场扬尘(t/a)
2.53
2.15
0.38
道路扬尘(t/a)
4.30
3.66
0.65
爆破粉尘(t/a)
7.80
7.72
0.08
合计(t/a)
26.15
23.32
2.83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
0.062
0.062
0
BOD5
0.034
0.034
0
氨氮
0.004
0.004
0
SS
0.027
0.027
0
矿坑排水
35790
35790
0
固废
采矿废石
232000
232000
0
生活垃圾
3.22
3.22
0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总量控制分析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是目前改善环境质量的具体措施之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计划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十二五”期间污染物控制指标以SO2、NOx、CODCr及NH3-N为主。
项目营运期间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矿区生产粉尘,因此,项目无需申请SO2和NOx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矿坑积水。
项目产生的矿坑积水通过水泵抽出,由管道经矿区截、排水沟引至附近的储罐内,经过沉淀后用作矿区开采过程中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防渗)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综合利用,因此,项目无需申请CODCr和NH3-N总量控制指标。
2.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现状调查
企业的环境管理同计划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服务管理等各项专业管理一样,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企业由厂长统一领导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工作。
同时至少配备一名环保设施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对设施定期及时检修。
(1)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2)确定环境管理目标,如“三废”达标排放,厂区绿化指标,固废及时处置等;
3)建立环保档案,包括环评报告书、环保工程验收报告、污染源监测报告,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以及其他的环境统计资料;
4)收集与管理有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法规、环保技术资料;
5)防治“三废”污染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应通过环境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搞好所有环保设施与主体设备的协调管理,使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备与主体设备相适应,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及检修;污染防治设施出现故障时,环境管理机构应立即与各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化。
6)负责一般的污染事故处理。
7)组织职工的环保教育,做好环境宣传工作。
8)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
9)为提高环保工作的质量,要加强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有一定的经费来保证培训的实施。
(2)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可归纳为:
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特点、分布情况和环境条件,追踪污染源,研究和提供污染变化趋势,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环境本地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质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定环境法规、标准、规划服务。
按监测目的分类可分为例行监测、特定目的监测、研究性监测。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现状调查结果
内容
具体措施
落实情况
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
有
至少配备一名环保设施专职管理人员
有
定期检查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对设施定期及时检修
有
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规章制度,明确环保责任制及奖惩办法
有
确定环境管理目标
有
建立环保档案
有
收集与管理有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法规、环保技术资料
有
定期组织开展职工的环保教育,做好环境宣传工作
有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
无
定期开展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有
监测计划
针对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监测计划
无
有监测分析原始记录,记录符合环境监测记录规范要求
无
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有
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应急预案编号:
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
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人:
发布人:
批准日期:
2017年8月28日
执行日期:
2017年8月28日
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年08月25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4〕15号)、《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5〕63号)、《莱西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莱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5年)、《莱西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等文件精神。
为保障厂区及周边的环境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利益,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制定了《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矿山的环境应急职能、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及应急响应,经矿山各相关部门讨论、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正式颁布,报送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后实施。
要求全体员工认真理解本预案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意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控制能力,认真遵循本预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熟练掌握预案内容,为全面落实矿山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单位负责人:
吕忠先
(单位盖章)
2017年8月28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加强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在突然性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防止灾情和事态的发生或进一步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企业及周边社会环境的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第6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2010]第39号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2008]第6号);
[12]《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15]《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10月)
[16]《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
[17]《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18]《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范》(GB16423-2006);
[1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2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21]《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环科技[2017]30号);
[22]《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国办发〔2017〕3号);
[2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74号);
[2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2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2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8]《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
[29]《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3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16年第39号);
[3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33]《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34]《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35]《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4〕15号);
[36]《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青政发〔2012〕57号);
[37]《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5〕63号);
[38]《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6]141号);
[39]《莱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5年);
[40]《莱西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4]《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4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
[4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
[4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50]《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
[51]《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
[52]《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8月22日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53]《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4日发布);
[5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5]《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56]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要加强对危险源、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尽量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2)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
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加强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各专业队伍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4)依法处置,职责明确
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各部门以及各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都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防止职责交叉。
(5)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要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公司环境监测资源,平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与演练,尽最大努力做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厂房及采矿场、辅助生产设施及相关生产作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包括次生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环境事件及对爆破、采矿爆破等生产作业采取的环保处置措施不当、预警不及时、火灾次生灾害、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三废管理不善、受污染雨水对大气、水体、土壤的污染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1.5事件分级
根据《莱西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的后果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将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社会救援级(I级)、公司处置级(Ⅱ级)两个级别。
<1>社会救援级(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环境污染事件(社会救援级):
(1)因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环境灾害及对爆破、采矿等生产作业采取的环保处置措施不当、预警不及时、有毒有害物质泄露、燃爆、受污染雨水、“三废”管理不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超出公司应急处置能力的;
(2)因厂房或工作间起火造成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影响较大,必须依靠政府等社会救援机构救援的;
(3)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厂区废气、粉尘扩散,需要转移周边群众的;
(4)因环境事件造成周边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遭到严重污染的;
(5)因突发环境事件使公司周边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人员中毒、伤亡的,引起群体投诉或举报的,短时间内不能消除影响的;
(6)其他政府已经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
<2>公司处置级(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公司处置级):
(1)因发生坍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环境事件及对爆破、采矿等生产作业采取的环保处置措施不当、预警不及时、燃爆、受污染雨水、“三废”管理不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公司应急处置能力之内的;
(2)因厂房或工作间起火造成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依靠现场工作人员可以处置的,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
(3)因废水、废气、粉尘不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造成原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但经判断现场情况可控的;
(4)群众举报的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企业立即可以解决或控制的,但尚未达到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1.6应急预案文本管理
在公司总经理、矿长、办公室存放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副本。
在企业的明显位置公布应急响应程序图;在企业办公室或每个相关设施或设备点至少存放一份简洁明确的应急响应程序图。
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经评审通过后到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并抄送周围相邻企业以及所在社区应急办等关联单位副本。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接受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应急业务指导,并保持与莱西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与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与企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与所在社区或周边企业的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相衔接。
在发生环境事件时接受莱西市环境保护局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公司需要外部救援时,由政府部门同时启动外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公司安全应急预案、外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莱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莱西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周边企业、社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
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莱西市南墅镇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图1-1本预案与其他预案关联图
2基本情况
2.1企业概况
2.1.1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21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
青岛南墅透辉岩开发有限公司莱西市南墅镇曹家透辉岩矿
单位地址
莱西市南墅镇政府
所在区县
莱西市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街道(镇)
莱西市南墅镇
法人代表
刘敬武
所在社区(村)
莱西市南墅镇刘建村
联系电话
139********
邮政编码
266613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70285730612762j1-1
职工人数
16
企业规模
8.00万吨/年
占地面积
0.150025km2
主要原料
透辉石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透辉岩
经度坐标
120°18′28.32″-120°18′46.52″
联系人
丁国军
纬度坐标
37°00′25.67″-37°00′38.66″
联系电话
150********
建厂年月
2001年8月23日
年工作天数
280
每天运营小时数
8
2.1.2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
矿区总平面布置包括采矿场、废石场、运输道路、工业广场区等。
(1)采矿场
采矿场即露天开采场,经过前期剥离,矿体上部覆盖层大部分已经剥除,现状采坑呈不规则椭圆状,南北长约254m,东西长约546m,最低标高约为+70m,边坡角约85°。
(2)工业广场区
工业广场主要为矿石加工区、生活区,靠近运输道路,占地面积为3.05hm2。
生活区位于矿区东南侧,包括矿山办公室、配电室、材料库及备件库等,均为1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约为750m2,生活区内的其他场地均硬化。
矿区不设炸药库,根据生产需要爆破物品随用随领,所有爆破物品均由当地公安部门直接管理。
(3)废石场
矿区产生的废石均可综合利用,考虑剥离废石当期不能全部利用时,暂时堆存于废石场,根据矿区废石综合利用计划,适时将废石外运用作建筑石料。
本项目矿区的北侧设置废石场,占地面积为2.08hm2,堆存曹家和董格庄矿区前期剥离的表土、曹家矿采矿过程产生的废石等。
废石场设计容量约为11万m3。
目前废石场堆放6.5万m3废石和剥离表土。
目前废石场区内的场地地形整体较为平缓,整体向西北倾斜,废石场场地标高为120~125m。
(4)矿区运输道路
矿山道路主要为从矿山采矿工作面至矿山工业场和废石场地距离约0.7km,矿区运输道路设计线路坡度最大为9%,平均6.5%,道路路基宽10m,转弯半径最少18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路面宽8.0m。
占地面积为0.26hm2。
表2-2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地质
1.1
矿石岩性
透辉岩
1.2
矿石体重
t/m3
3.07
1.3
矿体赋存标高
m
+80~+30
1.4
最低开采标高
m
+30
2
采矿
2.1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自上而下
2.2
累计查明储量(111b+122b)
万t
141.4
2.3
动用量(111b)
万t
105.8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4
保有量(122b)
万t
35.6
2.5
年开采原矿量
万t/a
8.00
2.6
年工作日
d
280
2.7
矿区服务年限
a
延至2019年6月
2.8
日生产能力
t
285.7
2.9
综合回采率
%
95
2.10
采矿贫化率
%
5
2.11
平均剥采比
2.90:
1
2.12
开拓运输方式
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
公路开拓
3
边坡参数
3.1
终了台阶高度
m
10
3.2
最终边坡角
°
≤59
3.3
终了台阶坡面角
°
75
3.4
安全平台宽度
m
4
3.5
清扫平台宽度
m
6
表2-3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
工程
露天采场
透辉岩露天开采项目,开采矿石量8万t/a
辅助
工程
通讯
各主要生产场所的电话通信网络已基本形成
交通运输
内、外部运输采用汽车运输
工业广场区
机修车间、配电室、工人休息室、办公室等
公用
工程
供水
矿区生产用水优先使用矿区采坑内排水,然后使用自来水;标高以上各作业面的生产和消防用水通过水泵加压输送;
生活用水使用自来水,由南墅镇自来水管网供给
供电
电源来自于附近南墅镇变电所,10KV引入工业场地变电所,变电所内配备80KVA柱上变压器,工业场地照明电压采用220V,采用荧光灯和工厂配照灯,采场及废石场采用投光灯
储运
工程
废石场
采矿区北侧设置废石场,废石场设计容量约为8.0万m3
环保
工程
除尘处理
运输道路抑尘洒水采用一台WSD-5B型洒水车供应;采矿场、废石场等采用高压水枪抑尘洒水
矿坑排水
处理
通过采场内排水系统汇集至附近的储罐内,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洒水抑尘
生活污水
处理
化粪池(防渗)
生态
工程
水土保持及
生态复绿
矿区的平整、覆土、绿化、复垦等措施
2.1.3原辅料、产品方案及规模
矿区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主要原辅材料为2#岩石乳化炸药,按照开发利用方案中“乳化炸药平均单耗量0.2kg/t”计算,项目年使用量约为16t。
据开发利用方案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矿区不设炸药库,根据生产需要爆破物品随用随领,所有爆破物品均由当地公安部门直接管理。
2.1.4主要生产设备及设施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见下表。
表2-4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手持式凿岩机
Y26
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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