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校区商业网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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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校区商业网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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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校区商业网点
大学城校区商业网点
(公建B二楼)
招租文件
项目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小型公建B二楼商业网点招租
招租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中租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范本及管理规定
第五部分投租文件的制作要求
第六部分评租标准
第七部分投租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概况
我校大学城校区生活区常住师生人数约2万人,为了更好地给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我单位现就大学城校区生活区小型公建B二楼商业网点进行公开招租。
一、项目名称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小型公建B二楼商业网点招租
二、项目地点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活区小型公建B二楼
3、招租面积
400平方米。
四、招租经营范围
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快餐餐饮业。
五、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式
3+2年。
六、承租最低单价
60元/平方米/月。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1、投租人基本要求
1、投租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以上的国内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快餐式餐饮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或以个人身份报名。
2、投租人须有从事同行业经营五年以上的经验(营业执照须在2013年1月1日前注册)。
3、投租人须具备齐全的餐饮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同时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B级以上的餐饮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
4、企业信誉良好,同等条件下有获得国级或省级行业荣誉证书者可优先考虑,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及债务纠纷的不良记录(需在招租文件中如实反映)。
5、能独立承担该招租项目个性化的全部装潢资金及所有投入运营的设备资金。
(注,学校提供达到经营使用状态的基本装修,不包括个性化要求的装修和运营设备。
另,厨房不得使用煤气瓶等明火类型的燃气设备。
投租人需在招租文件中注明该项资金投入的预算金额)。
6、充分了解高校的管理要求,充分认识校园餐饮业的公益性特点,有立足于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同等条件下,有院校经营门店经验者可优先考虑(需在招租文件中体现出该项的内容)。
2、投租报名须知
1、投租人须接受招租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在投租文件中明确表明。
2、投租人须在投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租文件送达招租人指定处,拒绝接收逾期递交的投租文件。
3、投租保证金:
本次投租无须交纳任何类型的投租保证金。
4、投租人须在投租文件中注明愿意承租的租金单价(元/平方米/月)。
3、招租声明
1、我单位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租活动。
2、所有投租人出价均低于最低的租金单价或报名未满三家投租人的,应当重新招租。
3、投租人租借他人资格证书获得投租资格者,其中租结果无效。
4、为了保证招租活动的公平公正性,维护投租人的合法权益,对任何串标、围标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为的将取消投租资格。
第三部分中租人须知
1、招租结果将在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管委会网上公示。
请各投租人自行查阅。
2、招租人在确定中租人后以书面形式向中租人发出电子版的《中租通知书》。
3、中租人接到《中租通知书》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收到《中租通知书》10日内向招租人缴纳合同保证金和签署承租合同;
4、中租人违反招租文件要求不按期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和缴纳合同保证金者,招租人将另行确定中租人。
5、投租人中租后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转让他人,一旦发现,中租结果无效,签订租赁合同后再转让他人经营者将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因此给校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6、投租人中租后须与我校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贰拾万元的合同保证金,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详见《租赁合同》。
7、中租人承租后必须承诺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和严格遵守我校大学城校区的《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8、中租人承租后,在装修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我校有关消防、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
若违反该项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第四部分合同范本
华南理工大学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华南理工大学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小型公建B二楼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餐厅营业场所使用,出租面积400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零平方米。
第二条餐厅的经营范围:
服务(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此经营范围,如确需更改或增加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或增加。
)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月租金额(币种:
人民币)元
合同租金总额(币种:
人民币)元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2018年月日
至年月日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且经甲方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乙方有权续租两年,但须另签订合同,另签合同的租金单价不得低于重新评估租金单价或本合同的租金单价(本合同租金单价若高于重新评估价时,另签合同单价可按本合同的租金单价进行续约)。
租金按月结算,一年缴纳十个月的租金(每年减免7、8月份的租金),由乙方在每月的第2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付当月的月租金给甲方的银行账户(工行五山支行):
3602002609000733759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贰拾万元整(人民币)合同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后十五天内将该保证金退回乙方(该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凭甲方财务开具的收款凭据退款,无甲方开具的财务收款单据者一律拒绝办理退款手续。
若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保证金作为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于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将继续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拖欠租金壹个月以上的,或者欠缴各项费用达伍万元(人民币),或者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及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3.因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乙方须恢复原貌,如不能恢复原貌的,按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的损失予以赔偿,第三方评估机构由双方共同指定,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如因拖欠租金致使甲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须在解除合同后1周内清还所欠租金,未及时清还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期间,因上级部门政策原因或学校规划变动、建设等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或对乙方进行赔偿、补偿,但应提前3个月告知乙方。
6.在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处房产,并依法追究乙方因此行为给甲方所遭成的经济损失。
(1)因乙方服务质量、商品质量不合格,屡遭被投诉不肯改正的;
(2)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增加或更改乙方公司合同规定的营业范围;
(3)因乙方员工在校园内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严重处理的;
(4)因乙方不合理地哄抬服务价格,屡遭被投诉不肯改正的;
(5)因乙方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广大消费者严重不满,且屡教不改正的;
(6)乙方如发生组织机构变动或自行解体,须在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不及时向甲方及时通报情况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因乙方无视相关法律规定,怠慢办理相关营业许可证书而被执法部门责令关停的。
7.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2)在合同期间,将本合同所指房屋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
(3)保证房屋在移交乙方时处于完好的可利用状态之中。
(4)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出租(借)或以其他方式转给第三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该房屋。
2.按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5%月租金额的违约金。
3.租赁期间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车位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乙方应按时交纳上述费用,如因乙方逾期交纳上述费用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使用燃气、煤气、石油气等直火类型加热的厨房用具。
5.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以及保证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应无条件交还承租的房屋和设备,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破坏、拆卸,甲方不给予补偿,如须继续承租(限有权续租两年的情况),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
7.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各种营业许可证书,合法经营。
(2)乙方承租期间须负责安全使用房屋,并做好场地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防盗、卫生、计生等工作。
(3)乙方对所用房屋进行翻新、改建及装修等,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翻新、改建、装修的工程费用和水电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补偿。
(4)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变相出租(借)或转租(借)给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当作资产投资、入股、抵押,不得利用此房屋从事违反法律和学校规定的活动。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如果乙方对房屋进行的翻、扩、改建及装修等影响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乙方应负责恢复到原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费用。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合同保证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20天内撤场,将房屋清理干净,移交甲方。
每逾期1日,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10%月租金额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乙方放弃房屋内乙方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房屋内的乙方财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检查并认可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3.经营期间,乙方的所有加工类商品必须每天留存样品,以备相关执法部门检查,一年被抽检有2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水电费、物业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由乙方向甲方相关部门自行交纳。
5.甲乙双方可以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6.乙方接收该房屋,即视为认可该房屋的安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自然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一份交甲方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部分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商业
网点管理规定
1、严禁雇用未成年人及有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业。
2、严禁从事带有“黄、赌、毒”性质和烧香拜佛、宗教等活动。
3、严禁在经营区内使用煤炉、液化气炉等器具。
4、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谩骂、围攻、恐吓、殴打管理
员和顾客。
5、严禁经销腐烂变质和过期商品。
6、不准乱摆、乱放、乱丢及占用公用场地经营。
7、不准私自改拆、扩大和转租铺位。
8、不准乱动和破坏公用设施和消防器材。
9、不准在晚上11:
30后经营(合同有约定的除外)。
10、不准哄抬物价、掺杂做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
11、不准私自改变经营项目或扩大经营范围。
12、不准私自悬挂和张贴与自己经营无关的招牌及广告。
第六部分投租文件制作要求
一、所有投租文件用A4纸及黑色墨水打印(如有图片文件需用彩打)。
二、投租文件一式二份:
文件须装订成册后密封包装,在封袋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每一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投租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有效投租文件需包含以下几点:
1.投租报价及响应:
包括响应及承诺,投租报价。
需投租人签字、盖章确认。
以租金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进行报价;
2.投租人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行业须要求具备的许可之类证书(加盖公章);
4.投租人企业介绍,包括经营情况自述、各种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营项目预测分析报告和经营项目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投租人近三年的业绩介绍,提供部分证明文件或合同复印件;
7.本招租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中,对于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投租人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重要指标未响应或低于指标要求的,将视为不合格的投租人。
四、投租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租文件:
1)投租文件未按招租文件规定封装及盖章,或投租文件份数不满足招租文件要求的;
2)投租文件未按招租文件规定加盖公章,文件里面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托委托书,无签名和盖章的;
3)投租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租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五、投租人对招租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提交投租文件后3天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租人。
第七部分评租标准
一、本次招租是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上,面向全社会进行的公开招租。
二、本次招租由华南理工大学审计处、纪监处、资产处、财务处等部门全程监督。
三、评租办法:
1.文件合格性审查:
评租小组首先对所有投租文件进行合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投租文件才可进入后续评审,审查不合格的投租文件为无效投租,不进入后续评审;审查项目包括:
(1)投租人的合格性;
(2)投租文件的完整性;
(3)投租文件是否为有效签署;
(4)对招租文件的响应情况;
(5)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招租文件要求。
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项目由两部分组成:
(1)商务技术评分(满分80分):
商务技术评分主要依据本招租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一点“投租人基本要求”及本招租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因素,由各评委独立打分。
各评委的评分结果的加权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租人的商务技术分值。
(2)价格分(满分20分):
价格评分原则:
各投租人每平方米租金报价的加权算术平均值的价格为基准价格,越接近基准价格的得分就越高。
(3)总分:
投租人的总分=技术分+价格分,满分为100分。
评标小组将根据投租人的最终得分,推荐得分最高为中租人,得分第二的投租人为备选单位。
如出现最高分同分现象(即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租单位取得相同分数),则报价高者中标;若报价仍相同,由评标小组通过投票确定中标单位。
第八部分投租文件的书递交及其他
1.投租文件的递交时间:
2018年4月1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4月20日上午10时。
2.开租时间:
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3.现场勘查的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24日上午10时,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生活区小型公建B一楼(请已投交文件的投租人按时自行到达该处等候)。
4.投租文件的递交地址: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1栋大厅投租人资料投放箱(不接收电子投租文件或邮递投租文件)。
5.投租事宜的任何变动及投租文件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以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的书面通知为准,投租人若对招租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于招租公告发布后两天内邮电咨询,邮箱为:
j2gw@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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