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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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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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试行)…………………………1
华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教学管理条例………………………………………………4
《英语》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7
《日语》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9
《德语》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3
《法律》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5
《金融学》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7
《财务管理》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19
《艺术设计》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21
《应用数学与应用软件》辅修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23
《信息技术及应用》第二专业介绍和指导性教学计划…………………………25
华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
(二OO七年十二月)
一、2008级开设专业及学科类别
辅修专业名称
所属学科门类
学分数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类别
英语
文学
60
文学辅修学士学位
日语
文学
60
文学辅修学士学位
德语
文学
60
文学辅修学士学位
金融学
经济学
60
经济学辅修学士学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60
工学辅修学士学位
应用数学与应用软件
理学
60
理学辅修学士学位
法律
法学
60
法学辅修学士学位
财务管理
管理学
60
管理学辅修学士学位
艺术设计
文学
60
文学辅修学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
华东理工大学一年级本科生
三、招生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每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我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规定和西南片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办法,我校2008级辅修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2008级第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80-100元/学分。
五、课程修读与学制要求
1、辅修专业的学习自一年级下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周周六始至第八学期结束。
每1学分为16个学时。
教学时间安排在每周五晚上、周六及暑假期间。
执行教学计划起点是第二学期第3周,终点是第八学期。
每学期全校本科进行期中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停课;每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周内,辅修专业不排课。
学生每学期初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到辅修专业开设系办理注册和缴费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向辅修专业开设系履行请假手续,在与辅修专业开设系约定的时间内注册。
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辅修专业开设系有权取消其修读资格,并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
2、辅修专业的学习与主修专业学习同时进行,若需延长学习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若所修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课程与主修专业的已修课程要求相同或被覆盖,学生在注册时可以凭所在院系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缴费免听手续,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此类课程最多不超过130学时或8学分。
六、课程考核与成绩
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课。
每门课程缺课超过1/3教学周(含)者取消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必须缴费重修。
2、学生必须参加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所规定课程的各种考试(核),考试(核)合格后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擅自缺考者,按旷考论。
旷考课程必须缴费重修。
参加任何考试必须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听课证,听课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照片。
3、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缓考。
缓考不及格无补考,必须缴费重修。
考试不及格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必须缴费重修。
4、违反考场纪律者,该门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并不能参加补考,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教务处,情节严重者,终止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交学费不退,并报西南片联合办学管委会备案。
5、辅修专业开设系应负责将每学期课程成绩通知到学生或者提供便捷的成绩查询方式。
6、在学生结业或者退学之后,主办学校应向学生提供书面的中文课程成绩单一份。
五、休学
学生在修读期间因健康原因、应征入伍、出国交流或其他必须暂时中断辅修专业的学习,可以提出休学申请。
学生应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休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辅修专业开设系审核批准休学,并保留学籍,保留时间最长为两年。
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内或休学期满后一个月内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复学申请。
无法按期复学者可在休学期满一个月内向辅修专业开设系提出延长休学期限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退学
学生在修读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退学处理:
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者;
2.在报名或修读期间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者;
3.在休学期满一个月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者或延长休学期限申请者;
4.学生本人提出退学要求者;
5.被学校要求退学者。
七、修改信息
学生在修读期间若发现自己的姓名、学号、所在学院、主修专业、出生年月等信息内容中任何一项不符或发生变化,学生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来辅修专业开设系修改个人信息,并重新接受修读资格审查。
八、颁发证书
颁发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的条件和具体办法按“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跨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最新)执行。
九、其他
本办法自2008年1月起实施。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为华东理工大学教务处和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
华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二○○七年
华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教学管理条例
一、专业设置:
信息技术及应用二专共38学分
二、第二专业的培养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
1.第二专业教学计划
学分总量控制在31-38学分之间,每1学分为16个学时。
教学时间安排在每周周五晚上、周六及暑假期间。
执行教学计划起点是第二学期第3周,终点是第六学期第16周。
每学期全校本科进行期中考核周内,二专不停课;每学期本科期末考核周内,二专不排课。
2.第二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基本要求
教学计划规定的所修课程必须是主修专业的核心课程。
开设第二专业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课程开设一般为每学期2-3门,约4-8学分,避免过度增加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专业的教学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同时进行,一般不延长学制。
各第二专业开设院(系)严格遵守二专上课时间必须在星期六、星期日和暑假的规定。
三、第二专业的修读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本科生,可申请本科生第二专业。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每学期修读的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
核心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
四、第二专业的报名与审批
1、在籍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在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至第二学期初,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班导师根据条件审批后,通过学生所在院(系)办向各二专开设院(系)推荐。
2、二专新生录取工作,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的1-2周由各二专开设院(系)对申请学生考核后择优录取,公开公布录取名单,并送教务处备案。
五、第二专业的注册与收费
1.第二专业的注册与收费,由二专开设院(系)负责。
2.二专学费:
本校学生每门课程每学分收费80-100元。
收费标准必须经教务处审批,不可自行确定。
听课费只能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学分数收取,每学期收一次,暑期的学费在暑期前临近的春季学期收取。
原则上学生中途退出第二专业的学习不退还所缴学费。
3.第二专业的学生一律凭二专开设院(系)盖章发给的听课证上课。
听课证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4.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自第二学期第三周始至第六学期第十六周终。
每下一个学期初,学生必须持上学期末主修专业课程的考试成绩单至第二专业开设院(系)注册,主修专业课程的考试有不及格者不能注册修读第二专业,二专学生和各二专开设院(系)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六、第二专业的成绩与记载
1.第二专业本科实行学分制,课程考核成绩用百分制记载。
无故缺考、不及格者不组织补考。
如有个别成绩不及格的,可以重新缴费重读。
2.各二专开设系在安排二专考试时,不得与学生主修专业的考试冲突,故请二专开设系在安排二专考试时要咨询学生的主修专业考试安排情况,如因此造成的学生无法参加二专考试的,二专开设系必须给予学生考试机会。
如因学生个别情况造成的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由该生自己负责。
3.第二专业学生可按校部规定参加免修考。
参加免修考者需在第二专业开设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第二专业免修考申请单,交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由第二专业开设院(系)组织免修考试。
免修考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
七、第二专业的学籍管理
1.第二专业的学籍管理(入学的学生名单、每学期所学的学分与考试成绩等)由开设院(系)负责并每学期汇总上报教务处备案。
2.第二专业根据修读学生所获学分,颁发不同的证书:
1)凡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31-38)学分,考试合格,由学校颁发华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证书;
2)凡修满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辅修课程(17-18)学分,考试合格,由学校颁发华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辅修证书;
3)根据自己的兴趣选读某几门课程,考试合格,由学校颁发华东理工大学第二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3.获以上各类证书的第二专业证书登记表,第二专业开设院(系)应在第八学期第十周前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4.第二专业的学生成绩汇总表、第二专业证书登记表必须在第二专业开设学院和教务处二专办公室、档案馆归档。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修读第二专业:
1)每学期的主修专业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一门不及格者。
2)受行政记过处分(含)以上者。
6.因某种原因,学生不能继续修读第二专业时,学生可向第二专业开设院(系)提出申请停修。
如果学生其中一个学期没有注册,并且也没有到所在的第二专业开设系书面说明情况,则以该学生第二专业修读终止处理。
如学生因故需中途暂停修读的,须到自己所修读的第二专业开设系递交书面暂停修读申请,办理暂停修读手续。
学生本科四年毕业时二专没有结业且没有特殊说明者,则以该学生第二专业修读终止处理。
《英语》辅修专业介绍
开设单位:
外国语学院
英语辅修专业的前身——英语第二专业的教学集中了外国语学院包括所有主讲教授和主讲教师的师资精华,积累了近廿年的正规教学经验,以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卓有成效的教学成果,多次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和上海市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
英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面向本校及上海市西南高校非英语专业学生,旨在培养理、工、文、商、医等各科学生具备扎实的英语基础知识、较高的英语应用技能和一定的对象国文化了解,成为高级复合型人才,增加就业、考研、考证、出国和参加各层次语言应用型赛事的竞争力。
英语辅修专业招收的新生要求达到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宽进严出的平行班教学。
学生在英语辅修学位就读期间,如主修专业出现课程不及格者,须终止辅修专业学习。
辅修专业学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为止(不包括期间的暑期)。
修满60学分获得英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海市教委备案);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近2/3以上学分者获英语辅修专业证书,修不满辅修专业证书要求的学分数者出具英语辅修专业单科成绩证明。
本专业强调在对学生进行扎实的读、写、笔译等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安排一半的课时大力提升学生的听、说、口译等应用能力。
外语学院对辅修专业学生开放语言实验室和资料室,并定期组织英语辅修专业学生和英语专业学生一起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如英语角、俱乐部、演讲兴趣小组、志愿者活动和角逐全国和上海市各项赛事。
英语辅修专业教学,要求在获得英语辅修专业证书的基础上,根据本人自愿,通过7-8学期的课程学习并完成毕业论文,达到总学分60学分,获得辅修学位。
在第2学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600分,达到参加第4学期的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报名资格;在第6学期及以前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600分,达到参加第8学期的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报名的资格。
主要专业课程及实践包括:
语言学导论1学分,英美文学4学分,英美概况1学分,论文写作1学分,翻译实践(20000英文字符)3学分,论文写作(3000~5000word)及答辩12学分。
《英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英语辅修专业培养既具有理、工、文、商、医等各类专业背景,又具有很强的运用英语进行流畅得体交际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通过英语听、说、读、写、译等语言基本技能系统、高效、严格的训练和英美文化背景知识的拓展,有效培养学生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和良好的语言实际应用能力。
二、指导思想
1.本专业招收本校和西南联校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就读。
2.强调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宽进严出,提高学生英语交际能力的培养。
3.倡导勤奋的学风和营造活泼竞争的气氛,提高我校和西南联校的学生的英语水平。
《英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名称
学分
学
时
学时分配
周学时及起止周数
开课
学期
备注
授课
听说
上机
习题
综合英语
56
56
4×(3——16)
2
英语听力
28
28
2×(3——16)
2
英语会话
28
28
2×(3——16)
2
综合英语
4
64
64
4×(1——16)
3
英语听力
2
32
32
2×(1——16)
3
英语会话
2
32
32
2×(1——16)
3
综合英语
3
48
48
3×(1——16)
4
英语习作
1
16
8
8
1×(1——16)
4
英语听力
1
16
16
1×(1——16)
4
英语视听
1
16
16
1×(1――16)
4
英语会话
2
32
32
2×(1——16)
4
高级英语
3
48
48
3×(1——16)
5
跨文化交际
1
16
16
1×(1――16)
5
高级听说
2
32
32
2×(1——16)
5
英汉翻译
2
32
32
2×(1——16)
5
高级英语
3
32
32
2×(1——16)
6
应用文写作
1
16
8
8
1×(1——16)
6
口译技巧
1
16
16
1×(1——16)
6
小班
汉英翻译
2
32
32
2×(1——16)
6
语言学导论
1
16
16
2×(9――16)
7
英美概况
1
16
16
2×(1――8)
7
论文写作
1
16
16
2×(9――16)
7
英美文学
4
64
64
4×(1――16)
7
翻译实践
3
7
毕业环节
12
8
合计
60
720
《日语》辅修专业介绍
开设单位:
外国语学院
《日语》辅修专业教学面向本校及上海市西南高校非日语专业学生,旨在培养理、工、文、商等各科学生具备扎实的日语基础知识、较高的日语应用技能和一定的日本文化了解,成为高级复合型人才,增加就业、考研、考证、出国的竞争力。
日语辅修专业招收的新生要求达到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宽进严出的平行班教学。
学生在日语辅修专业就读期间,如主修专业出现课程不及格者,须终止辅修专业学习。
如日语辅修课程出现不及格者(规定6学分以内),可以在高年级阶段选读日语辅修专业选修课的方式补足学分。
辅修专业学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为止(不包括期间的暑期)。
修满60学分获得日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上海市教委备案);修满近40学分获得日语辅修专业证书,达不到日语辅修专业证书规定学分的为学生出具辅修单科成绩证明。
本专业强调在对学生进行扎实的读、写、笔译等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安排相应的课时大力提升学生的听、说、口译等应用能力。
外语学院对辅修专业学生开放语言实验室和资料室,并定期组织日语辅修专业学生和日语主修专业学生一起开展各类课外活动如日语角、俱乐部、演讲兴趣小组、志愿者活动和角逐全国和上海市各项赛事。
日语辅修专业教学,要求在获得日语辅修专业证书(即修满近40学分)的学生中,根据本人自愿并达到以下要求:
1)通过2-6学期修满近40学分;2)通过大学日语四级考试;3)第7学期参加日语专业八级考试并通过。
4)修读完后续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分并做完毕业论文,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课程及实践包括:
日本语言学概论1学分,日本文学3学分,论文写作1学分,翻译实践(8000日文字符以上)3学分,论文写作(6000日文字符以上)及答辩10学分。
学生毕业后能从事以日语为工具的高竞争力的工作和适应进一步的深造。
《日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指导性教学计划
三、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日语辅修专业培养既具有理、工、文、商等各类专业及通英语背景,又具有很强的运用日语进行流畅得体交际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通过日语听、说、读、写、译等语言基本技能系统、高效、严格的训练和日本文化背景知识的拓展,有效培养学生扎实的语言基本功和良好的语言实际应用能力。
四、指导思想
1.本专业招收本校和西南联校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就读。
2.强调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宽进严出,提高学生日语交际能力的培养。
3.倡导勤奋的学风和营造活泼竞争的气氛,提高我校和西南联校的学生的日语水平。
《日语》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时分配
周学时及起止周数
开课
学期
授课
听说
上机
习题
综合日语
56
56
4×(3——16)
2
日语听力
28
28
2×(3——16)
2
日语会话
28
28
2×(3——16)
2
综合日语
4
64
64
4×(1——16)
3
日语听力
2
32
32
2×(1——16)
3
日语会话
2
32
32
2×(1——16)
3
综合日语
4
64
64
4×(1——16)
4
日语听力
1
16
16
1×(1——16)
4
日语会话
1
16
16
1×(1——16)
4
日语泛读
2
32
32
2×(1——16)
4
高级日语
4
64
64
4×(1——16)
5
日语视听
2
32
32
2×(1――16)
5
日本概况
2
32
32
2×(1——16)
5
高级日语
4
64
64
4×(1——16)
6
日文写作
2
32
16
16
2×(1——16)
6
口译技巧
2
32
32
2×(1——16)
6
汉日翻译
2
32
32
2×(1——16)
6
日本语言学
1
16
1×(1――16)
7
论文写作
1
16
1×(1――16)
7
日本文学
3
48
3×(1――16)
7
翻译实践
3
7
毕业环节
11
8
合计
60
736
备注:
第7,第8学期分别开设选修课:
商务日语、日本文学作品选读
《德语》辅修专业介绍
开设单位:
外语学院德语系
德语是全世界一亿多人的母语。
他们主要分布在德国、奥地利和瑞士等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发展,这些古老、美丽、文明又高度发达的国家和我国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和密切。
因此,学习德语就成了许多在学、求职、在职和进修人员的重要目标。
正是有鉴于此,华东理工大学外语学院从1998年起开办了《德语》第二专业。
《德语》第二专业拥有与德语专业共同的雄厚师资力量。
这里不仅有曾经留德、从教数十年的高年资教师,也有近年从名牌大学德语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出身的青年教师。
丰富的经验和全面而崭新的知识保证了德语教学的高效优质。
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德语学习机会,借助学校的政策,我们为学生推出了德语辅修专业,共60个学分。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实力灵活选择学习阶段,经过5学期的努力学习,全部成绩合格,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继续修满全部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可获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通过德语辅修专业的学习,学生能掌握扎实的德语基础知识,具有听、说、读、写、译等基本语言技能和一定的德语交际能力和工作能力,从而成为懂得英德两门外语的有特色的复合型人才,在毕业后具有更强的就业竞争能力。
德语是英语的亲属语言,虽然它语法较复杂,但毕竟与英语同宗同根,两者大部分语法概念都是相通的,许多单词也相同或相似。
所以英语基础好的人完全可以较方便地学好德语。
《德语》辅修专业正是通过大量的英德对比来帮助大家克服德语学习中的困难。
此外,该专业强调对学生进行扎实的听、说、读、写、译基本功训练,实用性极强。
《德语》辅修专业主要开设以下课程:
基础阶段:
综合德语(语音、语法、阅读),德语听说
提高阶段:
中级德语,德语视听,德语会话,德汉翻译
德国国情文化,应用文写作
凡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且善于学习外语的我校及上海市西南片的大学一年级下的本科生,均可报名修读本专业,有德语学习经历者优先。
以上学生均由华东理工大学外语学院组织面试后择优录取。
《德语》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德语辅修专业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德语基本知识,具有听,说,读,写,译等基本语言技能和一定的德语交际能力和工作能力,了解有关德语国家的一般国情和文化;并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风和思想素质。
该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国家《大学德语》四级考试,学习优良者应能通过《大学德语》六级考试。
二,指导思想:
1.《德语》辅修专业在教学中尤其强调语言基础的扎实,并注意实际语言技能的培养。
2.倡导“勤奋,求实”教风和学风,强调教学方法的灵活和有效,抓住学习中薄弱环节,提高教学效率。
3.《德语》辅修专业学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到第八学期结束。
《德语》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时分配
周学时及起止周数
开课
学期
授课
听说
上机
习题
综合德语
56
56
4×(3——16)
2
德语听力
28
28
2×(3——16)
2
德语会话
28
28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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