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帮扶医院制度汇编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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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帮扶医院制度汇编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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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帮扶医院制度汇编2
上篇
制度部分
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查房制度
一、加强三级查房制度即:
住院医师查房、主治医师查房及正、副主任医师查房。
提高三级查房水平。
二、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工程师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同参加。
科主任、主任工程师每周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一般安排在上午。
三、对危重病,住院医师要做到心中有数,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必要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请上级医师共同诊治病人
四、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一次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五、临床护士应了解所管辖病人的基本病情、治疗和各种化验的结果,并及时向医师汇报。
六、各种查房应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和必要检查器材等,患者的主管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目前病情的治疗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人可根据情况、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要、并做出决定性的指示。
七、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工程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
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方案;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
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3、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系统查房,对新入院、重危、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了重点检查和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对患者的病情汇报;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错误,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治疗效果,决定舆论、出、转医院事宜。
4、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危重和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各种化验、检查报告,并分析检验结果,进一步改进治疗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5、院领导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应有计划的定期参加科查房,了解情况,为病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难题。
八、及时做好三级登录工作。
术前讨论制度
1、根据手术分级制度规定,二级以上手术均应开展手术术前讨论并书写术前讨论记录。
2、每周2、5为全科术前讨论时间。
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主持,对将要进行的二级以上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3、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他手术应在各病区或小组进行,由小组主治医师主持。
4、术前讨论前填写术前讨论单,由术者签字。
5、术前讨论时经治医师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
有重点的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
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6、术前讨论的内容包括:
诊断、手术适应症、术中术后并发症、意外以及防范处理预案、术前准备、麻醉方式等。
7、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8、科主任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首次讨论难以确定合适的治疗方案者应进行多次讨论。
9、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
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历中。
10、术前谈话和签署《手术同意书》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
11、术前1天由各病区经治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并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手术通知单由专业组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医院功能制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界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3.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4.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5.若遇特殊情况(例如:
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但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附:
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甲,乙,丙,丁各类手术,但应侧重甲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2.副主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完成乙,丙,丁类手术,但应侧重乙类手术质量,水平的提高.
3.主治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甲,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4.医师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丙,丁类手术.
5.助理医师(医士)按"各专业手术分类"参与丙类手术,做助手;可完成了类手术.
考虑到人才梯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培养问题,高年资医师(取得现有职称3年以上)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完成高一类手术.对无主任医师的专业,科室可根据副主任医师技术水平状况,选择一位可以完成主任医师手术范围的副主任医师承担主任医师工作;若选择不出,不可超范围开展此类手术.
各专业手术分类
一,外科系统
甲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全胃切除术,胃癌扩大根治术;
(2)左右半肝切除术,肝左外侧叶切除及楔形切除;
(3)胰腺癌根治术,扩大胰买十二指肠切除术;
(4)胆道再次手术;
(5)腹主动脉瘤切除,移植术;
(6)带血管胎儿胰腺移植术;
(7)经胸颈无名及锁骨下动脉瘤切除术,血管移植术;
(8)扩大全胰腺切除术;
(9)甲状腺癌颈淋巴结廓清术,甲状旁腺切除术;
(10)右心耳下腔静脉旁路移植术;
(11)腹腔内肿瘤联合3种以上脏器切除;
(12)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13)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2.心胸外科
(l)"法四","法三"矫治术;
(2)伴肺动脉高压的房室缺修补术;
(3)主动脉缩窄,腹主动脉瘤血管再造术;
(4)心脏多瓣膜置换及成形术;
(5)冠状动脉架桥术;
(6)复杂的心内畸形矫治术及短路术;
(7)主动脉瘤切除术;
(8)纵隔瘤切除术;
(9)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10)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3.神经外科
(1)经幕上,下入路各种肿瘤切除术;
(2)经幕上,下入路各类动脉瘤夹闭术;
(3)经幕上,下入路畸形血管切除术;
(4)自体(异体)肾上腺髓质或黑质脑内移植术;
(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4.泌尿外科
(1)肾血管手术;
(2)肾移植术;
(3)经皮肾镜取石;
(4)肾上腺手术;
(5)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6)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5.烧伤整形外科
(1)异体皮开窗,自体皮嵌入术;
(2)血管移植,皮瓣覆盖术;
(3)吻合血管,游离皮瓣移植术,异体大网膜移植术;
(4)静脉网状皮岛;
(5)微移自体皮,大张异体皮混合移植术;
(6)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7)诊断不明确的探查术.
6.骨伤科
(1)全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
(2)血管蒂指(趾)再造术;
(3)断肢(指,趾)再植术.
乙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甲类手术以外的肝,胆,胰,脾的各种手术;
(2)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胃肠吻合术;
(3)肝脾损伤的处理;
(4)直肠切除术,回盲部切除术;
(5)结肠造口术,各段结肠癌根治术;
(6)甲类手术以外甲状腺,甲状旁腺各种手术;
(7)乳癌根治术;
(8)门静脉高压的各类分流术及断流术;
(9)各段肠癌根治术;
(10)腹部损伤剖腹探查术.
2.心胸外科
(1)心包部分切除术;
(2)房缺室缺修补术;
(3)心脏单瓣置换术,扩张分离术及成形术;
(4)动脉导管未闭手术;
(5)心脏大血管造影诊断;
(6)全肺及肺叶切除术;
(7)胸膜切除术;
(8)除甲类以外的纵隔手术;
(9)气管支气管成形术;
(10)人工心脏起搏器置人术;
(11)人造血管移植术;
(12)颈及胸上段食管癌切除术;
(13)颈部血管瘤切除术;
(14)结肠代食管术;
(15)除甲类以外的胸腔探查术.
3.神经外科
(1)除甲类以外各种颅内手术;
(2)椎管内外各种手术;
(3)各种神经吻合术;
(4)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
(5)各类颅骨手术;
(6)各类经颅骨钻孔减压,引流,抽吸手术;
(7)经股动脉插管全脑血管造影术;
(8)经颅动脉穿刺脑血管造影术.
4.泌尿外科
(1)除甲类以外的肾脏手术;
(2)输尿管手术;
(3)膀脱手术;
(4)泌尿系(尿道以上)造口,修补,成形手术;
(5)前列腺摘除术;
(6)阴囊,阴茎手术.
5.烧伤整形外科
(1)血管植人皮瓣预构手术;
(2)切(削)痂,植皮术;
(3)皮瓣移植术;
(4)皮管成形术;
(5)游离肌皮瓣移植术.
6.骨伤科
(1)脊柱侧弯矫形术;
(2)严重创伤全身合并综合征的处理;
(3)关节融合术;
(4)先天性髓脱位手术;
(5)截肢(指,趾)术,半月板切除术;
(6)骨肿瘤切除术;
(7)骨疣切除术;
(8)三翼钉固定拔钉术;
(9)四肢骨内固定及植骨,钢板取出术;
(10)各类关节手术;
(11)开放性骨折扩创复位术;
(12)皮管成形术修整.
丙类手术
1.普通外科
(1)肝脓肿切开引流术;
(2)肠切除术;
(3)腹部损伤剖腹探查术;
(4)胃肠穿孔修补术;
(5)胃肠造口术,吻合术;
(6)大隐静脉结扎转流术及剔除术;
(7)胆囊单纯造口术;
(8)乳腺单纯切除术.
2.心胸外科
(1)胸壁软组织良性瘤切除术;
(2)胸腔闭式引流术;
(3)脓胸开放引流术;
(4)胸壁结核病灶清除术.
3.神经外科
(1)各种复杂头皮外伤清创缝合术;
(2)各种头皮肿瘤切除术;
(3)各种外生骨疣切除术;
(4)经动脉穿刺化疗术.
4.泌尿外科
(1)单纯尿道手术;
(2)除乙类手术外的前列腺其它手术.
5.骨科手术
(1)肌健移位术,跟健延长术;
(2)手部健鞘囊肿切除术;
(3)拇指外翻矫形术;
(4)闭合性骨折复位固定术;
(5)低毒性骨脓肿病灶清除术;
(6)骨牵引术.
丁类手术
l.普通外科
(1)一次阑尾手术;
(2)一次疝修补术;
(3)体表肿瘤,异物摘除术;
(4)痔核,痔瘘手术;
(5)体表脓肿切开引流术.
2.心胸外科
(1)纵隔气肿切开减压术;
(2)胸壁伤口清创缝合术.
3.神经外科
(1)各种轻度头皮外伤缝合术.
4.泌尿外科
(1)单纯包皮环切及外伤缝合;
(2)单纯前列腺手术.
5.骨伤科
(1)小关节脱位手法复位;
(2)小关节腔切开引流术.
二,妇产科系统
甲类手术
(1)子宫癌根治术;
(2)卵巢癌根治术;
(3)复杂尿漏修补术;
(4)外阴癌根治术;
(5)各种疑难阴式手术;
(6)各种人工阴道成形术;
(7)各种难产的复杂手术;
(8)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9)诊断不明的探查术.
乙类手术
(1)除甲类以外的子宫,宫颈手术;
(2)除甲类以外附件的移位,整型,切除术;
(3)外阴广泛切除术;
(4)简单阴道,尿道修补术,单纯性外阴切除术;
(5)碎胎术,穿颅术;
(6)腹膜外剖宫产术;
(7)阔韧带手术;
(8)T度会阴裂伤缝合术.
丙类手术
(1)除甲类以外的附件手术;
(2)除甲类以外的外阴手术;
(3)古典式剖宫产手术,子宫下段剖宫产术;
(4)宫外孕手术;
(5)Ⅱ度会阴裂伤缝合术.
丁类手术
(1)宫颈活检;
(2)上环,取环,人工流产术;
(3)胎头吸引术;
(4)人工取胎盘;
(5)臀牵引术;
(6)巴氏腺囊肿切开术;
(7)处女膜切开术;
(8)Ⅱ度以下会阴裂伤缝合术;
(9)会阴侧切术;
(10)各种电凝术.
三,眼科手术
甲类手术
(1)光学角膜移植术;
(2)眼眶深部异物取出术;
(3)玻璃体切割术;
(4)人工晶体植人术;
(5)眶内肿瘤摘除术;
(6)眶内容刺除术;
(7)复杂网膜脱离术;
(8)新开展的各种手术.
乙类手术
(1)眼碱再造术;
(2)白内障囊外摘除术;
(3)放射状板层角膜切开术;
(4)眼肌手术;
(5)青光眼,白内障手术;
(6)眼眶成形术;
(7)眼险成形术;
(8)玻璃体手术;
(9)除甲类以外的晶体手术;
(10)除甲类以外的眶内手术;
(11)除甲类以外的网膜手术;
(12)除甲类以外的眼球手术;
(13)泪囊,鼻腔吻合术.
丙类手术
(1)除乙类以外的眼碱手术;
(2)除乙类以外的结膜,角膜手术;
(3)简单眼外伤(缝合及异物取出).
四,耳鼻咽喉科系统
甲类手术
(1)喉癌根治术;
(2)半喉切除术及发音重建术;
(3)喉成形术;
(4)鼻成形术;
(5)内耳手术;
(6)乳突根治术;
(7)经开颅途径巨大额筛窦肿瘤切除术;
(8)鼻咽癌手术.
乙类手术
(1)上颌骨切除术;
(2)气管,食管异物取出;
(3)除甲类以外喉部手术;
(4)鼓膜修补术;
(5)面神经减压术;
(6)外耳道狭窄闭锁整复术;
(7)耳郭成形术;
(8)蝶窦,筛窦手术;
(9)鼻中隔手术;
(10)除甲类以外乳突手术;
(11)上颌窦根治术.
丙类手术
(1)扁桃体摘除(挤切)术;
(2)腺样体刮除术;
(3)中下鼻甲部分切除术;
(4)鼻甲封闭与电凝.
丁类手术
(1)咽鼓管通气术;
(2)上颌窦穿刺术;
(3)鼓膜穿刺与切开术;
(4)扁桃体脓肿的处理.
五,口腔颌面外科系统
甲类手术
(1)颌面部巨大组织缺损即刻修复器官再造术;
(2)唇裂修复术及正中裂修复术;
(3)巨大面部,颌面部神经纤维瘤切除术;
(4)面神经手术;
(5)涎腺瘘修补导管吻合术;
(6)颞颌关节成形术;
(7)颏胸瘢痕松解术;
(8)腭肿物扩大切除术;"
(9)颏成形术;
(10)颈淋巴结清除术;
(11)上下颌前窦矫正术;
(12)三叉神经周围撕脱术.
乙类手术
(1)腭裂囊肿切除术;
(2)上下颌骨各种手术;
(3)腭裂修复术;
(4)颌下腺摘除术;
(5)腮腺肿瘤及腮腺切除术;
(6)颌面部肿物切除术;
(7)鼻唇畸形矫治术;
(8)甲状舌骨囊肿切除术;
(9)除甲类以外的颌面部整形手术;
(10)颧弓骨折复位术;
(11)疑难的阻生齿拔除术;
(12)牙齿再植术,移植术.
丙类手术
(1)口腔软组织肿物切除术;
(2)舌下腺摘除术;
(3)颌下腺囊肿摘除术;
(4)颏下,颌下囊肿摘除术;
(5)舌系带手术;
(6)面部小瘢痕整复术;
(7)面部黑痣手术;
(8)上颌窦瘘管孔修补术;
(9)腭裂修补术;
(10)口腔颌面部炎症;
(11)牙槽外科手术.
丁类手术
(1)牙外伤结扎颌间固定术;
(2)舌部外伤缝合术;
(3)牙槽突整形术;
(4)口外脓肿切开术;
(5)颌面部一般性软组织外伤处理;
(6)上下颌骨简单骨折的固定;
(7)牙齿拔除术;
(8)残根断根拔除术.
手术过程管理规范
1.凡需住院手术的患者,应做好手术前各项检查,明确诊断,选择好手术适应证后,方可决定手术,科室要严格遵照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合理安排手术人员.
2.手术前,负责医师填写好手术知情同意书(协议书),患者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人签署.患者危重急需手术,但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时,由科室或急诊值班医师报告医教科或总值班,批准后方可手术,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3.凡住院施行的手术,手术前负责医师都要写好术前小结,并由上级医师阅批后签字.
4.重大,疑难,复杂手术,致残手术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外宾和市,县级领导手术,均应采取慎重态度,填写特殊手术申请报告单(表1-2)报医教科,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实行.此类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内容由负责医师记人病历,并报告医教科,必要时医教科派人参加术前讨论.
5.手术前ld,手术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科主任或主任(副)医师签字后送手术室,由手术室安排手术.
6.急症手术,负责医师填写急诊手术通知单,手术负责医师签字后送手术室,手术室或麻醉科应积极主动配合急诊手术,不准无故刁难,推脱或拒绝.
7.手术前麻醉师必须检查手术的患者,如术前准备不符合麻醉要求,麻醉师有权决定延期手术.
8.各级医师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进行手术.
9.进修医师及学生参加的手术,必须有本院医师参加并负责进行指导,手术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本院医师负责.
10.参加手术人员要严格执行手术室的各项规定,术前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后,方可手术.对违反制度以及不按无菌技术进行操作的医务人员,护士长有权停止手术,并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追究个人责任.
11.手术中,术者和助手应密切配合.参加手术人员在术中对患者应高度负责,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在患者紧张状态下更应严格执行医疗保护性制度.台上会诊时,有关人员应随请随到,如发生意外,台上和台下医务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由主刀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并酌情请示上级医师或报告有关领导协助处理.手术当中主刀或助手发生意外(如晕倒等情况),由在场的最高职称人员决定替代人员或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1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缝合前,术者和助手应仔细检查术野内是否有活动出血和异物存留.手术结束,要对患者的全身情况和手术情况做一全面严格检查.
13.患者手术后如病情允许,由手术室护工,负责医师一同送回病房,全麻或重危患者及麻醉师或手术医师认为有必要的患者,麻醉师应陪同送回病房.手术医师应开好术后医嘱,并向病房值班人员交待注意事项.
14.手术前应由麻醉科会诊,填写麻醉谈话单,由患者本人签字,患者填写委托书者,可由被委托人签字.手术后,麻醉医师在将患者送回病房前应与病房医师,护士交待手术,麻醉经过及注意事项,当面测血压,脉搏,呼吸.
特诊特治告知制度
1.确定患者接受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项目必须经科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的同意,必要时应经过科室大查房和科室主任同意。
2.患者的主管医师或其上级医师应主动将进行该项检查或治疗的有关问题,特别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意外情况向病人家属或关系人讲清楚,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并给予积极的配合。
3.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关系人同意并签名,对神智清楚、精神状态正常的患者签名应属有效。
如需实施保护性医疗或因故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名。
应紧急施行的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经科室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审批后方可施行。
4.对于那些必须进行的手术和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经反复说明后仍不同意者,除上报医务科外,应在病历中记录并请病人家属及关系人签名备案。
5.特殊病人的手术、检查或治疗申请应逐级上报医务科,必要时上报主管院长批准。
6.医保病人的贵重检查、特殊治疗(特别是自费部分的诊治项目)、转诊等均需履行病人签名并逐级上报审批规定。
7.因特殊情况,按自动出院处理的病人,主管医师应同患者及家属交代各项有关事宜,并由其在出院小结上签名备案,必要时由医务科审批。
8.手术、麻醉等项目按规定在专用表格上签名,其他的特殊治疗项目在病程记录上及各专用表格上签名。
9.对违反上述各项规定者,应给予批评教育;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及其科室应承担调解主要责任,如涉及法律问题或造成经
济损失,将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
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
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医务科、质控科应加强对本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手术负责制
1.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应根据本科现巳开展的手术,制定各级医师的手术权限并报医教科备案,所有医师均须在本人职责权限内开展手术.
2.报告当遇有紧急手术而超出当班医师的手术权限或技术水平时,在采取急救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教科汇报.
3.教学手术管理在医院开展的各类手术中,实习生,进修医师只能在本院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观摩学习或担任助手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上台操作.
二、加强手术操作规范化
1.制定常规手术规范科主任负责制定本学科范围内的常规手术操作规范,内容要详细,具体.
2.围手术期检查
(1)术前全面检查:
在术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临床检查,各学科专业的手术如有必要的检查项目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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