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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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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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宜阳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章制度汇编
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道德规范
1。
以人为本,面向社区居民,关爱重点人群,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2。
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对待服务对象不分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用语.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职权谋私.
5。
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服务对象隐私和秘密.
6。
互学互尊,团结协作,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7。
精益求精,奋发进取,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社区卫生服务岗前培训和考核内容
一、社区卫生服务岗前培训内容
1、全科医学理论概述.
2、家庭理论及健康档案。
3、社区医学理论及健康教育方法。
4、儿童及妇女保健工作内容。
5、老年保建及临终关怀知识。
6、家庭病床管理。
7、全科/家庭医疗中的临床思维。
8、常见传染病防治。
9、慢性病管理.
10、高血压病人管理.
11、常见病急症处理.
12、医学心理学概论。
13、卫生经济知识.
14、中医基础理论和适宜技术。
15、医学法律知识。
16、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学技术.
二、社区卫生服务医师考核内容
1、全科医学理论知识。
2、全科医疗相关知识。
3、解决社区常见问题的技术能力。
4、解决不同人群保健问题的能力,如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以及青年人、中年人、老年人.
5、分析和鉴定医疗方面的问题,对医疗问题采取预防措施的方法。
6、医患关系和交谈方面的技巧。
7、评价全科医生在医疗保健系统中的作用。
8、全科医生在承担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9、能掌握和开据健康处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1、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不与病人争吵.
2、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不推诿病人,做到首诊负责制。
4、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6、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免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7、对残疾人及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政业务工作。
2。
组织制定中心(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做好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关爱人的生命全过程,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站)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本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经费(资金)申报管理,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及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
负责领导、制定本中心科研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本中心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7。
负责组织、检查防保、医疗、护理等各项工作,督促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8.加强后勤工作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确保所需物资的供应。
9.及时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站)的工作意见,改进卫生服务。
10。
负责本单位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
2、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并针对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3、坚持预防保健为主、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
4、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5、对疑难、危重病人和特殊病人要及时会诊、转诊,并在转诊前和转诊途中进行维护生命的处理。
6、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工作及健康促进活动,开展临终关怀服务。
7、严格执行药品购买、保管、使用的有关规定。
8、严格执行收费制度,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
9、认真执行登记、统计制度,并及时、准确上报。
10、树立良好医德,严禁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谋取个人利益。
社区卫生服务站出诊工作制度
1、社区范围内实行预约出诊和急诊出诊服务。
2、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居民的合理出诊要求。
3、接到急诊出诊请求后,医务人员应尽快前往患者家中进行诊疗。
4、出诊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无法处理的病情应及时转诊。
5、禁止在出诊过程中使用易导致过敏反应的药物。
6、做好出诊病人的详细出诊记录,要向患者和家属交待好各项注意事项,并随时保持联系.
7、对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医务人员应在治疗过程中全程陪护。
8、严格执行出诊服务收费制度,禁止收受病人和家属赠送的钱物。
医务人员服务规范
一、救死扶伤、敬业爱岗,弘扬白求恩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
二、遵守市民文明公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廉洁行医,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工作认真负责。
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自尊自爱,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佩戴胸卡上岗.
五、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亲切,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方便病人就诊。
六、保持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执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导诊台服务规范
1.仪表端庄,服装整洁,着淡汝,戴胸卡,站立服务,举止文雅,准时上岗,不闲谈、不干私活。
2.主动迎候病人,微笑服务,语言文明、亲切,态度和蔼,有问必答,求助必帮,实行“一站式”导诊服务,杜绝服务忌语。
3.熟悉医院环境、各科就诊情况及开展项目,了解专家教授的技术特长和出诊时间,正确引导病人就诊。
4.根据医生诊病情况合理安排就诊患者,保证诊疗秩序.
5.公示服务项目和便民措施,为患者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佩带规定胸牌
2.公开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3.公开承诺服务内容。
4.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等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并根据物价部门的要求,随时将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向社会公示.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5.对门诊和出院病人提供费用结算清单。
6。
公开工作时间、上岗工作人员、职称及从事专业。
差错、事故防范管理制度及投诉调查处理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处理结果,科主任(站长)或护土长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2.发生差错应及时报科主任(站长)或护士长,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由科主任上报社区部及中心主管主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备查,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社区中心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5.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站)或个人如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有意隐瞒,事后一经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6.为了澄清事情的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7.科主任(站长)或护士长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的措施.
8.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社区卫生医务中心(站)负责人对患者投诉要认真做好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对涉及医疗安全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医疗质量及患者合法权益.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
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区群众监督。
6。
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
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
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
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
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员领导下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门诊、巡诊、出诊、家庭病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
2。
经常深入社区居民住户,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多种形式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
3。
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应辅助检查,并提出诊断和制定治疗、康复方案,负责病人的治疗,指导、帮助其康复。
4.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现场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确定病人的转诊,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情况,协助转诊。
5。
认真、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件书写。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6.开展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监测与处理。
开展社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与老年保健。
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
7.建立家庭卫生保健合同制及家庭病床,主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8.参加在职全科医学学习和社区专项技术服务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能。
9。
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登记、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
首诊负责制制度
1。
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
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
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
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
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每日对所管病人进行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
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等工作。
(5)参加科室病案讨论,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核出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所管病人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门诊咨询工作制度
1。
设立门诊咨询台,负责门诊导医、咨询、预约、便民服务等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病人服务.
2.负责协调病人就诊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接听热线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工作。
3.发放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处方,播放健康教育的有关录象、光盘、录音。
4.为病人提供饮用水、出借轮椅、收费查询等服务.
5.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就诊秩序,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隐患。
治疗室工作制度
1。
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
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
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内用药与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
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
用过的医疗器具及时清理、清点、消毒、灭菌,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使用时限重新灭菌。
6。
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空气培养。
7.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一般外带药物注射须持医疗机构注射证明.
2。
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敏试验,并重新确认外带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减少医疗风险.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后反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经治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戴口罩帽子,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巾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扫、消毒和空气监测.
抢救室工作制度
1。
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而设,非抢救病员一律不得占用。
2.抢救室应备齐一切中西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和敷料等,并须放在固定位置,设专人管理,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立即清理、消毒,然后放回原处,消耗部分及时补充,以备再用。
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霉变、虫蛀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抢救室一切物品、药品、器械,每日都要核对1次,做到班班交接,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应重新灭菌。
6.抢救室卫生应设专人负责,每周彻底清扫、消毒1次,室内严禁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抢救病员结束后,都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输液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员,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输液(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输液应按输液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输液前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3.输液时及输液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但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输液必须每人1针1管。
5.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并置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6.室内要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细菌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书写病历要简明扼要。
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及住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住史,各科阳性体征与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2.就诊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症的复诊患者,应视为初诊患者,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意见,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填写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患者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注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病历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2、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4.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5.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7.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8.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的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9.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10.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11。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到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12。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13.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5。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16.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7。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18.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19.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20。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21。
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22.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
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
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
建立本辖区0-6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
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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