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C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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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C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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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C款
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C款)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风险揭示书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中国工商银行郑重提示: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及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
产品风险评级
PR3
目标客户
养老金客户
重要提示
工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
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第七部分风险揭示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客户签名(盖章):
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产品风险评级说明
(本评级为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风险等级
风险水平
评级说明
PR1级
很低
产品保障本金,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或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
PR2级
较低
产品不保障本金但本金和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或承诺本金保障但产品收益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PR3级
适中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和预期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PR4级
较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产生较大影响,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复杂性。
PR5级
高
产品不保障本金,风险因素可能对本金造成重大损失,产品结构较为复杂,可使用杠杆运作。
一、产品概述
产品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C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代码:
pa030003
产品风险评级
PR3
(本产品的风险评级仅是工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
目标客户
养老金客户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单位份额
1元/份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产品期限
无固定期限产品
募集期
2013年8月21日~2013年8月27日
2013年8月27日16:
00为募集期接受客户缴款的最后截止时间。
销售范围
全国
产品成立
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提前成立时工商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进行信息披露。
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起始日
2013年8月28日
集中确认日
本产品成立后,工商银行将按每周一次的频率对符合条件的申购、赎回申请进行集中确认。
每周三(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周三)为购买赎回集中确认日。
产品购买规定
1、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任一工作日内,客户可提出购买预约申请,工商银行于下一集中确认日进行份额确认。
2、集中确认日当天提交的购买申请,将于下一集中确认日进行份额确认。
3、工商银行有权暂停产品申购;此种情况下,工商银行至少提前3天予以公告。
缴款的截止时间
集中确认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6:
00为该次集中确认接受客户购买缴款的最后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购买缴款申请将顺延至下一集中确认日确认。
投资周期与投资锁定期
投资周期是指两个集中确认日之间的时期,本产品投资锁定期为36个投资周期。
投资者产品份额的持有期限需至少达到投资锁定期后,方可赎回。
存续天数
指客户持有产品份额期间的实际天数。
存续天数计算方式为申购集中确认日至赎回集中确认日前一个自然日。
产品赎回规定
对于持有期限达到或超过投资锁定期的产品份额,在客户提交赎回申请后,工商银行将于下一集中确认日进行赎回确认
集中确认日前一工作日的16:
00为该次集中确认接受赎回预约申请的最后截止时间。
客户可以选择全部赎回、不赎回或部分赎回产品,若客户部分赎回导致该客户的理财资金余额不足10万时,工商银行有权将该客户理财计划剩余资金一次性全部赎回。
产品份额部分赎回时,采用“后进先出”规则,即优先赎回在较晚时间点购买且持有期达到或超过投资锁定期的产品份额。
赎回资金划付
集中确认日赎回成功,集中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达客户指定的工行账户。
产品份额自动结转
客户购买的产品份额在持有满150个投资周期时,若未提出赎回申请,工商银行将自动对此份额分配收益,并将原始本金和收益结转为新增本金,按当时对应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重新计算收益。
每笔购买最低金额
10万元
购买、赎回金额交易级差
1000元
巨额赎回
所有客户单次赎回份额累计超过存量份额的20%即为巨额赎回,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对超过20%部分的赎回申请做拒绝确认处理。
产品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销售手续费率0.4%,托管费率0.02%
(年化,按日根据产品规模计提)
理财资产托管人
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投资收益的分配及计算方式
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
持有的产品份额×购买时适用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存续天数/365。
产品存续期间发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变动对产品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不产生影响。
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
该产品拟投资0%-8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30%的权益类资产,0%-5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工商银行理财销售费、托管费等费用,客户预期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约为i%,超过i%的部分作为工商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i%为客户购买日工商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2016年2月17日i=3.55,此后i%的具体数值以工商银行最近一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公告为准)。
测算收益率不等于实际收益率,投资需谨慎。
银行提前终止权
工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此种情况下,工商银行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10个工作日向相关客户进行定向告知,同时告知客户可获得的最终收益。
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客户本金及收益到达客户指定的工行账户;到账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按税法自行申报及缴纳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其他规定
1、如客户采取主动付款方式购买本产品,客户缴款日至集中确认日(不含)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如客户采取委托扣款方式购买本产品,款项冻结日至集中确认日(不含)之间按活期利率计息。
2、赎回确认日(或提前终止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
3、资金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其他债权类信托计划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优先级信托、其他股权类信托计划、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高流动性资产
债券及债券基金
0%-80%
货币市场基金
同业存款
债权类资产
债权类信托
20%-100%
股票收益权类信托
交易所委托债权
交易所融资租赁收益权
权益类资产
股权类信托
0%-30%
新股及可转债购买信托
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优先份额
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0%-50%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
本期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期初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
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用款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若涉及信贷按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达到AA级(含)以上。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
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产品购买、赎回方式
(一)产品购买
投资者每笔购买金额不低于10万元。
投资者可以随时向工商银行提出产品购买申请。
集中确认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6:
00为该次集中确认接受购买缴款的最后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购买申请将顺延至下一集中确认日集中确认。
如客户采取主动付款方式购买本产品,客户缴款日至集中确认日(不含)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如客户采取委托扣款方式购买本产品,款项冻结日至集中确认日(不含)之间按活期利率计息。
(二)产品赎回
对于持有期限达到或超过投资锁定期的产品份额,在客户提交赎回申请后,工商银行将于下一集中确认日进行赎回确认。
集中确认日前一工作日的16:
00为该次集中确认接受赎回预约申请的最后截止时间。
集中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资金到达客户指定的工行账户。
赎回确认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利息。
客户可以选择全部赎回、不赎回或部分赎回产品,若客户部分赎回导致该客户的理财资金余额不足10万时,工商银行有权将该客户理财计划剩余资金一次性全部赎回。
产品份额部分赎回时,采用“后进先出”规则,即优先赎回在较晚时间点购买且持有期达到或超过投资锁定期的产品份额。
客户购买的产品份额在持有满150个投资周期时,若未提出赎回申请,工商银行将自动对此份额分配收益,并将原始本金和收益结转为新增本金,按当时对应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重新计算收益。
五、巨额赎回
单个确认日中,本产品的产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购买总份额后的余额,下同)之和超过上一确认日产品总份额的20%,为巨额赎回。
出现巨额赎回时,工商银行有权对超过20%部分的赎回申请做拒绝确认处理。
理财产品连续两个确认日(含)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接受客户的购买和赎回申请。
客户根据工商银行披露的开放日可重新进行购买和赎回。
在发生巨额赎回工商银行暂停接受客户购买、赎回申请时,工商银行最迟于次一工作日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网站()进行披露。
六、理财产品费用、收益计算及分配
(一)理财收益计算方式及支付
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为:
持有的产品份额×购买时适用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存续天数/365。
产品存续期间发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的变动对产品存续期间的投资收益不产生影响。
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理财收益计算举例如下:
情景一:
某客户于2016年3月2日购买500万份产品份额(该笔资金的投资锁定期为2016年3月2日-2016年11月15日),客户在2016年11月15日提出赎回申请,将持有的全部份额赎回,工商银行在11月16日确认客户赎回,该投资周期实际存续天数为259天,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55%,则该投资期间内客户实际投资收益为:
5,000,000×3.55%×259/365=125,952.05(元);
情景二:
假设情景一中客户在投资锁定期结束前未提出赎回申请,客户在2016年11月22日申请赎回500万份,工商银行在2016年11月23日确认客户赎回,该资金实际存续天数为266天,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55%,客户的实际投资收益为:
5,000,000×3.55%×266/365=129,356.16(元);
情景三:
假设情景一中客户在投资锁定期结束前未提出赎回申请,客户于2016年3月9日再度购买300万份产品份额(该笔资金的投资锁定期为2016年3月9日-2016年11月22日),假定客户在2016年11月22日提出赎回申请,赎回500万份产品份额,则按照“后进先出”赎回规则,将在2016年11月23日赎回客户第二批买入的300万份和第一批买入的200万份,其中第二笔投资的存续天数为259天,第一笔投资的存续天数为266天,如产品达到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3.55%,投资收益计算如下:
3,000,000×3.55%×259/365+2,000,000×3.55%×266/365=127,313.70(元)
(二)最不利情况分析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工商银行此类产品以往业绩表现良好,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
但历史数据代表过去,仅供客户决策参考,最终收益要以到期实际实现收益为准。
本产品为非本金保证浮动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品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到期时投资品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实际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
但在此种情形下,理财产品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七、风险揭示
本产品类型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向您提示如下:
本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程度适中,工商银行不承诺本金保障,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主要为风险和收益较为适中的投资品市场,或虽然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市场,但通过合理资产配置或其他技术手段使产品的整体风险保持在适中水平,或产品本金投资于低风险投资品市场,但其收益挂钩股票、商品、外汇等高风险投资品,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因素对本金及收益会产生一定影响。
客户投资本期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政策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本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二)信用风险:
客户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
若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
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本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本产品的收益,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除本说明书第八条约定的客户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客户不得在产品锁定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五)提前终止风险:
为保护客户利益,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
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六)交易对手管理风险:
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本产品的到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七)兑付延期风险:
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八)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客户将面临本金和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信息传递风险:
工商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客户应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
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工商银行。
如客户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工商银行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的,可能会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信息披露
如本产品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工商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或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在工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
本产品正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工商银行将在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产品成立报告。
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工商银行网站()或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对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产品说明书其他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客户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工商银行的通知或公告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本产品,客户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账户。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工商银行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其它可能对客户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工商银行可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客户:
工商银行网站()、相关营业网点发布、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
九、特别提示
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工商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约定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工商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十、咨询(投诉)电话:
95588。
客户签字(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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