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隧道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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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隧道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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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隧道监理实施细则
和迎大道(新川创新科技园段)电力隧道工程
监
理
细
则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和迎大道项目部
2013年4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新川创新科技园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和迎大道(新川创新科技园段)项目工程。
新川科技园和迎大道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工业园与成仁快速路之间,道路起点接和迎大道高新段设计终点,终点至成仁快速路底层路口,拟建工程里程桩号从00+00至20+26.714,全长2026.714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为城市主干道。
本电力隧道工程位于和迎大道南侧规划绿化带内,距道中线24.5m,按电力通道规模分为两段:
起点桩号0-40,接和迎大道西段规划电力通道,至新成仁路路口(桩号07+45.371)十字交汇井,电力通道规模1.6x1.6m箱涵,本段长度785.4m。
新成仁路口(桩号07+45.371)至本次设计终点新成仁快速路东侧(桩号20+70),接规划电力隧道,电力通道规模2.5x3.0m,本段长度1324.6m。
本项目估算工程投资1.711亿元。
二、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1.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2.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政策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9.监理合同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监理文件。
10.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11.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
12.委托人发给监理机构的相关文件、通知、资料及其批准的监理文件。
13.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它地方规范标准要求。
三、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工期紧,且在施工中将面临雨季,电力隧道沟槽最大开挖深度约为12米,沟槽内有页岩,将造成开挖速度较缓,沿途电线电杆及坟墓等未迁移等,应合理组织、周密安排,且要严格按照设计、地勘及专家论证方案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放坡、支护工作,保证施工安全方能保证工程保质保量的完工。
四、监理工作的流程
1、电力隧道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2、钢筋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3、混凝土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4.施工测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施工测量工作控制要点:
(1)、控制项目:
项目
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控制手段
交桩
GPS点的闭合复测
精密水准点的闭合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中的要求
适合的仪器、高素质的人员和测设方法
设置控制网
布置导线控制点
设置Ⅲ级水准点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误差<1/2000
环线闭合误差±8Lmm
适合的仪器、高素质的人员和测设方法
施工
放样
线路中线点
基坑开挖的轴线
结构物的轴线
放线允许误差±50mm
纵向允许误差±10mm
横向允许误差±5mm
适合的仪器、高素质的人员和测设方法;
专人测设,换人复测,计算资料,换手复核,并报测量工程师审核.
(二)、控制点的设置
项目
质量控制点
交桩
GPS点和精密水准点资料的接收、检算、复测;
设置控制网和Ⅲ级水准点
测设资料的计算、复核和监理的审核;
测设仪器的标定;桩点的布置和桩位保护
施工放样
测设资料的计算、复核和监理审核;
测设成果的复测和监理抽查
2、基坑开挖施工质量控制方面:
基坑开挖施工质量控制要注意以下几点:
2.1基坑开挖、喷锚护壁监理控制要点
2.1.1合理安排土方的开挖顺序,分段、分层是否合理。
2.1.2检查沟槽开挖断面尺寸是否满足放坡要求,是否严格按照已审核的施工方案执行,如未满足方案放坡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按施工方案整改。
2.1.3督促喷锚施工及时进行,检查喷锚施工质量,锚杆尺寸、锚杆平面位置、钢筋网设置、喷射混凝土厚度、混凝土标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及施工方案要求。
2.1.4检查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第二层开挖。
。
2.1.5检查沟槽底标高,机械开挖高度应高于沟槽底标高20-3cm,并采用人工开挖找平。
2.1.6检查沟槽排水设施,及时清排积水,避免沟槽浸泡。
2.1.7检查沟槽地质是否满足设计地质要求,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地基验槽。
验槽合格后,及时浇筑混凝土垫层。
2.1.8开挖过程中,全程进行变形观测,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2.2地下水控制
2.2.1施工排水:
排水主要是针对基坑内水源及外部原因(如降雨)导致坑内积水而采取的施工措施。
为保证基坑土方开挖过程中的安全,基坑排水应贯穿基坑开挖施工始终。
基坑开挖前在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积水井,并在开挖过程中依据开挖深度及水流情况不断加深排水沟和积水井,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排水通畅,随时将积水井中的积水抽排到坑外。
在确定排水量时应有20—30%的富余量。
当地下水较丰富时,应采取其它相应的止水、降水措施。
2.3安全技术措施
2.3.1基坑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
多台机械开挖时,挖土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它作业。
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3.2砂层开挖采用“路基箱”方案,反铲置于路基上进行开挖,确保砂层开挖安全。
2.3.3挖方不得在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2.3.4基坑开挖至施工方案要求深度后应及时进行喷锚施工,并在喷锚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第二层开挖施工。
基坑四周应设安全围栏。
2.3.5重物距基坑周边的安全距离:
汽车不小于3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不超过1.5m;材料堆放不小于1m。
2.4文明施工措施
在基坑开挖期间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做好如下工作,以确保施工安全:
2.4.1土方开挖前应对施工便道,排水沟进行维修,保证运输车辆运行通畅;
2.4.2做好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运行正常;
2.4.3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某些施工困难的环节应有预见性;
2.4.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特种人员都必须带安全帽、穿工作鞋,严禁穿化纤衣服;
2.4.5加强器材的管理工作,随用随领,专人登记,剩余器材立即送回。
加强领导,做到绝对安全;
2.4.6应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雨天做好临时边坡的维护工作;避免边坡滑坡、坍塌等事故发生;
2.4.7基坑周围一定要设置固定护栏、护网,确保安全及文明施工;
2.4.8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
3、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控制方面:
主体结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中质量监控应把握下列要点:
3.1模板工程
3.1.1模板的材料应选用钢材、胶合板、等,模板支架宜选用钢支架。
3.1.2模板必须支撑牢固、稳定,不得有松动、跑模、超标准的变形、下沉等现象。
模板施工应严格按照经审核的施工方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检查,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3.1.3模板拼缝应平整严密,并采取措施填缝,不得漏浆,模内必须干净,模板安装后应及时报验及浇砼。
3.1.4模板安装前必须经过正确放样,检查无误后才能立模安装。
3.1.5顶板(中板)结构应支立支架后铺设模板,并应考虑预留沉降量,以确保净空和限界要求。
侧墙模板应采用大块模板,模板拼缝处内贴止水胶带,防止漏浆。
3.1.6结构变形缝处的端头模板应钉填缝板,填缝板与嵌入式止水带中心线和变形缝中心线重合并用模板固定牢固。
止水带不得打孔或用铁钉固定。
填缝板的支撑必须牢固,不得跑模。
3.1.7模板一般不要采用拉杆螺栓固定,必须使用时,螺栓中间要设止水环,端部应加垫块,拆模后其垫块孔应用膨胀水泥沙浆堵塞严密。
3.1.8模板安装预埋件、预留孔允许偏差应符合附表1的允许值,监理要按附表1中所列检查频率及方法监督检查。
模板安装预埋件、预留孔允许偏差表(附表1)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刨光模板
2
每
个
构
件
4
用尺量
不刨光模板
3
2
表面平整度
刨光模板
3
4
用2m直尺检查
不刨光模板
5
3
模
内
尺
寸
宽
墙身
±5
1
用尺量
梁
0、-10
板
0、-10
高
墙身
0、-5
1
用尺量
梁
0、-10
板
0、-10
长
墙身
0、-5
1
用尺量
梁
0、-5
板
0、-5
4
侧向弯曲
墙身
L/1500
每个
构件
1
沿构件全长拉线量取最大矢高
梁
H/1000
板
L/2000且≯10
5
预留孔洞位置
预留孔
10
每个
孔洞
1
用尺量
6
预埋件
钢板联结板等
位置
3
每个预埋件
1
用尺量
平面高度
2
1
用水准仪测量
螺栓锚筋等
位置
10
1
用尺量
外露长度
±10
1
注:
表中L为构件长度,H为构筑物的高度。
3.1.9现浇砼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钢筋工程
3.2.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必须拥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3.2.2钢筋进场时应按规范要求分批抽样,做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和焊接试验,抽样要有监理在场并符合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
使用中发生异常(如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时),尚应补充化学成分分析试验。
3.2.3钢筋加工
1)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平直、无局部曲折;
2)钢筋的冷拉加工、弯折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3.2.4钢筋焊接
1)焊接前,监理要检查焊接所用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
2)电焊工必须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作业。
3)进口钢筋焊接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查和焊接试验,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4)焊接成型时,焊接处不得有水锈、油渍等,焊接后在焊接处不得有缺口、裂纹及焊瘤,用小锤敲击时,应发出与钢筋同样的清脆声。
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应予以校直或切除。
5)钢筋闪光接触对焊接头处不得有裂缝,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与Ⅰ、Ⅱ、Ⅲ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对于Ⅳ级钢筋不得有烧伤。
3.2.5钢筋的成型与安装
1)所配置钢筋的级别、根数、直径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焊接成型后的网片或骨架必须稳定牢固,在安装及浇筑混凝土时不得松动变形;
3)同一根钢筋上在35d,且<500mm的范围内,只准有一个接头;
4)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倍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弯矩较大处;
5)当设计有迷流要求时,钢筋网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采用焊接贯通;
6)钢筋与模板间应设置足够数量与强度的垫块,确保钢筋的保护层达到设计要求;
7)在绑扎双层钢筋网时,应设置足够强度的钢筋撑脚,以保证钢筋网的定位准确;
3.3混凝土工程
3.3.1一般规定:
1)主体结构均采用抗渗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标号要满足设计要求,并具有良好的抗裂性能。
2)承包商在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确定混凝土的配合比:
根据设计要求,结合施工经验,并通过多次的配比试验,提出施工配合比,经监理审核、业主批准后才能使用;
(2)编制混凝土的浇筑方案:
根据场地条件、结构部位、浇筑量等,编制详细的浇筑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设备、机具、劳动力的组织、砼供应方式、现场质量检查方法、砼浇筑流程、路线、工艺、砼的养生以及防止砼开裂的各项措施;并经监理审核、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
3)支模板、绑钢筋骨架、预埋件安装等完成后必须首先经过承包商质保体系的三级检验并备有书面记录,最后由监理工程师按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捣;
4)抗渗混凝土在侵蚀介质中使用时,其耐蚀系数不小于0.8;
5)抗渗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垫层,其抗压强度等级不应小于15Mpa,厚度不应小于100mm;
6)抗渗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构断面厚度1.6*1.6m不应小于250mm,2.5*3m不应小于350mm;
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
钢筋保护层厚度:
迎水面不应小于50mm;
7)抗渗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钢丝,不得接触模板,固定模板用的对穿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要有可靠的止水措施。
8)抗渗混凝土拆模时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周围气温差不得超过15度。
9)在抗渗混凝土结构中有密集管群穿过处、预埋件或钢筋稠密处、预埋大管径的套管处、预埋面积较大的金属板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
3.3.2抗渗混凝土的质量,应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规定检查:
1)抗渗混凝土的原材料,必须经过检查,如有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混凝土的配合比;
2)每班检查原材料的次数不应少于两次;
3)在拌制和浇筑地点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每班不少于两次;
4)掺引气剂的防水混凝土含气量测定,每班不应少于一次;
5)如混凝土配合比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本款2)、3)、4)点;
6)连续浇注混凝土量为500m3以下时,应留两组抗渗试块,每增加250~300m3时,增留两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留置试块。
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一组应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另一应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试块养护不得少于28天。
3.3.3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
(1)必须使用生产质量比较稳定的转窑水泥;
(2)含碱量(Na2O)不超过0.6%;设计无特殊要求时一般不宜采用高标号及早强水泥;
(3)宜采用普通火山灰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掺外加剂后方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
(4)不得使用受潮和过期水泥,不同品种或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用。
2)水:
采用洁净饮用水;
3)砂、石:
除符合现行的《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的规定外,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所含泥土不得呈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吸水率不大于1.5%;
4)外加剂:
除含氯离子的外加剂外,可根据需要掺引气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
3.3.4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确定:
可根据需要掺入磨细粉煤灰、减水剂等双掺工艺。
3.3.5结构砼应采用商品砼,搅拌车运输,输送泵输送,并符合下列规定:
1)商品砼需要选择质量有保证的砼供应商,砼到达现场后核对报价单,并在现场作坍落度检查,允许±1~2cm误差,超过者立即通知搅拌站调整,严禁在现场任意加水,并按规定留足抗压、抗渗试件;
2)从搅拌车卸出的混凝土不得发生离析现象,否则需重新搅拌合格后方可卸料;
3)输送泵要保持良好状态;
4)输送泵管路拐弯宜缓,接头严密,不得有硬弯。
输送混凝土过程中,接长管时宜分段进行,接好一段,泵出砼后方可再接长下一段;
5)输送泵间歇时间予计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时,需立即冲洗管内残留混凝土;
6)输送混凝土过程中,受料斗内需保持足够混凝土。
3.3.6混凝土浇筑及振捣
1)混凝土灌筑应控制其自由倾落高度,如因超高而使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时,应采取串筒、溜槽或振动流管下落;
2)混凝土必须采取振捣器振捣,振捣时间宜为10-30s,并以混凝土开始泛浆和不冒气泡为准;
3)振捣器移动距离:
插入式振捣器不宜大于其作用半径1.5倍,插入下层混凝土深度不小于5cm,振捣时不得碰撞钢筋、模板、预埋件和止水带等;表面振捣器移距应与已振捣混凝土搭接宽度不小于10cm;
4)混凝土应从低处向高处分层连续灌筑,如必须间歇时,其间歇时间应尽量缩短,并应在前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次层混凝土灌筑完毕;
5)混凝土每层灌筑厚度,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不应超过其作用部分长的1.25倍,表面振捣器不超过200mm;
6)结构预埋件(管)和预留孔洞、钢筋密集以及其他特殊部位,必须事先制定措施,施工中加强振捣,不得漏振;
7)结构施工缝应留置在受剪力或弯矩最小处。
8)施工缝处继续灌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安置好止水带或膨胀止水条;
(2)已灌筑混凝土强度:
水平施工缝处不低于1.2Mpa,垂直施工缝处不低于2.5Mpa;
(3)施工缝处砼必须认真振捣,使新旧砼结合紧密;
(4)施工缝、变形缝的工艺要求见防水工程施工的相关内容。
9)混凝土灌筑地点应采取防止曝晒和雨淋措施;
10)混凝土灌注前应对模板、钢筋、预埋件、预留孔洞、端头止水带等进行检查,清除模板内杂物,验收合格后,方可灌筑混凝土;
11)垫层混凝土应沿线路方向灌筑,布灰均匀;
12)底板混凝土应沿线路方向分层留台阶灌筑,混凝土灌筑至标高,初凝前应用平板振捣器振一遍,之后再作压实、收浆、抹面。
13)墙体和顶板混凝土应连续灌筑,并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混凝土左右对称、水平、分层灌注;
(2)顶板混凝土连续水平灌筑。
混凝土初凝前,需用表面振捣器振捣一遍后再作压实、收浆、抹平;
14)结构变形缝设置嵌入式止水带时,混凝土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前校正止水带位置,表面清理干净,止水带损坏处修补好;
(2)顶、底板止水带的下侧混凝土捣实,将止水带压紧在其表面上以后,方可继续灌注混凝土;
(3)倒角处止水带必须固定牢固,内外混凝土均匀、水平灌筑,保持止水带位置正确、平直、无卷曲现象。
15)混凝土灌筑过程中应随时观测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3.7混凝土终凝后应及时养生,结构混凝土养生期不少于14天。
混凝土养生可采用湿麻袋、塑料薄膜遮盖养护。
3.3.8砼抗压、抗渗试件应在灌筑地点制作,同一配合比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试件:
(1)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一组;
(2)每段结构(不大于30m长)的底板、侧墙及中板、顶板、车站主体各留置4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机构各留置2组;
(3)柱子混凝土结构,每灌筑10根留置一组,一次灌筑不足10根者,也应留置一组;
(4)如需要与结构同条件养生的试件,其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2)抗渗强度试件:
每段结构(不大于30m),车站留置2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留置一组。
3.3.9混凝土质量检查
1)混凝土在拌制和浇筑过程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检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2)检查混凝土在运至浇筑地点时的坍落度,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
(3)在每一工作班内,当混凝土配合比由于外界影响有变动时,应及时检查;
(4)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
2)检查混凝土质量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尚应进行抗渗性试验。
3)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厂应提供下列资料:
(1)水泥品种、标号及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
(2)骨料的种类和最大粒径;
(3)外加剂、掺和料的品种及掺量;
(4)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坍落度;
(5)混凝土配合比和标准试件强度。
4)商品混凝土应在工地现场进行坍落度检查,实测的混凝土坍落度与要求坍落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混凝土坍落度与要求坍落之间的允许偏差(mm)(附表3)
要求坍落度
允许偏差
<50
±10
50—90
±20
>90
±30
5)混凝土的取样、制作、养护、试验及强度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6)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按照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随机取样检查。
7)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或从结构、构件中钻取芯样的方法,按有关标准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作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3.3.10混凝土缺陷修整
1)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积较小且数量不多的蜂窝或露石的混凝土表面,可用1:
2~1:
2.5的水泥砂浆抹平,在抹砂浆之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洗刷基层;
(2)较大面积的蜂窝、露石或露筋应将其全部深度凿去薄弱的混凝土层和个别突出的骨料颗粒,然后用钢丝刷或加压水洗刷表面,再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的细骨料混凝土填塞,并仔细捣实。
2)对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4防水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防水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实施控制要点:
4.1一般规定
4.1.1防水混凝土结构、各种防水层均应在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后施工。
4.1.2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应继续做好排水工作,并要作到以下几点:
1)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
2)基坑中不有积水,如有积水,必须排除,严禁带水或带泥浆进行防水工程施工;
3)排水时要避免地基土的流失和涌沙的发生。
4.1.3若有管道、设备或预埋件需要穿过防水层时,要在穿过处做好防水处理。
防水层施工完毕后,不允许再在其上凿眼打洞。
4.1.4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并做好记录。
隐蔽工程应经验收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
4.1.5当下一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要对防水工程已完成的部分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4.3喷涂防水层
4.3.1喷涂防水层的材料、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并经设计人员认可,监理要严把审批关;
4.3.2喷涂防水层施工前,应按喷涂工艺进行试喷涂,合格后方可正式喷涂;
4.3.3喷涂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面坚实平整、洁净、无浮浆、无凸角和凹坑及起砂现象,采用油溶性或非湿固性涂料时,基面必须保持干燥;
2)喷涂料配制及施工符合技术要求,每次配料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3)分层施工,并不得少于两层,后一层喷涂料必须在前一层喷涂料结膜后施工,且后一层喷涂方向与前层相垂直;
4)按结构段分片进行,边墙喷涂时宜由上向下分层进行,接茬处严密喷涂均匀,厚度符合规定;
5)按设计要求对喷涂防水层进行保护层施工。
如保护层采用砂浆或混凝土时应及时保护。
其顶、底板保护层平整度允许误差为:
底板5mm、顶板10mm。
4.4变形缝防水施工
4.4.1止水带宽度和材质的物理力学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且无裂缝和气泡,接头斜面热压焊,不得叠接,接缝平整牢固,无裂口和脱胶现象。
4.4.2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重合。
4.4.3中埋式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其端模应支撑牢固严防漏浆。
止水带须采用专用钢筋套或扁钢固定。
4.4.4变形缝处增铺的附加层按设计施工,并粘贴严密。
4.5施工缝的防水施工
4.5.1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时须遵守以下工艺及规定:
1)止水条的材质、性能、规格须符合设计要求;
2)水平施工缝先浇筑砼在初凝后、终凝前根据止水条的规格在砼基面中间压磨出一条平直、光滑槽。
环向或竖向施工缝采用在端头模板中间固定木条或金属构件的方法,砼浇筑后形成凹槽;
3)止水条安放前,先浇筑砼基面必须充分凿毛、清洗干净、清除杂物;
4)水平施工缝在砼浇筑前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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