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范县堤防道路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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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范县堤防道路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河南濮阳范县堤防道路工程
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水利部、黄委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为严格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保证河南濮阳范县堤防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依据监理规划、工程建设合同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等,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合同》
(2)《施工承建合同》
(3)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文件资料
(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223-1999)
(6)《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验收规程》(SL176-96)
(7)《水利水电基层建设单元工程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
(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10)《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黄规计(1998)173号]
(11)其它
2.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濮阳范县堤防道路工程位于濮阳市范县陆集乡境内,临黄大堤桩号125+000-135+000,长10.000km。
目前该堤段仍为土路面,在降雨季节,路面泥泞,车辆通行困难,给黄河汛期的防汛物资、器材、设备运输造成困难,严重影响黄河防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治黄环境的改善和促进黄河两岸国民经济的发展,改善现有堤防道路行车状况。
本工程公路等级为参考同标准平原微丘三级公路,设计年限10年,计算行车速度60km/h,路面等级为次高级路面。
路面设计荷载:
采用双轮组100kn单轴载为标准轴载,设计弯沉值Ld=54.6(0.01mm)。
2.2工程量情况
路基挖松与压实25219m3,水泥石灰稳定底基层68000m2,水泥石灰碎石土上基层65000m2,沥青碎石面层2400m3,乳化沥青下封层65000m2,乳化沥青上封层60000m2,路缘石制作安装400m3,沥青粘层涂刷4000m2,培路肩13000m2,路肩外培土28120m2,路肩及路肩外堤顶培土运输14206m3。
3.工程控制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
2003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投资控制目标:
不超过合同投资额
4.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按照合同要求,河南濮阳范县堤防道路工程(125+000-135+000),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依照工程结构进行分部工程的划分,本单元工程共划分为8个分部工程:
路槽翻松压实,编号:
03(Ⅰ)D8-1;水泥石灰稳定土底基层,编号:
03(Ⅰ)D8-2;水泥石灰碎石灰土基层,编号:
03(Ⅰ)D8-3;路缘石,编号:
03(Ⅰ)D8-4;沥青下封层,编号:
03(Ⅰ)D8-5;沥青碎石路面、编号:
03(Ⅰ)D8-6;沥青上封层、编号:
03(Ⅰ)D8-7;路肩及路肩外培土,编号:
03(Ⅰ)D8-8;依照工程建设的长度,进行单元工程的划分。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1.收集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规范规程,如工程项目的批文、招标和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设计报告、施工设计图纸等,确定工程施工中检查管理表格及各种报表的形式和内容。
2.审查施工设计图纸等有无疏漏、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和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的地方,以便向设计单位和业主提请说明和进一步明确。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中的方法、技术选择、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合理;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措施是否可行;施工机具配置数量与组合搭配是否合适;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可行;有无严格的安全保证措施等。
4.审查施工单位的单元工程项目划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上报监理部,提请质量监督站审查批准。
监理工程师论坛
5.审查施工单位实验室。
实验设备数量和精度应能满足工程检测实验需要,所有实验设备应经过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单位核定、率定、标定。
6.审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
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性能应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7.检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工程原材料,所有进场原材料如水泥、石灰、石子、沥青等必须“三证”齐全,并现场取样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试验。
8.检查施工单位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之前,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有关原始基准点、基准高程的方位、数据;测量中,监理可同时进行平行测量,作为监理抽检测量;测量中若发现基准点已坏,或实际地面与设计不符,及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书面反映。
9.对土料场检查、取样、实验。
土料场划定之后,监理应会同建设办、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料场情况进行检查,定位取样,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颗分、击实、抗剪强度及含水量等实验。
10.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以下材料:
(1)开工申请单及附件;(包括:
进场主要人员报验单、进场设备报验单、施工放样报验单及附件、施工组织报审表及附件)
(2)土场取样报告(土场取样人员及取土位置平面图),(3)土料实验成果;(4)进场材料实验报告;(5)进场实验仪器设备的核定、率定、标定实验报告;(6)单元工程项目划分方案。
以上材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验合格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一)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本工程所用原材料包括水泥、粗集料(碎石)、细集料、沥青、石灰、土、水。
在上述原材料使用前,承建单位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送到经监理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部门进行材料试验、混合料级配组成设计。
试验结果应提交监理审批,未经批准的原材料和级配组成不得备料和使用。
1.水泥
水泥应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且要求终凝时间在5小时以上。
所用水泥应从监理批准的厂家获得,进场水泥应附制造厂家证明书,以表明这批水泥的品种、标号经过试验与分析并符合标准。
过期、已受潮变质的水泥严禁使用。
由试验室抽检其细度、安定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胶砂强度,当试验的水泥不符合规范要求时,该样品所属的全部进场水泥应清除出场。
2.粗集料(碎石)
碎石应由坚硬耐久的岩石轧制而成,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耐磨性和冲击性。
不得使用与沥青粘结力差的酸性石料:
如花岗岩、石英岩、砂岩、片麻岩、角闪岩等。
矿料应有良好的颗粒形状,应采用接近多棱体状、立方体颗粒,不得采用片状、圆滑状的碎石料。
矿料应洁净、干燥、新鲜无风化、无软质石料和其他杂质。
碎石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1的规定。
3.细集料
砂应为洁净、干燥、坚硬、符合规定级配;石屑以岩石机械轧制而成,最大粒径应小于8mm,石屑应坚硬、清洁、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具有适当级配。
细集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的规定。
4.沥青
沥青材料应采用重交通道路沥青及中、轻交通道路沥青。
要求质量均匀、无水分,加热到180°C时不起泡沫。
每批运到工地的沥青应附有生产厂家的及时标准试验报告。
其技术要求见表3.3。
表3.1粗集料(碎石)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1
石料压碎值(%)
不大于30
2
细长扁平颗粒含量(%)
不大于20
3
软弱颗粒含量(%)
不大于5
4
泥土(小于0.075mm)含量(%)
不大于1
5
洛杉叽磨耗损失(%)
不大于40
6
视密度(t/m3)
不小于2.45
7
吸水率(%)
不大于3.0
8
对沥青的粘附性
不小于3级
表3.2细集料技术要求
项目
沥青路面
泥土杂物含量(冲洗法)(%)
不大于5
视密度(t/m3)
不小于2.45
砂当量(%)
不小于40
表3.3沥青技术要求
试验项目
标号
针入度(25℃,100g,5S)(0.01mm)
100~200
延度(5cm/min,15℃)不小于(cm)
100
软化点(环球法)(℃)
41~51
闪点不小于(℃)
230
含蜡量(蒸馏法)不大于(%)
3
密度(15℃)(g/cm3)
实测记录
溶解度(三氯乙烯)不小于(%)
99
5.石灰
石灰符合Ⅲ级以上生石灰或消石灰要求,并按规定抽样验证,按规范标准试验时,石灰中CaO+MgO的含量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生石灰在使用前7~10天充分消解成石灰粉,消解时严格控制用水量,每吨生石灰一般用水约600~800kg左右,已消解的石灰含水量控制在35%左右。
消解后的石灰为粉状,含水量均匀一致,不含残留流生石灰块。
石灰粉应能通过10mm筛孔,并应尽快使用。
用于工程之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试验。
消解好的石灰应尽量避免雨淋。
石灰的技术指标见表3.4。
表3.4石灰的技术指标
钙质生石灰
钙质消石灰
镁质生石灰
镁质消石灰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有效钙质+氧化镁含量(%)不小于
85
80
70
80
75
65
65
65
60
60
55
50
未消化残渣含量(5mm圆孔筛余%)不小于
7
11
17
10
14
20
含水量(%)不大于
4
4
4
4
4
4
细度
0.71mm方孔筛余(%)不大于
0
1
1
0
1
1
0.125mm方孔筛余(%)不大于
13
20
13
20
钙镁含量的分类界限,氧化镁含量(%)
不大于5
不大于5
不大于4
大于4
6.土、水
土料应采用粘粒含量大于10%和塑性指数为12以上的粘粒土以及含有15%粘性土的砂砾土,土料粒径不应大于15mm,且不应含过量有机质和杂草、根等。
在施工前,土料应取所定料场中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试验,试验内容包括:
①颗粒分析;②液限和塑性指数;③重型击实试验;④碎石或砾石的压碎值试验;⑤有机质含量(必要时做);⑥硫酸含量(必要时作)。
水应清洁,不含有害物质。
来自可饮用的水源均可使用。
(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路槽开挖翻松压实
(1)路槽开挖应在堤顶确定开挖范围,白灰划线放样,总宽度为6.8m。
开挖后路槽纵比要符合公路纵断面设计要求,且大堤整体坚固性好。
(2)开挖后的路槽以下30cm经翻松、整平、压实后的压实度达到93%以上。
(3)压实完成后,测量槽底表面,横坡应为2%的双向横坡,路槽底边缘高程应符合设计高程要求,高程误差允许+10mm及-30mm。
不符合要求时重新修整,直至满足规定为止。
(4)质量检测:
路槽开挖宽度、翻松深度、压实度、平整度、横坡度、边缘高程,检测点次为1km检测20个点次或断面。
监理抽检数量为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3。
2.料场作业
料场由施工单位自己选择,应经监理批准,料场应剥去覆盖层,清除杂草和其他杂质,并进行硬化,弃土应定点堆放。
合格的集料应按规格分级堆放,不得混杂。
各堆放点应搞好排水,防止淤泥杂物的污染。
堆放高度不宜大于4米。
3.试验路段
(1)在下基层、基层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试铺一段300米的试验路段。
(2)试验路段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供用于试验的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以及备料、拌和、摊铺、碾压的设备一览表和施工程序、工艺操作等详细书面说明并报请监理批准。
(3)试验路段试验方案应包括采用的拌和方法以及采用不同设备类型及技术,用不同的压实方法,以检验施工单位所采用的设备能否满足备料、拌和、摊铺和压实的效率及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的可靠性。
(4)压实试验应进行到能满足施工需要为止,记录下确定的施工方法及相关数据,包括压实设备类型、工序、碾压遍数和层厚、压实时材料含水量范围、干密度等,以作为主体工程的现场控制依据。
试验路段的压实指标与主体工程相同。
4.水泥石灰稳定土下基层
(1)下基层水泥石灰稳定土设计建议配合比为:
水泥:
石灰:
土=4:
10:
86(重量比)。
最终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施工时水泥及石灰实际用量应较室内配合比分别提高0.5%和1.0%。
(2)石灰水泥稳定土下基层应采用机械拌法进行施工,施工工艺流程为:
准备下承层—施工放样—配料—拌和—整形并碾压—接缝处理—养生。
(3)水泥石灰稳定土下基层厚15cm,松铺系数一般为1.53~1.58。
施工应一次填筑压实。
压实度不小于95%(重击),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0.6MPa。
(4)下基层施工前,如下承层过干可适量洒水湿润,并用12-15t三轮压路机或等效碾压机械进行3-4遍碾压。
查看下承层是否正常,若发现土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土过湿,发生“弹簧”现象,应采用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水泥等措施进行处理。
(5)施工放样要恢复公路中心线位置,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设一桩,并在两侧路肩边缘外设指示桩,指示桩上标明灰土基层边缘的设计高程。
(6)三级公路底基层,集料压碎值不大于40%,基层集料压碎值不大于35%。
(7)石灰稳定土层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土块粒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5cm;
②配料必须准确;
③水泥、石灰必须摊铺均匀(路拌法);
④洒水、拌和必须均匀;
⑤应严格掌握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横坡比应与面层一致;
⑥应在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1%~+2%)时进行碾压,达到重型击实试
验法确定的压实度(95%)的要求。
⑦水泥石灰稳定土结构,用18-20T压路机碾压时,应采用先轻型,后重型
压路机碾压;
⑧水泥石灰稳定土层碾压完成后,必须保湿养生,不使稳定层表面干燥,
也不应过分潮湿;
⑨水泥石灰稳定土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进行找平。
⑩水泥石灰稳定土用作底基层时,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50mm,作基层
时,颗粒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40mm。
(8)计算材料用量
根据各路段石灰稳定土层的宽度、厚度及预定的干密度,计算各路段需要的干燥集料重量。
根据料场集料的含水量和所用运料车辆的吨位,计算每车料的堆放距离。
根据石灰稳定土层的厚度和预定的干密度及石灰剂量计算每一平方米石灰稳定土需用的石灰重量,并计算每车石灰的摊铺面积。
计算每车石灰的卸放位置,即纵向和横向间距。
集料装车时,应控制每车料的数量基本相等。
预定堆料在下承层上,堆料前应先洒水,使其表面湿润但不应过分潮湿而造成泥泞。
(9)配料、摊铺、拌和
a将符合要求的土料,按事先计算的需求量运到预定位置分堆堆放,一般堆距可按堆体大小相隔2-4m。
通过试验确定土的松铺系数,对土料进行摊铺,铺土要均匀、表面平整及有设计的路拱。
对摊铺土料用轻型碾压机械碾压一遍。
b将已消解好的石灰按事先计算的需求量运到预定位置分堆堆放,分格、均匀摊铺、平整,将摊铺后的土料、石灰机械进行拌和,拌和机械可采用农用旋转耕或多铧犁拌和4遍,使土、石灰全部翻透,拌和均匀,严禁在稳定土与下承层之间残留一层素土,但也应防止翻犁太深,破坏下承层表面,对摊铺拌和的混合料使用轻型碾压机械碾压一遍。
c将水泥按事先计算好的需求量运到预定位置分格堆放、均匀摊铺、刮平板刮平。
将石灰、土混合料及水泥使用拌和机械充分拌和,拌和要求同石灰、土混合料。
(10)整型和碾压
a采用人工整形时,应用锹和耙先将混合料摊平,用路拱板进行初步整形,形成约2%的双向横坡后,用拖拉机或轮胎压路机初压1~2遍,根据实际的纵横标高进行挂线,利用锹耙按线整形,再用路拱板校正成型。
b当混合料的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时,用12-18t三轮碾压机、重型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在结构层全宽内进行碾压。
碾压时应重叠1/2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即为一遍,一般需碾压6~8遍,直到达到压实标准为止,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宜采用1.5~1.7km/h,以后宜采用2.0~2.5km/h。
路边缘应多碾压2~3遍。
c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避免表面遭到破坏,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使其达到质量要求。
d碾压结束前,用平地机终平一次,使其纵向顺适,路拱符合设计要求。
对局部高出部分刮除并扫出路面;对局部低洼之处,可留待铺筑沥青面层时处理。
(11)接缝处理
两工作段的搭接部分,应采用对接形式。
前一段拌和后,留5~8m不进行碾压。
后一段施工时,将前段留下未压部分,一起再进行拌和碾压。
(12)纵缝的处理
水泥石灰稳定土层的施工应该尽可能避免纵向接缝,必须分两幅施工时,纵缝必须垂直相接,不应斜接。
(13)养生
水泥石灰稳定土在养生期间应保持一定的湿度,不应过湿或忽干忽湿。
养生期一般不宜少于7天的规范要求。
(14)质量检测:
每一施工段应按规范要求对完成的基层进行检测,内容包括:
结构平面尺寸、高程、厚度、压实度、级配、强度、横坡、平整度,监理抽检数量为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3。
检测项目允许误差和频率见表3.5。
5.水泥石灰碎石土上基层
(1)施工放样、配料、摊铺、拌和等施工标准参照下基层。
(2)水泥石灰碎石土上基层采用机械拌法施工,基层厚15cm,施工应一次填筑压实。
压实度不小于97%(重击)。
上基层稳定土设计配合比为:
水泥:
石灰:
碎石:
土=4:
10:
36:
50(重量比),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0.8MPa。
颗粒最大粒径不应超过37.5mm,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5%。
施工时水泥剂量应较室内配合比提高0.5%,最大剂量不应大于6.0%。
(3)质量检测:
每一施工段应按规范要求对完成的基层进行检测,内容包括:
结构平面尺寸、高程、厚度、压实度、级配、强度、横坡、平整度,监理抽检数量为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1/3。
检测项目允许误差和频率见表3.5。
表3.5灰土稳定层土层实测项目及频率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压实度(%)
上基层:
97;下基层:
95
每200m用密实法检查4处
2
平整度(mm)
上基层:
15;下基层:
20
每100m用3m尺检查2处
3
纵断高程(mm)
上基层+5,-15;下基层+5,-20
每100m用水准仪检查4处
4
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
每200m检查4处
5
厚度(mm)
上基层:
-10;下基层:
-12
每200m每车道1处
6
横坡比(%)
±0.5
每100m测量4断面
7
上基层强度R7(Mpa)
不小于3.0
每200m检查2处
8
下基层强度R7(Mpa)
不小于0.7
每200m检查2处
6.沥青碎石路面
(1)施工顺序
沥青碎石混合料采用工厂集中拌制,由专用运输车将拌好的沥青碎石混合料直接运往施工仓位。
施工顺序如下:
安装路缘石—清底—浇透层沥青—下封层—刷粘层(路缘石与路面接触面)—摊铺沥青碎石混合料—上封层—养生—开放交通。
上基层验收合格后,经监理批准方可洒布沥青透层油。
(2)清底、浇透层沥青
洒透层沥青前,路面应清扫干净,对路缘石进行保护,以防污染。
透层宜在基层碾压结束后1-2天,基层表层较干燥,石灰土的含水量不大于10%时喷洒。
透层沥青洒布后应不流淌,且渗透入基层一定深度,不得在表面形成油膜。
遇大风、即将降雨或气温低于10。
C时,不得浇洒透层沥青。
透层应浇洒均匀,当有遗漏时,应用人工补洒。
铺筑沥青面层前,局部渗入基层的透层沥青,应予清除。
浇洒透层沥青后,严禁车辆及行人通过,且尽早铺筑沥青面层。
(3)下封层
下封层厚5mm,采用BC-2道路乳化石油沥青。
沥青、石屑用量分别为1.1kg/m2,0.0065m3/m2(松方)。
乳化沥青稀浆上、下封层均采用型矿料级配(方孔筛)见下表:
筛孔尺寸(mm)
9.50
4.75
2.36
1.18
0.60
0.30
0.15
0.075
通过质量(%)
100
90~100
65~90
45~70
35~50
18~30
10~21
5~15
(4)粘层
粘层采用PC-3道路乳化石油沥青。
粘层沥青应由具有熟练喷洒技术的工人均匀洒布或涂刷,浇洒过量处应予刮除,不得漏洒。
施工面应洁净、干燥,温度低于10。
C时不得施工。
(5)试验路段
在沥青碎石面层铺筑工作开始前15天,在监理机构批准的地段,铺筑一段长100~200m与本合同主线路相同宽度的试验路。
采用相同于主体工程设备采用的材料、混合料配合比、拌和、摊铺、压实设备和施工程序。
沥青碎石混合料摊铺、压实12小时后,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密实度、厚度检验。
摊铺过程中进行油石比、筛分和马歇尔试验。
抽样的频率应符合下表3.6的规定:
表3.6试验路抽样项目与频率
序号
试验项目
检验频率
1
厚度、密实度
每种混合料取样6处
2
沥青含量、集料级配
每种混合料取样2次
3
稳定度
每种混合料取样2次
4
流值
每种混合料取样2次
5
空隙率
每种混合料取样2次
6
饱和度
每种混合料取样2次
7
马歇尔密实度
每种混合料取样2次
试验段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写出试验路段总结报告,并报送监理审查。
报告批复后,其试验参数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施工中遵循。
并编写整体开工报告报送监理,获得批准后,开始大面积施工。
(6)沥青碎石混合料路面
a沥青碎石混合料面层采用机械施工。
施工前应对各种材料进行调查试验,经选择确定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前应对各种施工机具做全面检查,并经调试证明处于性能良好状态,机械数量足够,施工能力配套,重要机械宜有备用设备。
b配料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应根据设计要求和马歇尔试验结果,经过试拌试铺论证确定,且施工时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
在拌和作业中,对混和料进行抽样检验,每拌和250t混合料取样不少于1次,试样选取、试样尺寸和试验方法按规范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
以验证抽样试验的沥青混合料与标准的沥青混合料组成级配、沥青用量和马歇尔指标是否相符,其各项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3.7规定:
表3.7沥青混合料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1
大于5mm,圆孔筛的筛余集料%
±8
2
通过2.5圆孔筛的集料%
±7
3
通过0.075mm圆孔筛的集料%
±2
4
沥青用量(油石比)%
±0.6
5
空隙率%
3-5
6
沥青饱和度%
70-85
7
流值(mm)
2.0-4.5
严格控制沥青路面混合料施工温度,沥青加热温度应控制在140~160℃之间,摊铺温度不得低于110℃。
拌和好的沥青混合料不立即铺筑时,可放在成品料仓贮存,但出料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或温度低于120℃。
沥青碎石路面对碎石的要求:
不得使用与沥青粘结力差的酸性石料;不宜采用鄂式破碎机轧制的碎石料,宜采用旋回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轧制的碎石料;矿料的级配组合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按方孔筛通过筛孔质量的百分数进行控制;矿料应洁净、干燥、新鲜无风化、无杂质、无泥块,具有足够的强度、坚硬、耐磨和冲击性;矿料应有良好的颗粒形状,应采用接近立方体、多棱体状颗粒,不得采用片状、圆状的碎石料;细长扁平颗粒含量应不小于20%,含泥量不大于1%,软弱石料含量不大于5%,吸水率不大于3%;石料等级应不低于2级,石密度不小于2.45t/m3,压碎值不大于30%。
c拌料
沥青碎石混合料由必须在沥青拌和厂集中拌制后运往施工现场,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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