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关于加快金融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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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关于加快金融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
黔东南州关于加快金融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黔东南州抢抓机遇,加速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进一步开创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的核心作用,确保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州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金融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十一五”时期,我州金融业有了长足发展。
近年来,我州金融产业组织类型不断丰富,基本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金融总量稳步增长,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在促进全州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金融业存在融资瓶颈狭窄、渠道不畅等问题。
金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服务手段有待进一步改进;金融机构实力不强,规模偏小;城乡布局失衡,县域金融投入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直接融资方式比重偏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协同效应没有充分发挥;社会信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金融人才比较缺乏,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意义十分重大。
加快金融业健康发展,是我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是稳步推进我州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进一步深化我州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发展金融市场,促进地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尽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于推动我州经济又好有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牢固树立金融产业观,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金融意识。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切实把加快金融业发展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对发展金融业的重要性认识,自觉学习现代金融知识,努力掌握金融工作规律,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关系,努力为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和迅速发展创造条件。
(二)树立共荣共辱思想,创造多赢局面。
一是提高对金融在我州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或缺作用的认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金融机构要继续坚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加大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树立与地方经济“共进共退、共荣共辱”的思想,在兼顾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关注金融支持的社会效益。
三是金融机构要以市场为导向,实现金融产品与金融需求的有效对接,实现对地方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有效支持。
(三)加强综合协调,理顺金融工作协调、服务机制。
州金融办负责协调全州金融工作,协助中央驻凯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我州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组织协调、规范、整顿、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定、规范运行。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地方金融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引导鼓励金融业做大做强。
州政府设立金融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在金融监管、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支持我州经济发展等主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三、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我州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经济发展全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统筹全州经济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为核心,加快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步伐;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基础,增强金融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延伸金融配套服务,促进金融产业加速发展。
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重点,抢抓机遇、增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力,强化管理,改善服务,为构建现代金融业,实现经济与金融的共同发展,不断开创政银、银银、银企互动双赢良性发展的新局面。
(二)我州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完善各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全州金融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形成良好的金融竞争发展态势。
推进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组建。
加快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扶持发展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创新金融品种,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培育金融市场,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债券市场,不断提高我州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推进金融业的改革开放,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大力支持“引银入黔东南”工程,推动金融机构网点向产业聚集区延伸,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网点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我州金融业的发展目标。
将凯里市建设成为辐射黔东南的重要金融枢纽,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农村县域城镇和工业园区延伸,金融机构数量和金融业务规模明显增长,金融聚集效应初步显现;基本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市场体系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力争到2015年,全州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800亿元;引进和设立各类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培育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公司5-8家,五年内综合利用股票、债券等工具实现直接融资45亿元;保险业务年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保险密度达到人均360元,保险深度达到3%,各类保险机构资金回流黔东南投资累计达5亿元以上。
四、做强做大地方金融业务,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区域经营
(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努力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
协调支持凯里市等部分县市信用联社增资扩股、优化资本结构,通过资产注入等方式补充资本金,着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提高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
稳步开展跨地区布设网点和经营业务,鼓励条件成熟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发展。
(二)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积极争取扩大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州的试点范围,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力争到2015年,全州各县市区至少设立2-3家小额贷款公司,选择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乡镇成立3-5家村镇银行、5-8家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布局,形成30亿元的小额贷款规模。
(三)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担保公司实力。
积极探索发展行业性担保组织、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担保组织体系,完善融资担保保费贴补和风险补偿制补偿机制。
力争到2015年,全州行业担保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5亿元;设立注册资本上5亿元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或商业性担保机构1-2家;全州各类信用担保基金总额达到40亿元,在保余额达到120亿元以上;筹备组建黔东南州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
五、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在黔东南资金的就地转化能力
(一)推动各国有控股银行提升行内机构等级。
积极争取各国有控股银行黔东南州(凯里)分行升格为系统内A类二级以上分行,在信贷审批、信贷评级、授权授信等方面建立与其总行的“直通车”机制,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权限,扩大授权授信,在黔东南优先开展各类金融服务方式与产品创新。
(二)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就地转化能力。
以项目为基础、以政策激励为引导,推动州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吸收存款(剔除缴存准备金和备用金外)的百分之百用于当地。
力争到2015年,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推动保险机构资金回流黔东南投资。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引导保险机构在安全性原则下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动保险资金进入全州重点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及重点企业股权投资等领域,形成保险资金回流支持全州经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力争到2015年,各类保险机构资金回流黔东南投资累计达5亿元以上。
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积极拓展农村保险业务市场,完善险种设计,加大产品营销,不断增强涉农保险保障功能,为“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大力推进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
确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业务经营指导思想,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扩大动产和不动产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发符合区域金融需求特点的产品和服务。
积极推进银团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专利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巨灾保险、科技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
大力发展电子银行和网络银行业务,提高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围绕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黔东南“三大战略”重点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产业供应链生产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促进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实现信贷与产业的有效联动。
(五)建立完善“银政企保”合作新模式。
进一步完善政府综合经济部门和金融主管部门、监管机构之间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促进项目业主与金融机构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资金衔接。
积极搭建银政企保有效对接的投融资平台,优化平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投融资能力,形成项目资金聚集。
深入推动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保险公司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形成融资支持合力。
积极支持异地金融机构与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开展股权和业务合作,扩大市场竞争主体,增强市场活力。
六、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一)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产权交易业务创新。
积极争取各工业园区非上市公司进入全国代办股份转让交易市场,增加开发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和技术产权交易品种,大力发展跨区域产权交易,增强集聚和辐射功能。
(二)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加强对企业股票融资的培训、策划和辅导,培育壮大后备上市企业储备。
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和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对符合三板条件的企业可到天津、重庆三板市场融资。
力争到2015年,全州实现上市公司2-3家,首发融资达到30亿元以上。
(三)积极发展企业债券融资。
建立企业债券融资培育机制,促进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在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发行集合债。
力争到2015年,全州各类债务融资达到45亿元以上。
七、完善金融外包服务配套,延伸金融产业服务链条
(一)探索建立商业银行区域性集约化钞票守押中心。
利用现有资源,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将国有商业银行的运钞覆盖范围延伸至全州各县市区;创造条件,推动社会力量组建钞票押运守护中心,真正做到钞票守押社会化。
(二)建设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基地。
依托在黔东南大专院校的教育科研资源,在黔东南职教园区设立金融教育培训基地。
积极引进各类经济金融教授级师资到黔东南高校讲学,建立起金融学、研密切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着力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水平较高的会计、法律、资信评级、资产评估、证券咨询、保险代理、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鼓励引进林权、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新型中介评估机构,增强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
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持续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
(一)深入推进信用主体培育和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切实提高各类信用主体的覆盖面。
力争到2015年,全州信用乡(镇)覆盖率达到70%以上;信用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信用企业覆盖率达到70%以上;信用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大力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创建活动。
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出台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创建意见,明确创建任务和目标,积极构建县域资金流入长效机制。
力争到2015年,全州有5个县(市、区)、20个乡(镇)达到州级“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乡(镇)”验收标准并获得授牌。
(三)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平台。
以人民银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中心,州信息中心企业、个人基础信息库和单位信息系统为支撑,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司法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为补充,建立规范高效运行的黔东南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征集体系。
加快信用评级市场建设和培育,全面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的有效运用。
力争到2015年,企业、个人基础信息和信贷信息入库率达到95%以上,部门成员单位相关信用信息入库率达到60%以上,外部评级机构达到5家以上。
(四)加强金融司法环境建设。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金融机构和执法部门合作,巩固和完善法院联合执法威慑机制,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组织开展金融执法环境整治活动,提高金融案件的诉讼效率和执行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力争到2015年,金融债务纠纷的发案率下降到3%,结案率上升到95%。
九、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丰富金融服务产品
(一)建设功能齐全、安全高效的城乡支付清算体系。
拓展支付结算服务深度和广度,提高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效率。
推广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运用,改进票据业务处理流程,扩大区域票据交换的覆盖范围。
(二)加快建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拓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覆盖区域,力争到2015年,企业网上签约率达到90%以上,全州十八个县(市、区)实现网上申报纳税、拨款。
(三)推动现代支付工具的创新发展。
增加金融自助交易机具设备的投放,力争到2015年,全州银行发卡总量达到400万张,ATM、POS等机具安放达到6650台(ATM650台、POS6000台),银行卡特约商户达到5000户,银行卡刷卡消费金额达到100亿元,占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达到30%以上。
(四)拓展公务、公用事业中新型金融工具的运用。
在政府政务、公务活动中大力推广运用财政网银、公务卡等新型金融工具,继续推动公用事业收费银行代办系统建设。
力争到2015年,全州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水、电、气、邮等领域银行代办收费的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五)充分发挥金融在“三农”建设领域中的作用。
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三农”建设领域拓展业务,对投资规模大的金融机构在网点建设上的需求,要优先安排,优先审批。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基本农田基本建设和土地整治、农村公路和电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现代农业方面增大投入,力争到2015年,全州城乡一体化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城市化率达到40%以上。
十、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构建金融支持经济建设长效机制
(一)完善政府与金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成立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导机构,牵头对全州金融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按年开展考核督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实施措施,做到目标、责任、措施“三到位”,形成加快推动黔东南州金融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构建金融支持全州经济建设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黔东南州政府协调小组平台,由州金融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在金融准入、机构设置、市场建设、金融产品创新、财政税收优惠等方面率先进行改革试点;争取各金融机构对黔东南配置长期优惠的金融政策;加大对黔东南境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提升其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效率,形成省、州、县(市、区)三级金融机构联动的支持全州经济建设长效机制。
(三)构建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设立“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金融机构的引进或发起设立新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用好政府资源,建立信贷投入的财政性存款激励机制,调动金融机构资金就地转化的积极性。
制定出台金融机构发展中的用地、税费、资产处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金融业务发展壮大。
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深化金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地方金融高管人员的期权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不断聚集高端金融人才。
(四)构建多层次的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和政府对金融的服务协调机制。
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监控,构筑有效的金融风险“防火墙”,防范系统性风险。
加强政、银、企、保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共享与业务合作,建立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
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黔东南金融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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