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区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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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区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HCG-2017032)
采购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人:
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O一七年十月
谈判邀请函……………………………………………………………………3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2
第三章项目需求……………………………………………………………16
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26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邀请函
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
ZHCG-2017032
二、项目内容: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办公设备及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
4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截至2017年10月16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谈判时间与地点:
2017年10月17日14:
00时(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9)(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六、采购代理人:
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啸、鲁超电话:
(0411)62916265
传真:
(0411)62916268
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黄埔路512号嘉创大厦1208室
开户银行及账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803201209016472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3
采购代理机构:
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411)62916265
传真:
(0411)62916268
联系人:
薛啸、鲁超
地址:
大连市高新园区黄埔路512号嘉创大厦1208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803201209016472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5
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期限: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15)日前书面文件提出。
6
投标货币:
人民币。
7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8000元,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
8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
(2)电汇;(3)汇票
(4)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3日16:
00时;
(5)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6)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7)递交电汇形式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
帐号:
803201209016472
注:
1、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开标现场只接受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注: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
(0411)62916265传真:
(0411)62916261
9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
10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二)、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三)电子版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5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
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4、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评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投标人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2)电子标的项目投标人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四)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开封装。
(五)电子光盘标书和纸质标书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光盘标书为准。
1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售后不退。
1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年10月17日13:
30分—14: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期:
2017年10月17日14: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9)受理区(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13
项目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签订合同期限: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
15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8年1月9日,支付总额的50%,剩余合同款项待本服务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剩余款项。
付款方式为:
支票或电汇。
1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为按取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计算,然后乘以调整系数。
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时调整系数为80%,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500万元时调整系数为90%,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时调整系数为100%。
可参考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要求
本项目购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注:
如分包招标,将按包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8
服务要求:
(1)服务时间:
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7月8日止。
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签订合同送交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采购人”系指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采购代理人”系指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六)“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办公设备及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服务期限:
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7月8日止。
(三)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人名称: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8年1月9日,支付总额的50%,剩余合同款项待本服务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剩余款项。
付款方式为:
支票或电汇。
(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谈判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和报价文件格式共五部分组成。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
(二)报价表;
(三)规格及技术响应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其他要求;
(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七)总体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及运维方案;
(八)安全保障方案;
(九)应急处置方案;
(一十)拟投入硬件设施及备品备件清单;
(一十一)售后服务保障;
(一十二)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六、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署。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软件生成ndl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5张,光盘上标注公司名称;
2、光盘封装在密封袋内。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和ndltf(不加密),刻录光盘时一定要将生成的ndltf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中,多份光盘刻录的投标文件必须一致。
4、投标人刻录到光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评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不加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投标人制递交的电子光盘中的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CA锁签章,无投标人CA锁签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
(2)电子标的项目投标人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3)投标人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五)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开封装。
(六)电子光盘标书和纸质标书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光盘标书为准。
(七)供应商应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且在报价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还应当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七、货币:
本次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八、报价:
(一)供应商报价应是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二)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等)所报货物和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一)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十、谈判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提交8000元人民币作为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
(二)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三)谈判保证金应为支票、电汇、汇票(人民币)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四)在谈判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予以拒绝。
(五)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
2.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3.因成交供应商过错被废除授标;
4.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十一、谈判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的谈判代表:
(一)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按时到达“谈判邀请函”中指定谈判地点;
(二)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姓名一致);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人。
十二、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组成:
(一)本次项目采购依法组建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三)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十三、谈判程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1.报价文件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未签字的;
2.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经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确认以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
3.供应商的谈判代表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4.报价文件有效期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供应商方有资格进入谈判程序。
(二)澄清有关问题
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评价
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与供应商就用户需求、报价、技术规格、项目时间等因素进行谈判;
2.谈判时,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实际需求对原需求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可能涉及技术及商务方面的要求。
采购内容有变动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和调整内容对其报价文件进行书面补充和说明,补充和说明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四)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其补充和说明、最终报价进行最终评审。
评审结束后,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意见书。
采购人根据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推荐情况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的资格后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人将谈判情况形成政府采购评估报告,书面送达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五)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对象是谈判采购项目的成交候选人。
1.如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对成交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的内容是对成交候选人资格、产品质量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2.资格后审的方式:
(1)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3.接受资格后审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采购人的询问,并有义务提供采购人所需的有关资料。
成交候选人对其所做的回答与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四、成交条件: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五、谈判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
(一)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及参加谈判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三)报价文件是谈判工作的重要依据。
报价文件必须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包括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一致性。
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有权拒绝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文件。
经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评审,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属于无效报价文件的,无资格进入下轮谈判。
十六、成交通知书:
(一)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后,由采购代理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经备案后,采购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七、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供货经济合同;
(二)采购文件、调整内容、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成的合法有效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十八、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十九、代理服务费:
(一)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众恒(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标准向中选人收取。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三)供应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五)残疾人福利声明书,详见附件。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族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族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购支持政策韵,其《残族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中公告,接愛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我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的,依照《政府采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以采购全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双方就大连高新区管委会网络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
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合同范围
二、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三、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一年(¥:
元/一年)人民币。
(详见报价表)
四、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采购项目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三)、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8年1月9日,支付总额的50%,剩余合同款项待本服务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确认后,支付剩余款项。
付款方式为:
支票或电汇。
(四)服务延续:
在本项目维保期结束后,如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维保达成共同意向并报财政批准后,可以继续延续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五、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开展维护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
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服务方案
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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