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报表填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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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一、服贸统基1表:
基本情况登记表
本表由所有从事服务贸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填报。
1.调查对象详细名称:
即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的汉字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如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则填写从事服务进出口业务的个人姓名。
2.开业(成立)时间:
(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若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则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为三种情况:
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写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写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名称发生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4)改制企业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5)企业分立、合并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
(6)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4.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颁发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5.个人身份证号码:
由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填写。
6.进出口企业代码:
(限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填写)企业(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成功后,即可取得进出口企业代码。
7.联系方式:
包括注册地址、经营地址、长途区号、电话号码、分机号、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
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入方框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座机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座机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8.行业类别:
根据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本项分两部分填写:
(1)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2)行业代码:
各企业可根据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填写四位行业小类代码(参见本书第三部分)。
9.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法人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
其他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比照《企业注册登记类型》确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1)内资类
[110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120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130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41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
[142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既有国有也有集体。
[149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其他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171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10)条至第(174)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
(2)港澳台商投资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230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设立的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3)外商投资
[3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320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亏损的企业。
[330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10.控股情况(企业法人填写)
(1)国有控股:
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②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③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2)集体控股:
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②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
(3)私人控股:
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②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
(4)港澳台商控股:
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②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
(5)外商控股:
包括①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②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
11.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77)分为:
中央、省、市(地区)、县、街道、镇、乡、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1)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2)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兴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
12.机构类型:
机构类型划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
包括①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③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2)事业单位:
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还包括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
(3)机关:
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等。
(4)社会团体:
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5)民办非企业单位:
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6)其他组织机构:
指除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基金会、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条件的单位。
13.年末从业人员数: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年末实有人员数。
14.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1)年销售(营业)收入:
指企业(单位)全年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单位)填写年销售(营业)收入合计指标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各自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与“其他业务收入”的本年累计数之和填写。
①主营业务收入: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填列。
(2)资产总额: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目的期末数填写。
15.企业资质等级:
限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法人填写。
根据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的等级。
有《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证书填写;没有《资质等级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填“9999”,没有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填“9其他”。
(1)建筑业企业:
凡依据原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2001】82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按其证书编号的前四位代码填写。
第一位是序列代码,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其编码规则为:
A施工总承包、B专业承包、C劳务分包;第二位为级别代码,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其编码规则为:
0特级、1一级、2二级、3三级和不分等级,其中“不分等级”的填“9”。
第三、四位是专业代码,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编码规则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划分(具体填报代码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
(2)房地产开发企业:
依据原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0年第77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暂定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3)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原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7年第164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没有级别的填写“9其他”。
案例介绍及报表示例
某影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开业时间为2004年2月,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要业务经营活动为:
影视立体制作、立体游戏研发、立体图书制作等;2009年末从业人员90人,年销售(营业)收入2000万元,其中服务出口50万美元,服务进口40万美元,资产总额亿元。
填报如下:
基本情况登记表
2009年
表 号:
服贸统基1表
制表机关: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文 号:
有效期至:
1.调查对象详细名称:
某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开业时间:
2004年2月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4.组织机构代码:
-
5.个人身份证号码:
□□□□□□□□□□□□□□□□□□
6.进出口企业代码:
-
7.联系方式
区号
0
2
2
电话号码
2
3
1
2
0
8
1
2
传真号码
2
3
1
2
0
8
1
3
邮政编码
3
0
0
0
4
0
电子信箱
网址: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号
经营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路**号
8.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
1影视立体加工;
2立体游戏研发;
3立体图书;
行业类别代码
8
9
3
1
9.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国有
120集体
130股份合作
141国有联营
142集体联营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其他联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
172私营合伙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港澳台商独资
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310中外合资经营
320中外合作经营
330外资企业
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
7
3
10.控股情况1国有控股,2集体控股,3私人控股,4港澳台商控股,5外商控股
3
11.隶属关系
10中央,20省(自治区、直辖市),40地(区、市、州、盟),50县(区、市、旗),
61街道,62镇,63乡,71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
9
0
12.机构类型1企业,2事业单位,3机关,4社会团体,5民办非企业单位,9其他组织机构
1
13.年末从业人员数
指标名称
代码
总计
甲
乙
百万
十万
万
千
百
十
个
年末从业人员合计
01
9
0
14.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千亿
百亿
十亿
亿
千万
百万
十万
万元
千元
年销售(营业)收入(人民币)
2
0
0
0
0
资产总额(人民币)
1
5
0
0
0
0
服务出口总额(美元)
5
0
0
服务进口总额(美元)
4
0
0
15.企业资质等级(限建筑业企业填写)
建筑业(新资质企业,请填写资质证书编号前4位;没有新资质的企业,请填9999)
二、服贸统基2表: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情况
本表由从事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填报。
1.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内容和分类
(1)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类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为三个类别:
建筑服务、建筑工程和其他技术服务以及其他服务。
各类别涵盖内容如下:
[1]建筑服务
指新建、管理、改建和维修建筑设施,下设四个分项:
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筑工作、安装和组装工作、建筑物竣工和修整工作。
[]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
指民用、工业、商业以及其他建筑物的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筑工作:
包括公路、道路、铁路及机场跑道的建设工程,桥梁、高架公路、隧道及地铁建设;港口、河道、堤坝、灌溉及其他水利工程;长距离管道、通信和电力线(电缆)工程;市内给排水管道、市内电缆及其相关工程;室外运动及娱乐设施建设;景观绿化以及其他未列明的市政工程。
[]安装和组装工作:
指有预制构件的组装和安装;电线、火警、防盗报警系统安装;住宅天线以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安装;室内水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通风和空调设备、燃气设备、绝缘装置、升降机和自动电梯安装;栅栏和围栏安装等其他未列明的工程服务。
[]建筑物竣工和修整工作:
指玻璃安装、粉刷、涂漆、地面和墙面贴砖、其他地面铺设、墙面涂料及贴壁纸服务、木制及金属装饰制作服务、其他建筑装修装饰服务。
[2]建筑工程和其他技术服务
包括城市以及其他开发项目与建筑设计相关的交易,水坝、桥梁、机场、交钥匙工程等项目的筹划、设计和监理、勘察、制图、产品测试与验证以及技术检验服务;建筑、工程、环境等的咨询、前期设计服务;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和施工及安装阶段的工程服务;房屋、市政、工业厂房和生产流程等的综合工程服务;城市规划、景观建筑服务。
[3]其他服务
包括建筑拆除、工地清理、挖土和运土、水井钻探、打桩、地基服务、建筑构架、屋顶构架、屋顶防水、混凝土服务、结构钢装配、砌砖石、搭建脚手架、其他专业建筑服务以及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
2.填报方法及案例介绍
(1)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贸易额的确定方法
根据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编发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统计是总量统计,既包括建筑工程投入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也包括生产和经营的其他成本以及企业盈利。
这种价值原则与《2008年国民账户体系》对所有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价值原则相同。
一个建筑服务项目,不仅仅是单一的出口或进口项目,项目中常常既包括建筑服务出口也存在建筑服务进口。
①中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出口,是指中国境内企业为非居民(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提供的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另外,非居民企业为完成中国的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在中国境内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也属于中国的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出口。
②中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口,是指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居民提供的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以及中国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中,在东道国或从第三国(地区)购买的货物和服务。
③进出口额确定:
通常合同执行是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分期付款,付款时间无论是在某段工期之前还是在工程完成之后,均根据实际发生额确定进出口金额,出口金额以项目收入到账为准,进口金额以资金支付为准;特殊情况下(例如政府资金项目),允许根据财务部门的权责发生制确定进出口额。
(2)建筑及相关工程企业报表案例
[1]案例介绍
中国具备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某企业与非居民(政府、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签订合同,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例如在新加坡承包住宅项目,合同金额为10260万美元。
为完成工程,中国公司需采购设备材料、分包工程服务并解决劳务等,投入金额为7855万美元。
具体如下:
单位:
万美元
①从中国购买的设备材料、工程服务和劳务1200
其中:
设备材料645
分包工程服务120
签订劳务合同435
②意大利公司承担建筑设计和园区环境景观设计525
③从德国采购门窗等960
④在工程东道国新加坡采购的设备材料、服务和劳务5170
其中:
购买设备材料并分包工程服务2290
签订劳务合同2110
在当地租赁建筑机械工程设备770
⑤中国公司的管理、运营费用1192
项目盈余1213
中国企业的投入成本加运营费用、项目盈余总值(①+②+③+④+⑤+⑥)10260
[2]进出口金额确定和分类选择
①“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出口额为10260万美元:
1200+525+960+5170+1192+1213;
出口额分类选择:
因合同是民用建筑,请选择报表中“1.建筑服务”类别中的“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项目。
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口额为4545万美元:
525+960+2290+770;
进口额分类选择:
填报进口额,如果能够分类,请依据“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的分类(见《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服贸统基2表说明)分别填报。
注:
中国企业在当地采购或从第三国进口的设备材料以及分包的服务,均为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口。
[3]报表示例
某国际工程公司在2009年当年完成工程,1-4季度进出口情况填报如下: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情况
表号:
服贸统基2表
制表机关: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组织机构代码:
-
文号:
填报对象名称:
***国际工程公司有效期至:
合同号:
********计量单位:
万美元
2009年1-4季
服务类别
出口
进口
国别(地区)
金额
国别(地区)
金额
总计
10260
4545
1.建筑服务
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
新加坡
10260
德国
960
新加坡
2290
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筑工作
安装和组装工作
建筑物竣工和修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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