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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害防治措施
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
水害防治措施
二0一八年三月
福建将乐安信煤业有限公司石林煤矿
水害防治措施
一、防治水工程
为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矿井成立有以矿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为副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下设的防治水办公室,形成了防治水的组织机构体系。
制定有《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对于老空积水按规定标定积水区和探水警戒线,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巷道掘进工程中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矿井防治水工程主要是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地表防治水
地表防治水也就是地表修筑排水工程,防止降水汇集于工业广场或采动波及后的地表且通过渗漏流入井下。
1、地表水防治
(1)查明工业广场及井田范围内的可能积水情况;
(2)排到地面的井下水要顺水沟排入井田以外。
(3)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和含水层水流入井下。
(4)修筑排水渠或安装排水泵,将低洼地点聚集的水量及时疏走,防止地表水渗入到井下。
2、地表防洪工程
为将雨水及时疏走,在工业广场挖设有排水渠,防止地表水渗透到井下。
3、地表水防治措施
在工业场地内沿道路及边坡坡底修筑矩形排水沟。
井口附近构筑排水渠,以防雨季来临时洪水涌入矿井。
树立防水意识,重视防水工作,加强对工人进行有关水害知识的教育,防止水害事故发生;经常检查矿区地表是否存在导水裂隙或其它导水通道,发现裂隙及其它导水通道,应及时将其回填密实,避免雨季洪水灌入井下;了解相邻矿井情况,掌握其采空范围、涌(积)水现象,防止越界开采造成巷道相互贯通,采空区积水涌入矿井,导致涌(突)水事故的发生。
雨季前及时疏通地表沟谷,排除行洪障碍。
矿井开拓、生产中应加强观测,雨季每天观察可能沟通地表的区域,疏通河谷的水流,做好记录,发现塌陷坑及水流变化时,及时上报矿部,进行覆盖和回填处理,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及时填实地表裂隙,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对井田范围的钻孔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钻孔有渗水现象,必须对其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二)井下防治水
1、加强矿井排水工作,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2、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防治水管理
(1)掘进前,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2)巷道水沟畅通合格,将迎头积水排出。
(3)迎头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区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迎头遇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
3、采煤工作面的防治水管理
(1)工作面回采前,查明工作面的隐伏导水结构,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进行治理,验证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回采。
(2)施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作业规程,提高职工的防患意识,使每名员工都了解存在的隐患情况,掌握可能出现的突水征兆,熟悉避灾路线和避灾方法。
(3)定期巡回检查,加强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涌水量的观测和分析,在主要水平巷道水仓附近及涌水地点设立水位预警装置。
(4)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工作面水情进行观测,掌握水情的动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撤人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5)若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发现顶板有滴、淋水现象,及时和生产技术部门联系解决。
(6)施工单位负责日常涌水量的观测及记录发现涌水量有明显变化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7)为切实把好防治水的安全关,防患于未然,除生产技术部门按照专业要求及现场需要,开展防治水工作外,安全科派专人对工作面的水情变化进行巡查。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必须把现场水情的变化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观察内容。
(8)发现涌水量增大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9)如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如煤壁、顶板挂红挂冒汗、空气变冷、产生雾气、煤壁变潮、顶板出现淋水并加大、周顶板来压、底板鼓起等)应及时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科,并停止作业;如情况紧急,应立即发出警报,并通知可能受水威胁的人员沿避灾路线撤退。
4、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
井下采掘作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矿井成立了探放水工作小组,配备有专门的探放水人员,组建了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矿井配备探水钻2台,其型号分别为KHYD120-ZJ型和ZL-380型,制定了专门的探放水措施,若遇断层、破碎带、采空区等水文复杂地段,均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进行探放水工作。
5、留设防(隔)水煤柱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附录三中的第五条规定,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在断层两边留设防断层防水煤(岩)柱20m,在井田边界留设矿井边界煤柱20m,进行煤层开采时相邻水平或采区边界留20m煤柱,老空积水区留设防水煤(岩)柱30m,主要巷道(大巷及上山)留设防水煤(岩)柱20m。
6、加强采空区管理
及时查明矿井周边存在老窑和采空区,查明采空区形成的时间、位置、范围、积水量,并分析对矿井开采的影响。
将本矿以往开采形成的采空区作为管理重点,矿井在生产建设中加强地测工作,及时填给相关地质、采掘图纸,随时掌握开采状况,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留设了隔水煤柱,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防范,切实做好探放水工作。
采空区密闭留设了出水口和观察孔,定期观察采空区内涌水变化情况。
7、做好断层的探测工作
对井田内井巷工程所穿过的断层都要超前进行探测,待探明其导水情况后再进行采掘活动,对沿断层走向方向进行的采掘活动都要按照规定留设足够的隔水煤柱。
8、做好对封闭不良钻孔的处理
每半年要进行一次钻孔封闭情况的检查,发现有封闭不良钻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重新封堵。
当掘进作业地点接近钻孔或采煤工作面内含有钻孔时,要提前查明钻孔封闭情况,并留设30米半径的煤岩柱。
(三)制定的防治水工作技术路线和采取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防治水工作技术路线
矿井针对矿井水害存在情况的实际,通过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加强程序管理和过程控制,不断强化防治水管理,特别是对未开采区域,在现有的防治水设备设施的基础上,下一步应完善矿井多参数水文动态监测智能预警系统,对矿井水文动态实施监测,掘进工作面接近采空区、构造裂隙带、封闭不良钻孔等以及工作面回采前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物探,实施超前钻探与预注浆加固工程、通过钻孔疏水降压等综合治理措施,并进行工作面采前安全分析与评价。
2、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制定了防治水工作专项措施,编制了水害应急预案,对于防治水各项环节、各个设备明确责任人,做到专人负责。
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了应急处理措施。
坚持每月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对每一种涉及到防治水的设备,包括备用的钻机、水泵、仪器仪表等,进行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的逐个逐项排查检查,保证防治水设备保持在最佳工作状态,完备防治水工作的物质保障。
矿井应安排防治水专项资金,加大防探水设备、仪器仪表的购置投入,加强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先进设备和仪器仪表的作用,做到对水害隐患的早发现、早预报、早防治。
(四)矿井防治水措施
虽然矿区及周边采空区情况清楚,但在开采过程中要提高警惕,防水重于排水,防重于治,要事先做好调查分析,从最坏处着想,做好预防和加强探放水工作,才能真正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老空水防治的注意事项
(1)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警惕,先探后掘
由于老窑积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规律不易掌握,又带有灾害的特点,一旦警惕不高,很简单的问题也会酿成惨痛的水害事故。
因此,必须采取严肃慎重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基本原则。
人员再紧的情况下,也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老空水的探查,探放水工作必须专人负责;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疑点,立即停止掘进进行探查,严禁为了赶工期盲目掘进。
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小也不能放松警惕,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施工,把水疏干后方可继续掘进。
(2)对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进行详细的调查,并认真分析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调查资料
老窑和地方小煤矿开采的积水范围,由于缺乏准确的测绘资料,是老窑水防治难度大且易于发生水害的主要原因。
即使是自采自掘有准确测绘资料的国有矿山的老塘废巷积水,也存在巷道长度记录不准、漏记小盲洞、意外冒顶阻水、采动沉陷重新积水等情况。
因此,对老窑积水资料的调查,一定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切地加以记录,并且要反复分析核实,判别可靠程度,指出疑点和问题,在有关图纸上圈出积水线,积水线外推50~150m划定探水线,沿探水线外推50~150m作为警戒线。
一般来说,老窑水、采空区积水调查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井口的确切位置、井深和开采煤层。
有无“暗井”或因断层对接原因而开采相邻的其他煤层等,要防止“张冠李戴”把井位弄错;
②煤厚和煤层特征,确切判定实际开采煤层,防止把老空积水圈错煤层;
③井巷开拓方向,前进距离,确定开采范围,画出示意图,作出详细记录;
④积水量和水位标高,老空区之间或同一老空区各片积水之间隔水煤柱的宽度及上下层的重叠情况;
⑤积水区与上下煤层充水含水层之间的关系,与地表建筑物及河沟洼地之间的关系;
⑥积水区域的正常涌水量、最大涌大量,补给水源和水质情况;
(3)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
在探放老空积水时,必须全盘考虑设置水闸门(墙)、安全撤人通道和通向地面的两个以上安全出口,考虑流水和排放瓦斯的具体路线与措施;加强和维护排水系统,以保证足够的排水能力;对于水量大、水压高的老空水,必须进行隔离探放。
施工专门的探放岩巷、硐室或钻孔。
当水压大部衰减、水量仅剩残余时方可通过煤巷探放小片的残留积水;探放老空水必须掌握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季节性变化情况。
(4)在有足够帮距、超前距和控制钻孔密度的掩护之下,方可逐步循序渐进,掘进头逐渐接近采空区,直至将其疏放。
(5)一般情况下,老空区积水区底部由于有淤泥、煤粉等杂物沉积,会对放水孔形成胶塞作用,因此,在钻孔探放老空水时,要定期搅动钻孔,以免由于堵塞而造成积水大部分已经放尽的假象,从而引发水害事故。
2、探放老空水方法
(1)探水前的注意事项
①检查排水系统。
准备好水沟,水仓及排水管路;检查排水泵及电动机,使之正常运转,达到设计的最大排水能力;
②准备堵水材料。
在探水地点应备用一定数量的水泥、套管、闸阀、坑木、麻袋、木塞、泥、棉线、锯、斧等,以便出水或来压时及时处理;
③检查瓦斯。
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应停止工作,及时加强通风;
④检查支架情况。
有松动或破损的支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
帮顶是否背好,都要一一检查。
⑤检查煤壁。
煤壁有松动或膨胀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闭紧填实,必要时可以打上木垛,防止水流冲垮煤壁,造成事故;
⑥检查水沟。
巷道水沟中的浮煤和碎石等杂物,要随时清理干净。
⑦检查安全退路。
即避灾路线内不允许有煤炭、木料、煤车等阻塞,要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⑧检查通信线路。
检查打钻地点或附近是否设有专用电话。
(2)探水起点的确定
根据以往调查、勘探(包括物探)获得的老空区分布资料,综合分析画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见示意图3。
①积水线的确定
积水线即老空水边界线,也即煤矿采空区范围,其深部边界应该根据煤矿的最深下山划定。
积水线的圈定对探放老空水起着决定性作用,漏绘、漏填硐室或标注错误可能导致巷道直接揭露老空水,造成透水事故;对积水线圈定过于保守,将增加探放水工程量,造成无效钻探进尺和无效物探工作量。
因此,圈定积水线不能单纯依靠某一方面的资料,需要综合分析调查和勘测资料,提高测绘精度,反复核实,减少疏漏,去伪存真。
②探水线的确定
沿积水线外推60m~150m的距离(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空区)(没有图纸可查的老空区,用物探来控制圈定可疑区)划一条线即为探水线(上、下山掘进时为顺层斜距)。
此范围的大小应该根据积水边界的可靠程度、水头压力和煤的强度等因素来确定,当巷道掘进到探水线时就应开始探水。
③警戒线
由探水线再外推50m~150m(上、下山掘进时为顺层斜距)即为警戒线。
当巷道进入此线后,就应该警惕老空水的威胁,注意掘进头的变化,当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应该提前探水。
(3)探放水钻孔的布置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应以确保不漏老空区,保证安全生产为原则,探水工作量又以最经济为原则。
探水钻孔布置参数主要有探水钻孔的超前距、允许掘进距离、帮距和钻孔密度(图4)。
同时,探放水孔必须使用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的孔口安全装置。
①超前距
探水时,从探水线开始向前方打钻探水,一般情况下一次打透积水的情况很少,所以常是探水-掘进-探水循环进行,而探水钻探的终孔位置应该始终保持超前掘进头一段距离,该距离称为超前距。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超前距离不小于30m。
②允许掘进距离
经探水后无水害威胁,可以安全掘进的长度称为允许掘进距离。
允许掘进距离主要决定于探水范围(即探水孔终孔位置)和超前距。
③帮距
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老空积水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即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侧帮之间的距离。
帮距的取值一般情况下与超前距相同。
④钻孔密度
钻孔密度是指允许掘进距离的终点横剖面上,探水钻孔之间的间距。
一般情况下该值不得超过3m,以防漏掉老空巷道。
3、老空水探放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钻探的安全措施
①检查钻机安装场地的巷道支护和通风情况,安全情况好,方可安装钻机;
②注意检查观测周围有无出水征兆,如发现安钻地点距离积水点很近、探水不安全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后,另选其他安全地点探水;
③钻机安装必须平稳可靠;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电缆吊挂要整齐。
④严格按照设计标定钻孔方位、倾角,每班开钻前要先检查立柱、孔口安全装置、周围支护和报警信号,如有问题,先处理后开钻。
⑤钻进时要注意判别煤、岩层厚度变化并记录换层深度。
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要丈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
终孔前再复核一次,以防孔深差错造成水害事故。
⑥钻进中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喷出时,应该在加强通风的同时,用黄泥、木塞(预先备好)封堵孔口。
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新鲜风流地点。
⑦钻进中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或沿钻杆流水,都是钻孔接近或进入积水区的象征,此时应立即停钻检查,若孔内水压很大,应该将钻杆固定并记录深度。
在提出钻杆前,必须重新检查和加固有关设备和支护,并打开三通泄水阀,边钻进边推进钻具,使钻头超过原孔深度1m以上,先把附近积存的淤泥碎石冲出孔外,然后再提出钻杆,以利于安全放水。
⑧遇高压水顶钻杆时,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
(2)放水及放水后掘进的安全措施
①探到积水或水压后,应复核原有积水资料,确定放水量和放水孔个数,进一步调整排水能力,使排水供电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并清理好水仓、水沟等。
②派专人监视放水情况,记录放水量,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③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检测次数,或设瓦斯警报器。
④放水结束后,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以防止有残留积水。
⑤受地表水强烈补给的老空区,放水后一般应该通过一个水文年的观察,方可掘透老空区。
恢复掘进和透老空前必须进行扫孔或补充检查。
⑥掘透老空区时,两侧应有掩护孔,并在有风流进出的钻孔透老空点标高以上掘进,以防止由于淤泥、碎石堵孔,造成积水已被疏干的假象,并防止放水点标高以下残留积水突出的危险。
⑦进入老空区后,遇见实煤区或致密的矸石充填区,凡无法观测前方老空状况时,仍需要探水掘进,以防残留积水的危害。
(3)其他安全措施
①在突然大量涌水的情况下探放水时,应该事先在探水工作面附近设置临时水闸门。
②预先规定好报警联络信号、涌(充)水时的对策及人员避灾路线等。
③放水工作应该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④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
4、在生产过程中,对于老空水害的防治工作,还应落实如下措施:
①加强地测工作,及时填给相关地质、采掘图纸,随时掌握开采状况,明确各采空区的位置、积水、有害气体情况。
②合理采掘布局,按照设计留设隔离煤柱。
③购置先进的探水设备和有害气体监控监测仪器仪表,提高矿井的探测水平,加强防治水工作的培训教育。
④加强采空区密闭的检查和管理。
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
采空区密闭应留设出水口和观察孔,定期观察采空区内涌水变化情况。
⑤采掘工程接采空区近时,要事先划定警戒范围,并安排好应急水仓、排水设备等,制定好安全措施后、再进行探放,待彻底排空积水后,才允许掘进或回采,特殊地点要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⑥对情况不明的采空区,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坚持探放水制度,切实做好探放水工作,绝不能“未探先掘”。
5、其它防治水措施
1、井下开拓巷道均沿全岩布置,并尽量减少对煤层底板的破坏。
2、主排水泵房通道内设置密闭门,以防万一井下发生突水时不致危及主排水泵房。
3、掘进工作面配备专用探水钻机,遵循“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尤其是在采空区附近掘进时,更应注意探放水,作到“有掘必探”。
4、井下主要巷道配备小水泵,用以排除巷道积水。
6、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特别是掘进采空区附近时,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作到有掘必探,以防突水事故的发生。
2、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膨臌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调度室。
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煤矿的所有探放水都必须使用矿山专用钻机,不允许以减压孔、放炮孔替代探放水孔。
4、探放水时的安全措施
在进行探放水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和准备好必要的设备、设施:
(1)在探放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测量和探放水人员要亲临现场,依据探放水时编制的专项设计,确定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孔深及钻孔数目;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保证流水畅通,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要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打钻前要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地点迎头打好牢固的立柱和拦板;
(4)设置好安全躲避硐;
(5)制定通风方法和瓦斯检查制度;
(6)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7)选好避灾路线;
(8)制定打眼放水措施,包括孔口装置、套管深度和套管固定方法;
(9)制定钻机安装及钻机操作的安全措施;
(10)掘进巷道接近断层时,或者水压、水量增大,发现有异常征兆时,要及时探水。
5、探放水方案
要根据矿井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技术可行、便于操作的探放水方案。
探放水方案包括:
探水起点的确定,断面钻孔布置、钻孔空间锥体的控制及超前深度的确定,钻具选型,煤(岩)层的产状、结构、完整性及物理力学性质,钻进时来水来压的判断及处理措施等方面。
探放水方案要经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之后,由技术部门组织探放水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探放水目的、钻孔布置要求、钻进工艺及探放水遇险时的撤离路线、方法等事项,并在施工中通过及时修正力求更加合理、有效。
地表水体之下、较大老空积水区及岩溶地下河等附近的探放水,或水情复杂、危险性较大、本矿拟定探放水方案有困难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经专题论证后拟定探放水方案。
探放水前应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6、探放水方法
(1)探放水队伍
煤矿探放水必须要由专业的或经培训合格的探放水队伍作业。
(2)探水钻机选型
选择矿用液压型,额定钻进深度不小于70m,机体尺寸较小、能多角度旋转、定位钻进的钻机。
配置反压及防喷设备、泥浆泵等。
(3)探水钻孔主要参数的确定
1)超前距:
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应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一段距离,该段距离称超前距(图5)。
2)允许掘进距离:
经探水证实无任何水害威胁,可安全掘进的长度称允许掘进距离。
3)帮距:
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呈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称为帮距;其值应与超前距离相同,帮距一般取20m,有时帮距也可以比超前距小1~2m。
4)钻孔密度(孔间距):
是指允许掘进距离终点横剖面上探水孔之间的距离。
(4)探放水钻孔布置方式
同一采掘工作面施工碛头探放水钻孔群由3组钻孔组成,钻孔数≥5个,钻孔孔深≥40m,均为定向钻孔,控制空间形态为规则或不规则锥体。
其中,相对浅孔(≥40m)、中深孔(≥45m)和深孔(≥50m)。
超前钻距和止水套管长度≥20m,在浅孔孔深20m时各钻孔间距≤3m。
终孔孔径不得大于75mm。
1)扇形布置。
巷道处于三面受水威胁的地段,要进行搜索性探放积水目标区,其探水钻孔多按扇形布置(图6)。
2)半扇形布置。
对于积水区确定是在巷道一侧的探水区,其探水钻孔可按半扇形布置(图7)。
(5)钻场设备安装、调试
根据审查批准的探放水方案并在探放水技术交底基础上,探放水队伍进入探放水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钻场设备安装、调试要满足以下七点基本要求。
1)清理钻场,合理确定钻机、钻具及钻进操作位置,并留设安全撤离通道;
2)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
3)设置钻进给排水系统;
4)在钻场附近设置电话并与井口调度室、井下变电所、泵房、各作业点联网;
5)探放水负责人及测量人员要亲临现场,根据设计方案实地确定各钻孔的开孔位置及方位角、倾角、终孔深度及孔口段导管设置深度等;
6)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时,要在套管口安装闸阀固结套管;
7)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要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出的措施;如果孔内水压是突然增大,判断为突水前兆时,不能拔出钻杆并立即撤离。
7、探放老空水
对井下积水区(含老空水、本矿早期采空积水等)的探放水,只能由高位向低位积水区探放或在积水区压水线旁侧进行探放,严禁在积水区下方由低位向高位区探放水。
8、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测
在探放水整个过程中,必须实时监测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保持钻场通风良好,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防止钻进过程中发生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窒息、中毒、燃烧和爆炸事故。
9、做好观测记录
按钻探要求,做好钻进观测记录。
要特别注意对来水、来压、水的物理性质发生变化、溢出气体、循环液漏失、钻进阻力变小、变大等现象的观测记录。
10、钻进异常时要停钻撤离
钻进异常现象主要有:
来水、来压明显增大,水的物理性质发生明显变化,溢出明显异味气体,钻进阻力明显变小,循环液明显漏失等。
发生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禁止拔出钻杆,并立即撤离钻场及井下其他位置的作业人员,报告井口调度室,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异常、判断原因、拟定措施。
(五)防治水配套措施
1、建立、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
加强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工作,配备专职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和正常的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编录工作,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要求编制地质、水文地质图纸、台账,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2、建立水患长期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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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害 防治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