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技术方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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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治技术方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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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治技术方案详解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白沟煤业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
目 录
1、组织机构…………………………………………………………………2
2、矿井生产持续情况………………………………………………………3
3、矿井瓦斯涌出量规律及危险性分析……………………………………3
4、瓦斯防治重点区域………………………………………………………4
5、瓦斯防治方案……………………………………………………………5
6、预防瓦斯的措施…………………………………………………………6
7、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3
8、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18
9、工作要求…………………………………………………………………22
矿井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瓦斯治理思想是:
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树立“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意识,实施“应抽尽抽、抽采达标”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以完善通风系统为前提,以瓦斯抽采为重点,以监测监控为保障,区域治理与局部治理并重,以抽定产,以风定产,地质保障,掘进先行,技术突破,装备升级,管理创新,落实责任,实现煤与瓦斯共采,建设安全、高效、本质安全型矿井。
一、组织机构:
成立瓦斯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李新虎
副组长:
赵进锋董新魁姬安虎赵陆锋冯文虎
成员:
各副总及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主任由通风科长冯文虎担任,负责瓦斯治理相关业务工作。
瓦斯治理工作要求:
(1)成立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瓦斯治理工作,每月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重大问题。
(2)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通风科,负责落实瓦斯治理的是常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落实瓦斯治理相关政策措施。
(3)设置“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等技术管理机构,推广瓦斯治理成熟经验与先进技术。
(4)编制瓦斯治理规化和年度计划,瓦斯抽采计划,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指标统一考核。
(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至各区队管理。
(6)建立健全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安监,瓦斯人员培训等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8)树立安全诚信榜样,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矿井生产持续情况
2016年我矿正常生产时有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和一个建设点,13107上分层回采工作面预计2016年6月底回采完毕,13104下分层(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预计2016年6月与13104下分层(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贯通,形成13104下分层回采工作面,13104下分层回采工作面计划7月下旬开始回采;三盘区建设点11月底改造完成;13109下分层掘进工作面计划7月底开始掘送。
三、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
根据近几年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情况,矿井瓦斯主要来自于本煤层,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瓦斯喷出、卡钻、顶钻现象,建矿至今未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瓦斯涌出为正常涌出。
2015年度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1.3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22m3/min;为高瓦斯矿井。
瓦斯涌出的主要来源为回采工作面1.71m3/min,占矿井瓦斯涌出量的16.73%;掘进工作面建设点0.48m3/min,占矿井瓦斯涌出量的4.70%;采空区及其它巷道涌出量为3.12m3/min,占矿井瓦斯涌出量的62.52%。
从整体来看,矿井正常生产落煤、巷道掘进时,矿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加大,矿井产量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方较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2)回采工作面割煤及移架放煤期间,工作面采空区顶部的瓦斯容易积存,因此工作面在割煤及移架期间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3)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4)13107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垮落不及时,加强采空区管理,同时在移架放煤时采面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必须加强通风和瓦斯检查。
(5)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6)需放炮时,放炮落煤过程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四、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1、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方较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2、我矿部分掘进旧巷道冒落,高冒区容易积聚瓦斯,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3、密闭区域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4、掘进工作面掘进机落煤部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5、停风、无风区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6、掘进工作面放炮落煤过程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瓦斯涌出的重点。
五、瓦斯防治方案
我矿属高瓦斯矿井,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防治区域制定了以下瓦斯治理方案。
1、安装有山西阳光三极生产的系统型号为KJ340的瓦斯监控系统;分站为KJ340-F;甲烷传感器型号为KGJ7;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之间电缆为MHYA32,4芯;分站之间电缆为MHYBV-4x1/0.8,4芯;传感器信号电缆为MHYBV-4×7/0.28。
各工作面及主要场所地点均按规定安装了监控分站和传感器。
监控系统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行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了瓦斯电闭锁,掘进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井下各个采掘工作面设立专职瓦斯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定时向调度室汇报,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3、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浓度≥0.8%时,采用挂风障、设导风板等方式吹散上隅角瓦斯,上隅角有淋水时,应加防护罩保护探头。
4、回采工作面专职瓦斯员负责瓦斯检查工作,每班至少检查3次,并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采煤机割煤及移架过程中,瓦检员必须不间断检查瓦斯,如发现瓦斯通出量明显增大时,做到“只认瓦斯不认人”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瓦斯员行使好绝对停产权,并报安全指挥中心。
5、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风量稳定。
6、掘进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选用2×15KW大功率局部通风机和配套的800mm的截面风筒,做到风筒末端至工作面距离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风,确保掘进工面风量稳定可靠。
7、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对采掘工作面格执行24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制度。
8、专职瓦斯员每周对井下所有的挡风墙进行一次瓦斯检查,每班对井下所有的密闭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9、跟班领导、放炮员、安检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技术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对井下采掘工作面,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六、预防瓦斯措施
1、认真宣传安全方针,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宣传瓦斯危害及防治措施。
2、入井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杜绝“三违”现现象发生。
3、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根据采掘接替的变化不断完善优化通风系统,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的维护和利用。
掘进工作面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提高掘进面供风连续性、可靠性。
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均要严格配风,消除不合理的“三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合理分配风量,各采掘地点及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4、矿井风量管理
(1)通风科根据每月的生产计划和矿井通风状况,编制合理的矿井配风计划。
(2)矿井配风计划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3)通风报表必须按要求进行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上报。
(4)井下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并符合规程的要求。
(5)测风站要设记录牌板,牌版的内容有:
测风站断面、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瓦斯、二氧化碳、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员等项目。
(6)井下所有的通风巷道或地点的风量每旬至少全面测风一次。
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现场的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上,及时填写旬报,上报给有关领导。
(7)主要大巷要实行每十天至少测风一次。
采煤工作面和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要求随时测定进风巷和回风巷的风量,并记在测风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上。
(8)巷道中风速必须经过验算,不得有无风、微风或超速巷道。
(9)工作地点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低于4m3/min。
(9)巷道贯通前、系统调整后、扇风机导机或改变叶片角度后都必须进行测风,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记录上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发现风量与配风计划差别较大要及时分析原因、检查系统,并及时调整设施状态。
(11)矿井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12)测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13)使用合格的测风仪器、仪表。
5、盲巷安全管理
(1)凡是井下6m以上不通风的独头巷道称为盲巷,生产科在安排生产时,应避免出现盲巷。
(2)在生产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生产科必须书面通知通风科,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通风科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
(3)对暂时停止施工的停风巷道采区临时密闭或设置栅栏,对永久报废巷道采用永久密闭进行盲巷管理。
(4)密闭要设置距盲巷口6m范围内,并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密闭前设置栅栏(距盲巷口不超过2m),说明牌、瓦斯检查牌、警标,按标准悬挂并齐全完好。
(5)通风科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账,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定期检查,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管理方式等。
(6)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写在检查牌上。
(7)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因工作需要进入盲巷时,作业单位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风科等业务科室审批,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8)盲巷密闭、栅栏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杂物、材料等
(9)通风科每周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入盲巷。
6、巷道贯通安全管理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公司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通风区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地测科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区,通风部门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地测科下达通知书后,公司调度每班必须向通风区通报掘进进度,通风调度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负责人。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
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需要做风门或调节时,在贯通前必须完成设施工程,在主要进、回风巷之间严禁临时替代永久工程。
7)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公司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区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
其它贯通,通风区必须派干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8)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负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检查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
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9)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10)未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打透,按事故追查处理。
7、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掘进工作面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功率应根据所需风量进行匹配。
所用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4)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5)掘进工作面与瓦斯电、风电、主备风机切换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4%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8、井下爆破管理
(1)、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并严格按爆破材料领退制度进行领退。
(2)、炮眼封泥采用水炮泥,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封泥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无封泥、封泥不足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放糊炮。
(3)、每次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连锁”、“一炮四检”及爆破停电撤人制度。
(4)、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处理拒爆、残炮、瞎炮。
9、加强瓦斯检查,杜绝空班漏检
(1)井下每班每个采掘作业点都至少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同时实现“瓦检员检查、便携仪检查、悬挂瓦斯探头”的瓦斯三同时管理。
(2)每班瓦斯检查员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且做到当班当次“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或假检。
另有跟班、带班领导不定时巡回检查。
(3)每月制定瓦斯巡回检查线路,严格按照规定检查瓦斯。
(4)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加强井下高冒区,密闭前,巷道风流死角等容易形成瓦斯积聚地点的瓦斯检查。
10、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检验其“产品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并检验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准入井安装使用。
大修后的设备入井前必须经其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电缆悬挂必须符合规定,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防火设施必须齐全,并有机电设备运行记录。
(3)、强化供电系统管理,对供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供电连续稳定可靠,杜绝人为停电造成停风事故
11、严格监控设备管理
(1)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分站每月至少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0天到县平安矿山仪器设备监测中心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故障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报调度室存档,机电科负责。
(2)瓦斯监控设备必须由调度室负责全面管理,机电科负责安装调试、校验,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负责看管悬挂。
(3)井下和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自动监测。
(4)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加大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和保养,正确设置断电值及断、复电范围,达到装备、功能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监控系统,确保监控有效。
12、进一步完善矿井隔爆设施。
井下大巷隔爆水棚采用型号为GBSD-60塑料水袋进行设置隔爆水棚,
水棚的排距应为1.2m~3.0m,棚区长度≥30m,每平方米水量不得少于400L/m2。
各工作面隔爆水棚采用型号为GBSD-40塑料水袋进行设置隔爆水棚,采用集中式布置。
具体设置在工作面进回风巷的直线段内,距工作面60~200m,相邻两组间距不得大于200m,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不得小于50m,且不得大于75m,与风门、风窗的距离应大于25m;水棚的排距应为1.2m~3.0m,棚区长度≥20m,总水量≥200L/m2;水棚挂钩位置要对正,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角度为要大于75°,钩尖长度为20mm;必须选用符合煤矿用隔爆水棚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隔爆水棚;同一排水棚内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100mm;水袋外边缘距巷道两帮、顶梁之间的垂直距离≥100mm,水袋底部至顶梁的垂直距离≤1.0m,否则必须在其上方增设一个水袋;水袋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低于巷道高度的1/2,且不得小于1.8m;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巷道需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13、健全井下通讯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信息传递工作正常进行。
14、井下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5、加强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1)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成立瓦斯治理领导组,建立健全通风、抽采、地质测量、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要求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科室成员。
(2)配齐配强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工程技术人员。
“一通三防”人员最低达到中专毕业水平,数量要满足瓦斯治理需求。
(3)成立专职的瓦斯检查队伍,加强瓦检业务培训,提高瓦斯检查人员素质。
(4)全员培训教育实行一日一专题,做到班前培训全员学,脱产培训系统学。
(5)“三大员”(安监员、瓦检员、抽采员)安全管理准军事化,享受一线待遇,实行考核淘汰制。
(6)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担任班、队长;特殊工种必须有两年以上采掘工作经验,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瓦斯治理工作做到“四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作风,一流管理,一流素质)。
七、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采煤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24小时盯岗制度。
瓦斯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定时向调度室并报,并做好检查记录。
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2、加强通风管理,优化通风系统。
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测风人员每旬对采面风量测定一次外,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设专职瓦斯检查员,对工作地点经常和定期进行各种有害气体和风量测定,对采空区密闭要经常进行维护。
3、在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瓦斯超限警报仪和甲烷传感器,监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并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地面控制室。
在工作地点设置瓦斯断电仪,当瓦斯含量超限时及时自动切断电源。
4、采煤机司机在采煤工作中要控制好采煤机牵引速度,与支架工密切配合,及时支护,防止冒顶、片帮,减少瓦斯逸出。
5、充分利用采煤机上安装的甲烷断电仪,密切关注采煤工作面各处的瓦斯变化情况,发现瓦斯超限队长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机电工每班要经常检查采煤机电气装置的防爆情况,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严防电器失爆。
。
7、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石时,采取松动爆破措施处理,禁用采煤机强行截割,并且瓦斯必须先进行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准进行松动爆破。
8、工作面上隅角及时回柱放顶,严禁滞后。
9、工作面严格执行“只认瓦斯不认人”制度,瓦检员有绝对的停产、撤人权利。
10、现场班(组)长、跟班干部,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上岗,配合瓦斯检查员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11、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分站每月至少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0天到县平安矿山仪器设备监测中心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故障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报调度室存档,机电科负责
12、采煤工作面监控设备布置情况
(1)在工作面、工作面回风、上隅角各设一瓦斯探头,同时在上隅角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采煤机上装有机载探头一个。
(2)工作面探头位置在工作面回风顺槽中距工作面煤壁线5—10米处;回风探头位置在工作面回风顺槽中距工作面混合回风流10—15米处;上隅角设置一探头,悬挂在回风顺槽足头封口柱边;采煤机装设机载式甲烷断电仪。
探头由瓦斯员负责管理不得随意移动。
(3)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处,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
(4)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符合瓦斯浓度≥0.8%时报警、≥1.2%时断电、<0.8%复电,断电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工作面回风甲烷传感器必须符合瓦斯浓度≥0.8%时报警、≥0.8%时断电、<0.8%复电,断电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必须符合瓦斯浓度≥0.8%时报警、≥1.2%时断电、<0.8%复电,断电必须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采煤机机载式甲烷断电仪必须符合瓦斯浓度≥0.8%时报警、≥1.2%时断电、<0.8%复电,断电必须切断采煤机电源。
12、上隅角瓦斯积聚的处理措施
上隅角瓦斯积聚浓度≥0.8%时,采用挂风障、设导风板等方式吹散上隅角瓦斯,上隅角有淋水时,应加防护罩保护探头。
13、严格落实“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者进行严惩。
14、瓦斯抽采系统
1)上分层回采工作面抽采:
在3#煤层上分层回采工作面采用未卸压抽采(预抽)的方法。
钻孔布置采用双侧順层钻孔的布置方式进行本煤层预抽和边采边抽。
钻孔布置在工作面进、回风巷中,钻孔直径∮75mm;钻孔间距5m,钻孔开孔位置距巷道底板1m左右,设计钻孔长度为70m,钻孔的封孔段长度不得小于8m。
预抽时间不得少于180天。
其方法见下图:
上分层回采工作面抽采布置示意图
工作面钻孔参数如下:
钻孔位置:
工作面进、回风巷内;
钻孔角度:
垂直巷道中线、平行于工作面、水平上仰2~3°;(根据煤层赋存实际情况调整)
开孔直径:
∮94mm;
钻孔直径:
∮75mm;
钻孔长度:
70m;
钻孔间距:
5m;
封孔方式:
WGTP-11新型材料注浆封孔;
封孔长度:
不小于8m。
抽采时间:
钻孔预抽时间不小于180天。
2)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抽采
为解决3#煤层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问题,设计3#煤上、下分层回采工作面在回风巷内敷设瓦斯抽采管路,每隔30米布置一个抽采三通,进行沿空埋管抽采。
解决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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