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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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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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SZC(综管)-03
版次:
A/0
生效日期:
2014年01月20日
机密等级:
□绝密□机密□秘密■一般
批准
审核
拟制
标准化
QP/SZC423-01-R01A
文件履历表
文件名称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SZC(综管)-03
分发号
修订日期
版本
修订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者
2014.1.16
A/0
所有
新版修订
谢增强
1.目的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工作责任心,鼓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
无
4.职责与权限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规定执行、监督,并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5.管理程序
5.1奖励
5.1.1奖励分为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重奖四类。
公司对受到奖励的员工给予适当奖金奖励。
5.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嘉奖:
a)品行端正,恪尽职守,遵守规章规定成为同事表率,并有具体事迹者。
b)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并有具体事迹者。
c)拾金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d)预防设备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e)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证明者。
5.1.3对受到嘉奖奖励的员工,根据具体的表现给予50~200元的奖金奖励。
5.1.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小功:
a)全年从未迟到、早退、请假且本职工作卓有成效者。
b)对生产技术或管理规定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c)检举他人盗窃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价值在10000元以下者。
d)对主管业务取得优异成绩,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显著实效者。
e)执行临时紧急、重要任务能在限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f)节约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效者。
g)对公司财物及设备维护得当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对费用节省有显著成效者。
5.1.5对受到记小功奖励的员工,根据具体的表现给予200~400元的奖金奖励。
5.1.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大功:
a)遇有重大灾害,不避危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b)及时制止或避免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c)检举他人盗窃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价值在10000元以上者。
d)对产品技术或生产设备的改进有重大贡献,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者。
e)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f)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显著功绩者。
g)服务每满5年,表现优良,未曾旷工或受到记小过以上处分者。
h)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其明确计算价值在5万元以上者。
i)有其他重大功绩并经证明者。
5.1.7对受到记大功奖励的员工,根据具体的表现给予400~1000元的奖金奖励。
5.1.8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颁发重奖:
a)研究发明,对本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b)维护公司极大利益,避免极大损失者。
c)有其他特殊功绩并经证明者。
5.1.9对受到颁发重奖奖励的员工,根据具体的表现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金奖励。
5.1.10在同一年度内,员工获得的奖励可以累积,嘉奖三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5.1.11奖励流程及规定
5.1.11.1奖励由各部门提出并填写《公司活动基金领用申请表》,写明奖励的内容与理由,经部门主管审核,交行政人事部复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在必要时可由行政人事部向提出奖励部门及个人对所奖励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各部门及个人应予配合。
5.1.11.2对个别未列入到奖励项目中,但经讨论认为应予奖励的,可参照本规定有关的奖励项目,给予适当的奖励。
5.2处罚
5.2.1处罚方式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四类。
公司对受到处罚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罚款。
5.2.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上岗证或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的。
2)进入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不按规定穿着装(特许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3)门卫值班人员未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让员工上班时间擅自外出的。
4)迟到或早退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
5)穿着拖鞋、凉鞋或赤脚进入车间现场的。
6)带小孩或家眷上班的(特殊情况经批准及婴儿哺乳期除外)。
7)下班离开未关好门、窗或未关闭电脑、空调、打印机、电灯等电源的。
8)在公司非指定场所停放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
9)违反5S管理规定,在公司区域内乱堆放物品的。
10)上班时间就餐的。
11)打听、询问他人工资收入情况或互相攀比的。
12)攀折公司绿化带内花草树木,损坏公司绿化的。
13)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且态度恶劣的。
14)公司安排培训,擅自不参加的。
15)上班期间在工作场所扰乱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轻微的。
16)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工艺要求但未造成损失的。
17)同事之间相互吵闹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8)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价值在200元以下的。
19)疏于检查或保管、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财物丢失,损失在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
20)上班时间未经领导同意,私自离厂的。
21)上班时间利用手机、MP3、MP4及其他音频、视频播放器播放与工作无关影音内容的。
22)上班时间用办公室电话闲聊超过三分钟的。
23)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销售物品的。
24)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5)拒绝公司门卫检查其所携带物品的。
26)遇到紧急事故,故意躲避的。
27)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脏物,影响公司环境卫生的。
28)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干私活的。
29)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
3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到3次的。
31)其他违反公司规章规定且情节轻微的。
5.2.3对受到警告处分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罚款,具体规定如下:
1)违反5.2.2.1~5.2.2.10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20元。
2)违反5.2.2.11~5.2.2.22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50元。
3)违反5.2.2.23~5.2.2.31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100元。
4)对于违反5.2.2.18、5.2.2.19任一条款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5.2.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记小过:
1)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或旷工一天的。
2)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变更工作时间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主管工作调配和指挥,情节轻微的。
4)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不佩带上岗证,不穿工作服或不戴工作帽,且不听劝告的。
5)非因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在上班期间喝酒的。
6)拖拉、推诿、扯皮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
7)用言语恶意辱骂他人,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8)不遵守厂区门卫管理规定的。
9)不遵守公共秩序或破坏劳动纪律,情节轻微的。
10)因过失损坏公物,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
11)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能源,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
12)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的。
1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
14)上班期间勾肩搭背、互相追逐、嬉戏玩闹的。
15)在公司内行为不得当,袒胸露腹或裸露上身的。
16)设备未按规定保养或保养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设备故障影响生产,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7)疏于检查或保管、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财物丢失,损失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
18)特种作业岗位无上岗资格证进行操作的。
19)虚报、瞒报工时或擅自改动定额、涂改原始记录及违反其他统计管理规定的。
20)在公司禁烟区域及场所内吸烟的。
21)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安全标志,但未造成事故的。
22)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各种设施设备的。
23)因工作疏忽贻误工作,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
24)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私自改变工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25)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情节较轻微的。
26)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到位,导致下属发生严重错误,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27)在公司设备、墙壁、门窗和其他建筑物上乱涂、乱划的。
2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6次的。
5.2.5对受到记小过处分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罚款,具体规定如下:
1)违反5.2.4.1~5.2.4.16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100元。
2)违反5.2.4.17~5.2.4.29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200元。
3)对于违反5.2.4.7、5.2.4.11、5.2.4.12、5.2.4.17、5.2.4.18、5.2.4.24、5.2.4.25
任一条款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5.2.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记大过:
1)相互辱骂、吵架情节较恶劣,影响工作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造成事故的。
3)在生产中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和擅自处理废品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或指挥,经教育仍不忏悔的。
5)破坏公司名誉或散布谣言,故意制造事端,挑拨、破坏同事之间关系的。
6)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安排的。
7)上班时间利用电脑听音乐、看与工作无关的电影、网页或书籍。
8)使用公司电脑玩电脑游戏。
9)安装或下载危害公司网络信息管理安全的软件、程序的。
10)男女员工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行为出格有伤风化的。
11)消极怠工,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且不听教育的。
12)上班时间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发现机器设备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的。
14)代人刷卡或请人刷卡,考勤弄虚作假的,同一年度第一次记大过,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
15)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16)拖拉、推诿、扯皮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17)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擅自改变工艺,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18)违反质量手册及相应文件,擅自改变质量要求,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19)不按要求执行自检、互检,检验失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20)野蛮操作或违规操作,损坏机器设备,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
22)疏于检查或保管、管理不善,导致公司财物丢失,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23)蓄意破坏公司网络正常运行的。
24)故意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资料或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5)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
26)直属主管明知所属人员营私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的。
27)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设备或材料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的。
28)工作时间内不遵守劳动纪律,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工作无关事情,经教育、处罚后仍然违反,受处罚达到三次的。
29)用言语或行为恶意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身心受到伤害或名誉受损的。
30)对他人有威胁、恫吓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31)工作时间跑到宿舍睡觉者;连续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不含3天)的。
5.2.7对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罚款,具体规定如下:
1)违反5.2.6.1~5.2.6.13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200元。
2)违反5.2.6.14~5.2.6.30任一条款的,一次性罚款300元。
3)对于违反5.2.6.14~5.2.6.26任一条款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5.2.8下列情形均属于严重违反规章规定的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公司内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的。
2)对同事有重大侮辱、暴力威胁、恐吓行为的。
3)在公司工作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
4)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达3次的。
5)参加非法组织的。
6)吸食毒品的。
7)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8)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9)调戏妇女或有性骚扰行为的。
10)上班时间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处罚后仍不改正,再次违反的。
11)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12)拒不服从上级主管指挥、调遣、监督,并有威胁行为的。
13)未按照规定执行,擅自对质量、劳动、工艺、安全等规定进行变更,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1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15)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16)有偷窃公私财物行为的。
17)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或损坏公司名誉的。
18)聚众闹事或煽动、唆使他人闹事,妨害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19)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的。
2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或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21)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3)同时为其他单位工作,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24)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
25)见灾不救,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6)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的。
27)一年内记大过处分达到2次的。
28)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5.2.9对于违反5.2.8.13~5.2.8.26任一条款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5.2.10员工因严重违反规定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5.2.11在同一年度内,员工受到的处罚可以累积,警告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5.2.12处罚流程及规定
1)处罚由各部门提出,写明处罚的内容与理由,经部门部长审核,交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呈送总经理批准。
在必要时可由综合管理部向提出处罚部门及个人对所处罚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各部门及个人应予配合
2)对个别未列入到处罚项目中,但经讨论认为应予处罚的,可参照本规定有关的处罚项目,
3)给予适当的处罚。
4)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具体处罚前应先行予以停职。
5.2.13在同一年度内,员工的功过可以相互抵销,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销。
2)记小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小过1次或警告3次。
3)记大功1次或记小功3次,抵销记大过1次或记小过3次。
5.2.14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取消所获奖励,同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5.2.15年终处罚
1)受到警告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评奖、评先进。
2)受到记小过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评奖、评先进;受处分不满3个月的,不得加薪或晋级。
3)受到记大过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评奖、评先进;受处分不满6个月的,不得加薪或晋级。
5.2.16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的员工不得参加评奖、评先进。
5.2.17处罚类型按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分为预警性处罚和赔偿性处罚,情节较轻及处罚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处罚单由部门经理批准;情节严重及处罚金额在100元以上的,处罚单由总经理批准。
预警性处罚金由财务记入其他应付款—奖罚基金,作为公司活动基金,可用于员工奖励及团队建设。
6.本制度从2014年01月20日起执行。
7.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拟制,各部门执行,综合管理部检查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制度的责任人进行通报。
8.参考文件
a)《工伤保险条例》
b)《反不正当竞争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f)《考勤管理制度》
g)《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h)《浙东建材集团—业务单元分权手册》
9.记录
9.1《处罚单》ZD/SZC(综管)-03-R01保存地点:
综合管理部保存期限:
长期
9.2《公司活动基金领用申请表》
ZD/SZC(综管)-03-R02保存地点:
综合管理部保存期限:
长期
9.3《员工违纪行为谈话记录表》
ZD/SZC(综管)-03-R03保存地点:
综合管理部保存期限:
长期
10.附件
无
编号:
ZD/SZC(综管)-03-R01A
处罚单
姓名
部门
职位
日期
处罚原因
处罚类型
□预警性处罚□赔偿性处罚
处罚方式
批准
审核
编制
编号:
ZD/SZC(综管)-03-R02A
申请部门
可用金额
日期
申请原因及用途
申请金额
申请人
年月日
部门经理
年月日
综合管理部
年月日
总经理
年月日
集团人资部
年月日
常务副总裁
年月日
公司活动基金领用申请表
备注:
本申请表(原件)需结合费用报销单走费用报销流程,如用于团队建设,需附相关发票。
ZD/SZC(综管)-03-R03A
编号:
员工违纪行为谈话记录单
违纪人
姓名
部门
岗位
职等/技术等级
谈话时间
年月日
谈话参与人
谈话地点
谈话主要内容
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
年月日,你因行为违反了《》第页第条关于的规定,而受到(□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违纪辞退)处分,并处罚金元。
近期违纪记录
□在年月日因受到处分。
□无(注:
此处由员工所在部门事先填写,综合管理部核实)
谈话纪要
记录人签名/日期:
改进计划及措施
本人认同公司及部门对本人违纪行为的处理,同时承诺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
2.
3.
4.
签名
□员工本人
日期:
□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
日期:
□相关人员
日期:
□人力资源部
日期:
注:
1、此表用于与违纪员工的正式沟通及反馈。
2、员工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时,综合管理部人员应参与谈话,当事员工的直接主管和其谈话的
记录应在违纪处分正式公告前的1个工作日内递交综合管理部。
3、员工被违纪辞退时,“原因分析”及“改进计划及措施”不要求填写。
4、此表一式两份,综合管理部及员工所属部门各一份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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