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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总工4号
苍总工〔2010〕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工会市级“职工书屋”和
“职工电子书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总工会、工委,系统工会、基层工会:
根据温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温州市总工会决定,2010年将在全市继续开展温州市工会“职工书屋”、“职工电子书屋”创建活动。
今年我县将创建市级“职工书屋”3家,“职工电子书屋”30家(含电子书屋示范点)。
目前我县电力有限公司已授予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浙江苍南仪表厂、富康集团已授予省市“职工书屋”。
申报市“职工书屋”和“职工电子书屋”的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后加盖公章,于2010年4月7日前统一上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联系人:
林瑶,电话:
68881332,传真:
68881326。
附件:
1、2010年苍南县工会“职工书屋”、“职工电子书屋”建设分配数
2、2010年度温州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点、“职工电子书屋”申报汇总表
3、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职工书屋通知
抄送:
温州市总工会宣教部
苍南县总工会办公室2010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1
2010年苍南县工会“职工书屋”、“职工电子书屋”
分配数
单位
市“职工书屋”建设点(家)
(同时授予电子书屋示范点)
市“职工电子书屋”建设点
(家)
灵溪
1
5
龙港
1
5
金乡
1
2
钱库
2
宜山
2
望里
1
电信
1
邮政
1
地税
1
房管
1
长运
1
公路段
1
自来水
1
移动公司
1
桥墩水库
1
信用社
1
合计
3
27
附件2
2010年度温州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点、“职工电子书屋”申报汇总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所属系统(产业)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场地
总面积
专兼
职数
电脑
宽带
总数
投影机
大屏幕
电视机
桌椅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010年度温州市“职工书屋”建设点、“职工电子书屋”申报汇总表
序
号
藏书总量
电子读物
报刊
借阅图书
人次
惠及职工
总数
每年经费
总投入
计划扩建
场地
计划投入
总经费
工会年度
投入经费
书屋
类型
用户名
密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附件3
温州市总工会
温总工〔2008〕34号
关于开展全市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府关于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和省总的统一部署,温州市总工会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各级工会开展“职工书屋”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职工书屋”建设,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
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善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学习条件为目的,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引导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开启职工智慧,激发职工的创造活力,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的基本文化权益,努力营造广大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建设“职工书屋”是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基层职工提供和创造方便实用的读书场所和学习条件的重要工作。
“职工书屋”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命名,主要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作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建立。
我市“职工书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从2008年开始,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工业园区、乡(镇)村、基层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等建设15—20个“职工书屋”示范点和200个普通“职工书屋”,逐步形成阅读条件比较完备,广泛覆盖职工群众的工会读书设施网络。
三、建设方式
1、确定范围。
全市各级工会要对“职工书屋”建设进行总体设计和组织实施,深入社区、行业和基层,在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集中的城市社区、工业园区、乡(镇)村和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选点考察,确定建设对象。
各地各系统要分步培育1-2个“职工书屋”示范点。
2、分步实施。
除“职工书屋”示范点需要遵循一定建设标准外,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场地面积、基础设施条件和藏书量等方面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循序渐进。
同时,要注意发挥工会现有文化设施包括职工之家、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室)、阅览室的阵地作用。
3、经费安排。
“职工书屋”的建设经费,实行由全总、省总补助,市、县、基层工会共同承担的形式解决。
原则上,全总补助款直接赠于“职工书屋”示范点;分配到各县(市、区)和产业的“职工书屋”建设所需经费,由市、县、基层工会共同解决。
市总每年安排专款,对授牌的“职工书屋”给予一次性补贴。
5月份,市总将举行第一批“职工书屋”授牌仪式,并发动社会各界为“职工书屋”捐赠图书。
4、申报标准。
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建设标准:
有固定的场地(面积不限),藏书量3000册、报刊20种以上,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有可上网电脑,有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职工书屋”的日常管理。
今年我市确定4个全国示范点。
按市总分配数建立的普通“职工书屋”,可参考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标准。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场地面积、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灵活掌握。
5、申报时间。
申报普通“职工书屋”的单位请填写申报表于2008年4月8日前报送市总宣教部,并传真或通过电子文档回传,邮箱xjb@wzgh.org。
联系电话和传真:
88837240。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职工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切实把“职工书屋”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加大投入,落实经费。
各级工会要把“职工书屋”建设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建设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协调各基层单位把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资金投入到“职工书屋”建设中来,鼓励企业捐助“职工书屋”建设。
要切实组织好以“捐好书、献爱心”为主题的捐书助读活动,将捐赠的图书用于充实“职工书屋”。
3、立足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
要准确把握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特点,在内容上、形式上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创造。
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既便利职工,又长期发挥效益,在实行会员制、网络化管理、图书资源共享、图书采购配送、流动服务和更新改造、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形成具有工会特色、可持续发展的“职工书屋”管理运行模式。
4、广泛宣传,掀起新的读书热潮。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是我市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开展以来的首个“书香四月——全民学习月”,各级工会在“职工书屋”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学习月活动,充分发挥“职工书屋”的文化功能,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读书活动,引导职工“爱读书,读好书”。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职工书屋意见
抄送:
省总工会宣教部。
温州市总工会办公室200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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