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宣传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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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宣传手册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
招新手册
目录
一、高校自强社的详细介绍
1.认识新长城系列……………………………………1
2.新长城自强社成立的背景及意义…………………2
3.自强社logo…………………………………………3
4.新长城高校自强社活动模式介绍…………………3
二、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介绍
1.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简介………………………6
2.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章程……………………6
3.各部门及职能介绍…………………………………10
(1).秘书部………………………………………10
(2).公关部………………………………………10
(3).宣传部………………………………………11
(4).组织部………………………………………11
(5).爱心部………………………………………11
(6).公益部…………………………………11
(7).爱心宿舍……………………………………11
4.湖北大学自强社本学期工作安排………………11
5.湖北大学自强社发展规划………………………13
三、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社员成长基金申请指南………14
四、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常见疑问解答…………………15
一、自强社的详细介绍
1.认识新长城系列
2002年9月1日,中国扶贫基金会在人民大会堂启动了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
该项目为家庭经济特困的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成才支持和就业指导三方面的帮助。
一、项目实施背景
1、贫困生产生的原因
(1)高校扩招
(2)学习成本与收费制度改革
2.贫困生面临的四大挑战或问题
(1)经济困难问题,主要是学费和生活费负担问题;
(2)个人综合能力问题;
(3)心理健康问题;
(4)就业问题。
3.贫困大学生数量
在校大学生2500万;贫困生比例20%,约460万;特困生比例8%,约184万
二、新长城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名称
全称:
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简称:
新长城
2.名称含义: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象征,新长城代表“中国人在21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昨天,先辈用砖瓦、血汗、意志,筑造万里长城。
今天,我们用关爱、知识、人才,共铸时代新长城。
3.项目目标
(1)动员社会力量,为特困大学生提供帮助。
将爱传递给他们,帮助他们实现成才之梦。
(2)组建受助大学生互助组织——自强社,通过自助、助人、拼搏、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
(3)建立受助学生、捐助人和社会的互动网络和平台,用关爱、知识、人才,共铸时代新长城。
4.项目对象:
经济特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0所签约项目高校)。
5.项目内容
(1)经济资助
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92%)1840元为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直接发给学生,帮助他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困难,(8%)160元为管理费用,用于对学生提供成才支持、项目执行、项目推广等。
资助年限1、2、3、4年。
(2)成才支持
鼓励和帮助受助学生成立自强社,开展各项交流活动,提供各种社会实践机会,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他们高尚的人格。
(3)就业服务
结语:
告诉我,每颗种子,都有发芽的权利;每个生命,都能够走过冬天,走进春天。
2.新长城自强社成立的背景及意义
2.1新长城成才项目介绍
为帮助特困大学生搭建一个“自助、助人、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的互动平台,在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公室的倡导下,截止到2010年6月已有52所高校成立了受助学生互助组织——自强社。
新长城项目部从2005年开始成立成才基金,面向全国高校自强社开展项目申请工作,截至2010年6月共开展了15期成才基金的申请工作,已受理了42所高校自强社和40所其他贫困生社团组织申报的1029个项目,共支持了其中的683个,拨付成才基金61万余元。
高校自强社通过向新长城办公室递交项目建议书申请项目经费,根据申请计划开展项目。
同时在项目的申请、执行、总结等过程中得到新长城办公室的指导,从而提升社团项目开发能力,为自强社向社会各界争取更多的资源打下基础。
项目申请工作对自强社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使自强社社员和更多的人群能够通过项目实施而受益。
☆成才基金支持开展成才项目情况表☆
这些项目都是围绕着提升贫困大学生能力素质、塑造其高尚人格而开展的,对帮助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传递社会关爱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2自强社成立的背景
为缓解特困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帮助他(她)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2年9月1日启动了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
新长城的目标是:
动员社会力量,为特困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她)们实现成才之梦;组建受助大学生互助团体——自强社,由社员共同管理,通过自助、助人、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
2.3自强社成立的意义
为特困大学生与社会搭建互动平台;
为特困大学生实现成才之梦提供关爱之翅;
为接力传递社会关爱提供种子选手;
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功进入社会。
2.4自强社的宗旨
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
3.自强社logo
4.新长城高校自强社的活动模式
活动原则
自强社围绕培养社员高尚人格、提高社员自强能力开展活动。
活动的项目化管理
自强社活动实行项目化管理,使活动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组织高效、监控到位。
每一个活动都有《项目书》,明确项目的名称、意义、实施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地点、活动的实施流程、活动频率、经费预算、活动实施机构、负责人、活动评价标准、项目立项时间等。
活动项目的分类
依据项目实施时间,自强社的活动分为长期项目、阶段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依据项目规模,自强社的活动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
依据项目开展的主导因素,自强社的活动分为新长城支持项目、自强社自发项目、配合学校项目。
依据项目内容,自强社的活动分为视野项目、培训项目、人格教育项目。
视野项目
视野项目旨在拓展受助学生的知识面,开拓受助学生的视野,为受助学生提供更多接触国内外成功人士、了解更多先进文化的机会。
视野项目主要由三个子项目组成:
自强讲坛子项目(请进来)和明日栋梁走中国子项目(走出去)、社会实践子项目。
自强讲坛子项目:
邀请国内外成功的政治家、优秀的企业家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受助学生讲述自己的成功之路,帮助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明日栋梁走中国(世界)子项目:
该项目将从全国受助学生中遴选出部分优秀学生,组织他们到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港澳台地区等发达地区和大城市参观学习,走进当地的政府,走进当地优秀的企业,走进当地主流的媒体,和当地各界高层进行对话,让受助学生了解东部发达地区的先进理念,感受当地的文化氛围,体验当地日新月异的变化,以激发受资助学生的学习热情。
社会实践子项目:
该项目将为受助学生搭建参与社会竞争,了解社会动向的广阔平台,为受助学生提供非常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机会,他们将会参与到优秀企业(或各种优秀组织)的各项工作中,亲身体验优秀企业的文化理念、管理模式和推广策略,让受助学生可以完全溶入到社会当中,锻炼自身的适应能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旨在拓展受助学生的各项技能,通过各项培训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沟通、管理、协作等相关能力,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求。
培训项目主要由四项个子项目组成:
英语培训子项目、数字化培训子项目、商业能力培训子项目、职业规划子项目。
英语培训子项目:
邀请国内外优秀的英语培训和教育机构以及专业人士为受助学生提供英语方面的培训,帮助受助学生发掘学习英语的兴趣,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使用英语自由交流,更好地掌握这一语言工具。
数字化培训子项目:
帮助受助学生了解最新的信息技术,让受助学生有机会学习计算机及其他IT产品的知识并掌握相关应用技能,紧跟时代发展前沿,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商业能力培训子项目:
为受助学生提供成功技巧、企业管理技巧、企业模拟经营、沟通面对面等多方面的商业培训项目,让受助学生在和企业家们交流的同时感受国际化人才的成功之路,为受助学生提供实践商业运做的机会,了解市场经济的本质,为将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职业规划子项目:
与国内外专业的职业规划及培训机构合作,让受助学生意识到职业规划的重要性、了解并掌握职业规划的方法。
及时准确的进行职业规划,确定个人的职业发展目标。
人格教育项目
人格教育项目是以人格教育为核心,以伦理道德价值观为主,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受助学生对人生,对情感,对家庭,对事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并由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爱情观、家庭观和事业观,充分培养学生的高尚人格。
人格教育项目主要由三个子项目组成:
理想信念教育、心理素质教育、互助精神教育。
理想信念教育子项目:
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崇高的的理想和信念。
心理素质教育子项目:
改善社员心理健康状况,提高社员社会适应能力。
互助精神教育子项目:
传递社会关爱,激励社员的志愿和奉献精神,体会互助成长的快乐。
项目的主导因素
由于项目性质的区分,视野、培训、人格教育等几类项目各有不同的主导因素,每类项目都有其发起者、支持者和参与者。
新长城、高校和自强社在其中分别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三者互相促进、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三类项目
子项目
发起者
支持者
参与者
视野项目
自强讲坛子项目
自强社
新长城
高校
明日栋梁走中国(世界)子项目
新长城
高校
自强社
社会实践子项目
新长城
高校
自强社
培训项目
英语培训子项目
自强社
高校
新长城
数字化培训子项目
自强社
高校
新长城
商业能力培训子项目
自强社
新长城
自强社
职业规划子项目
新长城
高校
自强社
人格教育
项目
理想信念教育子项目
高校
新长城
自强社
心理素质教育子项目
自强社
新长城
高校
互助精神教育子项目
自强社
新长城
高校
二、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介绍
2.1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简介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是在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部的主导下,在湖北大学学工处、校团委的共同支持和指导下,以接受新长城项目资助的贫困生为主体,在湖北大学申请注册的公益性学生社团。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是在中国扶贫基金会申请注册的高校自强社,是新长城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是我校三大校级社团之一。
在2007年和2008年的全国高校自强社评选中,我社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自强社”。
在2007年和2008年湖北大学社团“五四”评优中,我社连续两年荣获“红旗社团”的称号。
社团宗旨:
传递自强之爱,锻造自强之才。
社团目的:
通过自强社培养会员的社会责任感,使会员树立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培养会员无私、奉献、诚信、尽责、勤奋等优秀品质,为会员提供开阔视野、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成立自强社是为特困大学生与社会搭建互动平台;为特困大学生实现成才之梦提供关爱之翅;为接力传递社会关爱提供种子选手;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功进入社会。
湖北大学自强社成立于2006年4月。
自成立以来,我社坚持“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的宗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包括提高会员综合能力的活动,拓宽会员视野的活动,公益爱心活动,勤工助学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为社员提供一个锻炼,交流,学习的平台,使我社的学生都能在这里有所收获,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社团从筹备成立到现在一直得到了校领导、学工处和校团委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其自身的组织建设日趋成熟,运作机制已经步入正轨。
社团也是一个交流平台,社员在里面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提高了能力,增强了自信。
社团的工作得到了学校老师和社员的一致好评。
湖北大学自强社下设七个部门,分别是秘书部、公关部、宣传部、组织部、爱心部、公益项目部、爱心宿舍。
我们是一个平台,属于所有爱心人士的平台。
我们是一把伞,属于所有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的伞。
我们是一群火炬手,把爱的火炬,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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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办公室地址:
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社团博客:
2.2.湖北大学新长城自强社章程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全称为“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简称“湖大自强社”,其英文译名为Self-ImprovementAssociationofHubeiUniversity,简称SIAHU.
第二条本社团由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公室主导成立,由湖北大学学生处、团委共同指导和支持,以服务受新长城项目资助和其他社会资助的特困生为主体的学生社团。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是新长城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是“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口号是“自强”“家强”“国强”。
通过开展自强类讲座,活动与培训来提升社员的综合能力,帮助社员解决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上遇到的困难。
在坚持以“励志”,“成才”,“传递爱心”为原则的前提下,把自强社建设成为关爱他人、历练人生的贫困生精神家园。
本社团围绕宗旨与新长城项目赋予的使命开展的一切活动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和校园文明风尚。
第四条本社标识:
新长城高校自强社实行除高校名称外统一的社标、社旗及社牌。
第五条本社是湖北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湖北大学学生处、团委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社承认并遵守新长城办公室关于新长城高校自强社的各项规定,配合新长城项目部开展自强社活动。
第六条本社的目的是为特困大学生与社会搭建互动平台;为社员提供一个充满关爱的“家”;为特困大学生实现成才之梦提供动力之源;为接力传递社会关爱提供种子选手;帮助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以高素质高质量人才成功进入社会。
第七条本社目标:
(一)成为学校一流的公益性学生社团组织;
(二)成为社员成功步入社会的成长、实践基地;
(三)传递关爱,服务社会,提高自强社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
(四)稳步发展,开拓创新,星火相传,永续经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修改和否决本社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主要负责人,接受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请辞,
(三)审议、通过、否决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四)监督、检查社团各机构的工作;
(五)决定社团变更、注销等事宜;
(六)其他应当由全体社员决定的社团重大事务的决策。
第九条社员大会每届一年,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社员出席方为合法。
第二十一条社团执行机构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社团执行机构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社团执行机构一年一届,每届执行机构届满前应召集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包括社长和副社长。
秘书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由社团主要负责人经集体决策后提名,组成新的执行机构。
新组成的执行机构须经社员大会表决,得到到场四分之三以上社员的赞同方为合法。
第十二条社长
社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必须是大二以上年级在校本科生;
(四)遵守校级校规,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有较强的管理才能,能以身作则,对重大变故或困难具有应对能力;
(六)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七)社长的任期为一年;
社长的权力:
(一)全面负责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全社各项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负责本社与学校指导老师的沟通,及时汇报各项工作。
(二)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自强社内活动开展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代表本社参加其他高层结构组织的重要活动,负责来校的外界领导和嘉宾的接待工作。
(五)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六)裁决社内纠纷,掌握对决议的最终决定权。
(七)与新长城项目部及学生处指导老师、新长城高校自强社工作领导小组、各高校自强社社长进行联系和交流。
社长的义务:
(一)承担因自强社开展活动失败而带来的风险。
(二)各项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三)学习其他各高效自强社的先进管理经验,改进工作方式,为自强社的发展和壮大服务。
(四)对自强社内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地处理,必要时要在公开场所对某项事故的整个过程做详细解释。
(五)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及时带头作自我批评。
社长的罢免:
社长任职期间如果出现以下现象,委员会可以对社长进行弹劾。
委员会可以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社长继续任职或罢免。
(一)自强社出现管理混乱,多数社员对自强社不满。
(二)社长管理方式不当,工作不断出现失误。
(三)过分追求自己的权力,不接受合理的建议。
(四)因公谋私,造成自强社经费支出不明。
(五)不关心自强社的发展或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
(六)背离自强社章程。
第十三条副社长:
副社长由各部门干部中产生。
凡在自强社各部门就职一年以上的干部可以在第二年提出申请担任副社长。
社长根据申请人上一年的工作表现来决定是否申请成功。
副社长行使以下权利:
(一)配合社长统领相关职能部门,全面管理、协调、指导自强社内部的工。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五)负责各项评优活动。
副社长的罢免由委员会根据提议进行表决。
第十四条本社社长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五条各部门干部
各部门新任干部由上届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
任职干部必须是大二年级以上在校本科生。
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面试产生副部长与委员。
部长可以任用和罢免本部门的委员而不受委员会干涉。
各部门干部的罢免和变动须经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所有上任干部在上任之前要上交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就职时需填写《干部就职承诺书》,并在新生社员大会上发表就职演讲。
所有干部每学期期末的时候要上交工作总结。
第十七条中途离任的干部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委员会通过后方可离任。
对擅自离任的干部,委员会将提出公开批评,造成后果的需要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社员
第十八条凡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的湖北大学在籍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经本社考核通过即可成为本社正式成员。
(一)接受针对特困大学生的资助项目的资助;
(二)自立自强,具有公益心和爱心。
第十九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本社活动的参加权;
(三)本社服务的优先获得权;
(四)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二十条社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本社活动;
(四)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会:
(一)一年中累计10次或连续3次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但有正当理由者除外;
(二)严重损毁协会声誉,经社团执行机构讨论决定除名的;
第二十二条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社团执行机构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协会章程和决议,扰乱本社日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本社结,影响社团安定的;
(三)损毁协会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社主要经费来源:
(一)申请新长城成才基金;
(二)申请学校学生活动经费;
(三)我社开发筹集(赞助、劝募、义卖、创收活动);
第二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符合自强社宗旨和理念的事务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二十五条本社资产管理执行湖北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监督和检查。
本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本社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湖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监督和审核,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五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条本社终止动议须经社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依托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社经湖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二条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湖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的监督下,按照湖北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自强社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校自校团委,学生处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社旗、社牌式样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社旗、社牌式样
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采用新长城高校自强社统一的社标、社旗及社牌。
社牌铝合金质,灰底,尺寸为45cm×30cm;正面图案为:
上半部分呈弧形以红色字体写有“新长城湖北大学自强社”字样,下半部分居中印有自强社社标(不包含图1中文字部分)。
社旗为白色布底,尺寸为200cm×130cm,正面上部采用通用格式校名“湖北大学”,正中部即为图1所示社标。
其中社标为带翅心形,两翅绿色,心形左半部分略居下者黄色,右半部分略居上者红色。
2.3、各部门及职能介绍
湖北大学自强社下设七个部门,分别是秘书部、公关部、宣传部、组织部、爱心部、公益项目部、爱心宿舍。
1.秘书部
职能:
1.负责例会和每次活动的考勤记录。
2.负责活动材料收集、整理,负责社团活动档案管理。
3.协助社长负责社团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监督活
动物资的购买并进行帐目记录、负责财务决算。
4.负责本社期刊的材料搜集、整理、出版和发行。
2.公关部
职能:
1.积极与校内外公益力量和同类学生及社会组织保持
联系和合作。
2.负责相关活动经费的筹集。
3.负责相关活动的礼仪接待。
4.代表我社参加其他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如爱心论坛、武汉
高校自强社交流会等等。
3.宣传部
职能:
1.负责每次活动之前的海报制作、广播台联系等方式的前期宣传。
2.负责每次活动过程中的讲解和摄影工作。
3.负责在自强社博客、湖大在线、湖北大学报、中国扶贫基金会等相关媒体投递稿件,对社团及活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4.代表我社参加武汉高校公益网络、爱心论坛、武汉高校自强社交流会等会议和活动。
4.组织部
职能:
1.负责社团招新,转正,退社考评、负责会员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定期整理自强自立先进集体个人事迹和活动记录。
2.负责社团活动过程中及突发事件的人力调度。
3.负责社团会员管理
4.负责活动的监察工作
5.爱心部
职能:
1.搜集会员学习、生活、感情等方面的困难和思想,关注会员身心健康成长。
2.负责活动时场地的布置工作。
3.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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