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习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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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习心得体会
国际私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学习国际私法有感本学期,我们学习了国际私法的相关内容。
拿到这本国际私法的书,最先引起我注意是它的价格48元,我当时的想法是:
果然是国际法啊,价格都要
高上那么一些。
当然,那时候还认为自己的国际公法学的比较好,国际私法应当也不难,两
者应当会有很大的关联性,但是真正接触到这个领域的时候,我才觉得两者的差别显而易见。
我在上搜索资料的时候,看到一句形容两者差别的话:
“一个是外交法,一个是冲突法”。
我觉得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道理的。
李双元老师所编教材分为五编,第一编是总论部分,第二编是财产权,第三编是债权,第四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五编是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
下
面,我想就每一编(除第五编)谈谈我学习时的心得和感悟,希望在回顾中得到进步和升华。
首先,学习第一编总论部分的时候,像其他法律的学习一样,介绍国际私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等等,刚开始听起来有些无聊,也不是十分的理
解,还处于找感觉的阶段。
比如说:
“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书上还详细列了四点,我觉
得十分不理解,冲突产生的原因很简单啊,就和平常生活中产生的冲突一样啊,有不同的习惯风俗规定,当然会产生矛盾。
所以,我觉根据自己的理解,很局限但很好理解
的定义了国际私法的含义,就是解决国际交往中冲突的法律,只是这个范围要限定为国际的
民事关系,不能像公法那样的大范围的国与国交往法。
学习前面章节,比如国际私法的基本
原则,国际私法的历史,这些理论部分虽然不是很有趣,但是对于我自己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它可以通过多看几遍的方法加深理解和记忆。
但是到了第三章冲突规范的时候,我觉得有些难懂了,如果上课没有认真跟着老师的思路来,光是凭借着课下复习,可能真的是事半功倍。
很惭愧,我曾经因为回家默默的缺了一次课,回来之后,我觉得国际私法就
变了,我特别迷茫的听着老师在上面说着“连接点”,我心里面想的是“what?
”,法律还有
连接点这种感觉是出现在数学领域的词语?
好吧,懂的接受现实是我的优点,当然,王毅琳
老师上课时喜欢复习上一次课的重点部分帮了我很大的忙,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听什么是连
接点,后来我总结为适用法律的所在地,即将权利和法律规范联系在一起的那个地点。
当然。
关于连接点的知识我没有涉及,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不要觉得学法学之后,你就能自己
看书理解了,其实不然,如果没有一个引导你的老师,那么你学到的就是那些死气沉沉的字。
根本不能活学活用。
学习冲突规范的时候,还有一大难点(只能代表我个人的难点),就是
准据法的表述公式,也即系属公式。
其实也只有七个,读两遍我就能记住,可是,我如何知
道什么时候用什么规则,在如何选择上面,我觉得十分头疼。
后来初步总结了一下:
属人法(属人管辖)——当事人之国籍。
住所,居所为连接点,来解决有关人的身份,民事能力,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
冲突问题
物之所在地法(属地管辖)——物体所在地为连接点,来解决相关物权问题行为地法(属地管辖)——作出具体民事行为时所在地之法律为连接点,来解决合同。
侵权,婚姻与继承相关事项旗国法(属人管辖)——悬挂或喷涂在船舶或者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为
连接点,来解决国际海事与国际航空民事纠纷法院地法(属地管辖,司法主权原则的体现)
——法院地法为连接点,来解决相关国际民事法律纠纷事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选择性管辖,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发生国际民
事法律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就选择适用何种法律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适用大家都同意的法律。
但不得于前面的系属公式相冲突。
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此方法为美国法官独创)——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地区的法律,通常用在“合同”与“侵权”纠纷领域,且沿用十分频繁。
其实,学习完这个章节,我觉得这不仅对学生来说比较困难,对老师来说也是一个较大的挑战,能不能让学生充分理解并举一反三是个难题。
of
course,我们王老师还是很具魅力的,可能是在国外呆的时间较长,有比较活跃的思维和新
颖的方法,通过举一些和现实紧密联系的小例子来和同学们互动,集思广益。
关于第一编总论部分的感受,我就大致如此介绍,不然篇幅过长,容易赘余。
其次,第二编财产权的学习相对轻松一些,可能经过前面的学习,能够大致入门了,所以后面的学习并不紧张。
关于第一节物之所在地法,我觉得本节重点在于物之所在地的确定和难以确定所在地时的变通处理,不动产和有体动产比较简单,对于无体动产稍微
复杂一些,原因在于书上竟然列了十三点,虽然每个权利判断其所在地不难,但是完完全全
记住十三个有些困难,这个主要是归咎于我的强迫症,我喜欢不仅理解还要记忆,最好记忆的时候连排列的顺
序也不要变。
还有,本书中还有大量的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的理解是用来与国际性的规
则或者他国的规定进
行对比,同时引起学生学习的重视,不能学了国际法上的理论规则,忘记了本国在相关
方面的规定。
在这里,我就要提一下老师上课让学生起来翻译相关的法律条文的事情,事实
上,我基本上看不懂那些陌生的英语单词,虽然我也过了英语六级,所以每次有这种英译中
的时候,我都是默默祈祷不要喊到我。
真心希望能够抛弃英语回归中文。
再次,第三编债权方面,这是不久刚讲过的章节,现在回忆起来还有些映象,关于债权方面,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部分,因为我觉得这和我们的生活
密切相关,处处有合同的存在。
在这个章节,我学习到了一个新的名词—“合同自体法”,即
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的统称。
这两个原则在国际私法中出现
的频率还是非常高的。
还有就是几种重要的国际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都是有相应的公约。
在此,我表示如果国际经济法没有学好还是比较痛苦的,因为有些公约条文有一种似曾相识
的感觉,所以在公约的条文理解上还是要下点功夫的,光凭借上课的时间还不能充分的掌握。
需要课后的巩固和复习。
最后,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因为还没有学习,所以感觉大多停留在表面,不过婚姻家庭问题一直还是比较有趣的,重要的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相信学习热情还是比较高涨的。
本学期学习国际私法的感受,我简约的表述完了,我觉得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只有经常探索钻研才能体会到魅力所在,所以,我希望自己能够秉承“学无止尽”的态度谦虚治学,至少不要对不起我所交
的“48元”国际私法书本费啊!
字数统计:
2535篇二:
国际私法课程中期总结与心得08级法本专业20XX~20XX学年学期作业姓名:
卢庆生
学号:
完成日期:
08级法本专业20XX~20XX学年学期作业任务及要求
一、作业题目:
“国际私法课程中期总结与心得”提示:
1.学生应就本学期国际私法课程至此所涉内容作出概括性论述,例举出本人所认为的学
习
重点和难点,分析原因和应对策略,同时可以针对某一具体学术问题展开讨论。
2.注意将“客观描述和引证”与“主观议论与评析”相结合,尽量做到语出有据,重点
突
出,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内容详实。
二、作业格式要求
1.字数要求:
每篇作业不得少于20XX字(含标点),多者不限,最后一页标注总字数;
2.字体要求:
作业正文用宋体5号字打印,标注页码,可正反双面打印;
3.封面格式不作具体要求,但要注明所选作业题目、班级、姓名、学号以及完成日期;
4.本作业任务及要求也要打印,并附在封面和作业正文之间;
三、作业提交时间
本次作业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XX年11月29日16时整,逾期按未交处理。
四、诚信承诺
要求每份作业正文的最后一页空白处打印下列文字并手写签名:
“本人保证此次作业系本人独立完成,并自愿承担一切因抄袭而引起的不利后果。
”签字:
__________
五、预祝各位学子顺利完成任务!
国际私法课程中期总结与心得“国际私法”这门课程是我们专业本学期新开设的,之前都没有真正接触过,所以在正
式概括这门课程的内容之前,我想谈谈刚开始接触该门课程的一些体会。
在学习国际私法之前,我们已经学过了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实体法或者程序法。
故很容易带着学习实体法的模式去感知,恰反,国际私法不是实体法,而是关于民法的法律
适用法。
实体法指直接解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国际私法只是指出应当适用哪一国的实
体法来解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其本身并不直接解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所以刚开始认识不
够,导致对该门课程疑惑重重,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学习国际私法这门课程。
不过经过老师的
及时指导,才明确了该门法律的性质和学习方法。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们学习到了教材的第十二章“区际法律问题”。
而教材总共也就十四
章,除了后面两章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所以,我们其实已经基本上将国
际私法的内容学完了,下面我就简单概括一下国际私法这门课程说涉及的内容以及我认为学
习该门课程应注意的重点难点问题。
我觉得国际私法这门学科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教材的前四章,分别为绪论、主
体、法律冲突与准据法和冲突规范的基本制度,这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和
基础理论,也是基础性知识,是后两部分内容的基础,如果前四章没有搞懂的话,后面的学
习就会很困难;第二部分是各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的核心部分,此部
分分论内容较广泛,包含了民法中的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知识产权和商事关系等
框架内容;第三部分是程序,阐述涉外民事争议的解决方式以及如果通过诉讼程序、仲裁程
序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体现在教材的最后几章,分别为区际法律问题、国际商事仲裁和国
际民事诉讼。
至于重点难点的问题,老实讲,我从一开始就觉得这门课程不好学,因为它涉及的范围
很广,很杂,在很多个法律条文中分散开来,给我的第一感觉就很乱。
重点内容我认为还是
得从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及基本制度的理解上入手,如冲突规范、识别、反致、法律规避、
公共政策保留、外国法的查明等常考知识点。
众所周知,冲突法既是国际私法的重点,也是
其难点,它贯穿了学习国际私法整个过程,是学习的关键切入点,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花
大力气,把相应的知识点、理论、发展趋势一一吃透。
如果学好了冲突法的基础性内容。
那么有关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具体领域的冲突规范学起来就水到渠成。
非常容易。
而对于国际私法发展史的内容,有关理论多种多样,比较繁琐和凌乱,对每个学
说的掌握达到知道学说的创始人及基本内容即可。
当然,强调区分重点和非重点内容,并不
是说可以忽视非重点内容,而是要求在全面阅读教材的基础上对重点章节内容予以更多关注。
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国际私法这门学科的特有特点,我觉得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方法:
第一。
掌握国际私法的总体框架结构。
国际私法内容繁多,很容易产生混淆,应当了解国际私法大纲和教材的体系结构,从宏
观上、整体上把握国际私法这门课程。
学习中可以通过阅读教材目录了解国际私法的基本结
构,在头脑中事先形成国际私法的整体框架和完整思路,明确学习的方向。
第二,加深对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及基本制度的理解。
准确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是学好法学的关键。
国际私法是理论性很
强的学科,其基本概念及基本制度,如冲突规范、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政策保留、
外国法的查明等,非常复杂并且生僻,因而初学时应对这些基本理论加以全面透彻的理解。
学习过程中不能死记硬背,重要的是理解概念,弄清概念之间的区别,理解制度的意义。
例
如,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核心概念,理解冲突规范应当重点掌握冲突规范的定义、特征,理解不同种类冲突规范的特点和作用,特别注意现代国际私法中冲突规范的发展趋势。
对于国际私法中的基本制度,如识别、反致、公共政策保留等,应当深刻理解制度存在的原
因,进而正确认识国际私法中基本制度的现实意义。
因此,尽管国际私法理论性强,概念、
制度陌生,而且在许多问题上并不存在统一的观点,但仍应多花费些精力把它吃透弄懂,否
则,在学习后面章节的具体规则时,往往只能是一知半解。
这是我这半个多学期以来学习后
总结的经验和体会。
第三,注重抓住知识系统的主干,围绕主干发散学习。
学习要循序渐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学,但是不能因此而忽略知识的系统性、连贯性。
忽略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而如何把这些联系流畅地串联起来,这就需要我们学会抓主干。
例如,国际私法是解决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产生的法律冲突的法律,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的核
心和主线,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前提,冲突规范是解决法律冲突的主要方
法,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司法或准司法程序。
学习国际私法的每
个理论问题,或者涉及到每个具体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时,都应始终抓住法律冲突这
条主线,从为什么发生冲突到如何解决法律冲突的全过程来理解和学习国际私法。
因此,我
认为我们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应当抓住冲突规范这条主线,从而发散地仔细阅读教材,逐章、
逐节、逐点地学习教材,了解和掌握每章的内容结构,同时注意不同章节之间的逻辑联系。
只有这样,才能高效、全面、系统地掌握国际私法中的具体内容。
最后,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
许多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都是从实践中得
出来的,同实践的联系十分密切。
特别是国际私法的很多概念和制度非常复杂和陌生,较为
抽象,因此学习国际私法一定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联系国际社会的立法司法实践。
一
方面,应当把法条作为主要学习材料,明确法律规定,在法学理论的指导下,深入地分析、
研究立法规定,理解、掌握立法精神。
另一方面,国际私法中的许多内容非常抽象,例如识
别、反致、公共政策保留等制度单纯从概念入手无法完全理解其真正含义,学习时应结合一
些具体案例学习,所以我建议老师在教学方式方面,在面授的基础上,应多结合案例、视频
乃至实践课等直观生动的方式,以提高学生活学活用、学以致用的能力,从而更加深刻地理
解相关的法原法理。
总而言之,如果按照以上的学习方法落实下去,勤于思考,相信大家都能将国际私法这
门课程学好。
“本人保证此次作业系本人独立完成,并自愿承担一切因抄袭而引起的不利后果。
”签字:
__________总字数:
3081篇三:
国际私法全文总结國際私法学习笔记
第一章1.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私法之原
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2.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协调和合作原
则、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第二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巴托鲁斯、法国
的法则区别说是杜摩兰、荷兰的国际礼让说是胡伯、第三1.法律选择的方法:
依法律的性质
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选择、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依
“利益分析”或“利益导向”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案件应取得的结果决定法律的选择、依有
利于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和有利于求得判决一致决定法律选择、依当事人自主意思决
定法律选择。
2.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法院地法说也是)卡恩和巴丁3.准据法说是德帕涅
和沃尔夫、分析法说与比较法说是拉贝尔和贝克特主张、个案识别说是克格尔和隆茨。
第四
1.先决问题是:
法院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时,得以首先解决另一个问题为条件,这时。
便可把该争讼的问题为本问题或先决问题。
构成要件三个:
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
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
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则可以适用、依主要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
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
2.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梅希奥等主张所属国的冲突规范、拉布、莫利等主第法院地法。
3.法律规避:
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结点,以避
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并使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和一种逃法或脱法的行为。
构成要
件四个:
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是有目地的,故意的、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
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规定、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是通
过有改变连接点或制造某种连接点来实现,如改变国籍、住所、物之所在地等、从客观结果
上讲,当事人已经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目地。
4.外国法不能查明的法律适
用:
直接适用内国法、推定内国法与外国法相同,而适用内国法的规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
请求或抗辩、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法律、适用一般而论法理、辅助连结说。
第五
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在奴隶社会采取敌视待遇、封建社会差别待遇、资本主义采取相互
待遇和平等待遇。
2.国民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
位。
特点:
虽以互惠为基础,但并不一定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即被认为是一种不
言而喻的制度、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在内国的外国人享有跟内国人同等的权利,而不是同样
的权利。
3.当今各国除公认应赋予外国人在必需的民事权利方面以国民待遇外,还通过双边
条约或多边条约,把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与船舶遇难施救、专用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以及民事诉讼方面。
3.最惠国待遇
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
约他方和自然人或法人。
例外;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的
优惠、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间形成的特定地区的特权和优惠、经济集团内
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和优惠。
4.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划分为不同的时期:
合理待遇时期(西汉到明末)、闭关时期(从明末到鸦片战争)、特权时期(从鸦片战争到新中
国)、平等待遇。
第六1.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一)一个人同时具有外国国籍和内国国籍时,大都不问同时取得还是异时取得,主张
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车法为该人的本国法、
(二)要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
为外国国籍时,如何确定其本国法,各国实践不一:
以最后取得的国籍优先、以当事人住所
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优先、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优先。
2.中国解决国籍冲突的
篇二:
学习国际私法有感
学习国际私法有感
本学期,我们学习了国际私法的相关内容。
拿到这本国际私法
的书,最先引起我注意是它的价格48元,我当时的想法是:
果然是国际法啊,价格都要高上那么一些。
当然,那时候还认为自己的国际公法学的比较好,国际私法应当也不难,两者应当会有很大的关联性,但是真正接触到这个领域的时候,我才觉得两者的差别显而易见。
我在上搜索资料的时候,看到一句形容两者差别的话:
“一个是外交法,一个是冲突法”,我觉得一定程度上还是有些道理的。
李双元老师所编教材分为五编,第一编是总论部分,第二编是
财产权,第三编是债权,第四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五编是国际民事争议的解决。
下面,我想就每一编(除第五编)谈谈我学习时的心得和感悟,希望在回顾中得到进步和升华。
首先,学习第一编总论部分的时候,像其他法律的学习一样。
介绍国际私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等等,刚开始听起来有些无聊,也不是十分的理解,还处于找感觉的阶段。
比如说:
“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书上还详细列了四点,我觉得十分不理解,冲突产生的原因很简单啊,就和平常生活中产生的冲突一样啊,有不
同的习惯风俗规定,当然会产生矛盾。
所以,我觉根据自己的理解,很局限但很好理解的定义了国际私法的含义,就是解决国际交往中冲突的法律,只是这个范围要限定为国际的民事关系,不能像公法那样的大范围的国与国交往法。
学习前面章节,比如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私法的历史,这些理论部分虽然不是很有趣,但是对
于我自己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它可以通过多看几遍的方法加深理解和记忆。
但是到了第三章冲突规范的时候,我觉得有些难懂了,如果上
课没有认真跟着老师的思路来,光是凭借着课下复习,可能真的是
事半功倍。
很惭愧,我曾经因为回家默默的缺了一次课,回来之后,我觉得国际私法就变了,我特别迷茫的听着老师在上面说着“连接点”,我心里面想的是“What?
”,法律还有连接点这种感觉是出现在数学领域的词语?
好吧,懂的接受现实是我的优点,当然,王毅琳老师上课时喜欢复习上一次课的重点部分帮了我很大的忙,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听什么是连接点,后来我总结为适用法律的所在地,即将权利和法律规范联系在一起的那个地点。
当然,关于连接点的知识我没有涉及,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不要觉得学法学之后,你就能自己看书理解了,其实不然,如果没有一个引导你的老师,那么你学到的就是那些死气沉沉的字,根本不能活学活用。
学习冲突规范的时候,还有一大难点(只能代表我个人的难点),就是准据法的表述公式,也即系属公式。
其实也只有七个,读两遍我就能记住,可是,我如何知道什么时候用什么规则,在如何选择
上面,我觉得十分头疼。
后来初步总结了一下:
属人法(属人管辖)——当事人之国籍,住所,居所为连接点,来解决有关人的身份,民事能力,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
物之所在地法(属地管辖)——物体所在地为连接点,来解决相关物权问题
行为地法(属地管辖)——作出具体民事行为时所在地之法律为连接点,来解决合同,侵权,婚姻与继承相关事项
旗国法(属人管辖)——悬挂或喷涂在船舶或者飞行器上的特定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为连接点,来解决国际海事与国际航空民事纠纷法院地法(属地管辖,司法主权原则的体现)——法院地法为连接点,来解决相关国际民事法律纠纷事项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选择性管辖,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发生国际民事法律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就选择适用何种法律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适用大家都同意的法律,但不得于前面的系属公式相冲突。
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此方法为美国法官独创)——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地区的法律,通常用在“合同”与“侵权”纠纷领域,且沿用十分频繁。
其实,学习完这个章节,我觉得这不仅对学生来说比较困难。
对老师来说也是一个较大的挑战,能不能让学生充分理解并举一反三是个难题。
Ofcourse,我们王老师还是很具魅力的,可能是在国外呆的时间较长,有比较活跃的思维和新颖的方法,通过举一些和现实紧密联系的小例子来和同学们互动,集思广益。
关于第一编总论部分的感受,我就大致如此介绍,不然篇幅过
长,容易赘余。
其次,第二编财产权的学习相对轻松一些,可能经过前面的学
习,能够大致入门了,所以后面的学习并不紧张。
关于第一节物之所在地法,我觉得本节重点在于物之所在地的
确定和难以确定所在地时的变通处理,不动产和有体动产比较简单,对于无体动产稍微复杂一些,原因在于书上竟然列了十三点,虽然每个权利判断其所在地不难,但是完完全全记住十三个有些困难。
这个主要是归咎于我的强迫症,我喜欢不仅理解还要记忆,最好记忆的时候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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