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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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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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东莞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
(一)工作计划、总结、讲话稿、会议文件、宣传报道等文书材料。
(二)会务、来信来访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协调、督办各科室有关业务工作。
(三)文件收发、文印、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员工学习培训、财务、资产管理、工会、妇女、考核考勤、统计及接待工作。
(四)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五)报刊、杂志订购、老同志阅览;协助局机关做好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
(六)编制单位经费计划、使用和管理,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保管和维护。
(七)商铺的租赁管理和租金等的催收和上缴、单位公车使用和进出车辆的管理。
(七)卫生、绿化、员工饭堂、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
(八)招待所的经营和管理。
(十)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活动科
(一)制定文体活动计划及汇报总结,组织开展各项老干部文体活动。
(二)办理和检查活动证、组织老同志开展日常各类文体活动,老年人运动会、老年文化艺术节组队参赛。
(三)管理本单位各文化体育活动团体,召开活动组长季度会议。
(四)活动室的管理、使用安排及活动室的设备管理,协调和处理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
(五)制定各活动组活动经费安排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其活动经费的使用。
(六)负责对各个活动组织的管理,服务和调研工作,了解活动组班子成员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沟通协调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教研教务科
(一)负责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选聘、教师日常管理。
(二)负责教学活动、理论研究、教材建设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报名注册。
四、学员管理科
(一)负责报名注册、学员与学籍管理。
(二)负责班级管理、教学辅助与课堂秩序管理。
(三)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学员文体活动等工作。
各活动室规定
一、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凡入室打球者,必须持有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将食品带入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设施,损坏球台及其他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共同维护室内秩序。
(六)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台球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凡入室打球者,必须持有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
如打球人多时,须按次序轮候上场。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设施,切勿在球台桌上扔球或砸东西。
禁止球杆在桌面上磨擦,撞球用力要适当,防止球落地受损。
球及三角架以外的物品不得放在台面上。
如有损坏台球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严禁利用活动器具进行变相赌博。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麻将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凭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到器具室领取活动物品,活动结束后将物品交还器具室,并调回活动证。
(三)爱护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不要随意搬动室内设施,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严禁利用活动器具进行变相赌博。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棋牌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入室活动者,必须持有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
凭证到器具室领取活动物品,活动结束后将物品交还器具室,并领回活动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搬动室内设施,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不得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严禁利用活动器具进行变相赌博。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时间。
五、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进室阅览书报要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及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公物,杂志书报阅后要放回原处。
不损坏、涂改、剪挖或撕毁书报,不随意搬动室内设施,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借阅图书,需凭本人离休干部证,活动科管理员处办理。
图书借阅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每证每次限借书一册,期限为15天,到期自觉归还,超期取消借阅资格;需续借者,办理续借手续。
(六)爱护书籍,如有损坏,由借书人负责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复本在二本以上,按原价赔偿。
2、孤本、珍本、名著按原价二倍赔偿。
3、成套多卷的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按整套书价赔偿。
六、歌舞厅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1:
30,
下午2:
30-5:
00
(三)凭活动证进入歌舞厅活动。
(四)舞厅音控室由专人负责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音响、灯光、卡座等电器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舞厅舞曲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拷录及外借。
(五)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一切设施。
(六)严禁在室内吸烟。
提倡文明活动,进入舞厅活动要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入内活动,严禁酒后跳舞。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七、多功能报告厅(礼堂)管理规定
(一)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证演出正常进行。
灯光、音响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各自的设备,做好常规设备的保养工作。
(二)每次演出或活动,工作人员应按实际要求提前到岗,相关设备使用人员在演出结束后,需清点、恢复设备原状后离开。
(三)报告厅应有防范火灾的措施,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四)外来演出单位如使用舞台灯光、音响、机械及有关设备必须经相关人员同意,专业工作人员在场时使用,以保证安全。
(五)会场在演出或活动前后须做好清洁卫生、整理工作。
(六)外来演出或活动单位的物品须自行保管,演出或活动完毕后及时清理,退场。
(七)凡发现有损坏现场设备的情况,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器具室(仓库)管理规定
(一)做好物品的登记、造册工作,对各协会的道具、乐器、器材分门别类进行安置。
(二)各活动组领用物品须登记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原则上乐器、道具、服装不得外借。
如遇有外出演出任务,应指定专人保管。
(三)对各活动室所需的易耗品应掌握一定的库存,如需购买,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四)做好各活动室棋牌、乒乓球等活动器具的领用登记。
东莞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管理制度
各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
(一)工作计划、总结、讲话稿、会议文件、宣传报道等文书材料。
(二)会务、来信来访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协调、督办各科室有关业务工作。
(三)文件收发、文印、档案、保密、印章管理;员工学习培训、财务、资产管理、工会、妇女、考核考勤、统计及接待工作。
(四)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妇女工作。
(五)报刊、杂志订购、老同志阅览;协助局机关做好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
(六)编制单位经费计划、使用和管理,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保管和维护。
(七)商铺的租赁管理和租金等的催收和上缴、单位公车使用和进出车辆的管理。
(七)卫生、绿化、员工饭堂、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
(八)招待所的经营和管理。
(十)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活动科
(一)制定文体活动计划及汇报总结,组织开展各项老干部文体活动。
(二)办理和检查活动证、组织老同志开展日常各类文体活动,老年人运动会、老年文化艺术节组队参赛。
(三)管理本单位各文化体育活动团体,召开活动组长季度会议。
(四)活动室的管理、使用安排及活动室的设备管理,协调和处理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
(五)制定各活动组活动经费安排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其活动经费的使用。
(六)负责对各个活动组织的管理,服务和调研工作,了解活动组班子成员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沟通协调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教研教务科
(一)负责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师选聘、教师日常管理。
(二)负责教学活动、理论研究、教材建设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报名注册。
四、学员管理科
(一)负责报名注册、学员与学籍管理。
(二)负责班级管理、教学辅助与课堂秩序管理。
(三)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学员文体活动等工作。
各活动室规定
一、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凡入室打球者,必须持有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将食品带入室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设施,损坏球台及其他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共同维护室内秩序。
(六)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台球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凡入室打球者,必须持有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
如打球人多时,须按次序轮候上场。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设施,切勿在球台桌上扔球或砸东西。
禁止球杆在桌面上磨擦,撞球用力要适当,防止球落地受损。
球及三角架以外的物品不得放在台面上。
如有损坏台球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严禁利用活动器具进行变相赌博。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麻将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凭市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到器具室领取活动物品,活动结束后将物品交还器具室,并调回活动证。
(三)爱护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不要随意搬动室内设施,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严禁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严禁利用活动器具进行变相赌博。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棋牌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入室活动者,必须持有老干部大学(活动中心)活动证。
凭证到器具室领取活动物品,活动结束后将物品交还器具室,并领回活动证。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室内设施,不得随意搬动室内设施,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不得在室内吸烟。
要文明活动,严禁利用活动器具进行变相赌博。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活动时间。
五、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按实际规定时间开放。
(二)进室阅览书报要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
(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及乱丢茶渣、果皮、纸屑。
(四)爱护公物,杂志书报阅后要放回原处。
不损坏、涂改、剪挖或撕毁书报,不随意搬动室内设施,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五)借阅图书,需凭本人离休干部证,活动科管理员处办理。
图书借阅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每证每次限借书一册,期限为15天,到期自觉归还,超期取消借阅资格;需续借者,办理续借手续。
(六)爱护书籍,如有损坏,由借书人负责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1、复本在二本以上,按原价赔偿。
2、孤本、珍本、名著按原价二倍赔偿。
3、成套多卷的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按整套书价赔偿。
六、歌舞厅管理规定
(一)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1:
30,
下午2:
30-5:
00
(三)凭活动证进入歌舞厅活动。
(四)舞厅音控室由专人负责管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音响、灯光、卡座等电器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舞厅舞曲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拷录及外借。
(五)爱护室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一切设施。
(六)严禁在室内吸烟。
提倡文明活动,进入舞厅活动要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入内活动,严禁酒后跳舞。
(七)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七、多功能报告厅(礼堂)管理规定
(一)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保证演出正常进行。
灯光、音响工作人员应保管好各自的设备,做好常规设备的保养工作。
(二)每次演出或活动,工作人员应按实际要求提前到岗,相关设备使用人员在演出结束后,需清点、恢复设备原状后离开。
(三)报告厅应有防范火灾的措施,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四)外来演出单位如使用舞台灯光、音响、机械及有关设备必须经相关人员同意,专业工作人员在场时使用,以保证安全。
(五)会场在演出或活动前后须做好清洁卫生、整理工作。
(六)外来演出或活动单位的物品须自行保管,演出或活动完毕后及时清理,退场。
(七)凡发现有损坏现场设备的情况,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器具室(仓库)管理规定
(一)做好物品的登记、造册工作,对各协会的道具、乐器、器材分门别类进行安置。
(二)各活动组领用物品须登记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原则上乐器、道具、服装不得外借。
如遇有外出演出任务,应指定专人保管。
(三)对各活动室所需的易耗品应掌握一定的库存,如需购买,应提前通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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