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docx
- 文档编号:17515513
- 上传时间:2023-07-26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49.62KB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docx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医院的经济效益。
第3条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主要任务:
(1)、合理编制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面反映医院财务状况,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而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组织收入,努力控制和压缩支出,降低医疗成本。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各种资产,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4条内部会计控制管理的内容包括组织和人员管理、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收支结余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负债管理、净资产管理、财务清算、财务报告与分析、财务监督。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科室。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6条本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本院院务委员会是全院财务工作领导集体,领导全院开展各项财务工作。
对重大财会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由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7条财务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
院长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
第8条本院内部设置财务科,作为中层职能管理机构,直接隶属院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全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本院其他任何科室不得代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其他财会职能。
第9条院长是本院财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院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负责,对会计资料和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财务科长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开展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工作。
第10条本院财务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会计岗位设置和分工
第11条根据《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财务工作的特点,财务科设置财务科长、副科长、总账报表、系统维护、财产物资核算、药品卫生材料核算、往来结算、稽查、档案管理、出纳、住院结算、门诊挂号收费、物价管理、收入核算、成本核算、科室核算等岗位。
第12条财务科长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及财务科的日常工作。
参与制定本院各项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全院的财务收支,依法组织收入,合理使用经费,做好各项费用报销的审查稽查工作。
第13条财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作好财务科的日常工作。
具体负责全院各部门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住院结算、门诊收费管理工作,确保收入逐日缴存银行;做好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科长加强制度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本院各项经济活动、财务制度的制定、审查、管理工作。
第14条系统维护员负责协调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保证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正常运行。
第15条总账会计负责总账报表,及时审核记账凭证并登记总分类账簿,按规定编制单位预算、决算、会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兼管往来结算工作,严格控制往来款项的发生,及时办理结算,防止呆账、坏账;作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16条收入核算会计做好全院门诊、住院收入的收集、汇总及分析工作。
第17条成本核算会计负责登记收支明细账,加强成本费用的核算,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成本费用分析并为科室绩效分配提供依据。
第18条出纳人员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时登记日记账簿,做到手续齐全、真实准确、传递及时、日清月结。
第19条住院结算、门诊收费员要按收费标准,依法收费,所有款项及时解缴银行。
第20条财产物资、药品卫生材料会计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及时登记财产物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21条会计工作岗位要按院部有关规定进行轮岗。
第三节会计岗位职贡
第22条院长的领导职责。
院长是本院财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全面工作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其职责是: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项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协调各项财务工作关系,为全院的财务人员履行其职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合理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
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组织、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水平。
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财会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3)、领导财会部门建立健全财会规章制度,全面规范财会行为,加强对重点经济行为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4)、积极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不断挖掘减支增效潜力。
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合理配制卫生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努力改善就医环境。
(5)、组织审定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江对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实施。
(6)、审查资金使用效益,在规定的范围内审批收支项目,在保证收支真实、合理、合法、符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23条财务科工作职责。
财务科在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其工作职责是:
(1)、大力宣传并严格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本院各项会计行为。
(2)、加强预算管理,正确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拟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在预算批准后严格控制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年终办理财务决算,定期进行考核和分析。
(3)、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4)、加强成本核算,定期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促进全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5)、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做到应收则收,收入现金及时缴存银行,不坐支。
(6)、加强财务物资管理,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核对,对盘盈、盘亏及时查找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医院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
(7)、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杜绝呆账。
(8)、对全院的经济活动实施会计监督,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9)、制定本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及有关办法,建立科内岗位责任制和考核细则。
(10)、认真总结财务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24条财务科长岗位职责。
财务科长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主持财务科日常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1)、宣传并贯彻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参与制定本院各项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全科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督促财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政策,依法组织收入,监督检查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
(4)、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稽查,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经济业务,有权拒绝办理。
(5)、负责协调处理本院其他各科室之间的经济业务关系,以及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6)、参与研究本院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对本院各类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25条财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院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执行。
(3)、参与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协助科长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参与组织本院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财产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
(5)、负责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会计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指导财会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6)、加强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财会人员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26条系统维护员岗位职责
(1)、负责检查计算机日常工作的温度、湿度及其清洁、保养工作。
(2)、定期检查软件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磁盘清理和查毒、杀毒工作,清除不必要的文件,释放磁盘空间。
(3)、根据会计控制管理要求,设置各操作员的口令和权限。
(4)、负责数据备份工作,按期(每天、一个月、一年)将数据备份到指定的硬盘、软盘或光盘。
第27条总账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和各项财务分析。
(2)、负责记账凭证的审核,登记总账,核对各类明细分类账,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种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负责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认真核对往来账务,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
(4)、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及时进行财务分析,挖掘全院增收节支的潜力,提出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按照国家会计档案制度的制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6)、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28条辅助会计、成本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收支一条线的账务处理。
(2)、审查门诊、住院收入凭证、报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收入明细账。
(3)、审查各种费用单据的合理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编制记账凭证,规范登记会计账簿。
(4)、及时编制收入支出明细报表,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第29条物资会计岗位职责
(1)、宣传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掌握资产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出入库手续,对未按计划和规定程序领购的物资,不得办理出入库手续。
同时,对出入库的物资及时登记明细账,掌握财产物资的库存数和分布使用情况。
(3)、参加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工作,对积压、溢余、报废、损失的物资以及加强资产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出建议。
(4)、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确定物资储备、消耗定额和物资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5)、按月报送出入库账目,按季报送进销存报表。
第30条药品、卫生材料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财经纪律和财务、物价制度,了解常用药品、卫生材料的性能。
(2)、办理药品、卫生材料的出入库及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各类明细账。
(3)、掌握药品的进出库情况,严格控制库存量,发现积压、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及时做好药品调价工作,接到药品调价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到药房、药库参加盘点,及时填写药品调价损溢单,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5)、定期(季末、年末)或不定期地对药房、药库药品进行清查盘点,并针对清查盘点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6)、坚持“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药品管理原则,正确处理处方销售额。
(7)、如实反映药品价格,不得隐瞒、截留各种折扣、折让。
第31条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控制现金、银行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控制,把好现金收付关,接受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的盘查。
(2)、负责本利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收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固定的凭证有权拒付。
(3)、负责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现金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数相符,每日现金库存余额在规定范围内,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和对账单调节相符。
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
做到日清月结,真实准确。
(4)、所有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以及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都要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填制好记账凭证。
(5)、要妥善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各种支票和收据。
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不得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6)、认真填写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必须通过转帐结算。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登记工作,不得兼任稽查、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32条住院收费员岗位职责
(1)、熟悉住院部工作流程,及时办理病员的出入院手续。
(2)、按规定填写住院病历首页各项目。
(3)、定期到科室及病房结算催费,以免造成呆帐。
同时做好结帐前的科室、床号、姓名的核对工作,严防漏结或错接。
(4)、要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方可办理病员出院结帐手续。
(5)、每日收入现金及预收的医疗款项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挪用,不及以任何理由拒收病员预交款。
(6)、严格执行票据使用规定,开出的发票存根,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7)、月终及时编制住院收入报表,核对预收医疗款和在院病人医药费是否账款相符,报送的出院病人欠费必须账据相符。
第33条门诊收费员、挂号员岗位职责
(1)、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按规定认真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有关项目,随时宣传诊治的注意事项。
(2)、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做到处方录入准确无误。
(3)、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的有关规定。
(4)、每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挪用。
(5)、做好各种收据的保管、使用工作。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夜间值班注意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节财会人员的任用和考核
第34条财会人员任用的基本条件
(1)、必须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电算化等级证书。
(2)、必须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
(3)、在财会工作中应当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守财经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4)、熟悉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事会计工作,严守财经秘密。
(5)、能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不断完善医院内部财务管理,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第35条财务科科长、副科长的任命要经院务委员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任命。
第36条财务科科长、副科长的任职条件
(1)、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医院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政治、业务素质较高。
(2)、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会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功底。
(5)、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37条其他会计人员任职要求
(1)、较为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熟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会计员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38条 本院任用财会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院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务科长或总账会计,财务科长或总账会计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财务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第39条 本院将定期对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一般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主要考核其工作态度,业务处理水平,岗位职责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工作实绩等。
第40条 财务科一般人员由科长负责考核,本院内其他部门财会人员由财务科长和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考核,财务科长、副科长由院长负责考核。
第41条 每半年对财会人员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会计人员任用、调配、奖惩、晋升的主要依据。
第42条 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财会人员,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发展方向。
院务委员会酌情给予表彰奖励或处分。
奖惩标准与医护人员一视同仁。
第43条 院长要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保证财会人员每年不少于半个月的学习时间。
学习形式以自学为主。
财务科每季要专门组织财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具体组织工作由副科长负责。
财会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等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学习。
第44条 会计人员在因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将本人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会计人员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做好接替工作,并继续办理未了事项。
第三章会计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第45条 财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账务处理,并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应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明晰性、配比性、历史成本、收益性和资本性支出、重要性、全面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
第46条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某些科目不需要的可以不用,但不得自行编造、更改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会计科目编号。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相应明细科目。
第47条 办理经济业务,必须按预算和计划进行。
经办部门和人员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员签名、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确认,并在5日内送交财务科审核。
财务科稽查人员应及时审查原始凭证内容是否齐备,章印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有购买实物的验收证明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收款人收款证明,是否有涂改、挖补、错误现象,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等。
稽核后经院长审批。
出纳人员和其他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并填制记账凭证。
不同事项、不同日期的原始凭证,不得合并填制同一张记账凭证,当日发生的同类经济事项可以适当并归后编制。
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每5目送交稽查人员复核。
第48条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和全院会计业务的规模、特点,财务科设置总分类账、收入支出明细账、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往来款项明细账、各类基金明细账、财产物资明细账、药品材料明细账以及其他辅助账簿。
除现金日记账、一切总账、明细账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收入、支出明细账采用多栏式账簿,其他账簿一律采用三栏式账簿,其他账簿一律采用三栏式账簿。
第49条 账簿启用时,其封面及启用表、目录填写齐全、正确、登记账簿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连续登记、定期结出余额。
按规定进行错账更正。
要定期对账,按期结账。
第50条 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
会计核算按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份。
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时间采用公历日期。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会计纪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节稽核制度
第5l条 根据《会计法》规定,在财务科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第52条稽核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认真查核,严守秘密。
第53条 稽核人员的主要职责
(1)、审查财务计划。
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审查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计算正确,指标之间是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遵守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制度,逐笔审核各项收支,对计划外和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向领导汇报。
(3)、复核会计凭证和账表。
复核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对于记账凭证要复核其会计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应关系是否正确,数字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等。
对于各种会计报表要复核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在复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正,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凭证、账簿、报表负责。
第54条稽核人员的权限
(1)、有权对全院发生的所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程序性进行审核。
(2)、有权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完备的票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经济业务内容,查对原始纪录,索取证明材料。
(4)、有权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5)、对违反财会制度或损害国家、公众利益的收支,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要向院领导汇报。
(6)、对违法乱纪人员和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重大损失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55条 稽核人员对原始凭证,主要审核一下两个方面;一是审核其所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二是审核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性、是否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
第56条 对记账凭证中进行稽核的主要内容
(1)、审查记账凭证中的内容、日期、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原始凭证张数、有关人员的签章等,是否准确、齐全。
(2)、审查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
(3)、查记账凭证是否按照填制的顺序,连续编号。
第57条 稽核人员对账簿的稽核主要是审核账簿的设置、各类账簿的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规范,总账与明细账是否平行登记,月末各相关账户余额是否对应成一致,账簿的启用、结帐和对账、记账错误的更正方法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第58条 稽核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和填报按照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要求进行审核。
第59条 稽核人员对某项稽核工作结束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对核签的凭证、帐册、报表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对相关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60条 稽核工作要定期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院长。
对重大问题要报院务委员会研究处理。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61条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制度。
第62条 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
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63条 财务工作按照职务分离和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相互分离,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其中: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资产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支付款项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出纳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材料采购、材料保管工作:
物资核算与物资保管岗位分离。
第64条 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必须由院长提出意见,经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决策人员不得直接实施,并对执行人员的事实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第65条 院办公用品、库存物资、印刷品由后勤部负责统一采购,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由器械科负责采购,收据票据由财务科负责印刷管理。
后勤、器械每季编制采购计划,经财务科审核,报院长审批,超过限定金额的大宗采购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购买。
各类财产物资的购买实行严格的验收入库制度,同时将采购合同送财务科备案。
财务科、后勤、器械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院财产物资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对库存物资进行清查盘点。
资产清查问题的处理决定、账务处理的职责相互分离,不得兼任。
第66条 大宗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要,每月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经财务科审核,报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方可购买。
零星药品由药剂科直接采购,同时将采购合同报送财务科备案。
第67条 财务印签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开掌管,加盖印签时进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部会计 控制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