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0410石门揭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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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410石门揭煤措施
一、概述
(一)巷道基本参数
62204-10石门,作为矿井六水平B组煤主要回风石门,标高-774m,从-774mB10回风巷C1点处按240°方位开窝施工石门揭B8煤层,总工程量约45m。
石门设计断面为半圆拱形,采用锚网喷支护,巷道规格尺寸为B=5.1m,H=4.05m。
过煤段采用U型棚支护,巷道规格尺寸为B=5.1m,H=4.05m。
目前,石门迎头距B8煤层顶板法距7m。
该石门附近采掘情况:
62310N高抽巷、-774m~-1000mB10底板回风上山正在施工。
(二)目前迎头情况
目前巷道迎头位于C1点前19.8m,即距B8煤层顶板法距为7m,继续向前施工将揭开B8煤层。
B8煤层在我矿属突出煤层,该区域属突出危险区。
在石门距B8煤层顶板法距7m时采取“迎头+两帮钻场”施工区域穿层预抽钻孔对B8煤层实施了区域预抽措施,准备揭B8煤层。
承担本次揭煤任务的是我矿开拓203队,该队是我矿专业揭煤队。
(三)揭煤准备情况
本次揭煤已经按揭煤设计要求施工了前探钻孔、测压钻孔及区域抽采钻孔,并对揭煤范围内煤体进行抽采卸压,截止到2015年7月28日,预抽率为66.2%,大于45%且效果检验合格,已具备揭煤条件。
二、防突设计执行情况
(一)前探钻孔
距B8煤层顶板法距10m前,施工了3个前探孔,控制了该块段的B8煤层的赋存状态及前方地质构造,揭煤段层位稳定、无构造发育。
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异常现象(钻孔施工记录资料见附件)。
根据巷道揭露资料及勘探资料分析,该石门施工段处在靠近F10-5(8)断层下盘,距F10-5(8)断层平距约100m,揭煤段构造及层位清晰。
地层产状受其牵引有一定变化,构造应力相对集中,应加强巷道支护。
本施工段的主要充水因素为顶板砂岩水、构造裂隙水,为静储量,涌水表现为先大后小,直至疏干。
施工段地层属于二叠纪下石盒孜组,主要岩性由顶到底依次为:
灰白色厚层状中砂岩,含有暗色矿物;B9煤,赋存不稳定,此块段缺失;灰色中厚层状细砂岩;深灰色中厚层状砂质泥岩,致密;B8煤,属光亮型煤,块状结构,煤体较硬,有少量黄铁矿结核;B7b煤,半亮型煤,顶部鳞片状结构。
本次揭煤段煤、岩层情况:
B8煤层顶板:
砂质泥岩,灰色中厚层状,较致密。
B8煤层底板:
砂质泥岩,灰色,薄层状。
B7b煤层顶板:
砂质泥岩,灰色,薄层状。
B7b煤层底板:
砂质泥岩,灰色,薄层状。
B8煤:
属光亮型煤,块状结构,煤体较硬,有少量黄铁矿结核,厚1.8m,煤层结构简单。
B7b煤,半亮型煤,顶部鳞片状结构,厚0.8m。
煤层产状:
75~80°∠26~28°。
(二)预测预报
1、测压情况
根据集技〔2009〕304号文件《突出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结论》,我矿B8煤层在该区域(F10-5~F10-5(8)断层间)为突出危险区。
针对此块段B8煤层,我矿于2015年5月4日开始在-774m62204-10石门施工了四个测压孔来测定B8煤层瓦斯压力,测得B8煤层最大瓦斯压力为1.7MPa,采用DGC测定仪测得B8煤层最大瓦斯含量为11.17m3/t。
测压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吸钻、顶钻、喷孔等瓦斯异常现象。
2、煤样测定
煤样送集团公司通风化验室进行检验,检验结果:
B8煤层软分层煤瓦斯放散初速度△P=7.6,坚固性系数f=0.41,B8煤层突出综合指标D=10.7,K=18.54。
3、测压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吸钻、顶钻、喷孔等瓦斯异常现象。
4、预测结果表明B8煤层有突出危险性。
(三)区域防突措施
1、钻孔施工情况
在石门迎头距B8煤层顶板法距7m前,勘探处按设计在石门迎头及两帮钻窝共施工了190个措施孔;设计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上方不小于12m、下方不小于12m、两帮不小于12m。
所有钻孔一次穿透煤层,并分别进入其煤层顶、底板0.5m。
3、控制范围
根据钻孔验收资料,对钻孔保护范围钻孔填图分析,得出B8煤层区域抽采钻孔对巷道保护范围达到了巷道轮廓线外上方17.5m、下方17.8m、南帮12.8m、北帮12.5m,抽采钻孔在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符合钻孔预抽煤层瓦斯的达标要求。
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淮南矿业集团井巷揭煤管理规定》的要求。
4、抽采情况
-774m62204-10石门区域钻孔从2015年6月22日开始抽采,截止到2015年7月28日,抽采瓦斯量为31433.29m3,煤层瓦斯预抽率(不包括风排瓦斯量)为66.2%。
(四)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残余瓦斯压力的测定
预抽率合格后,抽采工区于2015年7月28日开始在石门施工5个残余瓦斯压力测定钻孔,钻孔分别布置在预抽区域内上、中、下部和两侧。
测得B8煤层最大残余瓦斯压力为0.2MPa<0.74MPa,测压满足要求。
测压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异常现象。
2、残余瓦斯含量的测定
利用测定残余瓦斯压力钻孔取B8煤层煤样,并用DGC型瓦斯含量测定仪对残余瓦斯含量进行了测定,测得此块段B8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3.4m3/t<8m3/t。
3、防突措施效果
-774m62204-10石门区域钻孔从2015年6月22日开始抽采,截止到2015年7月28日,抽采瓦斯量为31433.29m3,煤层瓦斯预抽率(不包括风排瓦斯量)为66.2%,大于45%。
残余瓦斯压力为0.2MPa<0.74MPa,残余瓦斯含量为3.4m3/t<8m3/t,表明防突措施有效。
(五)区域验证
石门距B8煤层顶板法距5m时,抽采工区在迎头施工钻孔,采取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K1值)对B8煤层进行了区域验证。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并结合我矿实测B8煤层资料确定的突出临界值如下:
B8:
K1=0.4ml/(g·min1/2)、Smax=4.0kg/m
利用3个区域验证钻孔对B8煤层进行了消突措施效果考察。
考察结果为B8煤层:
K1=?
?
?
ml/(g·min1/2),验证合格。
验证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异常。
根据卸压孔控制范围内的瓦斯抽采率和效检孔指标值,表明B8煤层已无突出危险性。
三、远距离爆破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岩柱的控制
恢复施工开始至距离待揭B8煤层顶板法距2m位置,施工过程中要坚持打探眼,探眼要垂直于煤层顶板岩层层面且深度不得小于3.5m,超前距不小于2.0m,以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0m。
探眼位置应在巷道底部,具体参数由地测科提供,并在施工措施中明确。
(二)最后验证
当工作面掘进距B8煤层顶板最小法距2m前,采用钻屑指标法(K1、Smax值)和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含量对B8煤层进行最后验证,最小法距2m起,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工作面循环预测。
检验孔布置3个,巷道中间一个,巷道两帮各一个。
循环检验由防突小组用风钻、软岩钻杆、弹簧秤和WTC防突仪,在煤体中施工检验孔测定K1、Smax值(钻孔设计参数见附表)。
只有经测定无突出危险后方可继续揭煤工作,若检验指标不合格,则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直到检验合格为止,措施另补。
(三)工作面防突措施
1、工作面循环预测
当巷道底板距B8煤层顶板法距2m前,针对B8煤层再次采取循环验证的方式进一步验证,直至巷道进入B8煤层底板最小法距2m时止。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并结合我矿实测B8煤层资料确定的突出临界值如下:
B8:
K1=0.4ml/(g·min1/2)、Smax=4.0kg/m
掘进队每班计划爆破一次,循环进尺1.5m。
预测孔布置3个,巷道中间一个,巷道两帮各一个。
循环检验由防突小组用风钻、软岩钻杆、弹簧秤和WTC防突仪,在煤体中施工检验孔测定K1、Smax值,预测利用WTC型预测预报仪测定瓦斯解析指标K1值,利用弹簧秤测定最大钻屑量Smax;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max,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钻孔设计参数见附表)。
若预测指标超标时,防突员必须及时汇报调度所,并采取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2、防突措施
若预测指标超标时,必须采取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为:
超前排放钻孔,孔径不小于108mm,控制巷道轮廓线外上方5m,下方5m及两侧各5m的B8煤体,孔底间距不大于2m,综合防突措施卸压钻孔排放时间不少于24小时。
3、效果检验及补充措施
措施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后,再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值进行效果检验。
效检合格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工作面允许进尺1.5m,效检不合格必须采取补充措施,直到效检合格。
(四)远距离爆破
1、远距离放炮执行范围
本次揭煤采用远距离放炮方式揭开煤层,当巷道掘进至距B8煤层顶板最小法距2m开始,穿过B8煤层至巷道进入B8煤层底板最小法距2m时止。
2、岩柱厚度控制措施
恢复施工开始至距离待揭B8煤层法距2m位置,施工过程中要坚持打探眼,探眼要垂直于煤层顶板岩层层面且深度不得小于3.5m,超前距不小于2.0m,以保证岩柱厚度不小于2.0m。
探眼位置应在巷道底部,具体参数由地测科提供,并在施工措施中明确。
3、远距离爆破有关规定
(1)炮眼布置、装药参数及其要求
爆破图表:
图1炮眼布置及装药参数表
◆放炮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和炮眼布置图进行装药、联线;揭煤队要备足黄泥,所有非爆破眼必须用炮泥填满捣实或不小于炮眼深度1.5倍,装药后,由放炮员按串联方式联线;
◆放炮母线不得有明接头且必须采用铜芯线(炮眼布置及装药参数见图1)。
◆若出现瞎炮,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处理,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瞎炮,可重新联线放炮。
②在距离瞎炮0.3m以外另打与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残眼。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从迎头开始见煤到迎头全煤及迎头刚开始见岩到迎头全岩段,生产单位必须编制专门的爆破措施。
(2)雷管导通试验要求
♦本次揭煤采用毫秒延期铜脚线电雷管,爆破炸药使用煤矿许用三级安全水胶炸药,电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不得超过130毫秒,全断面一次起爆。
♦起爆器使用型号为MFB-200型,药库要负责对所用雷管全部进行导通试验。
(3)远距离放炮地点及停电、撤人、警戒范围
♦放炮位置
本次揭煤放炮位置选定在-784m62210底板巷内且距迎头不小于300m的进风流中(见通风系统图)。
♦停电、撤人范围
62204-10石门、-774mB10回风巷、-774mIV线回风石门、中部回风井、-612mA1回风大巷及整个回风流范围内。
各单位电工必须熟悉停电范围内本单位需停电的电器设备。
警戒共14处,由揭煤队跟班干部负责将揭煤头及其回风流中所有工作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按照以下位置设置好警戒。
警戒位置:
▲162210回风联巷风门以东;
▲2-812m62313底板上山风门以东;
▲3-812m区域变电所风门以东;
▲462310运煤石门风门以西;
▲5-784m62310风桥下口;
▲6-784mB10煤联巷风门以北;
▲7中部交通井下口联巷与-812mB4底板联巷风门以东;
▲8中部回风井与暗副斜井联巷(-812m段)风门以北;
▲9中部回风井与暗主斜井联巷(-700m段)风门以东;
▲10中部交通井与中部回风井联巷(-700m段)风门以南;
▲11中部回风井联巷(-612m段)风门以东;
▲12-612m中央变电所后门风门以南;
▲13-612m回风石门风门以东;
▲14-774mB4回风巷与中部回风井交叉口处;
详见《通风系统图》,另外需要设置栅栏地点通风区严格按照通风系统图执行,栅栏处设置警示,严禁人员通过。
4、揭煤工序
根据工作开展进度确定揭煤日期,预计揭煤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夜班放第一炮。
所有参加揭煤人员务必于早班7:
30、中班13:
30、夜班21:
30点以前到新淮工广等候室集合。
是否揭煤由揭煤队提前通知矿调度所,再由调度所及时通知带队人员和相关单位。
5、掘进施工工艺
掘进期间,迎头采用放炮掘进。
6、其它
⑴揭煤期间严禁使用风镐,架棚钉道使用铜锤。
⑵揭煤期间,严禁使用耙矸机。
⑶此措施为防突专项措施,掘进施工作业规程及顶板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另编。
四、安全防护及技术管理措施
(一)通风系统
1、揭煤前,通风区按通风系统图建立独立的通风系统,包括正反向风门、封闭墙、挡风墙、栅栏等通风设施;反向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2、揭煤期间迎头正常作业时反向风门必须保持打开状态,放炮及无人期间,反向风门必须保持关闭。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最近距离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3、通风区确保该处的通风系统正规、稳定、可靠,严禁局扇喝循环风。
4、揭煤期间,局部通风采用四台2*18.5kW对旋局扇(其中两台备用,主局与备局型号相同),必须安设“三专两闭锁”装置;
5、确保主局和备局能够自动切换;
6、局扇必须正常运转,并由揭煤队安专人看管,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揭煤期间保证迎头风量不小于600m3/min。
(二)抽采系统
1、利用新淮一期系统对此块段进行抽采。
2、揭煤期间,保持两帮钻场的措施孔连续抽采。
(三)安全设施
1、监测监控
(1)在-784m~-812m62210轨道上山上口安设一台Kj2007F1型监测分站,对62204-10石门的瓦斯及局扇运转情况进行监测,并实现瓦斯电闭锁功能。
(2)信息中心在62204-10石门设置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T1、T2和风速传感器;信息中心对安全监测装置责任到人,按规定经常检修校核,确保准确、灵敏、可靠;
(3)T1位置距掘进工作面小于5m,风筒出风口的另一侧,瓦斯报警值≥0.8%CH4,断电值≥1.5%CH4,复电值<1.0%CH4(且具有故障闭锁功能),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T2位置距第一汇风点以里10~15m处,瓦斯报警值≥0.8%CH4,断电值≥0.8%CH4,复电值<0.8%CH4(且具有故障闭锁功能),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当T1<1.0%、T2<0.8%时,所有电器方可人工复电。
(6)风速传感器位置距第一汇风点以里10~15m处,风速高报值≥4m/s,低报值≤0.25m/s。
(7)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2、安全防护设施
(1)揭煤队在该头回风侧距迎头60~200m范围内设置一组隔爆水袋,其容量保证巷道断面每平方米不少于200L水量。
(2)在巷道内距迎头10~30m范围内回风处安设三道为一组的净化喷雾,并保障正常使用。
(3)压风自救系统:
在62204-10石门内安设一组压风自救,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少于0.1m3/min,并配备同等数量的压缩氧自救器。
(4)工作面避难硐室:
在-774mB10回风巷施工一个工作面避难硐室且支护良好,避难硐室必须满足工作面最多工作人员避难需要,避难硐室内应设置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隔绝式自救器,自救器使用时间不低于45min,配备数量不低于额定人数的1.2倍;另外设置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并保证畅通。
(四)其他安全防护措施
1、瓦斯管理
⑴放炮30min以后,经确认无异常后,经现场指挥同意,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迎头并撤除警戒恢复送电,正常作业。
⑵在该揭煤地点及其回风流中运行的电车头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或具备车载断电仪,当回风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5%时,电机车严禁行驶,当回风瓦斯浓度大于等于0.7%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在放炮前,撤出整个回风道内的电车头。
⑶揭煤期间,通风区三班安设专职测气员,对各类眼孔逐一进行检查,并随时检查瓦斯变化情况,当发现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有煤炮声、迎头变冷等预兆时,要及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调度所汇报。
2、放炮管理
⑴炮前揭煤队跟班队干负责将回风流中所有人员撤出,保证所有警戒人到位。
⑵炮前各单位电工负责将回风流中各自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切断,带队人员通知调度所联系监测机房对揭煤迎头及回风中电器设备实施手控断电。
⑶警戒布置到位、迎头及回风流中所有人员撤出、所有电源切断后,带队负责人方可请示调度所放炮。
⑷所有警戒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到位后不得擅离岗位,只有待炮后接到通知方可撤离,警戒人员及各个单位电工要保持相对固定。
⑸现场指挥人员和放炮队跟班干部及检查员,要认真检查“一炮三检”、“三人联锁”、“一炮三泥”放炮制度和火工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迎头顶板支护不合格,严禁放炮,当班带队人员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
⑹揭煤放炮30分钟后,确认一切正常,经现场指挥同意,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迎头并撤除警戒恢复送电,正常作业。
3、防尘管理
⑴严格执行综合防尘制度,每天由揭煤队兼职防尘员对掘进巷道全面冲洗一次,每次放炮前后,由放炮员对工作面20米范围巷道进行冲洗。
⑵坚持湿式打眼,所有炮眼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
⑶在距迎头10~30m范围内的回风处安设三道为一组的净化喷雾,间距3~5米,喷雾必须封闭全断面,放炮前由揭煤队跟班干部进行开启。
4、电器管理
加强工作面的电气管理与维护等工作,防止失爆失保。
5、顶板管理
⑴当石门底部距B8煤层顶板法距2m时,开始架设正规U型棚,过煤段架B=5.1mU型钢棚,并要喷浆封闭顶和帮。
⑵棚子要紧跟迎头,棚间距中-中不大于600mm,棚与棚之间应用不少于三根拉条加固,顶上一根,两帮各一根,要满帮满顶,掉顶处要用不可燃材料充填实。
⑶每班开工前、炮前、炮后及架棚前,班长亲自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用不小于3米的长柄工具,找净顶板及两帮的浮矸(煤),找顶时,被找地点下方不得站人,并有专人观察顶板。
⑷过煤层期间,每班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工人担任顶板、煤体观察员,认真观察顶板、煤体变化情况。
⑸炮后如有倒棚,必须由外向里逐棚扶好,扶棚时,里口不得站人,确保后路安全畅通。
⑹迎头见煤后,尽量少打眼,轻放炮,减少掉顶,煤体部位尽可能不布置炮眼。
(五)个人防护及避灾路线
1、各有关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对其揭煤影响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专业防突知识培训,并熟悉避灾路线。
2、进入揭煤巷道迎头人员及其回风流范围工作人员,均要佩带化学氧自救器。
3、避水灾:
迎头→-774mB10回风巷→-774mIV线回风石门→-812mB4底板巷→-812m~-612m中部交通井→-612mB4北运道→-612m新淮1#轨道石门→新淮副井→地面;
避火灾、瓦斯灾害:
迎头→-774mB10回风巷→62310风桥→-784m62210底板巷→-784m~-812mB10轨道上山→-812mIV线石门→-812mB4北运道→-812m~-612m中部交通井→-612mB4北运道→-612m新淮1#轨道石门→新淮副井→地面(具体见通风系统图)。
五、组织管理
1、揭煤前将揭煤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2、严格将揭煤设计及批复和揭煤措施落实现场后,方可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揭煤工作。
3、成立远距离放炮揭煤领导小组,负责揭煤全过程工作。
4、救护队不参加远距离放炮揭煤。
♦组长:
何勇
♦副组长:
王贤年徐军林蔡芝会党保全
周汝洪路成国朱红兵
♦组员:
方军朱卫华梅晓李远辉
何睿窦春远周琛朋汪义国周传生
5、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带队,现场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召开专题会,对揭煤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贯彻揭煤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地质、瓦斯等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是否还需要采取其他消突措施或进行揭煤,根据工作开展进度确定揭煤日期,预计揭煤日期为2015年8月20日夜班放第一炮。
6、揭煤放炮期间,每次放炮当班必须有一名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现场指挥,其它班必须由揭煤队干部跟班,对当班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7、每次揭煤放炮前,矿带队人员负责现场的组织、措施的落实,并将现场情况向调度所汇报,得到允许后方可执行远距离放炮。
8、参加放炮人员:
通风区通风队干部及测气员各一名;
通风区放炮队干部一名、放炮员两名;
信息中心监测电话工一名;
检查科检查员一名;
开拓二区机电队电工一名;
开拓二区干部一名,警戒14名。
六、单位职责
1、开拓二区:
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的要求施工,负责工作面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电气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在放炮前,负责警戒撤人。
2、通风区:
负责工作面的日常瓦斯管理工作,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确保工作面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加强工作面的防尘、防灭火工作。
3、抽采工区:
负责工作面的抽采工作,加强抽采系统管理。
4、生技科:
负责对掘进规程、措施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5、地测科:
及时收集和掌握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对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构造情况及时预报,并负责绘制成图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6、安监处:
负责本防突措施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7、机电办:
落实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管理,杜绝电器失保、失爆,落实工作面的风、水、电。
供电系统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提供新的供电系统图。
8、通防科:
突出危险性参数指标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等工作。
9、信息中心:
负责工作面的日常瓦斯监控工作,监控机房负责在放炮前切断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的电源;并在工作面安装专用直通电话,另外在放揭煤炮位置安设一专用电话用于指挥揭煤,专用电话直通矿调度所,并保障通讯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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