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7437255
- 上传时间:2023-07-25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35.28KB
实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
《实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实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实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开发区实业公司建设开发部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实业公司建设开发部所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及续建的各类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
3.1建设开发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建设开发部所管理项目均应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实行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权力限制原则:
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4.2时间限制原则:
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4.3一单一算原则:
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4一月一清原则:
每月10日前,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预算单,综合性地进行造价核对,并形成核对记录清单。
4.5完工确认原则:
当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发包单位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6原件结算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7多级审核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8法律约束原则: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同时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4.9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4.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规定
4.2.1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审批权限、流程明细表
金额调整范围(比原状增加或减少)
有效签字人
(共同签署)
2万元以下(含2万元)
监理公司、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部经理、驻现场造价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经理或授权代表)、设计部(经理或授权代表)
2—5万元(含5万元)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成本管理部经理签字、工程管理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对于现场签证,设计部经理也可不签字)
5—10万元(含10万元)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10万元以上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4.2.2金额是指单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单栋楼的总金额(同比原状增减),例如:
某栋楼相同部位的某个窗型的变化而引起的造价增减的总和。
4.2.3有效签字人必须在有效期内共同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指定的印章(如项目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专用章),否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无效。
4.2.4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级部门或人员作一定的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4.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时间规定
4.3.1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出后,发包单位项目部必须督促承包单位立即组织预算人员编制变更预算,并且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后的10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认完工情况的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变更预算;成本管理部负责10日内核定其工程量,审核完变更预算。
4.3.2正常类签证通知单,必须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并与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特急类签证(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通知单,可在开工后3日内上报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10日内要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提出预算;时间要求按工作日计。
4.3.3对于引起造价减少的设计变更,发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4.3.4应与承包单位商定对违反预结算书报送时间规定的约束条款,比如:
每拖延一天,则扣减上报预结算总价的5%,扣完为止。
4.4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4.4.1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项目管理部)代签;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例如:
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等。
4.4.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具体内容:
4.4.2.1设计变更类
◆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发包单位设计人员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发包单位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4.4.2.2现场签证类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
4.4.3所有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4.4.4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4.4.5所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只有加盖发包单位指定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专用章或发包单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有效印章。
4.4.6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在双方签署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中留有印样。
4.4.7设计变更是否需要设计单位盖章签字确认,由各公司根据设计变更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无须设计单位确认,则由承包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确认。
4.4.8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通知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具体编号方式根椐各单位情况自定),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4.5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预算书的格式要求
4.5.1预算书应包括:
预算书、成本管理部内部审核单、监理审核单、预算书封面(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等。
4.5.2成本管理部内部审核单不得少于两级审核。
4.5.3预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并可以制定防止承包单位高估冒算工程预算造价的约束措施,如在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比如:
预算书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10%,将把最终审定价降低一定比例。
4.5.4双方核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事项的造价后,应在预算书上注明核定价格,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
4.6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操作流程
经办部门按要求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注明工程量及做法)
流程图:
经监理公司、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项目部经理、驻现场造价工程师(估价、签字)工程管理部(经理或授权代表)、设计部(经理或授权代表)审核
通知监理公司、施工单位
完成后10日内,施工单位上报变更预算
除以上签字外,还须成本管理部经理签字、工程管理部经理、设计部经理(对于现场签证,设计部经理也可不签字)
成本管理部负责10日内审核预算
完成后,由监理公司、甲方项目部确认完成情况
预算书上签字盖章、存档
还须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还须报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4.6.1将设计变更分为两类进行办理,即正常类和特急类。
4.6.2正常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正常设计变更的办理必须在10天内完成,其一般流程见流程图。
4.6.3特急类设计变更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变更;特急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10日内办妥全部手续。
4.6.4现场签证的办理也分正常类签证与特急类签证,其流程与设计变更基本相同,只是设计单位、发包单位设计部可不签字(在不必要时),并且正常签证要先定价再开工。
4.7其他规定
4.7.1经办部门在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时采用公司统一的表格。
第二十八条4.7.2成本管理部每月定期将上月复核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情况分析汇总,报送公司领导、项目部、设计部、财务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建议。
4.7.3发包单位应根据本管理办法与承包单位签署《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作合同的补充协议。
4.7.4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务必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如在执行过程中确有与实际情况不适合之处,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之请示,报送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核实,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5.表格
表一:
实业公司建设开发部设计变更审批表
表二:
实业公司建设开发部设计变更通知单
表三:
实业公司建设开发部现场签证审批表
表四:
实业公司建设开发部现场签证通知单
6.支持文件
附件:
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设计变更审批表
造价变化情况:
□增□减□无
编号:
日期:
年月日
变更名称:
编号:
归属合同名称:
归属合同编号: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原因
提出部门:
□设计院□甲方□乙方□监理□其他
变更内容说明
备注:
1.变更内容说明需注明施工方法、详图、图号、工程量、定价办法、层数、楼号及技术性能参数;
2.造价工程师对造价增减作出估算并按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提示甲方审批会签的部门、人员;
3.建设单位(甲方)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审批会签完毕,方能盖章;
4.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本单附件;
5.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未加盖建设单位指定印章则无效。
费用增减及其他
造价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经办人
部门经理
总经理
设计变更通知单
造价变化情况:
□增□减□无
编号:
日期:
年月日
变更名称:
编号:
归属合同名称:
归属合同编号: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单位:
变更原因
提出部门:
□设计院□甲方□乙方□监理□其他
变更内容说明
经办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章):
年月日
监理公司(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章):
年月日
完成情况
施工单位:
年月日
确认方
监理公司: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年月日
现场签证审批单
造价变化情况:
□增□减□无
编号:
日期:
年月日
签证名称:
编号:
归属合同名称:
归属合同编号: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单位:
签证原因
提出部门:
□设计院□甲方项目部□甲方设计部□甲方工程部□甲方销售部□乙方□监理□其他
签证内容说
备注:
1.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方法、工程量、工日、定价办法、部位等;
2.造价工程师对造价增减作出估算,并按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提示需甲方审批会签的部门、人员;
3..建设单位(甲方)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会签完毕,才能盖章;
4.签证是否须经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审批会签,各公司可依据签证金额大小等情况作出细则规定;
5.现场签证单未加盖建设单位指定印章则无效。
费用增减估算及其他
造价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经办人
部门经理
总经理
现场签证通知单
造价变化情况:
□增□减□无
编号:
日期:
年月日
签证名称:
编号:
归属合同名称:
归属合同编号:
费用承担单位:
施工单位:
签证原因
提出部门:
□设计院□甲方项目部□甲方设计部□甲方工程部□甲方销售部□乙方□监理□其他
签证内容说明
备注:
1.第三联、第四联与第二联格式内容相同;
2.第三联由施工单位在完工后及时返回甲方成本管理部结算存档;
3.第四联由监理单位存档。
经办人: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章):
年月日
监理公司(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章):
年月日
完成情况
施工单位:
年月日
确认方
监理公司: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实业 设计 变更 现场 签证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