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开拓水平延深初步设计内容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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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开拓水平延深初步设计内容提纲
附件一
新区开拓、水平延深初步设计内容提纲
一、设计依据
1、经批准的设计区域内地质资料。
2、设计区域内分级储量。
3、根据有关规定,在开采设计区域内必须留设的各种煤柱尺寸及其批准文件。
4、经正式批准的设计区域内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涌出量。
5、设计范围内煤尘爆炸指数及自然发火资料。
6、煤的分类,煤种、煤质资料。
7、现有生产水平(地区)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8、上级指示必须在设计中考虑的问题(或任务书)。
9、为编制设计专门召开的会议纪要。
10、其它有关依据。
二、设计说明书
1、矿井概况
概述矿井位置与四邻的关系,矿井主要开拓方式及通风方式;设计能力;移交生产时间;何时达到设计能力;最高生产水平。
通过现有生产水平的储量分析,概述必须进行新区开拓(水平延深)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设计区域(延深水平)地质概述
⑴设计区域四周,地形及地貌。
⑵设计区域内主要地质构造简介,地质构造对开拓开采的影响及其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⑶设计区域内水文地质简介,对开采的影响,正常及最大涌水量的预计。
⑷煤层赋存情况,煤系地层总厚度,含煤层数,可采煤层数,可采煤层厚度,煤层间距及顶底板岩性简介,对开采的影响。
⑸矿井及分水平地区储量表,设计范围内储量分析。
⑹煤质、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情况介绍。
3、设计能力及工作制度
⑴设计区域(水平)内年生产能力的确定及说明。
⑵设计区域(水平)的服务年限。
设计资源/储量=工业资源/储量-永久煤柱损失
设计可采储量=(设计资源/储量-工业场地煤柱-主要井巷煤柱)×采区回采率
区域(水平)服务年限=区域(水平)的设计可采储量/(设计年生产能力×储量备用系数)
储量备用系数可选用1.3~1.5。
⑶工作制度:
应与原批准的矿井设计相同。
设计年工作日一般选用330天,采用“三八制”或“四六制”作业,每天以16小时计算提升能力。
4、区域(水平)开发
⑴区域(水平)开拓方案的选择,技术经济对比数据及其优缺点。
⑵详述选定的开拓方案,水平标高的确定,井筒(暗斜井)位置,采区布置原则及数量,上下车场布置原则,主要运输通风巷道的布置及其开拓方法。
⑶区域(水平)开拓工程量表,逐年工程进度表。
5、井筒
⑴采用立井进行区域(水平)开拓时,应说明井筒的深度、位置、断面及其布置,井筒开凿方法,提升方式,装卸载方法。
两个水平过渡时提升方法及标高、井窝深度、清理撒煤方法等。
⑵采用斜井(暗斜井)开拓方式时,应说明井筒断面、坡度及其变化、斜长。
井筒内布置及其掘进方法。
选用斜井箕斗时,须说明箕斗装卸载方法及其箕斗井底撒煤清理方法等。
⑶采用斜井(暗斜井)胶带输送机时,应说明井筒断面、坡度及其变化。
井筒斜长,井筒内布置及其掘进方法,并说明胶带输送机井装卸载方法及其方便胶带输送机检修所必须采取的一些辅助措施。
6、井底车场硐室
⑴应说明井底车场布置形式。
主干线长度的确定,高差补偿措施,操作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若由于通风或其他理由需加大车场巷道净断面时,须提出计算数据。
⑵井底车场内各硐室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具体技术要求,还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煤矿矿井井底车场硐室设计规范》MT/T5026的规定,安全间隙要根据所安装设备的数量、设备的外型尺寸,以及安装检修间隙来确定,并满足设备安装操作和检修硐室的防火防水等安全要求。
7、井下开采
⑴初期采区布置和区域内其他采区相比,应布置在煤层赋存条件好,地质构造和开采技术条件简单,地质勘探程度高,采区生产能力大,服务年限长,能保证接替采区的正常接替,地面一般应无影响开采的重要建(构)筑物,村庄少的地段。
⑵采区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采区内地质条件、煤层生产能力、采掘机械化程度、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及接替关系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采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应体现工作面合理集中生产和保证工作面正常接替的原则。
⑶采煤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设备状况、目前国内采煤机械化装备发展水平及其发展趋势等因素,以安全、高效、低成本、高回收率为目的,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矿井应以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为主,厚度4.0~5.5m的缓倾斜、倾斜煤层,地质构造较简单、煤层赋存稳定、煤层较硬,宜采用一次采全高综采工艺,厚度1.5m以下缓倾斜、倾斜煤层,条件适宜,应积极推广薄煤层综采工艺。
⑷采区巷道布置方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方法、采掘机械化装备水平、采区运输方式、采区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对于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以及易自然的煤层,煤层群采用联合布置,或者厚煤层分层开采时,采区必须布置专用回风巷道。
⑸巷道掘进与掘进机械化。
缓倾斜、倾斜薄及中厚煤层、厚煤层分层开采,条件适宜,回采巷道应采用无煤柱护巷工艺;厚度小于2.5m、不易自燃或自燃煤层,可采用沿空留巷。
采区巷道支护形式,应根据围岩性质、巷道用途及服务年限、巷道受采动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
岩石巷道宜采用光爆锚喷支护,煤及半煤岩巷道宜采用锚杆、锚带、锚网、锚索、金属支架等支护。
应结合具体条件,选用与地质、采矿条件相适应的先进掘进设备。
8、提升
⑴提升设计首先应对现有生产环节提升能力进行核算,并确定其不足部分的改造方法。
⑵区域(延深水平)主提升井(暗斜井)提升能力及设备选型的不均匀系数可按1.1~1.2选取。
并确定其动力来源。
⑶区域(延深水平)辅助提升设备的计算及设备选型,动力来源,按最大班净作业时间不超过5小时计算。
提升设备应能满足运送井下设备的最重部件需要。
⑷采用一套提升设备混合提升时,应对所有提升物料进行逐一核算,在计入1.25的提升不均匀系数后,仍不得超过6小时。
⑸采用主副立井延深方式开采新水平时,若需要更换绞车,则需对井架高度,天轮直径,钢丝绳仰、偏角重新进行计算。
⑹采用胶带输送机作为主提升设备时,需根据所选用胶带输送机型号,详细验算有关环节。
9、井下运输
⑴现有井下运输设备使用情况。
机车、矿车的型号、数量,转入新区(水平)是否能继续使用及其转入的数量。
⑵根据新区(水平)瓦斯、煤尘、通风等条件选择井下运输设备的型号及数量。
⑶新区(水平)运输设备的动力来源。
动力设备选择数量及其安装地点。
⑷采区运输设备的选型、能力核算及其所需数量(应说明自调数量及新增数量)。
10、矿井通风
⑴区域(水平)瓦斯及有害气体涌出量的推定及其等级。
有关矿井瓦斯鉴定和审批文件中对矿井通风的指示精神及应考虑的问题。
⑵根据区域(水平)生产能力、瓦斯等级、风量分配原则,确定所需总风量。
⑶阐明通风系统,须增加新进风或回风井时需说明新增风井位置,断面尺寸、风井长度。
通风系统简单、风流稳定、易于管理、具有抗灾能力。
⑷负压计算,必须联同矿井负压同时计算,并算出矿井等积孔。
⑸按照风机特性曲线,确定风机型号、规格、风叶角度及电机容量,并做出合理的电机选型。
⑹需更换风机、电机或新建风机房时,需对井上通风设施电源做出详细说明。
⑺局部通风若需特殊处理时,应说明局部通风方法及所采取的措施。
⑻区域(水平)瓦斯涌出量过大、采用加强通风方法仍无法保证安全时,必须采取抽放瓦斯的办法,并做出抽放瓦斯的设计。
11、开采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煤层:
在新区(水平)有自然发火倾向煤层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⑴设计中必须指定包括灌浆系统在内的其它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⑵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布置在岩层内或无自然发火的煤层内,如果布置在自然发火煤层内必须采用不可燃性材料支护如砌碹或锚喷。
⑶划分采区时,其采区尺寸应充分考虑到煤层的自然发火危险性及各区隔绝密闭。
⑷在具有煤尘瓦斯爆炸危险、自燃严重等自然灾害威胁的矿井开采中,应尽量实现采区反风和工作面反风。
⑸在设计中对巷道布置,隔离煤柱尺寸,灌浆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疏水系统、输浆管路、管径计算和灌浆设备等,做出详细的安排。
12、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外,设计上应做到以下几点:
⑴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的鉴定资料。
⑵开采有突出的矿井,在新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的专门设计,应规定保护层的选择、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支护形式以及抽放瓦斯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
⑶在突出矿井中开采煤层群时,应首先开采保护层。
⑷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应尽可能减少突出煤层中的掘进工作量。
开采保护层的采区,应充分利用保护层的保护范围。
⑸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应根据临近矿井的经验确定;若无邻近矿井参考时,可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设计。
⑹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超前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这两个煤层之间的垂直距离的2倍,并不得小于30m。
⑺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内不得留煤柱。
特殊情况非留不可时,在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
⑻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
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将石门布置在被保护区,或先掘出揭煤地点的煤层巷道,然后再与石门贯通。
⑼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⑽开采保护层时,具有抽放瓦斯系统的矿井,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的瓦斯。
开采单一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和保护层开采后的未保护区,当煤层透气性系数大于或等于0.001mD(毫达西)时,应采用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措施。
13、防尘
⑴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⑵防尘洒水系统的设计,管线设备选型、数量、布置方式及其安装地点、水量计算。
⑶综合防尘措施及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⑷应说明煤体注水的设备及各煤层的注水方法。
14、排水
⑴区域(水平)涌水量预计。
⑵区域(水平)排水方案的几种可能性及其排水方式的选择。
⑶排水设备的选型及其所需数量、启动方法及电源。
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排水方式时需对排水水平的排水设备进行核算,不足时需说明改造方法及增选排水设备数量。
⑷排水管路的选择敷设及其数量。
⑸水仓容积(断面、长度)的计算,若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排水方式时,需对排水水平的水仓容量进行核算,并说明其扩建方式及布置。
⑹水仓清理方法,设备选型。
15、压风设备
⑴根据风动工具使用类型、数量计算出总用压风量。
⑵对现有风压设备进行核算,并决定需增设的压风能力。
⑶压风设备的选型及所需数量。
⑷压风设备冷却水源及设备型号。
⑸压风及供水管路的选择及敷设。
⑹压风设备电源及其所需材料、设备。
16、井下供电
⑴矿井区域(水平)所需总负荷概述。
⑵现有矿井动力线路安全载流量及电压降的核算。
⑶根据上述核算结果,计算出区域(水平)变电所所需配电设备总容量、数量、电缆的型号及长度。
⑷电源电缆的敷设数量及方法。
⑸设计采区变电所所需电气设备的容量、数量及所需电缆长度;规划采空变电所的概述。
⑹由于井下用电量增加,地面高压变电站不满足井下用电量需要时,需对地面变电站增容做出设计。
17、井下通讯、讯号及照明
⑴井下通讯、讯号、照明的设备安装地点及数量。
⑵井下通讯、讯号、照明所需材料设备。
18、安全技术装备及特殊措施
⑴安全技术装备。
⑵防止瓦斯、煤尘突出、火灾、透水、崩浆、冲击地压,以及其它危险现象的方法和措施。
⑶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叙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系系统、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与现有矿井“六大系统”的关系,及避灾安全出口。
三、设计图纸
⑴矿井井上下对照图1:
5000或1:
2000。
⑵矿井各煤层平面图(储量图)1:
5000或1:
2000。
⑶矿井设计区域(水平)内地质剖面图1:
1000或1:
2000。
⑷综合柱状图1:
200或1:
500。
⑸区域(水平)开拓平面图1:
5000或1:
2000。
⑹区域(水平)开拓剖面图1:
5000或1:
2000。
⑺立井井筒平面图布置图1:
50。
⑻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设备配备平面图1:
2000
⑼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设备配备剖面图1:
2000
⑽上下车场及硐室平面布置图1:
500。
⑾巷道断面图册1:
50。
⑿通风系统图:
应分别用文字符号注明进风、回风方向、风量m3/min、风井位置及风机型号。
⒀提升、运输系统图。
应注明提升、运输设备、型号、安装地点小时生产能力,所需数量(运转、检修、备用)。
⒁排水系统图:
分级排水设备型号、数量(工作、检修、备用)小时生产能力,安装地点、排水管路、敷设途径、管径、数量及长度。
⒂压风、洒水及消防系统图:
应注明压风设备安装地点、型号、数量、压风洒水管路敷设地点,管径、长度、洒水器和喷头设置。
⒃灌浆灭火系统图:
应注明管路敷设、管径、数量及灌浆站的位置。
⒄供电系统图:
应注明供电线路敷设途径、线号及数量,并分地区做出供电系统示意图。
⒅井下避灾路线图(示意图)。
四、经济部分:
1、应分别列出工程所需井巷总工程量、井巷工程费用、机电设备总购置量及费用、安装费用、土建工程量及土建工程费用。
2、按计算出的工程总投资概算,概算投资效果包括全员效率、定员等。
3、井巷工程进度表及总工期(包括安装敷设等)。
4、工程概算及材料设备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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