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位移观测方案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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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位移观测方案11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
翻车机房区土建和安装工程
沉降位移观测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曹妃甸煤三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5年5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翻车机房区土建和安装工程
1.2、工程地点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唐山市南部沿海。
2008年10月,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曹妃甸新区,现管辖“两区一县一城”,即曹妃甸工业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唐海县和曹妃甸新城,曹妃甸港区即位于曹妃甸工业区范围内。
曹妃甸西距天津港38nmile;东北距京唐港33nmile,距秦皇岛港92nmile。
其地理坐标为:
北纬38°55′N,东经118°30′E。
曹妃甸甸头原为渤海湾西北侧海域中的一条状沙岛,沙岛高潮时面积约4k㎡,低潮时约20k㎡,沙岛与大陆岸线之间是大片浅没海滩。
经过近年来的大规模开发建设,曹妃甸港区已初具规模。
本工程位于曹妃甸港区一港池西岸线,在建的煤炭作业区内。
1.3、工程规模
拟建的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三期翻车机房土建工程包含翻车机房区地基处理工程、道路及场地铺面工程、翻车机坑及廊道地下构筑物、翻车机房主体结构、铁路及路基工程、房建工程、给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及绿化工程。
翻车机房区总面积约7.0万平方米,采用插打塑料排水板及强夯碾压的处理方式;道路及场地铺面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翻车机房区道路及场地铺面采用联锁块铺面结构形式,断面:
80mm厚C50联锁块、50mm厚中粗砂垫层、320mm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翻车机房地下构筑物的围护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连续墙方案。
地连墙由54片组成,内径68m,壁厚1.3m,顶标高3.0m,底标高约-27.6m。
廊道地下构筑物围护结构采用两条地下连续墙方案,围护结构与廊道主体分离。
顶标高为3.0m,底标高为-31.0m或-27.0m,壁厚1.0m,单条长约145m。
翻车机房主体结构分三层分别为顶板、漏斗层和底板。
廊道地下构筑物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双孔箱涵和单孔箱涵的内孔尺寸分别为4.8m×2.8m和4.7m×2.8m。
为减小沉降,翻车机房底板下和廊道箱涵底板下范围内采用旋喷桩对土体进行地基加固处理,旋喷固结体直径900mm,旋喷桩中心1.8m。
房建工程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7790㎡;翻车机罩棚采用门式架轻钢结构,仅在4个脚柱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2、监测目的
本工程从施工开始到竣工,支护结构和重要临时建筑物的沉降变形是不可避免的。
变形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属正常现象,但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因此,为了解施工期间各主要建筑物的沉降位移变化情况,须对建筑物进行沉降位移观测,测量其沉降量、位移量,分析其差值变化及变形速率,为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运行提供依据。
3、监测依据
本项目监测依据及技术标准如下:
(1)设计图纸(翻车机房廊道地连墙平面图);
(2)《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
(3)《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监测设备及人员
4.1、监测设备
本次测量采用仪器设备为:
拓普康全站仪GTS-332N、苏光DSZ2自动安平水准仪配测微器、尺垫及其它相应配套工具。
以上测量仪器均经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4.2、监测人员
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总工总体负责沉降位移观测任务,下设测量员、记录员、扶尺员、资料员、检查员等,分别履行有关的工作,详细分工如下:
项目总工:
总体负责沉降位移观测任务,督促检查各项工作。
测量员:
负责每次观测前检查仪器及铟钢水准标尺进行检查校正并形成记录,正确架设仪器及行走路线进行观测。
记录员:
负责准确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进行数据处理,以校核观测的准确性。
资料员:
负责及时整理观测资料,发现观测数据有异常情况马上通知测量员及检查员,并对事件及时做出处理。
检查员:
负责对测量员、记录员、资料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5、沉降位移观测实施方案
5.1、沉降位移观测的级别及水准观测技术要求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要求,并根据《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变形测量精度级别的选定原则,确定沉降位移观测精度指标。
(1)沉降观测精度指标: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0.5mm
①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
,n表示测站数;
②前后视距:
≤50m;
③前后视距差:
≤2.0m;
④前后视距累积差:
≤3.0m;
⑤视线高度:
≥0.3m。
(2)水平位移观测精度指标
表5.1-1水平位移观测精度指标
等级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作业要求
三等
6.0
<350
±1.8
≤1/70000
宜按三等三角要求观测
<200
±2.5
≤1/40000
宜按四等三角要求观测
四等
12.0
<400
±2.5
≤1/40000
宜按四等三角要求观测
注:
表中未考虑起始误差的影响。
5.2、建筑物沉降位移稳定标准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中指出建筑沉降变形的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时间关系曲线判定。
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水平位移速率不大于0.04mm/d,可认为建筑物已经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5.3、观测方式及观测周期
5.3.1、观测方式
平面位移采用E及控制网观测方式,沉降观测采用二等水准观测方式。
(1)基准点控制测量、首次沉降位移观测采用往返测或单程双测站;
(2)其他各次沉降观测采用单程观测。
5.3.2、观测周期
初次观测:
在建筑物施工结束后,埋设沉降观测标,并进行初次观测。
其次观测:
平面和高程监测网,应定期检测。
建网初期,宜每10天监测一次;点位稳定后,检测周期可适当延长。
当对变形成果发生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核。
5.4、监测点布置
5.4.1、基准点布置
基准点布置:
结合本测区实际情况,为便于变形测量作业以及基准点间的相互校核,根据《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的具体要求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且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位置布置4个水准基点。
(详见附件1:
现场加密控制点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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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降 位移 观测 方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