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马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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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最新版
新马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系统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一、安监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在安监科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行使监督、检查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负责对"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深入井下现场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制止任何人带隐患作业,当生产现场发生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上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5、做好矿井隐患信息搜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6、参与现场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并按措施监督整改;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负责抓好井下火工品现场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8、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根据现场实际,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9、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查明事故原因,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被破坏,并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掌握发生事故经过的第一手材料,并及时上报安检科长;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配合队长开好班前会,做好记录,在安全会期间与安监科长共同组织每旬的安全课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做好作业现场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在严格现场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狠反“三违”,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三违”处罚标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3、负责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部门整改落实。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二、采煤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作业规程或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编制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4、定期复查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负责协助培训部门对采煤区队进行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指导;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断层、陷落柱、破碎带、煤层变薄、老巷、托伪顶、夹矸、留底煤、软底等)时,采煤主管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对采区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协助技术科长和采煤队长组织好本采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1、要掌握工作面顶板来压的规律性,研究安全生产动态,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做好工作面的搬家和接续准备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三、掘进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积极配合矿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编制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定期复查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负责掘进队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要深入现场,对生产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加强对掘进工作面探放水的技术指导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遇断层、陷落柱、破碎带、老巷等)时,掘进主管技术员应及时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后进行传达、贯彻;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定期对掘进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0、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1、组织好本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2、研究掘进工作面施工条件变化的规律性,认真抓好工作面的正规循环作业。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四、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在通风组长的领导下,掌握矿井通风系统的变化情况,熟悉供风地点的风量要求,合理调配;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按规定组织人员对井下各地点进行测风、测尘等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的检查、管理,使用好各种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维修、校正,确保检测质量;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负责编写各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填绘各种通风图件,监督通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对本组的安全工作负安全技术责任;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抓好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掌握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通风系统时,提前制定调风方案。
确保通风系统可靠,风量分配合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8、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合理分配风量,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五、地测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积极配合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按照《煤矿测量
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规定之内;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六、调度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学习有关安全知识,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经常深入下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生产动态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区队解决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积极参与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协助安检科下达整改计划和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矿井有关生产方面的通知、指示做好上传下达;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熟练掌握人员定位系统,了解井下人员分布状况,掌握工作面生产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负责协助生产指挥,进行有关生产数据的统计业务,调度台账填写清楚、明白,做好交接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发现生产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负责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及时了解井下生产动态,做好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0、不得私自脱岗、空岗,班中不得喝酒、睡觉;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待处理的隐患问题要及时记录,交接清楚。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七、井下安全监测监控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井上下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取措施,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掌握和熟悉分管范围内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要求,按照有关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现场操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积极学习业务知识,增强素质,提高业务能力;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根据有关规程定期进行调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建立台帐,搞好档案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结合实际,认真填绘安全监控系统图,做到内容准确、齐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八、地面安全监测监控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对调度室内的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等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认真学习监控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监控系统的工作及运转情况;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严格遵守井口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形成完整记录;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工作期间注意观察各仪器指示变化,有情况及时汇报;如遇意外如停电、短路等情况,及时按照操作规程关机,并做好记录;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及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地点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门开停、风机开停、停电等变化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形成完整记录,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井下监测仪器发生故障及时通知瓦检员进行修复并做好记录;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应定期检查主机有否感染病毒,并及时杀除病毒,及时保存打印各类报表、及时更新系统布置图;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交接班时,按交接内容认真核对后再进行交接;
9、严禁擅自脱岗或叫他人代替工作,班中不许睡觉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0、做好室内及设备卫生清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九、测风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风量测定;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瓦斯的测定工作;经常对矿井通风、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提出改善意见;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3、编制通风、瓦斯报表、绘制通风系统图,及时填写各种通风设施台帐、管理牌板;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4、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及矿井空气取样工作,参加矿井反风演习,风机性能测定以及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经常检查矿井通风设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解决,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参加根据生产或科研需要进行特殊的测定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6、必须掌握与本岗有关的通风安全仪表的原理、构造、维修方法,并能熟练地使用各种仪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十、测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有关工作场所气中的粉尘浓度、粉尘散度、游离二氧化碳硅含量和落尘的测定,采样和分析化验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2、负责编制测尘报表,分析整理测尘资料和管理防尘图牌板;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3、掌握《规程》对粉尘浓度规定和井下各处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状况、降尘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按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5、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附件;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6、按规定进行测尘,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7、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8、测尘工要时刻保持仪器、仪表清洁干净。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十一、通风防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矿井防尘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负责井下各转载点喷雾和风流净化水幕等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负责矿井防尘系统各主干、分支系统水压、流量的实际分布情况及防尘设施使用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负责井巷中防尘洒水用的三通、阀门的设置工作,并达到随时可用的要求;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5、负责防尘供水管路的安装工作,做到及时到位,质量达标;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6、要保证防尘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7、确保防尘水源充足,水质符合要求;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8、按规定对分工区域巷道的积尘进行冲刷;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经常对各作业地点的防尘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十二、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井下各地点瓦斯、一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或停电撤人,并及时向矿调度人员报告;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2、负责井下通风、防火、风门、密闭及安全监测等有关通风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3、及时掌握发现矿井内通风、瓦斯情况并及时汇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负责分工区域内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工作;协助通风组长进行通风设施构筑、通风机安设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5、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而且要交接清楚,严禁空岗、脱岗、漏检;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6、瓦斯超限或临时停工、停风的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断电源,禁止人员入内;给风后,要按"一通三防"规定进行排放,并向调度进行汇报,做好记录;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立即撤出停风区所有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9、负责停风后恢复通风前的瓦斯检查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0、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记录牌和瓦斯记录台帐,做到"三对口",每检查一次必须及时向调度人员汇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十三、支柱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
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及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3、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对工作面范围内的支护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工作面危险地段的支护,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遵照“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章操作,保证工作面的支护工程质量;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5、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班组长按规定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6、支护时,严禁使用失效或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7、顶梁与顶板应紧密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背实;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8、不准将支柱架设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或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木鞋;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9、支柱必须支设牢固可靠、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戴双柱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10、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11、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特殊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经主管技术部门研究确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2、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3、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米内不得有人;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14、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架设好前,不准回撤临时支护;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5、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规程及有关规定。
当支护工序与其它工序发生脱节时,支护工应及时要求暂停或减缓其它工序,优先进行支护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6、做好自身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十四、攉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及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在完好支护的情况下进行攉煤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3、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对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协助加强工作地点的临时支护;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遵照“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章操作,从采空区向外清理浮煤时,必须用长把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
攉煤过程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组长汇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若遇拒爆或残爆,必须找班组长和爆破工进行处理,严禁自行掏挖或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6、在煤堆中发现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拣出,交爆破工保管;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矸石应置于采空区内,不得放于溜槽内;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8、倾角超过25度时,要根据规程规定分段设置安全挡板;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9、攉煤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要随时观察支护状况,发现失脚、卸载支柱,必须立即通知班组长派支柱工进行调整加固;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元。
10、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1、浮煤清理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岩石底板工作面攉煤时要攉净见底,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否则应通知班组长安排先打替柱;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3、严禁攉煤工站在输送机上攉煤;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不准攉煤;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4、炮采工作面必须及时按照规定支设临时支护和贴帮支柱,否则不准攉煤;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15、做好自身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十五、架棚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施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检查工作地点安全情况,随时摘掉活矸,危岩,打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3、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标准要求,用好前探联索支护,打好撑棒;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架棚规格,背实顶邦,放炮崩倒的支架要及时修复;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架棚支护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6、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7、检查支架质量,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8、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常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9、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0、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11、做好自身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十六、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施工,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要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放掉活矸石和危岩;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布置炮眼眼距、角度和深度等;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4、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500元。
5、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1000元。
6、配合放炮员处理好当班的瞎炮、残炮。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7、发现电缆有破皮漏电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本班电工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8、做好自身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十七、回柱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施工;
本条考核:
未能履职扣200元。
2、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和“先支后回”的原则,回柱时,应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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