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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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货运行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Ⅰ级隐患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监管部门
基础管理
资质证照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
工商局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领取经营许可证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运输许可证
运输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安全生产法》
货运行业
-36-
机构及人员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车辆运行前、返场后安全检查。
《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内容包括:
(一)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
(二)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三)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四)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安全生产条例》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内容包括:
(一)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
(二)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生产事故的概念;(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四)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安《安全生产条例》
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八)对安全生产事故
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道路运输条例》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道路运输条例》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投入制度《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
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
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
施的监督管理。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条例》
-37--38-
生产经营单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换岗的,离岗6个月以上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4学时。
位主要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人和安全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理人员教育人员教育培训条例》安全培训
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新聘任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21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安全生产条例》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
号令)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条例》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安全生产条例》
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全生产法》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条例》
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机构和人员
机构和人员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档案记录
档案记录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监-39--40-
察条例》
保养记录
保养记录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道路运输条例》
安监局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救援演练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道路运输条例》应急救援组织
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有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条例》
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
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援救物资。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一)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五)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安全生产条例》
现场管理
设备设施
车辆管理
普通货运车辆管理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制。
《道路运输条例》
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道路运输条例》
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道路运输条例》
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条例》
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危险化学品管理
-41--42-
用。
条例》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
的内容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
本标准不适用于民用受控消费品、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少量样品和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__-2022年)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3--44-
特种设备现场管理
承压锅炉
特种作业人员
锅炉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质监局
登记及检验标志
应有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液位(面)计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应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应被堵塞。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表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运行情况
应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应与实际相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不应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损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水处理
应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应有水(介)质化验记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其他
不应存在非承压锅炉承压使用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压力容器
特种作业人员压力容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登记及检验标志应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在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液位计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应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5--46-
压力表应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运行状态不应存在介质泄漏现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设备的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变形及损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场内机动车
特种作业人员场(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登记及检验标志应有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有在检验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标志和有效牌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场所环境
停车场地管理
停车场地管理自备停车场应与企业或单位经营规模相适应,停车位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租用其它单位停车场地的应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停车场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运输危险货物的种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设置地点符合要求。
停车场内应按照GB568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宿舍安全
宿舍安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安全生产法》
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法》公安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其它规定的证件。
《道路运输条例》
“三违”行为
“三违”行为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
驾驶员、押运人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驾驶员、押运人员、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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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
装卸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因素,掌握应急措施、熟练使用应急器材
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因素,掌握应急措施、熟练使用应急器材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安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驾驶员、押运人员、管理人员、装卸员应掌握所装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和危险特性
驾驶员、押运人员、管理人员、装卸员应掌握所装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和危险特性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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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运 行业 安全事故 隐患 排查 治理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