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沙岛农民公寓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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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沙岛农民公寓建设项目
立沙岛农民公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评价单位: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背景
为整体开发立沙岛,建设东莞市虎门港立沙石化基地,市委市府整体搬迁立沙岛村民,由财政投资在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建设立沙岛安置区农民公寓,详见地理位置图附图1。
项目所在地中心坐标:
北纬22°53'21.34";东经113°36'4.81"。
项目地处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
项目北面和西面隔道路为南环河;南面隔空地为进港北路;东面隔空地为沿江高速公路。
项目总用地面积369455m2,总建筑面积647734.249m2,总投资14.227亿元人民币。
项目拟设有70栋16层住宅楼;1栋4层的幼儿园;1栋4层的小学;1栋5层的办事中心;1栋3层的农贸市场;1栋4层教工宿舍;1栋1层老年人活动中心。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向环境排放生活污水、油烟、噪声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对项目周围的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将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等有关要求。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立沙岛农民公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我司组织专业人员、多次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赴现场调查和取得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环境保护目标
本评价的环境保护目标为保护项目所在区域的整体环境质量,确保项目选址周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发生显著改变。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点,建设项目拟建址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及附图1。
表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保护
敏感目标
功能性质
人口
(人)
距离该项目边界的距离
保护级别
1
南环村
居民点
73户
西面220米
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2类
2
民田
居民点
800户
东面300米
3
南环河
河流
西面40米
Ⅲ类水质标准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地点
项目名称:
立沙岛农民公寓
性质:
新建
建设单位: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详见附图1地理位置图。
中心坐标:
北纬23°1'18.14";东经1114°3'35.66"。
为整体开发立沙岛,建设东莞市虎门港立沙石化基地,市委市府整体搬迁立沙岛村民,由财政投资在东莞市沙田镇民田村建设立沙岛安置区农民公寓,项目主要为安置沙田镇泥洲村、中围村、和安村、大流村和民田村民田仔村民,安置总人数为10846人。
2.1.2项目用地现状
项目北面和西面隔道路为南环河;南面隔空地为进港北路;东面隔空地为沿江高速公路。
详见附图2项目四置图。
2.1.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4.227亿元,环保投资
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政拨款。
2.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69455m2,总建筑面积647734.249m2;计容建筑面积642557.514m2;不计容建筑面积5289.091m2;绿化率37.366%;容积率1.74;首层建筑占地面积49862.406m2。
设有机动车总泊位2932个,均为地面停车位;规划总户数4648户;居住人口10846人。
项目拟设有70栋16层住宅楼;1栋4层的幼儿园;1栋4层的小学;1栋5层的办事中心;1栋3层的农贸市场;1栋4层教工宿舍;1栋1层老年人活动中心。
项目不设天然气调压站、瓶组站、备用发电机,项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另设垃圾收集站、配电房及其他公建设施,具体公建设施设置情况见表2-4。
项目为搬迁村民的安置区,不对外销售。
注:
项目配电房预留有发电机位置,项目日后如增设备用发电机需另行申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农贸市场被租用为餐饮项目、学校、以及日后如增设备用发电机和天然气管道需另行申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
表2-1表2-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规划总用地
m2
369455
总建筑面积
m2
647734.249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m2
618134.594
办公建筑面积
m2
0
商业建筑面积
m2
0
配套公建面积
m2
其他面积
m2
4103.93
地上建筑面积
m2
647734.249
地下建筑面积
m2
0
计入容积率面积
m2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m2
5014.2361
容积率
1.74
首层建筑占地面积
m2
建筑密度
%
13.609%
总绿地面积
m2
136905.216
其中
公共绿地面积
m2
17084.319
其他绿地面积
m2
119820.897
绿化覆盖率
%
37.366%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人
1.037
机动车总泊位
辆
2932
室内泊车位
辆
0
室外泊车位
辆
2932
总户数
户
4648
居住人口
人
10846
90平方以下住宅所占比例
%
0
最大层
层
16
最大建筑高度
m
51.75
第三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质量
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日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监测断面的水质中除氨氮、SS、总磷、总氮指标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外,其余各监测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体要求。
由于受沿岸排放的工、农业废水和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影响,导致狮子洋出现一定程度污染。
3、声环境
项目所监测点除4#监测点夜间噪声超标外,其余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造成4#项目东面监测点夜间监测值超标原因是受沿江高速施工噪声影响所致。
4、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范围植被大部分已被清除,对周边范围的植被物种调查结果表明,周围区域多为人工作物和常见绿化植物,未发现国家珍稀濒危物种和各级保护植物。
第四章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粉尘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该项目设计当中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生态及社会效益”的原则,需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则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第五章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外排污水量为
m3/d,建设项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和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居民住宅、餐饮业、幼儿园、教职工楼厨房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由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燃烧完全,燃烧产物简单而无明显污染。
项目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由于排放量小,经家庭式抽油烟机收集后,经公共烟井引上楼顶天面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餐饮业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为8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进行油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专用烟井引上农贸市场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2米。
幼儿园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于所在建筑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排气筒为18.8米。
教职工宿舍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教职工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9.7米。
项目农贸市场经营过程中会有少量异味,其浓度较低,属无组织排放,建议项目加强农贸市场内抽风换气,确保边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标准的要求,则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垃圾收集站,位于东面出口附近,离最近的3#住宅约24.7米;项目拟在垃圾收集站和3#住宅之间设置绿化带,在垃圾收集站靠外侧墙壁设置换气排风设施,同时本环评建议项目每天应对垃圾站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确保臭气不会对周边住宅产生显著的影响。
项目地面停车场周围扩散条件好,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另外,小区内多设置树木、草坪,扩大绿化面积,增大绿地功能,改善生态,减少机动车尾气的影响。
5.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外环境有可能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房、水泵房、机动车等。
项目设有机动车总泊位2932个,均为地面停车位。
机动车进出停车库时应放慢速度,不得鸣叫喇叭,并在车道周围设置绿化带,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风机、水泵、变压器置于专用房内,同时做好减振基础、封闭隔音处理,使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前,项目占地范围内生态系统类型为城市人工生态系统。
项目建成后,原有生态系统的成份、结构形态或支持生态系统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原有生态系统将被各类构筑物和其他人工绿化植被所替代。
虽然该项目环境系统内生态系统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对于项目以外的大环境而言其影响不大。
5.5绿化措施
为营造优美、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减轻环境污染,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上做好绿化措施,保证绿化面积,广种花草树木,保证建设项目四周的绿化率达到37.366%。
建议树种方面以常绿植物为主,大面积种植草坪、大王椰树、细叶桉及白玉兰等岭南特色的树种。
绿化不仅能美化环境,还具有防治污染降噪声作用,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大有益处。
特别是应在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地埋上加强绿化,多种植抗性植物,如罗汉松、夹竹桃、无花果、棕榈、丝棉木、蚊母树、大叶黄杨、银杏、石楠、女贞、海桐等,通过植物本身对各种污染物的吸收、积累和代谢作用,减轻污染,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气味对项目的影响。
第六章外(内)污染源对该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风机房、水泵房、机动车等噪声经治理后,不会对该项目居住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按本报告提出的对策采取防护措施,加强绿化,以尽可能减轻外环境污染对该项目影响。
项目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比较突出,建议项目拟以绿化、隔声窗的方法以及在沿江高速、进港北路在经过本项目路段一侧设立隔声屏障来减轻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第七章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其选址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战略规划及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定位于拆迁安置房,其本身产生的环境污染及环境破坏较小,且自身对环境质量要求非常高,其开发建设并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与周边环境有较好的相容性。
因此,该项目的选址具有规划的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能够实现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地表水为III类功能区。
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第八章公众参与结论
所有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其施工期间可解决当地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但同时受访群众也对项目建设(施工及投产)对周围环境会产生的环保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们主要关系的问题是施工期的噪声、扬尘等环境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控制污染,保护周围环境,建议建设单位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遵循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并认真落实,以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章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通过预测计算,该项目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的前提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其污染物的排放,使其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合理的、环境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之内。
由于本项目各类废水最终均排入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及CODcr、氨氮无需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于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小,可由环保审批部门直接审批项目的二氧化硫的总量控制指标,基本不会突破沙田镇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表16-1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吨/年)
废水量
815011.06
预处理后CODcr
142.627
预处理后氨氮
17.115
污水厂处理后CODcr
48.9007
污水厂处理后氨氮
6.5201
SO2
第十章总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还将有力推动虎门港的开发进程,对沙田的发展也将起到一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将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一定正面作用。
建设单位只要按本报告中的各项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加以严格实施,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
建设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而言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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