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湿地生态农业综合利用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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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湿地生态农业综合利用项目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提要
1.1.1 项目名称
1.1.2 项目性质
新建
1.1.3 项目主管部门
湖南省农业厅
1.1.4 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代表
1、建设单位:
汉寿县农业环境监测管理站
2、法人代表:
童得保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汉寿县沧港镇软纳桥、高卢家、金龙、菱湖、沧浪、张家碈、菱东、北拐、金菱、菱北、笔架咀等11个村。
1.1.6 建设年限:
1年
1.1.7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1.7.1 建设规模
洞庭湖湿地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重点实施生态农业工程,确保湿地永续利用,建设用地总规模17000亩,其中:
1、优质水稻、优质水禽(鸭)“稻鸭共生”示范小区8000亩;
2、畜禽鱼复合养殖示范小区2000亩;
3、优质湘莲和鱼立体种养示范小区3000亩;
4、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小区1000亩;
5、禽草种养示范小区500亩;
6、无公害蔬菜高产栽培示范小区2500亩。
1.1.7.2 产品方案
1、生产生态优质稻谷9600吨/年;
2、生产生态优质樱桃谷鸭132万羽/年(含畜禽鱼复合养殖);
3、生产生态优质鸭蛋4400吨/年(含畜禽复合养殖);
4、生产优质乌鳢、鲤鱼、鲫鱼等1200吨/年;
5、生产优质生态莲子300吨/年;
6、生产优质藕1500吨/年;
7、生产草鱼等四大家鱼800吨/年;
8、生产中华鳖等特色水产品150吨/年;
9、生产优质铜鹅5万羽/年;
10、生产优质鹅蛋150吨/年;
11、生产优质无公害特色蔬菜10000吨/年;
12、出栏无公害肉猪2000头/年。
1.1.8 主要建设内容
1、田间工程
(1)建设稻田围网446000m2,围网包括塑料网和水泥柱。
网眼大小为1-1.5指,高度80cm,每2m一根水泥柱,每一根水泥柱高1m。
(2)建设稻田鸭舍2500个,包括石棉瓦、钢管和四周围网。
石棉瓦为1.5×0.6m,钢管1.5m高,四周围网1.2m高。
(3)建设特色无公害蔬菜田间废弃物收集池100个,按2500亩种植基地每25亩设置1个收集池,每个收集池2m3,砖混结构。
(4)鱼莲立体种养池共开挖平整土方量75000m3。
(5)建设牧草基地500亩(含草种引进)。
(6)水产养殖基地护岸加固处理8000m3,水泥砼护砌。
(7)建设防护林带20km。
2、土建工程
(1)在核心区(软纳桥村)建技术服务及培训中心站1个,主要由建设单位管理,该用房的主要功能包括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室、培训教室、技术服务及办公管理等功能,建筑面积400m2,单层,砖混结构。
(2)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站3个,每站负责3-4个村(含农民种养协会管理用房),每站200m2,共600m2,单层,砖混结构。
(3)新建镀锌钢管大棚130个,24960m2,钢管塑料薄膜结构。
(4)改造农民养猪猪舍4800m2,简易砖木结构。
3、仪器设备配置共128台(套),含田间安装频振式杀虫灯100台。
1.1.9 投资估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1440万元。
其中:
1、田间工程建设投资676万元;
2、土建工程投资372.2万元;
3、仪器设备配置180.0万元;
4、设备安装费9.0万元;
5、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5.37万元;
6、预备费77.43万元。
1.1.10 资金筹措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属国家湿地保护、湿地永续利用示范区建设项目,是国家优先发展的重点项目,因此,项目应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投资支持。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440万元,拟申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2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40万元。
1.1.11 效益分析
1.1.11.1 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在种植业方面可减少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在水产和水禽养殖业方面减少饲料及药品的使用量,能有效控制当前因化肥、农药、饲料、鱼药等不合理使用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不仅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而且能有效保护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让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和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据初步测算,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区每亩每年可节本增收200-250元;示范区实施的稻鸭共生等17000亩6个农业综合利用生态农业和生态观光农业年总产值达13608万元,为示范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了经济基础。
项目本身也将成为科技与市场、农业与生态环境对接与协调发展的“桥梁”和“转化器”。
1.1.11.2 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后将有效促进西洞庭湖湿地保护,为洞庭湖自然物种繁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保护了洞庭湖区生物的多样性;减缓了地表迳流,减少了洪涝灾害,提高了洞庭湖的防洪能力,提高了农业的减灾、避灾能力;实现了洞庭湖湿地的“水面、叶面”双重蒸腾作用,有效降低气温、调节湿度,从而达到调节区域气候的目的;通过对洞庭湖湿地保护,湿地植物、微生物通过生物吸收、物理过滤、化学合成和分解把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无害,甚至有益的物质,降解了洞庭湖污染,净化了洞庭湖水体。
通过本项目的示范带动功能将为全省开展湿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开拓出一条新路。
湿地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将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同时,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是农业部门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树立我国保护湿地的良好国际形象。
1.1.11.3 生态效益
本项目的生态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通过本项目实施,使洞庭湖的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生态农业、生态结构和生物景观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通过施用有机肥和加强生物防治等措施,减少了农药、兽药、渔药和化肥的使用量,有效控制了洞庭湖湿地农业面源污染,阻止了自然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趋势,促进了洞庭湖区生态平衡发展及洞庭湖湿地农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生态观光农业、循环农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基础。
1.1.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建设规模
亩
17000
1.1
稻鸭共生示范小区
亩
8000
1.2
畜禽鱼复合养殖示范小区
亩
2000
1.3
湘莲和鱼立体种养示范小区
亩
3000
1.4
特色水产养殖示范小区
亩
1000
1.5
禽草种养示范小区
亩
500
1.6
无公害蔬菜高产栽培示范小区
亩
2500
2
总建筑面积
m2
30760
含大棚24960㎡,猪舍4800㎡,房屋建筑1000㎡
3
产品方案
3.1
生态优质稻谷
吨/年
9600
3.2
生态优质鸭
万羽/年
132
3.3
生态优质鸭蛋
吨/年
4400
3.4
优质莲子
吨/年
300
3.5
优质藕
吨/年
1500
3.6
优质水产品
吨/年
2150
含莲鱼立体种养和畜禽鱼复合养殖水产品
3.7
优质鹅
万羽/年
5
3.8
优质鹅蛋
吨/年
150
3.9
优质无公害特色蔬菜
吨/年
10000
3.10
无公害肉猪
头/年
2000
4
项目建设总投资
万元
1440
5
销售收入
万元
13608
6
总成本
万元
11433.83
7
年所得税
万元
543.54
8
年利润总额
万元
2174.17
9
投资利润率
%
20.03
10
投资利税率
%
27.04
11
财务内部收益率
%
24.41
12
财务净现值
万元
6306.96
13
投资回收期
年
6.6
14
盈亏平衡点
%
77.18
1.2 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总体发展目标是: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面向“三农”,服务“三农”。
依托示范区的资源优势,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示范区农业现代化、无公害化、特色化、规模化、商品化和服务体系社会化。
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和生态环境技术,防止化肥、农药、兽药、鱼药和饲料等的不合理使用,彻底解决洞庭湖湿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逐步恢复已经或正在遭受破坏的湿地,遏制湿地面积逐年下降的趋势,确保洞庭湖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质量,使湿地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状态,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效益。
实施农、牧、渔立体种养生态农业,开发生产优质粮食、优质湘莲、优质水产、优质水禽等特色农产品,实现新农村建设与洞庭湖湿地资源保护的和谐统一,促进洞庭湖湿地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把洞庭湖区建成全国9大商品粮基地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带头地区之一。
1.3 项目功能作用
湖南省洞庭湖湿地农业综合利用示范区(汉寿)建设项目是落实《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的重点项目之一,其主要功能作用是:
1、湿地是地球上具有多种独特功能的生态系统,它不仅为人类提供大量食物、原料和水资源,而且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以及涵养水源、蓄洪防旱、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补充地下水、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均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地遏制洞庭湖湿地质量的下降,能抢救性地保护好我国湿地资源,保护好“物种基因库”。
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
所以,保护好今天的洞庭湖湿地就是保护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2、以引进、组装、推广现代生物工程和环保技术为突破口,解决示范区及环洞庭湖14个县(市、区)湿地农、牧、渔业产业化的关键技术,为占据湖南粮、棉、油、麻、畜禽及水产品半壁江山的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恢复与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3、项目实施后,在示范区域内农业科技贡献率将由目前的45.7%提高到80%左右,接近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贡献率的水平。
4、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可为洞庭湖湿地探索一条成功的经验;通过湿地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的示范带动功能,促进全省乃至全国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建立不同类型湿地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较为成功的模式。
1.4 价值延伸及综合评价
实现本项目的意义重在探索与创新、示范与带动。
该项目的衍生价值十分深远和丰富,主要表现在:
1、区域内农民受益。
通过项目建设,区域内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逐步发展为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区域内农村面貌得到改善和美化,农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农民珍惜湿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将得到大幅度增长。
2、产业辐射面广。
为洞庭湖和全省湿地保护与永续利用提供模式。
本项目属于优质农、牧、渔立体种养生态农业湿地利用示范建设项目,先进实用的现代生物技术、立体种养技术与环保技术等的应用与推广,不仅推进洞庭湖湿地农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且辐射带动全省湿地农、牧、渔业综合利用与湿地生态系统和谐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湿地地区广大农村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模式,奠定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
3、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提高我国优质水稻的单产和总产。
本项目的实施,就是应用工厂化水稻育秧高新技术,工厂化育苗技术也可称作智能快速育苗技术,就是人工再现植物生产环境因子,采用“智能植物”代替传统传感器,自动感应各种环境因子,结合快繁专家系统对植物离体材料的细胞活化期,愈伤组织形成期、生根炼苗期的环境进行智能调节控制,为植物离体材料提供适宜的温、光、热、养分等环境,促进根系形成并快速成苗。
因此,工厂化育苗能达到快速、优质、高产、高效率、成批稳定的生产水平。
这样繁育出的优质水稻秧苗在产量、品质和抗性等性状明显优于当前推广品种。
示范带动广大农民进行标准化栽培科学管理后,就能达到提高优质水稻单产和总产的目的。
1.5 可行性研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办[2004]50号《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7]1号《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4、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8]1号《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5、《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
6、《国际湿地公约》;
7、《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
8、《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
9、《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
10、《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4、《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办法》;
15、《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16、《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1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第二章 项目背景
2.1 宏观发展与项目的战略意义
湿地是水陆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独特系统,与森林、海洋并称为三大生态系统,占自然资源总量的45%。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
湿地具有调节迳流、控制洪水、净化水质、调节气候、降温散湿等环境调节功能,能够控制土壤侵蚀、防风护堤,是众多野生濒危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栖息、繁殖、迁徙、越冬集聚之地,故也被称为“物种基因库”。
湿地在维护生物多样性方面有着其它生态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巨大的生态功能。
在湿地生态系统中,丰富的动、植物物种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产品和其它资源。
保护好湿地就是保护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党和国家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湿地保护区的建设高度重视,2001年中央发出的2号文件和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发办[2004]50号《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都明确指出了要加大对湿地保护与永续利用的力度。
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把加强湿地保护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举措。
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湿地保护与持续利用相继作出了一系列指示,明确要求加快恢复湿地的面积,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状况,使湿地区域内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湿地面积占世界湿地的10%,位居亚洲第一位,占世界第四位。
在中国境内,从寒带到亚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山区都有湿地分布,我国湿地资源和湿地物种资源在全球是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中国自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后,不仅严格履行公约义务,而且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生态建设十分重视,组织中央有关部门制定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
为了及时抢救和有效保护好我国生态系统,在这个湿地保护工程长远规划制定后不久,中央又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的近期规划,使我国各类湿地生态系统得到迅速的恢复与发展。
本项目的实施就是落实国家湿地保护工程近期规划的一部分;是加快实现我国各类湿地区域内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是促进国家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确保我国湿地植物2760多种和动物1500多种居世界之首的湿地最富有生物的多样性湿地大国地位。
因此,项目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2.2 项目由来
湖南省湿地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国际重要湿地―洞庭湖湿地,不仅是国家重点湿地保护区,而且是全国19个近期国土综合开发的重点区;是全国9大商品粮基地之一;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带动地区之一;是全国优质高产淡水水产品重点生产基地。
洞庭湖湿地是长江中下游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区域范围包括洞庭湖平原及其周围丘岗地区,北连湖北江汉平原,东部为幕阜、连云、九岭、雁形平行岭谷,西南隅为雪峰山地,西面紧靠武陵山脉,中部为广阔的洞庭湖淤积平原。
洞庭湖接纳“四水”、“吞吐长江”,其西北面为分泄长江支流的松滋、太平、藕池三口,西南为湘、资、沅、澧四水汇注,各水在西、南洞庭湖汇合后,经东洞庭湖东北隅之城陵矶注入长江,成为世界上独特的洪道型和调蓄型湖泊。
它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鄱阳湖和太湖比较,有其明显的独特之处:
一是来水面积大,分别为两湖的2倍和46倍;二是有泥沙多,淤积严重,泥沙淤积量为鄱阳湖的14倍,每年达1.53亿吨;三是洪枯水位变幅大,分别为两湖的1.3倍和11.3倍。
洞庭湖湿地是亚热带少有的资源丰富、类型多样的大面积湿地之一,具有多种生态、社会、经济功能和潜在价值。
农业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农业生产历史悠久,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是我国重要商品粮、棉、油、猪、鱼、麻、禽、蛋等农产品生产基地,上述农产品产量占全省总量的1/3以上,有的几乎占据整个湖南的半壁江山。
因此,洞庭湖湿地的农业生产在全省农业生产中占居举足轻重的地位。
洞庭湖湿地是湖南的“粮仓、棉库、油海、鱼池”。
2006年粮食总产783.67万吨;棉花总产16.35万吨;水产品95.34万吨,占当年全省水产品总量的一半;麻类占全省总产量的90%以上。
此外,该地区还是蚕茧、茶叶、蕌头、湘莲和生猪的主产区。
“十五”期间,洞庭湖湿地地区年平均GDP约为1200多亿元,第一、二、三产业之比为26:
38:
36,第一产业所占比重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个多百分点,这说明洞庭湖区仍是一个以初级农产品生产为主的农业区。
农业生产活动覆盖整个湖区湿地,对湿地资源状况和生态功能等方面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由于湖区人们对湿地资源过度的依赖和缺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意识,由于各种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洞庭湖湿地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自1949年到1995年洞庭湖湿地共减少1725平方公里,缩小容积126亿立方米,其蓄洪泻洪能力大大削弱,导致湖区洪涝灾害次数增多、频率加快、损失加重,严重影响到湖区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也阻滞了湿地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为此,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1998年开始对洞庭湖湿地进行了综合治理和修复。
特别是中央领导高瞻远瞩的提出恢复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4350”工程,要求洞庭湖湿地恢复到“4350”平方公里的国家级重点、国际公认的物种多样性、湿地资源极为丰富的淡水湖湿地。
因此,建设洞庭湖湿地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项目迫在眉睫。
基于上述原因,建设单位特提出申报本项目。
项目的提出得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认为该项目通过示范带动,将使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中国七大国际重要湿地之一的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使洞庭湖周边水土保持、蓄洪防旱等多种功能得到改善,湿地植被、水体环境及物种群落得到一定恢复;湿地得到永续利用,农、牧、渔业等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认为该项目也是洞庭湖区广大农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项目。
并把该项目列为2008年国家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专项。
建设单位随即委托省内具有乙级咨询资格的湖南省农业咨询中心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1.1 是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是我国七大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洞庭湖湿地是亚热带少有的资源丰富、类型多样的大面积湿地之一,生物的多样性是国际上少有的淡水湖湿地。
该湿地具有调节迳流、控制洪水、净化水质、洁净空气、降温散湿、控制土壤侵蚀、防风护堤等多种功能;同时也是众多野生濒危动植物,特别是珍稀水禽的栖息、繁殖、迁徙、越冬集聚之地。
洞庭湖湿地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最典型和规模较大的湖泊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内国际久负盛名的生物多样性的代表区域之一。
但是近60年来,洞庭湖湿地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湖泊面积已缩小到2691平方公里。
据不完全统计,环洞庭湖区的14个县(市、区)每年向洞庭湖排放的污水达5.38亿立方米;农业施用的化肥达187.3万吨;施用的农药达1.7万吨。
洞庭湖区域农业与农村面源污染是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湿地的过度围垦和水质的污染直接消减了洞庭湖湿地调蓄洪水、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湿地生态功能。
因此,改善洞庭湖水质,恢复洞庭湖湿地面积,恢复洞庭湖湿地自然生态环境势在必行。
所以,本项目的实施是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
3.1.2 是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需要
洞庭湖湿地自然条件非常优越,主要气候要素组合好,光、热、水基本同季,太阳年辐射总量106.9千卡/cm2以上,年日照在1700小时以上,年降雨量1350-1500mm之间,年平均气温16.5℃,≥10℃的积温5100-5260℃,无霜期258-275天。
湖区地下水充沛、热量充足,非常适宜于各类动植物生长,农作物一年三熟,几乎全年的气候资源都能被农业利用。
所以,洞庭湖湿地形成许多富有特色的种植制度和生物的多样性。
洞庭湖湿地不仅粮食、棉花、油菜、甘蔗、麻类、生猪、水禽、黄牛、水牛、羊、家禽、茶叶、蚕桑、蕌头、湘 莲、水产品等农产品十分丰富,占据省内重要位置;而且还蕴藏着虎、豹、狐、黄羊、穿山甲、锦鸡、鹦鹉、野兔、野鸡、相思鸟等珍稀动物和白术、淮山、细辛、天冬、首乌、半夏等名贵中药材。
特别是占全省水域总面积56%的洞庭湖,不仅水域面积大,而且水质清澈透明,十分有利于各类水生动植物的繁育生长,水产资源十分丰富,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名优特水产品达100多种。
洞庭湖湿地生物种群之多,是国内任何一个湖泊湿地无可比拟的。
在全球各类湿地生物种群之多也是少见的。
因此,项目的建设是保护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需要。
3.1.3 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湿地是极其重要和特殊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灾、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巨大的生态功能;同时,湿地也是生物多样性的发源地之一,无数种类的植物和众多的鸟类、哺乳类、爬行类、两栖类以及无脊椎动物在这里生存、繁衍。
湿地以其独特的功能,纷繁着水、生命、文化等多方面的关系。
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因此,恢复和保护洞庭湖湿地,对于维护湖区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确保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3.1.4 是促进洞庭湖湿地农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实施本项目,既要改变过去对湿地资源过于依赖和过度开发利用的做法,又要针对当前洞庭湖湿地保护中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要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
从农业资源方面分析,农业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一切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资源转化率,使农业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优化配置达到农业资源永续利用,使农产品能够不断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需求。
所以,通过本项目实施的洞庭湖湿地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就是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充分协调农民与农业环境的关系,协调生产、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
只有洞庭湖湿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才能实现对洞庭湖湿地的有效保护。
3.2 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3.2.1 具备宽松的政策环境
党和国家对洞庭湖湿地恢复保护与持续利用,历来高度重视、关怀与支持。
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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