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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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注桩细则
目录
1.编制的依据1
2.专业工程特点1
3.监理工作流程1
4.监理工作的要点2
4.1桩位检测3
4.2检查施工准备情况3
4.3钻孔及成孔检查3
4.4清孔及沉淀的检测4
4.5钢筋笼制作与安装的检查5
4.6水下混凝土灌注5
4.7成桩检验5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
5.1监理工作的方法6
5.2监理工作的措施7
5.3质量检查与验收10
5.4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10
5.5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11
5.6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11
钻孔灌注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编制的依据
1.1已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4《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专业工程特点
2.1根据本标段勘察资料和《天津市地基土层序划分技术规程》(J11414-2009),在埋深约50m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按成因年代可分为以下9层,自上而下分为人工填土层,全新统坑、沟底新近淤积层,全新统新近沉积层,全新统上组陆相冲击层,全新统湖沼相沉积层,全新统中组海相沉积层,全新统下组陆相冲击层,上更新统第五组陆相冲击层,上更新统第三组陆相冲击层。
据地层分布及荷载情况,工程性质较好的⑨2层、(11)1层粘土、粉质粘土,(11)2层粘土、粉砂及其以下土层可作为本工程桥梁钻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
2.2本标段在钻孔桩施工中,对泥浆比重、粘度、含砂率等指标要求严格,要全程控制,使各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并尽可能提高指标值。
钻进施工中要有专人检查护壁泥浆的性能,根据不同的地层选择不同的钻进速度,及时调整泥浆指标,严格控制孔内泥浆含砂率。
2.3钻孔桩成孔建议采用反循环法施工,成孔后应认真清孔,并尽量减小和控制沉淀厚度。
成孔后,每根桩均要求进行成孔检测,要求孔径不小于设计桩径;群桩基础在承台地面处的桩群重心偏差不得大于2cm,桩身垂直度允许最大偏差不得大于1/100;桩基础相邻两根桩不得同时成孔或浇筑混凝土,以免扰动孔壁,发生串孔、断桩事故。
2.4本工程施工工序繁杂,需要设专人负责全程质量把控。
3.监理工作流程
钻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工作流程示意图图1
4.监理工作的要点
桩基监理工作要点统计表表1
分项名称
工作要点
工作方法
钻孔灌注桩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审核
原材料
审核、见证取样试验
轴线、桩位的定位放样
复核
钢筋笼制作
巡检、抽查
混凝土配合比、计量、浇捣
审核配合比,现场取样做试块,旁站
成桩深度
测量
清孔、沉渣
测量
桩基检测
见证、试验
4.1桩位检测
4.1.1开工前应对定位放线及桩位进行复测,每根桩在施工前应对桩位重新测量,以确保桩位准确。
4.1.2钻进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测量钻孔中心偏位和孔深,出现偏孔,斜孔等现象时及时纠正,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并及时填写钻孔施工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钻进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钻进过程中应经常对钻孔泥浆,钻机对位,钻孔深度等进行检测。
4.2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4.2.1场地的准备,各类施工平台平面面积大小,应满足钻孔成桩作业的需要;其顶面高程应高于桩施工期间可能的最高水位1.0m以上;栈桥与平台的结构承载力应满足施工荷载的要求,横向稳定性应满足抗洪的条件,并应有汛期防冲刷和漂流物撞击的措施等。
陆上施工钻孔场地的填筑高度应按护筒顶端高程确定,场地高程宜低于护筒顶(溢浆口底边)约30cm,以防止地表雨水流入孔内;填筑场地应于夯实整平,周围做好排水沟,以免因地基不均匀沉降使钻机倾斜。
4.2.2孔口护筒。
护筒内径应大于桩径至少200mm,壁厚应能使护筒保持圆筒状且不变形。
护筒顶端(溢浆口底边)高程宜高出地面0.3m或水面1.0~2.0m,必须采用稳定护筒内水头的措施。
护筒底端埋深高程的确定原则是深入不透水黏性土内不小于1.0~1.5m,对于砂土可将护筒底周围0.5~1.0m范围内,深2.0m的砂土挖去,夯填黏性土至护筒底0.5m以下:
河床为软土、淤泥、砂土时,埋深不小于3.0m或护筒深入下面黏土层1.5m;水中护筒还应埋入局部冲刷以下不小于1.0~1.5m。
护筒平面位置偏差不大于5cm(深水基础中的护筒不应大于8cm),倾斜度不大于1%。
4.2.3泥浆及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开工前应准备数量充足和性能合格的黏土或膨润土。
应根据钻孔方法和地层情况调制泥浆的性能指标,试验桩确定泥浆参数指导施工。
应根据钻孔方法和钻孔尺寸准备容量足够的泥浆池和沉淀池等泥浆循环净化系统。
4.3钻孔及成孔检查
4.3.1钻孔应在相隔2倍桩中间距的任何混凝土灌注完成后24小时以上才能开钻,以免影响邻桩混凝土的固结。
4.3.2钻机就位后或在提钻后,应检查回转钻机顶部的起吊滑轮缘、转盘中心和桩孔中心三者在同一垂线上,偏差不大于2cm。
4.3.3钻孔作业应分班连续进行,应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检验,注意土层变化,随时调整泥浆指标;必须及时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现场监理应随时抽查钻孔记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4.3.4在潮汛地区钻孔或采用反循环钻机钻孔时,必须注意及时补充泥浆,维护护筒内水头,防止塌孔。
在有渗漏泥浆的卵石层钻孔时,应预先准备好防治漏浆的措施及材料,以及快速补充泥浆的措施,稳定护筒内水头,防止塌孔。
4.3.5在提钻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应有的水头和泥浆指标,以防塌孔。
正、反循环钻孔均应采用减压钻进,即钻机主吊钩始终承受钻具(钻杆、钻头、配重)20%以上的重力,而孔底的钻压不超过钻具的80%的重力,以免出现斜孔、弯孔现象。
钻机、钻具、配套设备及易损件,每完成一个钻孔就应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以防掉钻故障。
4.3.6钻孔要当时记录实际土层状况。
4.3.7当钻孔到达设计桩底高程,发现孔底地质状况与设计地质条件有差异时,应及时报告驻地监理,以便与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代表联系变更桩底高程。
4.3.8当出现塌孔埋钻、掉钻等施工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并采取打捞措施,排除故障,保住桩位,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谨慎施工。
4.3.9钻孔到达设计深度后,要求检测孔深、孔径、孔形和倾斜度。
孔深可采用专用测绳检测;钢筋检孔器仅可用于对中、小桥梁工程孔的检测,检孔器的外径应不小于桩孔直径、长度宜为外径4~6倍;采用钻杆测斜法量测桩的倾斜度时,量测应从钻孔平台顶面起算至孔底。
当出现斜孔、弯孔、缩孔和坍孔、扩孔现象,应按施工规范的要求,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修正。
4.4清孔及沉淀的检测
4.4.1抽浆法清孔较彻底,适用于各种成孔方法的嵌岩桩和摩擦桩;清孔时必须保持孔内水头高度,防止塌孔。
严禁用超深成孔的方法代替清孔。
成孔示意图图2
4.4.2采用优质泥浆在足够的时间,经多次循环,将孔内的悬浮的钻渣置换出来,并沉淀,清孔时间不少于将孔内泥浆循环三次。
4.4.3一清时,如孔的地质情况不良,可在含沙率合格的情况下,适当提高泥浆比重和黏度,对于大直径长桩,下沉钢筋笼的时间较长,将增加沉淀。
因此,在下完钢筋笼和导管后,在灌注混凝土前,利用导管进行二次清孔,检测沉淀土厚度不大于设计规定值或规范值。
4.5钢筋笼制作与安装的检查
4.5.1成孔前,钢筋笼必须事先分段制作完成,并应提前12个小时报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备用。
4.5.2每段钢筋笼分段长度不宜过大,桩径小的分段长度宜短些。
钢筋笼的总长等于分段长度(扣除搭接长度)之和。
4.5.3每段钢筋主筋、加劲箍筋和螺旋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和外形尺寸等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加工质量及偏差达到检评标准的规定。
4.5.4钢筋笼主筋的焊接接头在同一个截面不得超过50%,并要事先进行焊接接头强度的抽检试验。
4.5.5注意检查钢筋笼砼保护层的定位构造是否足够和牢固;特别是使钢筋笼顶端居中于孔口的定位措施。
4.5.6分段钢筋笼吊装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止弯曲、扭曲变形的措施;分段吊装焊接时,要严格控制搭接长度(单面搭接焊长度≥10d,焊缝宽≥0.8d)、平整度和焊接质量;同时要保证声测管的平顺焊接质量。
4.5.7不是全长配筋的基桩钢筋笼要可靠地悬挂于护筒口,应有防止混凝土灌注时钢筋笼被提升导管带起脱落沉底或被混凝土浮起的措施。
4.6水下混凝土灌注
4.6.1开盘前经现场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签认。
4.6.2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接头抗拉试验和水密性压力试验,严禁使用压气试压,压力不小于孔内水深1.3倍的压力。
导管内径不宜小于250mm,大直径钻孔桩导管内径不宜小于300mm。
4.6.3混凝土灌注必须在初凝时间前连续完成,不得中断。
并随混凝土灌注高度,分别制取混凝土试件,每桩不小于3~4组;随时抽查混凝土坍落度,对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准使用,退出现场处理。
4.6.4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深一般为2m~6m,当混凝土缓凝时间长、灌注速度较快、导管坚固并有提升能力时,可适当加大埋深。
在灌注过程中,应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塌孔。
4.6.5在灌注末期,导管上口应高出桩顶或孔内水面(桩顶在水下时)不小于4~6m。
桩顶高程(承台底面高程加0.10m)以上的桩头混凝土必须凿出平整。
4.7成桩检验
4.7.1桩身混凝土28天龄期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强度和评定标准的要求。
4.7.2每根桩基均应用无损检测法检查混凝土的完整性。
基桩按50%均预埋声测管,进行超声波检测;其余桩基采用小应变锤击方法检测。
4.7.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故障的桩基,经无破损检验桩身混凝土有缺陷时,应考虑采用钻取芯法检测桩身混凝土的完整性,钻芯深度应到缺陷部位以下2m处。
4.7.4桩位的偏差是测量钢筋笼中心坐标的纵横向偏位不大于±10cm(群桩),其余为5cm。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施工过程的各阶段,都应严格按照“先由承包商自检,再由监理抽检”的原则,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本桩基工程拟采用巡视、旁站;测量、试验、平行检测;指令性文件;监理程序;工地会议;计算机辅助管理等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
5.1.2旁站与巡视。
通过旁站与巡视监督及时发现质量事故苗头,影响质量、安全因素的不利的因素,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以及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控制。
5.1.3量测与试验。
在工程开工前核查工程的定位放线,在施工过程中核查工程的轴线和标高,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测量桩位偏差情况。
材料、中间产品等必须通过试验得出数据后进行质量详定,监理工程师通过见证取样和抽检等一定方式进行。
在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时,常采用目测法、实测法和试验法三种方法。
5.1.4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目测、量测、试验),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检查或检测。
5.1.5指令性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件监理工程师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进行工程施工管理控制,并督促承包单位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
5.1.6在质量检查时,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由监理工程师立即下达停工指令,通过承建单位停止该项施工,然后要求承建单位提出报告,说明质量缺陷情况及严重程度,产生缺陷的原因和处理方法以及保证今后质量的措施;待质量缺陷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方可下达复工指令,继续施工。
、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如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付款证书,承包单位就得不到工程款。
5、利用支付手段工程款支付的条件之一就是工程质量要达到合同规定的合格标准,监理工程师只对工程质量合格部分进行计量签认。
对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支付证明书。
5.1.7工地会议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参建单位会议。
沟通参建各方的情况,解决问题,形成共识。
因此工地会议也是监理工作方法之一。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5.2.1施工准备阶段:
(1)协助业主了解并清除场内有碍桩基施工的地下、地上各种管线或障碍物,注意打桩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2)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消除或纠正图纸上的错误。
(3)审查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正意见。
(4)对成桩机械(包括测量仪器)进行鉴定,不合格机械(包括测量仪器)不得进场使用。
(5)协助落实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场地平整、供电、供水和施工道路畅通以及材料堆场、临时施工设施准备就绪。
(6)对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焊接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报验,报验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单(包括焊条),并填报材料清单。
(7)复核测量基线、水准点和桩位,将基线和水准点引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
(8)桩位放样后,应经监理人员复验签证认可,如有偏差及时纠正。
(9)审批开工申请,待承包单位施工准备符合条件后,及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告。
5.2.2施工阶段。
桩机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成孔和试成桩,其数量不少于三个,检验所选定的设备、机具、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要求是否适宜(含孔径、垂直度、孔壁稳定、泥浆比重和回淤等检测指标)。
5.2.3试成桩的施工技术数据如桩长、进入持力层深度、桩机钻进加压度、砼灌注量等,经设计和监理认可,作为正式工程桩的施工依据。
5.2.4桩基施工必须按审定的施工方案中确定的工艺流程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到:
(1)钻孔前,孔口应埋设钢板护筒,用以固定桩位,防止孔口坍塌,护筒与孔壁间的缝隙用粘土填实,以防止漏水。
护筒内径应比钻头直径大100mm,埋入深度不宜小于1m,护筒顶部开设1~2个溢浆孔,上口高出地面300~400mm,或高出地下水位1.5m以上,保持孔内泥浆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同时挖好水源坑、排泥槽、泥浆池等。
护筒中心与设计桩位中心偏差不大于50mm。
(2)钻孔机就位应平稳准确,确保在钻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3)为准确控制钻孔深度,应在机架上或机管上作出控制的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4)泥浆比重、调制及质量控制要有专人负责。
(5)砼灌注料斗规格必须满足初灌量,导管埋深2~3m的要求。
(6)砼试块制作人员要在砼浇注地点随机抽样,保证试样真实性,试块留置组数按质检站和检测中心的规定执行。
现场必须设置标准养护室。
5.2.5桩基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1)复查测量放线,桩孔定位及标高;
(2)检查钻杆的垂直度,垂直度偏差应控制在2‰以内;钻孔对孔应正确,钻头中心与护筒中心偏差宜控制在15mm以内。
(3)检查钻孔过程、清孔,清孔后等各阶段的泥浆比重。
(4)监督施工人员控制好孔底沉渣厚度。
5.2.5钻孔结束应立即清孔,将孔底残留的钻渣清理干净。
清孔后还要换浆,将孔内含砂量大,泥浆性能差,容易在孔底沉淀的砂浆,换成性能好,并能确保在换浆完毕到砼开浇这段时间内,在孔底不产生或少产生沉淀物的泥浆。
其中:
(1)钻孔必须达到设计深度后,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并经监理认可后才能开始清孔;
(2)清孔应分二次进行,每一次清孔应在成孔完毕后立即进行,第二次在下钢筋笼和灌注砼导管完毕后进行;
(3)清孔后孔底存淤(渣)厚度小于50mm,沉渣以桩尖1/2高度计算;
(4)清孔结束后孔内应保持水头高度,以防塌孔,并应及时灌注砼,否则应重新测定孔底沉淤(渣)厚度,若沉淤(渣)大于设计和规范规定的厚度时,应重新清孔至符合要求,经监理认可后方准灌注砼;
(5)清孔换浆后泥浆比重应控制在1.1~1.15范围内,否则应予继续清孔至标准;
(6)终孔验收,清孔和换浆后,必须对孔深、孔径、沉渣厚度和泥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检测项目都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后办理终孔验收签证。
5.2.6检查内容:
(1)检查孔深:
可根据钻井或钢丝绳的总长度减去上部剩余长度来检查;
(2)检查孔径:
用一个直径比设计桩直径小50mm的钢筋圆圈,用测绳系着对准孔中心徐徐放入孔内。
若圆圈能顺利到孔底,说明孔径满足设计要求,否则应进行扩孔。
(3)检查泥浆性能:
清孔可采用循环换浆法,即让钻头继续在原位旋转,继续注水,用清水换浆(系原土造浆),使泥浆比重控制在1.1左右;如孔壁土质较差时,则宜用泥浆循环清孔,使泥浆比重控制在1.15~1.25,清孔过程中,必须及时补给足够的泥浆,并保持浆面稳定;如壁土质较好不易塌孔时,则可用空气吸泥机清孔。
清孔后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8%,粘度≤28s;
(4)检查孔底沉渣厚度:
用测绳系铁制测饼(φ120厚300mm),检测孔深。
测绳测得的孔深与终孔深度的差值,即为沉渣厚度。
本工程为摩擦端承桩,孔底沉渣厚度允许值为≤50mm。
(5)监控清孔换浆后至砼开浇时间监督施工人员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在换浆合格后,尽快进行钻杆拆卸、钻机移位、终孔验收、下钢筋笼、导管下放、二次清孔等工作。
从清孔停止至砼开始浇灌应控制在半小时内;
(6)桩孔验收合格后吊放钢筋笼:
检查钢筋笼的制作,检查内容包括钢筋的品种、规格、焊接品种、焊缝质量及焊缝长度、主筋和箍筋以及加劲箍的制作,绑扎及偏差等,以上内容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
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为:
主筋间距±10mm、箍筋间距±20mm;钢筋笼直径±10mm、钢筋笼长度±50mm②检查钢筋笼下放时的偏差和保护层厚度,检查施工人员控制钢筋笼保护层;防止运输、吊装钢筋笼变形;钢筋笼对准桩位中心,下到设计标高后的固定等具体措施落实情况。
(7)检查导管,钢筋笼吊装完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验收签后,用导管进行水下砼浇灌。
导管应作强度检验和水压试验,避免导管破裂、脱节或漏水造成事故。
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直径宜为220~250mm,其分节长度探按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接头宜用法兰或丝口连接,并能及时拆卸,下部应设导向装置,使导管在浇灌砼过程中,始终处于孔洞中心,以防止桩身砼产生的局部夹层。
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宜采用预制砼球塞。
(8)经常检查砼质量和供应情况。
除检查原材料质量外,还需检查磅秤和给水装置的准确性,看其是否按试验确定的配合比配制砼;水下砼配合比应事先经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应为180~220mm。
(9)旁站监理砼浇筑一切准备就绪,监理工程师签署砼浇捣令后才能浇灌砼。
(10)浇灌砼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导管底埋入砼面一般应保持2~3m,并不得小于1m,严禁把导管底提出砼面而造成断桩;导管底埋入砼深度也不宜大于6m,超过6m容易造成钢筋笼上浮。
起拔导管时应先测量砼面高度,根据导管时应先测量砼面高度,根据导管埋深确定拔管节数。
(11)每根桩的灌注时间按首盘砼的初凝时间控制,砼实际浇灌量必须大于按孔径计算的体积。
(12)停机前检查桩顶标高桩顶砼面浇灌高度必须比设计标高高出0.5m以上,有地下室的应高出设计标高2m以上,直至冒出的砼不含泥渣为止,最后浇筑量要保证桩顶凿除浮浆高度后砼的质量达到设计强度值。
(13)在砼刚灌注完毕的桩旁成孔施工,其安全距离不小于4d(d=桩的设计直径),或最少时间间隔不小于36小时。
5.3质量检查与验收
5.3.1成桩质量检查
(1)桩位和成孔质量,检查内容主要有:
在孔的中心位置、桩身垂直度、孔径和孔深、孔底沉渣厚度,成孔的允许值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笼质量,检查内容主要有:
钢筋规格、钢筋笼制作偏差、焊条规格、焊缝长度和质量及钢筋笼安放的位置等,钢筋笼制作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砼质量,检查内容主要有:
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砼配合比、坍落度和试块强度等级等,试块应在施工现场随机取样。
(4)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查桩身是否出现断裂、蜂窝、夹泥、缩颈等缺陷。
检测应按浙江省标准《基础低应变动力检测技术DBJ10—4—98》进行,并全数检测。
5.3.2单桩承载力检测单桩承载力检测数量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但采用大应变动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3%,不小于5根;采用静荷载试验试成桩数按设计要求进行。
5.3.3桩基工程验收桩基工程验收应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下进行。
(1)验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相近时,桩基工程验收应待成桩完毕后验收;
②当桩顶设计标高底于施工现场标高时,应待开挖到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收;
(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等;
②经审定的桩基施工组织设计及执行中的变更资料;
③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桩位复核签证单;
④材料试验报告及砼试块检验报告,包括砼配合比通知单;
⑤成桩质量检查记录和报告;
⑥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⑦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⑧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的位位竣工平面图及桩顶高检测资料,
成桩质量检测和承载力检测合格及提供的资料齐全后,办理桩基工程验收签到单。
5.4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5.4.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总进度计划;
5.4.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5.4.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5.4.4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交的月进度计划;
5.4.5督促施工单位按计划组织施工;
5.4.6施工过程中,检查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
5.4.7组织现场进度的协凋会;
5.4.8每月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5.5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5.5.1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
5.5.2熟悉合同条件;
5.5.3预测可能发生的索赔原因,防止和减少索赔的发生。
5.6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5.6.1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6.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作业场地,建筑材料堆场和临时设施,确保道路和场地排水畅通。
5.6.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包括劳动力和照明用电、消防、安全防护和围护及警示的设置),并监督其实施,但施工安全防护的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
5.6.4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广泛进行安全意识及纪律的教育外,要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现场施工须严格按安全专项方案进行。
专职安全员需全职在现场。
5.6.5打桩前,要求施工单位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检查,存在影响的,要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5.6.6要求打桩机行走的道路必须做到平整、坚实,地面排水应通畅,保证移动桩机时的安全。
5.6.7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先全面检查机械,发现有问题时及时解决,检查后工进行试运转,严禁带病作业。
机械操作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要求,由专人操作。
5.6.8督促施工单位在桩吊装就位时按要求施工,起吊要慢,桩位溜绳,防止桩头冲击桩架,撞坏桩身,加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处理。
5.6.9在打桩过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时,要求施工单位随时对桩架及路轨调平或垫平。
5.6.10检查桩机司机岗位证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管理督促司机要施工操作时集中精力,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并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纠正,要防止桩架倾斜、倾倒。
5.6.11督促施工单位注意各项安全要求,打桩时桩头垫料严禁用手。
5.6.12施工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监理方配合监督。
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不安全问题,可直接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停止施工意见,并写出书面监理意见,向业主直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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