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铁十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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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铁十局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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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中铁十局济铁公司**项目经理部
二0一六年*月
第一章岗位责任制
1.1本项目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为***。
本项目配备大型专用设备(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铁路、公路架桥机,岩石隧道掘进机、盾构等),明确***为上述大型专用设备的分管负责人(如项目部无上述大型专用设备,本句删除)。
1.2物机部长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协助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项目设备管理工作。
1.3机电工程师在分管领导及物机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使用、调度、维修、保养、退场全过程的管理。
1.3.1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施工调查情况制定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根据需要合理配置机械设备,确保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3.2准确掌握项目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
及时组织设备进、退场;收集、保管各种原始资料及数据,上报有关资料及报表。
1.3.3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现场管理工作,落实设备管理的基本制度;按季度制定设备维护保养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严禁带病运转;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状况;上报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3.4定期组织设备专项检查,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至少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1.3.5负责机械设备的二定原则:
定机、定人,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多班作业应建立交接班记录。
1.3.6对新购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进行鉴定和验收,并按照一机一档案的要求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使用前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向有关人员交底。
1.3.7做好项目设备使用成本管理,按时收集、统计设备使用、消耗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对设备使用的合理性、利用率、消耗等指标进行分析。
1.3.8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监管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3.9贯彻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保证该体系在内部有效运行。
1.3.10负责项目设备租赁工作的实施。
1.3.10.1编制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报告及机械设备租赁申请并上报公司审批;
1.3.10.2负责选择设备租赁供方,并对外租设备供方进行评价。
组织设备租赁合同的洽谈、拟定与评审,并上报公司审批;
1.3.10.3组织租赁设备的进场、验收及建立台账;
1.3.10.4负责租赁设备台班的签认、单机消耗管理、租赁费的核算及上报;负责按照公司批复意见结算租赁费;负责组织租赁设备的退场工作;
1.3.10.5制定项目部大型设备租赁方案并上报公司审批;
1.3.10.6定期上报公司《设备租赁价格调查表》及《机械设备租赁费季度统计报表》。
1.3.10.7收集、分析并上报公司本项目部的设备租赁信息。
1.4使用设备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章持证上岗、定机定人制度
2.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异证操作。
对于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无操作证严禁操作设备,建立《项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册》。
2.2本项目所有机械一律采取定机定人制度,做到每台机械都有主管司机管理。
2.3机械使用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调整操作人员应征得物机部同意后方可办理。
2.4凡使用机械均应由负责人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
2.5主管司机由物机部提议后,由分管领导确定。
对新购置或进口机械需要选出技术高、工作积极负责的司机担任。
2.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
2.7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要正确地使用机械,按规定进行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8物机部要掌握机械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建立操作证统计表。
第三章交接班制度
3.1两班以上的作业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3.2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重点大型设备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负责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按规定填写《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
3.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工地或施工机械上,交班人员必须在有人接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继续工作,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或机械。
3.4交班时,要全面检查,不漏项目,严格做好以下交接工作:
(1)、生产情况;
(2)记录情况;(3)备品、附件、工具情况;(4)设备运转状况;(5)安全情况;(6)领导指示及注意事项。
3.5单班作业的机械不进行交接,但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和准备工作,填写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
3.6机械在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检查;正在生产的机械也应利用停机间隙进行检查,检查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记入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中。
3.7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必须做到每班填写,严禁补填,对交接班不清和记录不齐要有相应的约束措施。
未进行交接班记录而造成机械事故的,由交班司机负责。
3.8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交不接:
3.8.1缺油、缺水;
3.8.2各部运转情况及紧固情况不共同检查;
3.8.3轮胎气压(指轮胎行走机械)不共同检查;
3.8.4机械缺件交待不清;
3.8.5工具不清;
3.8.6主要仪表不共同检查;
3.8.7操纵系统不灵敏可靠;
3.8.8上一班次完成工作量不清;
3.8.9安全质量注意事项交待不清;
3.9每月底,物机部定期收缴本月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
不足一月的,设备退场时收缴。
第四章巡回检查制度
4.1设备在使用前后、办理交接时,均应由司作人员按规定对一台设备的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巡回检查,对于起重设备,必须填写《起重设备日检查表》;正在从事生产的设备,应利用休息停机间隙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巡回检查应形成记录。
4.2机电工程师要经常不定期的深入现场巡回检查,随时帮助操作人员排除机械故障,消除隐患。
4.3分管领导应每季度组织物机部、安质部和机修和机械操作人员按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和内容,进行巡回检查一次。
主要进行机况、技术档案、操作人员应知应会、使用保养常识、保养、修理资料、机械使用成本控制、机械安全等检查,物机部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对于起重设备必须填写《起重设备月检查表》。
对发现的问题需制定整修方案并落实闭合。
4.4检查时应严格按十字作业法进行,即:
紧固、润滑、调整、清洁、防腐。
4.5各机械设备所在作业队的队长(或领工员)应监督和检查本对操作司机对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
第五章油水管理制度
5.1各种油料、防冻液必须经物机部进行验证,确认无质量问题方可进库。
5.2油库器皿必须清洁,标志明显,坚持沉淀过滤。
5.3设备使用的燃油、液压油、润滑油和冷却液等必须符合设备技术资料规定的要求,应定期检测油品的质量,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5.4各种机械使用的燃油及润滑油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牌号使用,如需替代时,必须经物机部机电工程认可,方可执行。
5.5各种机械修理及零星用油,必须经物机部核实用量后,方可发放。
5.6操作司机填写《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时,前班司机在《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中必须填写本班油耗(或电耗)。
第六章维修保养制度
6.1机械保养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减少故障、杜绝机械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械效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必须按照不同型号机械所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进行保养,即实行强制保养制度。
6.2除一级保养和例行保养由司机单独完成以外,其它级别的保养均由司机配合专业保修人员进行,以专业人员为主。
6.3各类机械,按说明书的保养周期和规定进行。
6.4保养工作必须强制进行,坚决抵制和制止先用后养,只用不养的习惯。
设备分管领导和物机部有权检查、督促保养工作,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操作人员要虚心接受检查,因不按时保养而造成机械事故要追究责任。
6.5保养和生产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先保养再生产。
6.6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停放保养、工地转移前保养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6.7物机部应根据项目生产任务和机械设备机况每季度编制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6.8自有机械设备的大修,应根据大修间隔及运转情况,向公司提报大修申请计划,经公司物资设备部审核后下达后组织实施。
6.9设备委外修理时,送、承修双方单位必须签订修理合同。
要对承修厂的修理能力进行评估,由设备管理人员送修并与承修单位就完成时间、修理部位、质量、更换配件、修理费用、验收标准等进行洽谈,签定合同。
修竣后严格按合同条款验收,确认合格后与承修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6.10设备委外修理时应留存维修商营业执照和维修人员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逐步建立设备维修合供应商名录。
6.11设备维修保养完后,由物机部负责验收,并及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根据《维修保养记录》,每半年将本设备修理和保养情况写入设备履历书的中。
第七章备品、备件、工具管理制度
7.1项目部物机部是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其验收入库、保管、领借用发放、回收等工作。
7.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到货后,由项目部物机部组织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由物机部负责入库、保管,并建立台帐。
7.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出库由项目部技术部门开据领料单,分管领导审批后,物机部办理发放出库手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出库需另行单独造册登记、建立台帐,领用后项目部物机部按照物资管理的规定与供货商订货补齐。
7.4工程竣工后,物机部负责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进行回收,并建立完整的台帐和资料。
第八章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8.1设备台帐:
物机部要建立健全项目设备台帐(分自有、租赁、分包队伍自带设备等类别,按季度动态管理)、特种设备台帐、操作人员名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册。
应做到随时清查,账物相符。
8.2自有设备履历簿:
履历薄由物机部保管,并由专人负责,及时认真填写。
8.3随机技术资料:
包括机械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养维修手册、零件目录、设备安装图纸、技术改造资料等。
物机部要专人妥善保管。
8.4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
是机械的使用原始凭证,应由操作司机将运转小时/公里、完成工作量、主要工作、油料消耗等认真如实填写,并按月汇总物机部,作为基础履历资料、维修保养、计算利用率和结算租赁费的依据。
8.5技术档案:
物机部应及时建立健全自有机械设备档案,须做到一机一档案。
8.5.1技术档案的建立应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合格证(免税进口设备还应有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免税证明书);
(2)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购货发票复印件(汽车还应有购置税发票复印件);
(4)特种设备以及铁路自轮运转设备、铁(公)路架桥机等应有相应的使用许可证复印件;
(5)设备外形照片;
(6)新增设备验收记录单;
(7)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单等随机资料;
(8)技术图纸、型式实验报告(如有)、交接记录等相关原始资料。
8.5.2公司物资设备部调拨(调入和调出)本项目机械设备时,物机部应交出(索要)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办理签认手续。
8.6物机部应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原始资料填写、积累和汇总上报。
第九章安装验收制度
9.1机械设备进场时及安装后应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需安装的大型机械应按清单验收构配件及结构件等的数量、外观质量、技术资料等。
9.2机械设备的安装要在充分研究技术说明书等资料基础上按技术要求进行。
9.3由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安装调试的机械设备,应以生产厂家为主,现场技术人员协从安装调试,对安装过程出现的违章操作要及时提出,必要时令其停工整改。
9.4机械设备安装的验收应组成由分管领导及机械、安全技术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
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小组应组织进行试运转或调试工作,全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填写设备进场检查表、设备交接签认记录表。
9.5大型、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执行《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9.6特种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操作司机的培训工作,并填写设备安全技术培训记录、设备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第十章机械设备使用制度
10.1机械使用要坚持按设备规定性能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同时按说明书或保养规程要求进行定期保养。
10.2机械操作人员实行定机定人,听从施工人员的统一指挥,作业中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机械安全和作业质量,及时完成任务。
对施工中的出现的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不执行操作。
10.3物机部要根据作业内容调配好施工机械,合理使用,以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力,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10.4本单位现有机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物机部应在充分考虑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基础上确定采取租赁或购置的方式增加机械,并提出相关申请。
10.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发给机械操作证,方可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的机械操作人员应持地方安全生产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0.6新机械或大修后出厂的机械要按走合期规定减载、减速,及时更换润滑油,并进行走合期保养。
10.7要积极开展油水管理工作,对燃油、润滑油脂、液压油进行正确管理和合理使用,及时添加或更换机械用油,在保证设备技术状况的同时,搞好节油工作。
第十一章机械设备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11.1工作场地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安全防护设施,道路整平压实。
11.2标志清晰、管理号码醒目。
11.3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坚持巡回检查、突出规范保养、及时维修。
保持机械良好,无带病作业现象。
11.4操作系统和仪表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11.5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做到“三懂四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1.6严格按规定使用燃油、润滑油、冷却水、防冻液,盛油容器清洁,标志明显。
11.7保护环境,更换后的废油(桶)要集中存放,严禁到处乱倒。
11.8固定安装的设备要有基础和机棚(房),机棚(房)要平整、清洁、整齐、通风,用电设备必须安装保护装置。
11.9作业结束后,机械设备整齐停放在指定场所。
11.10备用机械停放必须做到上有盖、下有垫,要做到防盗、防火、防洪设施齐全,派专人负责看管、定期保养,不许任意拆卸机械上的附属设备和零部件,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第十二章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2.1大型设备是指单台、套价值在500万元及以上用于工程施工的设备,用于本工程的大型设备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及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有关的设施,用于本工程的特种设备有***。
12.2项目部应编制进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卡控措施。
12.3项目部必须在大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对设备操作人员、相关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技术培训或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具备上岗资格。
施工现场的所有特种设备(包括外租、分包队伍自带)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操作证件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册》。
12.4大型、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
12.4.1安装、拆卸单位和登记
项目部应选择具有相应安拆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施工。
在签定安拆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前,由设备安拆施工单位向设备使用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登记。
12.4.2方案评审
项目部应对大型、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方案组织评审,方案通过评审并批准后方可实施。
12.4.3技术交底
大型、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12.5特种设备检验
12.5.1设备安装后必须组织验收,并向当地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按《特种设备检验技术要求》进行试验工作。
检验完成后形成实验报告并存档。
起重设备检验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自轮运转设备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有关管理规则执行。
12.5.2新购特种设备需要在工地进行型式试验时,由设备制造单位负责邀请检验检测机构到工地进行试验工作,并负责办理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
12.6特种设备备案登记
12.6.1特种设备完成检验后,应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建筑起重设备项目部在建筑起重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除建筑起重设备以外,流动作业的起重设备,项目部应当到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自轮运转设备年检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
12.6.2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超过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建筑起重设备在办理拆卸告知手续时,项目部应同时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建筑起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手续。
除建筑起重机械以外、流动作业的起重设备异地使用的,项目部应当按照检验周期等要求向设备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
12.6.3进入施工现场的外租、分包队伍自带的特种设备,其备案登记时效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12.7大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大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设计制造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购销合同、历次安装验收资料、监督检验证明文件、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定期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等。
在大型、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核对其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查技术档案是否齐全等事项
12.8大型、特种设备的使用
12.8.1大型、特种设备应配备经过全面的培训并具有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作业的全面管理工作;作业人员及维护人员应培训合格、具有实践经验并达到相应的条件;作业队伍应岗位责任明确并保持稳定。
12.8.2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推行标准化作业。
执行能够控制大型、特种设备每一个施工工序的工序确认制度、口令信号指挥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规范大型、特种设备的操作步骤和对应的操作口令指挥信号,确保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
12.9特种设备的检查
12.9.1大型、特种设备使用期间,项目部应按规定组织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9.2及时对大型、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12.10大型、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
12.10.1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诊断技术和状态监测手段,逐步开展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预防维修,努力缩短停修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并在状态监测的基础上,逐步转向以状态维修为主的修理方式。
12.10.2项目部应制定大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列入生产计划,实行强制性维修保养,并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定期进行。
维护保养后必须履行验收程序,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12.10.3项目部必须建立保养前检查,保养中检验和竣工后验收的“三检”制度,以及维护过程中落实主管司机与保修人员自检、互检,机械专业工程师复检的“三检”制度,同时逐步实施仪器检验和专业机构检验。
12.10.4大型、特种设备中的关键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达到规定的使用周期后应予更换。
12.11大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控
12.11.1设备项目部应配置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责任心的现场管理人员,以保证大型、特种设备作业中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作业过程的监管及异常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
12.11.2设备达到相应在使用周期后,应进行使用状态的安全评估。
12.11.3大型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三章机械费控制核算分析制度
13.1数量的控制
13.1.1项目策划阶段,工程部应准确提报整个项目机械设备需求计划,物机部配合。
物机部应准确编制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和使用方案(需要对拟采购的机械设备进行采购租赁进行必选)并报公司审批。
项目所有设备使用总量不得超过公司批准的设备配置计划确定的数量。
13.1.2项目分管领导及物机部应掌握项目现场施工情况及设备使用情况,及时将使用完及利用率低的设备予以清退。
13.1.3杜绝无计划租赁设备,控制超计划租用设备。
由于方案变更等原因需用设备超出原公司审批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时,工程部应对超出需用设备及时提报机械设备需求计划(补充一…三),物机部编制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和使用方案(补充一…三)并报公司审批。
13.2设备租赁价格的控制
12.2.1物机部需组织招(竟)标、定向谈判等形式确定租赁供应商和租赁价格。
13.2.2机械设备租赁价格严禁随意超出公司租赁限价。
13.3机械费核算分析
13.3.1物机部机电工程师按月对机械费用成本进行汇总,填写《设备使用成本汇总表》(表格编号1017),其中月度燃油费的汇总应依据操作司机填写的《设备运转及交接记录表》(表格编号1011)。
13.3.2物机部机电工程师按月对机械费用成本进行分析,填写《设备使用情况分析表》(表格编号1018),计算分析出单机设备的利用率和能源消耗率。
13.3.3物机部机电工程师负责将项目月度(开累)机械总费用与预算费用进行对比,超出预算费用的应查找原因,重点考虑设备配置问题。
13.3.4物机部机电工程师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利用率进行分析,对低于公司规定指标(82%)的应查找原因或考虑予以清退。
对查找出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可填入《设备使用情况分析表》(表格编号1018)中的“备注”栏中。
13.3.5物机部机电工程师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能源消耗率进行分析。
填制《设备单机核算分析表》(表格编号:
1018-1)(见下表)进行对比分析,找出能源消耗、费用过高或过低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下月的纠正措施。
机械设备能源消耗定额应依据设备说明书或参考公司发布的《机械设备能源消耗定额》。
附件83-1设备单机核算分析表(表格编号:
1018-1)
项目名称:
日期:
2015年5月份
序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规格
设备来源
使用总时间(小时)
能源实际消耗情况
定额消耗情况
预算费用情况
数量节超
费用节超
能源类别
单位
实际消耗数量
消耗率
单价
金额
定额消耗率
定额消耗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原因分析及措施
数量
原因分析及措施
1
2
3
4
5
6
7
8
9=8/5
10
11=8*10
12
13=8*12
14
15
16=8-13
17
18=11-15
1
5月份
装载机/ZL50
租赁
开累
装载机/ZL50
租赁
2
5月份
汽车起重机/25T
租赁
开累
汽车起重机/2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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