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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标分析
回标分析
————————————————————————————————作者:
———————————————————————————————— 日期:
ﻩ
研发大楼施工总承包工程
初步回标分析
二○一一年
研发大楼施工总承包工程
回标分析
一、招标情况说明
本工程于2011年5月4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管理总站进行了开标会议。
受邀请的7家投标单位均出席了开标会议,开标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按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总报价(万元)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万元)
整体措施项目报价(万元)
其他项目报价(万元)
1
浙江中成
61724.5134
29882.1969
4611.0533
24256.2250
2
中建八局
61998.1242
32264.2188
2752.5328
24090.845
3
上海五建
62744.8352
32084.9863
3004.8503
24669.675
4
中建一局
63038.6781
32330.4984
3243.1877
24359.5875
5
南通四建
63108.0492
33200.8516
2899.3664
24061.5398
6
上海一建
63398.2917
33009.9433
3189.5696
24310.7250
7
中核华兴
63523.2904
33367.1211
2931.5914
24256.333
二、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招标文件规定: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面或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7)商务报价与其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严重不相符的。
投标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情况,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后作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初步分析结果1:
经评审7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均未出现上述重大偏差情况,7家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检查。
详见附件《符合性与完整性审查记录表》。
三、对投标人主要材料(钢筋、商品砼)报价分析
招标文件规定:
钢筋、商品砼材料报价不得小于等于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发布《建设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9日)》发布价的90%,否则按废标处理,多种规格钢筋、商品混凝土同时使用时以加权计算;钢筋、商品混凝土的投标报价大于等于市场信息价(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9日)的110%,除提供供应方资质证明外,还应当提供钢筋、商品混凝土的出厂证明、合格证明、近6个月的交易凭证(商品混凝土还应有交易中心的交易凭证)、银行往来凭证、公司财务证明、税务证明等文件,如投标文件中未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或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出示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的,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钢筋、商品砼报价及与市场信息价比较结果参见下表:
投标人
混凝土(元/m3)
钢筋(元/吨)
报价加权平均值
信息价加权平均值
与信息价比值(%)
报价加权平均值
信息价加权平均值
与信息价比值(%)
浙江中成
368.62
407.6235
90.431
4400
4883
90.108
中建八局
407.173
407.6235
99.889
4945.817
4883
101.286
上海五建
370.932
407.6235
90.998
4643.53
4883
95.095
中建一局
367.49
407.6235
90.154
4660
4883
95.433
南通四建
370.773
407.6235
90.959
4850.10
4883
99.326
上海一建
376.852
407.6235
92.451
5099.453
4883
104.432
中核华兴
367.866
407.6235
90.246
4883
4883
100
初步分析结果2:
根据以上情况得知,各投标单位的钢筋、商品砼报价均在市场信息价的90~110%之间(不含本数),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四、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措施费报价的分析
招标文件规定:
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2006年7月5日沪建交[2006] 445号文,《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四项合计的费用,该费用不得低于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乘以3.3%再乘以90%的费用,或高于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总费用乘以3.8%的费用否则按废标处理。
“0”报价或象征性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对上述四项费用的报价及比较情况参见下表:
投标人
分部分项ﻫ总报价(元)
安全防护、文明ﻫ施工措施报价(元)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最低费用(元)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最高费用(元)
占最低费用的百分比(%)
浙江中成
298821968.7
9861124.97
11355234.81
111.55
中建八局
322642187.88
10647192.2
12260403.14
100.49
上海五建
320849862.62
10588045.47
12192294.78
91.01
中建一局
323304983.57
11129737.26
10669064.46
12285589.38
104.32
南通四建
332008515.58
10956281.01
12616323.59
97.92
上海一建
330099433.58
10893281.31
12543778.48
92
中核华兴
333671211.35
12653833.66
11011149.97
12679506.03
114.92
初步分析结果3:
根据以上情况得知,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五、对投标人重要措施项目报价的分析
招标文件规定:
对临时设施、大型机械进出及安拆、大型机械的使用及其他重要措施项目,其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开列措施项目费用的明细清单。
出现下列情况的为投标中重大偏差:
1.该措施项目报价与施工组织设计明显不符;
2.该措施项目仅以人工费报价;
3.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机械闲置或已折旧完毕等为由作明显偏低的报价的;
4.单项措施费用项目除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案降低费用的外,“0”报价或象征性报价的。
各投标人对上述四项费用的报价及比较情况参见下表:
投标人
模板(万元)
脚手架(万元)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万元)
大型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万元)
浙江中成
1024.8821
539.3712
68.5
684
中建八局
1088.9596
391.5906
15
145
上海五建
1063.4152
457.8352
44.5
455
中建一局
820.8298
457.3580
329.7
99.3262
南通四建
1010.7245
392.6942
27.18
378.6076
上海一建
1216.3933
320.8620
65.8
278.07
中核华兴
941.4954
328.5736
44.3
280.34
初步分析结果4:
各投标人的临时设施费已包括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大型机械进出及安拆、大型机械的使用费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六、对投标人主要工程要素(人工费和综合费率)的分析
招标文件规定:
1.综合单价中主要人工费报价应根据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颁布的《上海市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9日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中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以下简称市场信息价)区间竞争报价;人工费报价分各专业,价格区间指上述发布的最低价格与最高价格形成的区间。
2.综合费率:
应根据“上海市2011年3月建设工程价格市场信息”中各专业工程综合费用参考率(2011年第1季度)费率区间进行报价。
各投标人的人工单价报价及比较情况参见下表:
人工
工种
信息价(元/工日)
投标工日单价(元/工日)
浙江中成
中建八局
上海五建
中建一局
南通四建
上海一建
中核华兴
综合工日
72-128
72
73
72
72.2
72.80
75
75
泥工
70-109
78
85.00
80
铁工
78-114
85.00
98
砖瓦工
78-1
5.00
79
79
混凝土工
70-1
5.00
71
71
抹灰工
78-
85.00
78
78
钢筋工
78-1
5.00
79
79
架子工
78-1
5.00
78
79
油漆工
78-
85.00
79
79
玻璃工
72-116
72
86
73
85.00
78
73
防水工
70-1
5.00
71
71
电焊工
90-126
126
90
92
91
95.00
91
91
起重工
74-119
119
74
76
75
85.00
75
75
木工
72-128
78
78
80
79
85.00
79
79
各投标人的综合费率及比较情况参见下表:
专业
综合费用
浙江中成
中建八局
上海五建
中建一局
南通四建
上海一建
中核华兴
建筑和装饰工程
直接费3%~8%
3%
3%
5%
3%
3%
3%
3%
安装工程
人工费
31%~41%
31%
33%
31%
31%
31%
36%
39%
初步分析结果5:
各投标人所报的人工单价和综合费率均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信息价上下限,均符合要求。
七、对投标人主要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报价的分析
招标文件规定:
1、主要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报价低于“平均报价”且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低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照该项的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2、综合单价报价等于或小于该项目材料单价的。
按照此项有效投标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3、若回标分析时发现某投标文件出现商务标缺项漏项,并在其报价说明中无合理的解释的,则按照该项的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4、对于商务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出现“零”报价或“负”报价现象的,则按照该项的有效标中最高报价予以修正。
不论何种原因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若修正值绝对值的总和,大于或等于该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扣除暂估材料单价总金额后)的5%即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主要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详见《分部分项澄清补正项目清单》。
初步分析结果6:
各投标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一览表如下:
投标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万元)
扣除暂定指定材料后的分部分项报价(万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修正价
(万元)
修正比例(%)
上海五建
32084.9863
28003.8194
714.2929
2.55%
中核华兴
33367.1211
29285.9542
572.5857
1.96%
浙江中成
29882.1969
25801.03
1103.9791
4.28%
上海一建
33009.9433
28928.7764
127.6246
0.44%
中建八局
32264.2188
28183.0519
409.3495
1.45%
南通四建
33200.8516
29119.6847
172.9573
0.59%
中建一局
32330.4984
28249.3315
1177.4832
4.17%
修订各投标单位报价过程中,未出现修正值大于(或等于)该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扣除暂估材料单价总金额后)5%的情况,无废标。
各投标文件商务标修正情况详见附表 。
八、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情况分析
招标文件规定: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外地企业已办理入沪备案手续;
2、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注册资金1.6亿(含)以上。
3、近五年(2006.1-2011.2)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高度15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为已完工程);
4、项目经理为相应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在在建项目中任职,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高度12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为已完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5、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与报名阶段提供的人员一致。
经在上海建筑材业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手册,各单位的投标人项目经理是否有担当本报建编号外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如下:
投标 人:
中核华兴
项目经理:
吴延路
投标人:
南通四建
项目经理:
季汉军
投标人:
上海五建
项目经理:
余纳新
投标人:
上海一建
项目经理:
黄丰
投标人:
浙江中成
项目经理:
王爱忠
投标 人:
中建八局
项目经理:
陈斌
投 标人:
中建一局
项目经理:
冉永贵
初步分析结果7:
1、本工程在发招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填报企业资质及业绩情况和项目经理资格与申请文件中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各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均无担任本报建编号外的项目负责人,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
九、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
1、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自己的附加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经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加其他条件。
2、对参考品牌(厂商)的设备、材料(见参考品牌(厂商)的设备、材料清单),具体要求见3.8.10和3.8.11条。
投标人应自主竞争报价,并注明规格、品牌、型号,材料、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所列参考品牌不全,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澄清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其
投标文件中参考品牌(厂商)的设备、材料清单按照招标文件的清单明细进行补
全。
提请专家审核。
3、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之数量为各投标人统一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时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经查未发现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
4、招标文件中提供暂列金额、暂估价的项目费用,投标报价时不得修改。
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
经查未发现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数量。
5、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报0或不报,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如报0或不报且在投标文件中未注明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下:
投标单位
外来从业人员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
浙江中成
525000
2250500.00
中建八局
392256
1481078.00
上海五建
354019
2572098.00
中建一局
7
4.00
南通四建
5
5.42
上海一建
237270
1017097.00
中核华兴
286799
1360756.80
6、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各单位均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初步分析结果8:
所有投标文件中均未出现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废标情况发生。
十、商务标初步回标分析结论
1、甄别异常报价
本项目在评审商务标时,以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后的投标总价作为商务评分时的投标报价即商务评审价予以评审即:
商务评审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对出现下列异常情况的商务标书只给常数分35分,不再进行基准价的加减评分。
(1)最高价高于次高价5%者(含5%),即:
[(最高价-次高价)÷次高价]×100%≥5%;
(2)最低价低于次低价5%者(含5%),即:
[(次低价-最低价)÷次低价]×100%≥5%。
2、商务评分用的投标价=经评审的投标价-∑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
3、计算合理基准价:
当甄别异常投标报价后,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时,商务评分用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用算术平均法求出商务评分用的基准价D;当甄别后的有效的的商务标书小于等于5家时,商务评分用的投标价用算术平均法求出商务评分用的基准价D。
4、商务分计算方法
各投标人的商务评分用的投标价B与基准价D相比较:
①B与D相等时:
商务得分为基准分50分。
②B较D高:
每高出1%,商务得分A为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减1.0分。
商务得分为:
A=50-(B-D)/D×100×1.0
最低减至40分,低于40分按40分计算;
③B较D低:
每低1%,商务得分A为在基准分的基础上加0.5分。
商务得分为:
A=50+(D-B)/D×100×0.5
最高加至60分,高于60分按60分计算。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并根据评标办法进行商务标打分。
商务标打分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万元)
减除不可竞争费用后的报价(万元)
修正金额(万元)
评审价(万元)
基准值(万元)
商务标得分
排序
浙江中成
61724.51
29518.81
1103.98
30622.79
31274.02
51.04
2
中建八局
61998.12
29906.98
409.35
30316.33
51.53
1
上海五建
62744.84
30665.24
714.30
31379.54
49.66
4
中建一局
63038.68
30689.63
1177.48
31867.12
48.10
7
南通四建
63108.03
30958.24
172.9573
31131.22
50.23
3
上海一建
63398.29
31377.38
127.6246
31505.00
49.26
5
中核华兴
63523.29
31159.00
572.5857
31731.58
48.5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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