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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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近年来我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总体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行集中办公、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要场所,是权力下放的重要平台,是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
近几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开展全区简政放权,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1、开展权力事项承接、运行和清理工作。
一是以“三个到位”顺利完成市下放权力事项有效对接和规范运转。
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权力下放的具体承接部门,做到确保权力承接到位。
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权力下放目录,会同区法制办逐个与区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梳理对接,保证每一项下放权力的承接落在实处。
确保权力进驻到位。
切实推进下放权力集中运行,与江宁有关的187项下放权力事项,除行政处罚权外,涉及区20个部门的88项权力事项,已全部进驻中心窗口正式受(办)理,并确保下放权力事项与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实行联网审批。
二是加大权力事项清理力度。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区行政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对我区行政权力库的权力事项进行清理。
去年以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
2、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梳理工作。
今年以来,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全区综合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进驻事项进行梳理、调整,为行政服务顺畅运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是梳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
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法制办对我区有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事项按行政许可类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类事项进行了梳理。
明确各事项的的权力编号、事项名称、审批主体、审批依据、收费依据、审批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
对各审批事项现阶段的审批流程进行书面化,为下阶段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做准备。
经过梳理,现全区涉及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的部门41家,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38家,未进驻部门3家:
国税局、地税局、民宗局。
全区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394项,其中行政许可125项,非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征收18项。
二是梳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物价局对我区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初步掌握目前我区收费事项基本情况,为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中关于建立收费管理目录,对区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扎口收费打下基础。
经梳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164项,其中涉企项目37项,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其中涉企项目8项。
3、拟定我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2014-2015年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拟定了《XX区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了区政务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机构职能、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运行方式等内容。
二、简政放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放权”程度不平衡。
中心扮演的还是受件和出办结手续的窗口角色,“前店后厂”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现在进驻中心大部分审批项目中都含有一个处室办理或是领导审批环节。
中心受件后,还需要把办件转回到各部门进行办理,各部门出了审核意见或是领导的批示意见后,再转回中心出办结手续给办件人。
审批项目中涉及现场勘验的,有的部门是中心进驻人员进行勘验,还有部门是其他处室人员进行勘验,审批项目的办理不全是在中心完成,中心也就更趋向是一个受件和出办结手续的窗口。
2、基层“接权”能力有待加强。
简政放权后基层政府部门职能丰富了,但相应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如果没到位,下放的权力将无法正常开展。
如我中心的质监窗口,简政放权前窗口业务办理量虽大,但能正常完成。
简政放权后窗口工作量激增,而人员、资金、硬件设施等相应配套没有增强,导致窗口一段时间矛盾突发、常发,因此基层政府部门“接权”能力有待加强,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财权、人权也应同步推进。
3、基层窗口信息化建设繁杂。
目前中心多数窗口审批平台有两套甚至三套以上,如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平台主要有3个:
XX区权力阳光系统、XX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省市部门业务专网系统等,且这些系统都不兼容。
窗口受理办件时,同样的信息有的甚至需要录入三次,信息不共享,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更降低工作效率。
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为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审批方式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实践路径,而近年来审批系统的多元发展和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发展。
三、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下步措施
1、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按照综合改革任务的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将配合区法制办对全区43家单位的许可类审批、非许可类审批、其它类事项进行逐一清理,重点对需要盖本部门公章而又不是审批类的其它事项,以及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排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
继续保留的权力事项经法制办进行确认后由区政府发给“行政权力事项确认书”。
采取上门指导,成熟一家确认一家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并形成行政审批事项权利清单,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区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已通过确认,并获得了《行政确认事项确认书》。
2、探索“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模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集中;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改革模式旨在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要充分利用我区新的市民中心即将启用契机,加快推进全区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试点工作,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
区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区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区各部门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同时梳理收费事项,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收费最低”。
3、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的总体要求,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集约化服务。
4、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要求,对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性质、统一机构职能、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运行机制、统一考评机制。
要不断延伸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增设便民服务窗口。
整合部门服务热线,形成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三位一体”联动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
一、稳增长责任落实
XX县经信局今年申报的项目有:
①技改项目:
组织漳州鑫展旺化工有限公司、猛狮新能源汽车、连润新能源三个企业项目申报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计划;组织鑫展旺、天恒达申报2015-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成长型企业;组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验收(金星造纸厂有望拿到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
②节能项目:
桥东镇的路灯节能示范项目、溪南村镇的路灯节能示范项目、庄溪村镇的路灯节能示范项目、XX县兴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XX市环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的再生项目、漳州连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③市场建设项目:
组织申报城镇商贸中心2家,城乡菜市场1家,省级副食品基地建设项目2家。
④科技与技术中心项目:
XX县经信局组织企业(天恒达)申报201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星辉婴童申报2015年实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推荐XX县海联食品有限公司参加“2015年度第二届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晋级(省级)决赛企业星火项目”、梅岭镇田厝村申报省级数字家庭示范村建设。
XX县发改局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对接,及时将一些惠企政策传达给企业,加强企业与6.18的对接,今年以来,天恒达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耐热级耐刮伤、自润滑漆包线产业化项目”、福建大北农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2000吨水产微生态制剂生产线建设”、福建连众智惠有限公司的“一种多层共挤水冷吹塑薄膜机组生产项目”这三个项目共获得今年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150万元。
市场监督局结合换照和年报时机,通过窗口解答、发放宣传材料、制作温馨提示等方式,持续开展惠企政策宣传。
活动开展以来已分发惠企政策宣传材料80余份;是结合企业走访,开展上门送政策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工作人员在分管领导带领下,走访县重点企业5户,其中,了解到福建麦凯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由于业务整合需要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指导企业准备变更材料,窗口人员第一时间予以办理;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机关与基层以及系统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防止工作出现脱节。
XX县国税局推广税易贷。
联合建设银行,利用纳税信用证明,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方便。
联合工商局、地税局、公安局等部门认真推广复制“一照一码”。
6月29日,诏安众农优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了该县首张营业执照,标志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成功在XX县复制推广。
二、企业减负
县国税局:
1.精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1-6月共有33598户次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671.0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53户税款50.17万元,政策受惠面达100%。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报备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3户,2015年1-6月,减免企业所得税63.01万元;重点企业群体创业就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企业兼并重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2015年1-6月,从事环境保护企业1户,减免所得额43.79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0.95万元;减免消费税3户406.98万元。
共计减免各类税收1245.93万元。
1-8月份,县地税局:
1、房地产税收优惠2392万元,其中:
⑴审批减免674.3万元,⑵提退减免4.7万元,⑶通过对“房地产申报情况”按法定税率(征收率)匡算扣减已缴税款,统计征前减免1906万元(房产1810万元、地产96万元。
2、统计落实小微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收2328万元:
通过对“零应征台账”按法定税率(征收率)匡算扣减已缴税款,小微企业减免539万元;金融涉农、创业贷款优惠减收312万元;临时征收户征收查询(不含房地产),按法定税率(征收率)匡算扣减已缴税款,减免税额为1029万元;个体工商户以2012年定额匡算,1-8月减收448万元。
共计减免各类税收4720万元。
三、小微企业融资
据人行统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XX县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表内)为22895万元;7月为21691万元;8月为20726万元
四、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变化
5月份新办内资企业34户,新办个体工商户185户。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703户,个体工商户11692户,与上月同比增长2.04%和1.61%。
6月份新办内资企业23户,新办个体工商户189户,截止2015年6月30日,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721户,个体工商户11834户,与上月同比增长1.06%和1.21%。
7月份新办内资企业34户,新办个体工商户192户,截止2015年7月31日,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751户,个体工商户12012户,与上月同比增长1.98%和1.62%。
8月份新办内资企业29户,新办个体工商户161户,截止2015年8月31日,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775户,个体工商户12154户,与上月同比增长1.37%和1.18%。
五、执行涉企收费清单
据物价局统计数据,全县执行涉企收费清单17个单位,涉及收费项目共计42个。
根据闽财综2015]7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政策:
一、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
二、对小微企业免征:
1、土地登记费;2、房屋登记费3、住房交易手续费;4、国内植物检疫费;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7、拖拉机行驶证费;8、拖拉机登记证费;9、拖拉机驾驶证费;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11、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1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13、环境监测服务费;14、森林植物检疫费。
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近年来我区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总体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行集中办公、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要场所,是权力下放的重要平台,是实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重要载体。
近几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开展全区简政放权,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1、开展权力事项承接、运行和清理工作。
一是以“三个到位”顺利完成市下放权力事项有效对接和规范运转。
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权力下放的具体承接部门,做到确保权力承接到位。
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权力下放目录,会同区法制办逐个与区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梳理对接,保证每一项下放权力的承接落在实处。
确保权力进驻到位。
切实推进下放权力集中运行,与江宁有关的187项下放权力事项,除行政处罚权外,涉及区20个部门的88项权力事项,已全部进驻中心窗口正式受(办)理,并确保下放权力事项与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实行联网审批。
二是加大权力事项清理力度。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区行政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区法制办对我区行政权力库的权力事项进行清理。
去年以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项。
2、开展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梳理工作。
今年以来,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全区综合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对进驻事项进行梳理、调整,为行政服务顺畅运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是梳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
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法制办对我区有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审批事项按行政许可类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类事项进行了梳理。
明确各事项的的权力编号、事项名称、审批主体、审批依据、收费依据、审批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
对各审批事项现阶段的审批流程进行书面化,为下阶段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做准备。
经过梳理,现全区涉及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的部门41家,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38家,未进驻部门3家:
国税局、地税局、民宗局。
全区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审批项目394项,其中行政许可125项,非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征收18项。
二是梳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物价局对我区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进行梳理,初步掌握目前我区收费事项基本情况,为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中关于建立收费管理目录,对区内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扎口收费打下基础。
经梳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164项,其中涉企项目37项,已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其中涉企项目8项。
3、拟定我区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2014-2015年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拟定了《XX区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包括了区政务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机构职能、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运行方式等内容。
二、简政放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放权”程度不平衡。
中心扮演的还是受件和出办结手续的窗口角色,“前店后厂”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现在进驻中心大部分审批项目中都含有一个处室办理或是领导审批环节。
中心受件后,还需要把办件转回到各部门进行办理,各部门出了审核意见或是领导的批示意见后,再转回中心出办结手续给办件人。
审批项目中涉及现场勘验的,有的部门是中心进驻人员进行勘验,还有部门是其他处室人员进行勘验,审批项目的办理不全是在中心完成,中心也就更趋向是一个受件和出办结手续的窗口。
2、基层“接权”能力有待加强。
简政放权后基层政府部门职能丰富了,但相应机构设置、人员、资金、硬件设施如果没到位,下放的权力将无法正常开展。
如我中心的质监窗口,简政放权前窗口业务办理量虽大,但能正常完成。
简政放权后窗口工作量激增,而人员、资金、硬件设施等相应配套没有增强,导致窗口一段时间矛盾突发、常发,因此基层政府部门“接权”能力有待加强,审批权限下放的同时,财权、人权也应同步推进。
3、基层窗口信息化建设繁杂。
目前中心多数窗口审批平台有两套甚至三套以上,如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平台主要有3个:
XX区权力阳光系统、XX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省市部门业务专网系统等,且这些系统都不兼容。
窗口受理办件时,同样的信息有的甚至需要录入三次,信息不共享,造成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更降低工作效率。
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为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审批方式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实践路径,而近年来审批系统的多元发展和多头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发展。
三、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下步措施
1、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按照综合改革任务的要求,区行政服务中心将配合区法制办对全区43家单位的许可类审批、非许可类审批、其它类事项进行逐一清理,重点对需要盖本部门公章而又不是审批类的其它事项,以及非许可类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排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
继续保留的权力事项经法制办进行确认后由区政府发给“行政权力事项确认书”。
采取上门指导,成熟一家确认一家的方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并形成行政审批事项权利清单,向社会公布。
目前,我区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已通过确认,并获得了《行政确认事项确认书》。
2、探索“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模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集中;审批科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改革模式旨在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要充分利用我区新的市民中心即将启用契机,加快推进全区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试点工作,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
区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区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区各部门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同时梳理收费事项,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收费最低”。
3、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照“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扎实推进”的总体要求,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集约化服务。
4、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建设要求,对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机构性质、统一机构职能、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运行机制、统一考评机制。
要不断延伸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功能,增设便民服务窗口。
整合部门服务热线,形成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三位一体”联动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有关农经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强农惠农和富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农民负担或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而引发的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
现就2014年度农经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领导,我市及时调整了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政府办、组织部、农委、财政局、物价局、信访局、编办和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各乡镇和街道也都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领导批示讲话精神。
为明确我市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思路和重点,制定工作目标措施,省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梁卫国副省长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关于对XX县、XX区实施农民负担黄牌警告的通知》和《关于2013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文件下发后,市长罗兆好4月8日批示:
请领导组成员单位、各地抓好落实。
省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张宝顺、李锦斌同志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批示精神的通知》下发后,市长罗兆好和副市长周晓飞于5月21日迅速批示:
请农监办将省委领导批示贯彻在工作中,体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
三是部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月12日,市政府召开了“XX市农村工作会议”,市政府和17个乡镇和街道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4年《XX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负政策力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党在农村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制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行为。
四是严明减负纪律。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涉农收费部门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今年重申,各地各部门如发生因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引发农民一年内多次集体到市或XX市以上上访造成重大影响事(案)件的,或受到市以上新闻媒体披露、曝光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或发生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严重群体性案件的,或被XX市以上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列为重点监控的,实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和行政责任。
(二)落实惠农政策,确保惠农资金到户。
截止11月30日,我市通过“一卡通”已经发放给了农民各项补贴资金共计9887.4万元,其中良种补贴1436.4万元(一季稻708.9万元、棉花163.4万元、玉米12.5万元、油菜267.2万元、小麦284.4万元);粮食直补1220万元、综合补贴资金5525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746万元;村级财政转移支付960万元。
(三)开展专项治理,严防涉农收费反弹。
一是开展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查审核。
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涉农收费行为,市教育局会同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农委于2月份重点开展对2014年春季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学收费进行专项审查审核。
9月份市物价局利用中小学开学之机,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秋季大检查,严防教育乱收费发生。
二是执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
5月份,市农监办会同市物价局开展2014年度涉农价格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对照省和XX市涉农收费项目政策依据,逐条逐项地进行审核,并制定了XX市涉农收费明白卡,与农民负担监督卡合并印刷,把涉农收费项目标准明明白白地交给农民群众。
三是重点开展农民建房等领域收费清理整顿。
市物价局上半年按照市政府意见,选择了农村公墓价格、农民建房收费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重点内容开展督查检查,狠抓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管理,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并对农产品流通、农机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村有线电视收费等领域进行检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是红线、高压线,9月5日根据市政府负责人批示,市农委、财政局、发改委、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文广新局等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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