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轨道运输工种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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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轨道运输工种操作规程
第一章机车运输操作规程………………1
第一节窄轨机车运输的一般规定……l
第二节电机车司机……………………2
第三节内燃机车司机……………ll
第四节蓄电池充电工与蓄电池检修工
…………………………………………l8
第五节电机车检修工………………26
第二章立井升降操作规程...…………32
第一节立井把罐工…………………32
第二节立井信号工…………………36
第三节横行绞车司机………………39
第三章钢丝绳运输操作规程…………41
第一节一般规定……………………41
第二节、有极绳运输操作规定………42
第三节小绞车司机…………………45
一1一
第四节无极绳运输操作规程………48
第五节摘挂钩工……………………49
第六节紧钩工………………………51、
第四章信号、载波、泄漏电话和直变器
操作规程………………………………52
第一节信号工操作一般规定………52
第二节机车运输信号工……………53
第三节有极绳、竖井信号工…………54
第四节斜井人车信号工……………55
第五节载波、泄漏电话………………57
第六节可控硅直流变压器操作规程
··……………………;…………………60
第五章轨道工操作规程………………62
第一节轨道工………………………62
第二节轨道焊接工…...……………72
第六章牵引网路安装、维护、运行操作
规程……………………………………75
第一节牵引网路……………………75
—2一
第二节架空线整流室人员…………77
第三节牵引网路维修人员………...79
第七章车辆维修操作规程……………82
第一节车辆维修……………………82
第二节车辆检修人员………………83
第八章一般工种操作规程……………88
第一节接车工………………………88
第二节推兑车工和压车工…………89
第三节连接工………………………92
第四节翻车机司机…………………93
第五节卸“V”型车工………………95
第六节浇油工………………………96
第七节运料工………………………97
第八节爬车机司机…………………99
第九节推车机司机…………………101
第九章架空索道运输操作规程……108
第一节铰车司机……………………108
第二节中间站………………………111
—3一
第三节金属仓装矸…………………114
第四节线路…………………………114
第五节装矿站………………………119
第六节皮带输送机司机……………124
第七节破碎机房………”…………·l27
第八节拣木除铁工…………………131
第九节单绳索道人车司机操作规定
………………………………………]32
—4—
第一章机车运输操作规程
第一节窄轨机车运输的一般规定
第1条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
合格证,方可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
定。
第3条操作时,应保持的正常姿势:
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
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4条机车运转部分必须盖好挡好,不得外露。
第5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导
一1一
熔体。
第6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暂时离开岗位时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第7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8条机车司机必须听从信号员的指挥,严格按信号指令开车,不得无故停车。
第9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二节电机车司机
一、准备工作
—2一
第10条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装置是否良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4、前后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第ll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
一3一
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
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情况都应记入接班记录本中。
第l2条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干燥细砂。
第l3条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一4—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在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4条起动前必须检查机车运行方向有无行人或障碍物。
第15条在列车尾部挂上红尾灯。
二、起动
第16条起动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合上总开关。
2、根据开车信号,将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
3、先鸣喇叭或响警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
4、将操作手把扳到第一位置,使机车缓慢启动,待列车全部启动后,把操作手把均匀地逐级自一位置转至另一位置,使机车速度逐渐提高。
第17条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
严禁不
一5一
松闸就开车。
第18条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要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
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器,然后重新撒砂起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拖闸起动。
第l9条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
不得过快越挡;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连续缓慢转动)。
三、运行
第20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
如必须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上,防止过热。
—6—
第21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2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禁止连拉代顶,但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时,机车和矿车必须连接,要听从信号员的指挥,速度要慢。
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摘挂肖链人员的安全。
第23条正常情况下,机车和矿车不在同一轨道时,严禁顶车。
第24条行驶中,司机要随时注意嘹望前方,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
第25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lOOm的间距。
第26条列车行驶速度:
—7—
1、运送人员时不得大于4m/s。
2、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大
于2m/s。
3、运送煤炭、矸石、材料时,不得大于
4m/s。
4、进入车场,调车时,不得大于l.5m/s。
5、顶送车辆时,不得大于lm/s。
第27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对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随时准备停车。
第28条机车牵引车辆的数量,不得超过措施规定的数量。
第29条机车行驶至施工作业地段时。
司机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鸣笛,减速,随时准备停车。
第30条机车运行中途发生故障或落道
一8一
时,司机必须先到列车的尾部50m以外截住后面行驶的列车,然后再处理。
运行中要注意任何不正常的声音和气味,发现后要及时汇报调度或让机车维护工检查处理。
第31条控制器在任何位置断电时,必须迅速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
第32条运行中如自动开关跳开,应立即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重新合上进行启动,连续两次跳闸时,不得强行起动。
第33条蓄电池机车司机要掌握电池放电情况,不得过放。
运行中不得随意在车库外打开防爆电器。
第3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
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3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
一9一
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四、停车
第3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
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撤砂。
第3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应迅速地将操作手把转至零位,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8条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39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
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40条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换向手把转至零位。
一10一
第41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4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三节内燃机车司机
第43条启动前的准备
1、清洗防锈油封,检查紧固件情况,检查油、水管路是否畅通无阻。
2、在散热器和水箱是否注满冷水。
3、检查柴油机各部。
4、变速箱和柴油机按规定加入润滑油。
一11一
其它润滑部分注入足够的润滑油和润滑脂。
5、砂箱装入干燥的砂子。
6、检查各操作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7、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8、检查照明、仪表、电器、开关及电气线路等是否正常。
9、机车前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第44条机车操作
1、机车的启动
起动前换挡、换向手把均置于空挡位置,油门手把位于直立位置。
打开电锁,按动启动按钮5~lOs,即可实现启动,启动后应空载运行3~5min。
2、机车换挡及换向
机车在换挡及换向前,须先鸣喇叭后松闸。
换挡时必须先踏开离合器,然后操纵换挡杆,并作到手脚协调,使机车速度同前,换向时先踏开离合器,待机车停止后,然后操纵换
一12一
向手把,当换向手把不能顺利搭上时,可将离合器点合后,再操纵换向手把。
3、机车的制动
柴油机在运转时,须先脱开离合器而后顺时针转动制动手轮使其制动,待换向手把处于空挡位置,才能合上离合器。
4、机车的停车
先踩开离合器而后制动,同时操纵油门手把使柴油机减速。
再将换向手把置于空挡位置上,机车即停止运行。
若关闭油门手把即实现柴油机熄火停车,在紧急情况下可拉动紧急断油手把使柴油机迅速熄火,柴油机停车后必须关闭电锁。
第45条运行操作
1、机车换挡
A、(Ⅰ挡→Ⅱ挡→Ⅲ挡→Ⅳ挡)增速时换挡:
加大油门,使整台机车暂时加速→脱开离合器,将换挡手把移到空挡,合上离合器,临
—l3—
时减小油门,使中间轴稍减速→脱开离合器→移动换挡手把,进行换挡,→徐徐接合离合器→加大油门。
B、(Ⅳ挡→Ⅲ挡→Ⅱ挡→Ⅰ挡)减速时换挡:
减小油门,使整台机车减速→脱开离合器,将换挡手柄移到空挡→合上离合器,将换挡手把进行换挡→徐徐接合离合器→加大油门。
移动换挡手把共有三方面运动,每个运动一般具有三种操作过程:
a、将操纵杆移入拔动槽。
b、拔动操纵杆使同步磨擦离合器锥接触。
c、同步后连续向同一方向拔动操纵杆,使内齿结合。
2、机车换向
机车完全停止后,方允许换向,换向必须按下列程序操作:
将换向手把放在1挡上→脱开离合器,机车完全停止后一拨动换向手把→
一14—
稍接合离合器→换上换向挡→徐徐接合离合器。
第46条操作时注意事项
1、在任何情况下,起动柴油机时,应将齿轮箱、换向手把置于空挡位置。
2、机车运行时.必须换上第Ⅰ挡,然后再次加速换成Ⅱ挡、Ⅲ挡、Ⅳ挡。
3、离合器结合时,应徐徐松开离合器的踏板、不可骤然松开。
4、机车换挡、换向和制动时都必须脱开离合器,严格遵守换挡(换向、制动)程序。
5、换向时。
换向手把若放在空挡上不易挂上挡时,可放在Ⅰ挡上。
6、经常检查柴油机齿轮箱、轴箱等与机车连接的螺丝是否松动,防止震动过大损坏部件。
7、合离合器时,应当在柴油机的转速小于l000r/min时进行。
离合器分离时柴油机的一15—
运转时间,不得超过20min。
.
8、开车前必须将制动闸瓦松开,否则将引起柴油机超载而停车。
9、机车在下坡时,应防止机车自滑,当机车速度过高,柴油机超过最高转速时,应进行制动,不得进行换挡。
10、当调速器失灵,柴油机转轮无法控制
时,应拉紧停油手把,使柴油机停止运转进行
检修。
11、机车行驶上坡道时,储存惯性全部消
失,若还有一段路尚未通过。
必须迅速换入低
挡,增大牵引力通过剩余线路。
12、机车在运行中,柴油的温度不超过90℃,柴油压力表的读数应在l~4.5kg/cm2范围内。
冷却水温度应在40~85℃范围内。
13、机车在运行中,应注意柴油机齿轮箱、方向轴及行走系统,有无异声或特殊气味。
一16一
14、机车在每班行驶前,必须检查制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无问题方可开车。
单机速度25km/h。
第47条操作时应特别注意事项
1、按动启动按钮时,不得超过15s,连续起动不得超过4次,两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min。
2、调整柴油油泵和喷油器,并必须保持清洁。
3、不准向柴油机注入未经过滤的油。
4、机车换向时,必须停车后进行,换向操纵杆必须先将球头按下,方可拔动。
5、制动时必须脱开离合器。
6、机车停运或检修期必须存入车库,并放空冷却系统中全部积水(此项工作在水温降至40℃以下进行)。
—17一
第四节蓄电池充电工与蓄电池检修工
一、电解液的调配和灌注
第48条电解液的调配和灌注按以下程序进行:
1、调解电解液所用器皿,必须是耐酸耐温(150℃)的材料制成,如陶瓷、玻璃等材料。
调配电解液所用的硫酸,必须是蓄电池专用硫酸(HGBl008--59)或试剂硫酸。
2、调配电解液时,工作人员必须穿好防酸衣服、耐酸胶鞋、戴好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护用具。
3、调配电解液前,先将器皿用蒸馏水洗干净。
准备好所用物品和工具,并将5%的氢氧化铵或碳酸钠溶液准备好,以防皮肤溅上硫酸溶液后,用其洗擦。
4、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使之均匀。
一18一
严禁将蒸馏水注入硫酸中。
5、配好的电解液,比重规定为1.25(温度在15℃时)。
电解液的比重与温度成反比例,温度上升或下降1℃,电解液的比重减小或增大0.0007。
6、往电池内灌注电解液时,电池必须清洁,内部温度及电解液温度,必须在30度以下。
电解液液面高出保护片l0~15mm。
释放2~6h后,以同样比重的稀硫酸调正电解液液面。
并待温度冷却到30C,方可充电。
自灌液到开始充电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h。
二、充电与放电:
(一)、初次充电与放电
第49条初次充电前检查下列各项:
1、电解液高度是否合乎规定,有无未注电解液的电池。
2、极性是否正确,电池端子是否连接牢固。
一l9一
3、电池外部是否清洁,是否存放有其它物品。
4、充电所用直流电源电压,可用被充电池数乘以每一电池的电压计算得出。
第50条初次充电的电流及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池型号
电流
(A)
时间
(h)
电流
(A)
时间
(h)
DG-330-KT
34
25-30
18
30-40
DG-370
41
20-30
20
15-20
第51条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2.4V时,才可以改为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规定值达2.5v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停止充电前,应调正各槽的比重,酸性为1.26士0.Ol,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
—20—
比重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
碱性为l。
l7~1.220。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
酸性为l0~20mm,碱性为l5~30mm。
第52条按5小时放电率进行放电,当每只电池电压放至l.75V和电解比重为l.15—1.17之间停止放电。
第53条按初次充放电规定,反复重复放电三次以上,待电池达到规定容量时,即初充电结束。
(二)、日常充电与放电:
第54条日常充电前检查下列各项:
1、蓄电池组连结线及极柱有无断裂、熔化。
橡胶绝缘套和导线绝缘护层短缺、损坏、老化、烧焦、极柱带电部分裸露等情况。
2、由于蓄电池组本身和其它原陶造成短路。
3、蓄电池槽和盖损坏漏液,特殊工作柱失去或损坏,蓄电池封剂漏酸等。
一21—
4、电源插销和连接器发生故障等。
5、蓄电池箱与盖严重变形。
以上五项如不正常即为失去防爆性能,必须停止使用。
第55条若电池电解液不足,则添加蒸馏水。
第56条抽查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电压等情况,掌握放电程度。
第57条检查蓄电池箱开El缝隙是否被异物堵塞。
第58条蓄电池之间,蓄电池与蓄电池箱之间,不得有松动,必须按设计要求用塑料瓦隔板楔紧,隔板不得用木料之类多孔性材料代替。
第59条充电时将电池旋塞打开,严禁火星接近电池。
第60条常充电电流时间符合下列规定
-22-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池型号
电流
(A)
时间
(h)
电流
(A)
时间
(h)
DG-330-KT
34—45
7一lO
20
3—5
DG-70
48
10—l2
24
2—4
第61条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应超过45℃。
超过45℃时,应设法使其冷却或降低充电电流值,若温度仍不下降时,可采用暂停充电的办法,但时间不得超过2h。
第62条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检查一次电池电压、比重、液面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63条充电到终期,电压达到2.5V,电解液比重为l.26±0.01,否则可在充电流尚未截断之前,以蒸馏水或比重为l.300左右的稀硫酸进行调正,经调正后再继续充电一小时左右,使电解液上下均匀一致。
—23—
第64条充电结束后,静置一小时后,将特殊工作栓旋紧。
第65条日常电池放电电压不低于l.7-1.8V,比重在1.15-1.17之间。
(三)、更换电瓶(指机车换瓶):
第66条换瓶时,必须把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抽出电机车上的电瓶插肖。
第67条电瓶箱与电机车及充电架的四个固定插销,必须齐全牢固,换电瓶时,应对好充电架前后高低位置,苒抽出固定电瓶的插销。
电瓶箱上下充电架肘,面对移动方向,先上好挡板,并且对面不准站人,以免推动过猛,造成事故。
必须把电瓶箱盖固定婷,方可操作。
(四)、注意事项:
第68条电源装置的检查,必须在充电室内进行。
第69条蓄电池柱护套不得随意翻开观
一24一
察。
第70条电源装置上的防爆标志“KT”和警告牌“危险”,“不得随意开盖”的字迹,不得损坏拆除。
第71条电源装置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在同一充电室内同时充电。
第72条保险丝熔断后,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代替。
第73条测定电压时准许使用普通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lOmin以后进行。
第74条电机车电瓶箱上严禁放置物品。
第75条防爆设备检修时。
应遵守有关防爆的规定。
三、电池的存放
第76条电池在存放前,应充电满足。
电池也可采用干藏法,用10小时功率放电,倾出电液。
用蒸馏水多次冲洗干净.使之
一25—
不含酸性物质为止,极板透风凉干,密封保存。
第77条蓄电池的存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保存在室温为5-40℃的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2、应不受阳光直射,离热源不得小于2m。
3、避免与任何液体和有害物质接触,并不能混入任何金属杂质。
4、不得倒置或卧放,不得受任何机械冲击和重压。
5、不得和碱性蓄电池存放一起。
6、生产出厂至使用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半。
第五节电机车检修工
一、一般规定
第78条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经专业培训
一26一
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79条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
第80条修理工作必须是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
检修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81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
架线电机车要落下集电弓,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车要拨开电池插肖。
第82条修理电器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作业。
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准备工作
第83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
一27—
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三、检修作业
第84条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
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利用千斤升起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重物易倾倒一侧严禁有人。
第85条修理人员工作位型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86条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87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按其使
一28一
用要求使用。
第88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89条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要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
第90条大型专用机床要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91条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
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一15min再进行装配。
第92条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
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
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
必须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第93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零件不得使用:
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工艺修复。
在满足温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
一29—
镶套处理,但不得电焊修补。
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
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94条热装筘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
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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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井 轨道 运输 工种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