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通告范文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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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通告范文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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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通告范文6篇
出租通告范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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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通告范文6篇
前言:
通告是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周知性公文,使用面比较广泛,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甚至临时性机构都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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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
出租通告范文
2、篇章2:
出租通告范文
3、篇章3:
出租通告范文
4、篇章4:
出租房的通告范文
5、篇章5:
出租房的通告范文
6、篇章6:
出租房的通告范文
出租将自己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包括转租权)标的物财产,转让经营或者使用,需要出租时就会发出通告。
下面小泰给大家带来出租通告,供大家参考!
篇章1:
出租通告范文
根据《xx市保障性住房条例》、《xx市人才安居办法》、《xx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xx园)的配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xx园为地铁xx西车辆段上盖保障房,位于南山区大南山西南侧,预计20xx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
该项目总房源3208套,其中1564套面向社会配租;1644套定向配租,其中6套预留作为维保用房。
二、配租对象
(一)社会配租对象
社会配租对象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以下网站查看:
xx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
xx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址:
(二)定向配租对象
定向配租对象是指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及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或总部企业人才,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三、具体房源及分布
(一)面向在册轮候人配租房源
1564套,包括一房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1240套(建筑面积53-62㎡)、三房一厅(小)52套(建筑面积约67㎡)。
上述房源分布在5、7、9、10栋。
(二)定向配租房源
1644套,包括单身公寓104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一厅272套(建筑面积约40㎡)、两房一厅1024套(建筑面积53-62㎡)、三房一厅(小)52套(建筑面积约67㎡)、三房一厅(大)192套(建筑面积100-109㎡);其中预留6套安排作为维保用房。
上述房源分布在1、2、3、4、6、8栋。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xx市地籍测绘大队最终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四、配租方式及程序
面向在册轮候人的配租方式及程序如下:
(一)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二)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
单身居民可选一房一厅;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和建筑面积57.5㎡以下的两房一厅;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公开配租房源所有户型。
两人家庭可选的两房一厅户型具体套数,待xx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最终的测绘报告后另行公布。
(三)配租程序
1.网上认租。
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凭备案回执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手机验证码登录xx市住房和建设局或xx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租赁中心”)网站,点击“保障性住房全流程服务专题”中的“轮候申报”,网上确认家庭人口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
20xx年4月21日9:
00-20xx年5月20日18:
00.20xx年5月20日18:
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状况、计划生育、户籍等),应在20xx年5月20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市租赁中心申请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的信息以20xx年5月20日为确定时点。
市租赁中心地址:
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
xxxxxxx(5条线)。
2.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等另行通知。
由于项目现场各项竣工查验等工作尚在进行,出于安全原因不便安排现场看房。
将通过网上看房形式,通过实景拍摄,形成房源现场场景的三维模型,各选房家庭仅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即可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
网上看房指引将于选房前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五、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为23.1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三)太阳能供水收费标准
该项目为太阳能热水全覆盖,无集中辅助加热设施,已预留分户加热燃气管接口。
市有关部门正在核定太阳能热水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以经核定的价格为准,自实际使用开始计费。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xx市住房和建设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xx市住房和建设局地址:
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投诉举报电话:
xxxxxxx。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没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补交居住证,其已成年且仍没有本市户籍的,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根据《xx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
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我局和市租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xx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xx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
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咨询电话:
xxxxxxx(5条线)。
xx市住房和建设局
20XX年3月31日
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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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对即将租赁到期的六一中路206号底层南侧房产实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1、地址:
台江区六一中路206号;
2、建筑面积:
约170平方米;
3、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4、房屋产权:
台江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租赁期限:
三年。
三、招租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四、竞标方式:
采用明标加价竞标方式。
五、竞标报名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并参与竞价。
(1)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有效的企业(个体经营)营业执照。
提交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一份复印件。
如果是委托报名,需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参加投标的自然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一份复印件。
六、有意向的承租人,请于11月15日前到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台江区六一中路万寿二道14号,新港派出所隔壁)报名,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开竞标。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
xxxxxxx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10月20日
篇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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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意见》(鲁建住字〔20xx〕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xx〕13号)、《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市财政局xx市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xx〕376号)等相关规定,xx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组织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
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080套,其中火车北站项目308套,秀水花苑项目547套,保利茉莉公馆项目129套,金水龙泽苑项目96套。
二、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xx区在20xx年12月7日之前已取得《xx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
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屋,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届时xx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
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xx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的住房保障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
配租登记日期截止12月7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2、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
具体登记时间:
上午9:
00—11:
00,下午1:
30—4:
30。
具体登记日期见下表:
地点:
振华路155号xx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计分排序
依据《xx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发〔20xx〕672号)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
同时,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
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
本次公开配租最终得分以配租登记结束日(20xx年12月7日)为准。
20xx年12月15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通过《xx日报》、《xx晚报》、xx住房保障网、xx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1、选房。
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xx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签订合同。
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xx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xx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五、监督举报电话:
xx区住房保障中心:
xx市住房保障中心:
xx区住房保障中心
20xx年10月31日
篇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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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苦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蒋办[20XX]15号文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前集中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层层强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突出以治理出租房消防四件套的配备和规范安装防盗窗为重点,坚决对违反条例给予从重处罚,确保辖区出租房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
二、整治时间
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1日—3月31日)。
通过走访村社,在广泛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各类宣传,广泛告知辖区房屋租赁当事人。
1、职责分工
(1)社区一是要通过在宣传栏张帖宣传画报、悬挂横幅、利用短信平台、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送宣传整治内容。
二是要召开党员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来宣传发动。
三是安全消防网格员要积极上门宣传,对租房人员也要大力宣传,督促房东按照出租房屋消防四件套标准要求的配备。
四是联系落实厂家备好成套可购买的消防四件套。
(2)股份经济合作社:
要充分利用党组织、小组长、股东代表,做到本社股东户全面走访,把出租房消防四件套配备要求、防盗窗安装规范、违反规定的处罚标准及按要求配备奖励等全面告知股东户。
(3)派出所社区民警要召开房东大会不少于3次,每场次不少于50人,讲明出租房消防四件套的配备要求、防盗窗安装整改要求及对不配合房东的处罚标准。
2、出租房检查标准
(1)出租房每一个房间需房配备消防四件套,具体为:
3公斤干粉灭火器1具、口哨1个、逃生口罩每人一个、逃生绳1根(3楼以下不用配)。
(2)居住房屋的外窗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房间的窗户或阳台设置防盗窗,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二)验收奖励阶段(4月1日—4月30日)。
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权益的股民出租户对名下所有出租房全面按要求配备好消防四件套和防盗窗整改的,经派出所验收合格后,由蒋村派出所和社区出具蒋村街道出租房消防检查验收单到各所属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奖励。
(三)整治处罚阶段(5月1日—6月10日)。
对出租房屋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存在火灾隐患并拒不按要求整改的房东,由蒋村派出所按《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规定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出租人是单位处人民币二千无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处人民币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
蒋村街道出租房消防检查验收单
xx市xx区人民政府蒋村街道办事处
年三月十日
篇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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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院内两室一厅户型对外出租,房间全部朝阳,采光极好、精装修、家电(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家具齐全,通天然气,面积××平米,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承租人不能养宠物。
价格面议。
中介勿扰。
联系人:
×××,电话:
××××
xxxx年xx月xx日
篇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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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现有位于惠丰南路的临街闲置房,现拟对外公开招租。
为确保出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位置:
出租房屋位于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机关院内,临惠丰南路房屋3楼15间(通间),面积约700m2。
二、本公告所出租房屋承租人不得用于餐饮、汽车美容、美容美发、食品加工销售、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三、出租期限:
租住时间为5年,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四、出租对象:
1.个人身份的为具有汉中户籍的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
2.单位身份的为在汉中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1月30日。
六、报名地址:
汉中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
联系人:
陈秋林电话xxxxxxx
七、本次出租报价截止20xx年1月30日16时。
八、本次招租按照符合条件、租金报价高优先选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xx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
20xx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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