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1008192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docx
- 文档编号:16434606
- 上传时间:2023-07-1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19.32KB
SBT1008192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docx
《SBT1008192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BT1008192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SBT1008192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SB、T10081—92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SB/T10081—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斗式提升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垂直输送谷物、豆类及其加工产品、下脚以及饲料等各种粮食的斗式提升机。
2 引用标准
GB1.3 标准化工作导则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
GB524 传动胶带
GB976 灰铸铁件分类及技术条件
GB979 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
GB1184 形状与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的规定
GB1350 稻谷
GB1351 小麦
GB376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简易法
GB8874 粮油通用技术、设备名词术语
GB8934 粮食、油料及其加工产品性质和质量的名词术语
GBn84 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SB/T10148.6 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焊制件
SB/T10148.10 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表面涂漆
3 产品分类
3.1 型号示例
3.2 系列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注:
表中输送量、粒状以容重为0.75t/m3计算,粉状以容重为0.5t/m3计算。
4 技术要求
4.1 粮食斗式提升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铸件应符合GB976和GB979的规定。
4.3 焊接件应符合SB/T10148.6的规定。
4.4 提升机的表面涂漆应符合SB/T10148.10的规定。
但机筒内壁和畚斗不得涂漆。
4.5 整机性能
4.5.1 对于输送量在20t/h以上,提升高度在20m以上的必须设置止逆装置。
4.5.2 对于输送量在100t/h及以上的,必须采取以下设施:
a. 防爆释压口;
b. 重载慢速起动装置;
c. 测速装置;
d. 在上行机筒或出料口处设吸尘接口;
e. 强制导向卸料的,机头铺设耐磨板;
f. 提升高度在40m以上的,设防偏装置;
g. 当V>3时,机头设防真空补气装置1);
h. 头轮外圈包胶。
注:
1)V为畚斗运行线速度,D为头轮直径。
4.5.3 运行应达到以下要求:
a. 在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下(见5.2.3.2),输送量达到设计要求;
b. 卸料良好,回流量不超过1%;
c. 破碎率不大于0.15%,运送种子时破碎率不大于0.1%;
d. 运转平稳、可靠、无撞击声,紧固件无松动,牵引带无打滑,设备电器安全可靠;
e. 空载运行0.5h,轴承温升不超过40℃,最高温度不超过75℃;
f. 空载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30%;
g. 空载运行时,在机头处按规定方法(见5.2.2.3d),测量的噪声不超过85dB(A)。
4.6 机筒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筒表面的平面度允差为+1/1000;
b. 机筒上下法兰面的平行度允差为1mm;
c. 机筒中心线对法兰的垂直度允差为1.8mm;
d. 机筒内壁不得有凸起的螺钉头及螺母。
4.7 机头部装配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头轮与机壳壳体对中,最大偏差不超过2mm;
b. 头轮转动灵活、无卡滞现象;
c. 止逆器手动顺转灵活,反转止逆可靠;
d. 采用轴装式减速器的,调整反转矩螺杆,使传动三角带具有适当的张紧力。
4.8 机座部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张紧丝杠及挡尘板调节灵活、方便;
b. 调节长孔不得外露,底轴不得与长孔相擦;
c. 清扫门启闭灵活;
d. 挡尘板、进料斗、闸门、清扫门等滑动件与机座壳间应密封。
4.9 牵引带、畚斗及其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牵引带的技术要求不低于GB524的规定;
b. 塑料畚斗应符合GBn84的规定,其体积电阻率应达7×1015Ω·cm以下;
c. 牵引带必须按图样要求进行预拉伸,之后方可装斗;
d. 畚斗中心线与牵引带对中,二者偏差不大于4mm。
4.10 机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机座上平面对水平面的平行度允差不大于1.2mm;
b. 头轮轴对水平面的平行度允差不大于0.3/1000;
c. 机筒的垂直度及扭曲度(如图1)偏差要求见表2:
表2
图1
d. 底轮轴的安装(如图2)偏差要求见表3:
图2
表3
e. 当采用底座式减速机用刚性联轴节联结时,减速器的输出轴与提升机头轮轴的同轴度允差不大于40μm;
f. 提升机带有传动平台时,平台的减速机安装基准面对水平面的平行度允差不大于1mm;
g. 调节张紧装置。
使牵引带张紧至适当程度,并使其保持在底轮的中间位置;张紧丝杠未被利用的行程不小于全行程的50%;
h. 调节机头回流挡板的位置。
使其与畚斗外边缘的距离保持在7~10mm;
i. 牵引带接头处的经向承载能力,不应低于胶带的经向拉断强度;采用搭接式时,搭接长至少应跨3个畚斗;
j. 采用整机吊装时,应辅以机筒加强装置。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和要求
5.1.1 性能测试样机允许降低原设计提升高度,但最低不得低于7m。
生产考核时,样机应在正常工艺流程中进行。
5.1.2 样机上行机筒和下行机筒必须配有观察窗,在最高一段上行机筒应有便于取粮的窗口。
5.1.3 试验场地须保证实现4.10a的要求,并便于对样机进行支撑、固定以及安装进出粮设施。
5.1.4 进料口应设置篦子筛网和控制闸门。
5.1.5 试验用粮应按GB1350或GB1351的规定选用。
对于重力卸料型也可选用粉料。
5.1.6 试验用仪器、仪表见附录A。
使用前均应检验合格。
5.1.7 样机的头部、机座、观察机筒等各主要部件及电器、仪表处均应配备专人负责。
5.2 试验程序
5.2.1 试验前检定
5.2.1.1 按表4对有关部位进行检定。
表4
5.2.1.2 减速器、止逆器、液力联轴器、轴承、螺旋装置等按规定加注润滑油。
5.2.1.3 打开清扫门及机头盖、检查是否达到本标准4.10g、h条文要求。
5.2.2 空载试验
5.2.2.1 开车、听机内有无碰撞及磨擦等异声。
5.2.2.2 观察下述部件:
a. 止逆器、联轴器、减速器等各运转部件,有无异常音响及漏油现象;
b. 测速、测偏等各种电器信号有无失灵现象。
5.2.2.3 运行15min后测定以下数据:
a. 头轮轴转速;
b. 底轮轴转速;
c. 空载电压、电流、功率;
d. 按GB3768对噪声进行测量和计算。
5.2.3 性能试验
5.2.3.1 空车运转正常后,逐渐投料加至满负荷运行10min,进行下述工作:
a. 观察回流情况;
b. 负载停车(同时关闭进料闸门),观察止逆器可靠性;
c. 负载启动,观察慢速起动装置性能和止逆器星轮脱开运行状况;
注:
没有慢速起动装置的,在启动前须清除掉机座内的积留粮。
d. 对输送量在100t/h以上的,作超负荷试车,观察测速器信号及液力联轴器脱开情况。
5.2.3.2 测定输送量的条件和要求:
a. 进料口前的粮食应保持一定的流速;
b. 测定用粮数量不少于1.5min的额定输送量;
c. 满负荷运行以输出粮食计量;
d. 测定时间最少为60s。
5.2.3.3 测定装满系数:
a. 负载停车,由机筒取粮口取出畚斗内的粮食;
b. 每间隔5min取粮,共取3次;
c. 三次试样分别称重计算后,取其平均值。
5.2.3.4 测定破碎率:
a. 负载运行,在进、出粮口的粮流横断面取粮;
b. 每间隔5min取粮,共取3次,每次取粮0.5kg左右;
c. 出料口取粮时间滞后于进粮口取粮时间。
其滞后时间为:
5.2.3.5 测定轴承及现场温度。
5.2.4 生产试验
5.2.4.1 时间最少不得少于500h。
5.2.4.2 主要考核内容:
a. 样机使用可靠性;
b. 易损件耐磨性和寿命。
5.3 试验结果的计算
5.3.1 输送量的计算
5.3.1.1 性能试验时输送量按式
(2)计算:
当H′<7m<H时,C0=0.8~0.9;
当H′=H时,C0=1。
5.3.1.2 生产试验时的输送量按式(3)计算:
5.3.2 装满系数的计算
5.3.2.1 畚斗内粮食的容积按式(4)计算:
5.3.2.2 畚斗的装满系数按式(5)计算:
5.3.3 回流量的计算
5.3.3.1 斗提机的理论输送量按式(6)计算:
5.3.3.2 斗提机的回流量按式(7)确定:
5.3.4 破碎率的计算
5.3.5 单位电耗的计算
5.3.6 使用可靠性的计算
5.4 试验方法
5.4.1 技术性表格
填写技术性能表、性能试验表、生产试验表,见表5~表9。
表5 技术性能表
表6 性能试验表1)
注:
1)性能试验表“次别”一栏共填3次,各项指标取3次总平均值。
表7 性能试验表
续表7
表8 生产试验工作日记
续 表8
表9 生产试验表
5.4.2 试验结论
a. 评定结构合理性、制造质量,并分析存在问题;
b. 评定性能的主要指标为:
输送量、回流量、耗电量、装满系数、破碎率。
5.4.3 试验总结报告送主管部门备案。
6 检验规则
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6.1 出厂检验
6.1.1 制造厂应按本标准及生产图样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方能出厂。
6.1.2 检验项目
按4.2~4.10条规定执行。
6.2 型式检验
6.2.1 在出厂检验的基础上进行。
6.2.2 应在出现GB1.3第6.6.1条所列的各种情况之一时进行。
6.2.3 检验规则
按第4章规定执行;试验项目按第5章规定执行。
6.2.4 整机按成批生产的5%(最少一台)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如再不合格,则逐台测试。
6.3 判定规则
试车达到4.12条的要求,认为产品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提升机应在醒目位置固定产品铭牌。
其上应标明:
a. 产品名称、型号;
b. 主要技术参数:
输送量、头轮轴转速、驱动功率;
c. 产品编号、制造日期;
d. 制造厂名称。
7.2 机头、机座及传动部件应采用箱装。
7.3 产品随带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装箱单。
7.4 提升机的零部件在装卸时不应摔、碰,运输中严防重压机筒。
7.5 提升机应贮存于干燥通风处,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放在一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SBT1008192 粮食 提升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