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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皇华镇
诸城市皇华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诸城市人民政府皇华镇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概况1
第二章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2
第三章指标调整情况3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5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6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调整6
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7
二、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8
第七章村土地利用控制10
前言
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皇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本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与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新要求,实施好区域发展新定位、新战略,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下,按照皇华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服务。
本次皇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的一次调整和完善。
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
第一章概况
一、自然条件
皇华镇位于诸城市南部,中心城区东南。
东与林家村镇相邻,西南与五莲县接壤,西北与龙都街道相连,北接密州街道。
土地总面积22131.32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0.29%。
皇华镇地处丘陵,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润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2摄氏度。
年平均降雨量798毫米。
年平均无霜期185天。
日照率58%。
农产口主要有大豆、花生、板栗、大姜、黄烟等。
皇华镇境内公路纵横交错,省道平日路贯彻全镇15公里,市里公交车每15分钟一趟,交通便利。
二、社会经济条件
皇华镇总面积22131.32公顷,辖113个行政村,共有2428户。
2005年总人口为72405人,其中农业人口66812人,非农业人口5593人,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9亿元,人均GDP为10482.70元。
皇华镇立足区位优势,发展苗木、林果、黄烟、大姜等优质高效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依托传统产业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发展橡胶轮胎、机械铸造、服装针织、食品加工、新型建材等工业产业;充分发挥交通优势,以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基础,发展商贸市场,搞活流通;充分利用马耳山、常山、卢山、齐长城、青墩子水库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力争把皇华打造成诸城市的南花园和自然生态乡村旅游区;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二章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皇华镇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为主,另外林地面积也较大。
规划期内,根据皇华镇区位优势及在诸城市的区域定位,把皇华镇定位成为旅游型产业为主的南部生态产业片区。
一、生态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在生态农业发展过程中,贯彻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并重的方针,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把农业、林业、渔业的建设与旅游结合起来,发展观光农业、观光林业和观光休闲渔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使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
二、生态服务业土地利用模式
皇华镇生态友好型服务业建设包括现代物流、商贸、餐饮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建设。
遵循生态规律,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现有资源和生态资源的有机结合,推动服务业向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
依托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带动商贸流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三、本次调整完善用地布局
皇华镇本次调整完善主要用地布局包括:
休闲娱乐广场、新型产业园项目、海洋小镇、万兴农业园、华山榛子园区、皇华看守所等建设项目。
重点交通项目为G341胶海线诸城绕城段、青莲公路、S220平日线诸城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S220平日线改建工程、梁山至董家口港高速等。
第三章指标调整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为11519.42公顷,与原规划指标数相比增加452.92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8782.78公顷,与原规划指标数相比减少287.73公顷。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374.21公顷,与原规划目标相比减少105.70公顷。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753.18公顷,比原规划减少64.24公顷。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为408.55公顷,比原规划数增加268.76公顷。
六、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621.03公顷,比原规划数减少41.46公顷。
七、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调整为50.95公顷,比原规划增加30.0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调整为36.9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调整为36.93公顷,分别比原规划增加20.00公顷和22.30公顷。
八、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调整为156.08公顷,与原规划增相比未发生变化。
九、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按照《诸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诸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等,确定2020年皇华镇总人口6.97万人,城镇人口2.44万人,根据调整后的城镇工矿用地408.55公顷的规模,测算得出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7.74平方米,比原规划增加37.05平方米。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根据调整完善后的主要规划目标,在土地供需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农用地面积调整为19460.69公顷,比原规划增加302.27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调整为11519.42公顷,比原规划增加452.94公顷;园地面积调整为553.75公顷,比原规划减少1548.02公顷;林地面积调整为3063.91公顷,比原规划增加204.92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4323.61公顷,比原规划增加1192.43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1530.57公顷(包含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156.36公顷),比原规划增加50.66公顷。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调整为394.04公顷,比原规划增加274.3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调整为344.63公顷,比原规划减少333.00公顷;采矿用地面积调整为14.30公顷,比原规划增加6.51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0.21为公顷,比原规划减少12.0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777.39公顷(包含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156.36公顷),比原规划增加114.90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皇华镇其他用地面积调整为1140.06公顷,比原规划减少352.93公顷。
其中,水域面积调整为294.80公顷,比原规划减少21.98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调整为845.26公顷,比原规划减少330.95公顷。
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一、能源电力产业用地
到2020年皇华镇共有风力发电项目、华润风力发电等能源电力项目,总用地规模为6.52公顷。
二、交通用地
到2020年皇华镇共有G341胶海线诸城绕城段、S220平日线改建工程、S220平日线诸城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梁山至董家口港高速、青莲公路、诸城至董家口港疏港铁路、环湖南路西延线等交通类项目,总用地规模为206.81公顷。
其中,G341胶海线诸城绕城段、S220平日线改建工程、S220平日线诸城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梁山至董家口港高速、青莲公路、诸城至董家口港疏港铁路属于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为203.8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56.36公顷,不占用皇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
三、社会基础设施用地
到2020年皇华镇共有泵站、采矿泉等基础设施项目,总用地规模为2.40公顷。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调整
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皇华镇,本次调整完善,按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次序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重新划定土地用途区。
本次调整完善全镇划定了八类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782.7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68%,全镇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尚庄村、白汾子沟村、西邰家沟村等面积较大。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为6348.1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8.68%,全镇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前郝戈庄村、尚庄村和莫家庄子村等面积较大。
(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763.6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45%,全镇分布较为分散,其中黄华店村、大庄村、位井子村等面积较大。
(四)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面积14.5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7%,全镇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朱家村、大展村、后郝戈庄村等面积较大。
(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16.7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8%,全镇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大山村、西山坡村、东山坡村、常山管理所。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340.9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4%,全镇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分布在上茁山村、叶家沟村、鹁鸽崖村等面积较大。
(七)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面积为2247.9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0.16%,全镇分布较为分散,其中中龙湾头村、柳树店村和东尚庄村等面积较大。
(八)其他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面积为3616.6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34%,全镇分布较为分散,其中南马家崖头村、青墩村和东小庄村等面积较大。
二、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
本次调整完善,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重新调整划定建设用地管制区,引导城乡建设用地有序发展。
(一)允许建设区
本次规划调整后,允许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
本次调整完善,全镇允许建设区由调整前的1050.45公顷调整为1544.22公顷。
允许建设区范围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及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二)有条件建设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的区域。
在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全镇有条件建设区由调整前的13.16公顷调整为25.54公顷。
(三)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
重要水源地及森林公园、水库水源保护区以及主要河流的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划入禁止建设区。
本次调整完善,禁止建设区由调整前的4.42公顷调整为340.93公顷。
禁止建设区范围是弥河两岸的生态安全区。
(四)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规划期内要拆迁复垦的建设用地划入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全市分布广泛,各街道、镇均有分布。
限制建设区由调整前的21063.29公顷调整为20220.63公顷。
第七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是规划体系的最基层,是整个规划的落脚点。
根据本乡镇规划期间各种用地需求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分解土地利用指标。
(一)落实街道规划指标
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约束性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耕地规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预期性指标包括园地面积、林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规模。
(二)统筹安排农用地
按照规划目标,结合各村实际,确定各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与建设用地布局、土地整治安排相衔接,确定耕地保护地块,划定基本农田。
各村民委员会必须与农户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制定奖惩措施,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到实处。
统筹安排好畜禽饲养、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用地。
(三)节约集约安排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并与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布局、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相协调,合理确定拆除、保留和适当扩大的村庄规模和范围,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统筹安排特色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建设用地。
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进行农村建设用整治挖潜(挂钩),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逐步缩并农村居民点用地。
附表:
表1皇华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表2皇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图:
附图1皇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附图2皇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表1皇华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标名称
调整前2006-2020年规划指标
2014年现状
调整后2006-2020年规划指标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11066.48
11419.87
11519.42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070.51
8782.78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479.91
1727.8
1374.21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17.42
1101.6
753.18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39.79
121.23
408.55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662.49
626.20
621.03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0.95
——
50.95
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16.93
——
36.93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4.63
——
36.93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56.08
——
156.08
约束性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
130.69
——
167.74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公顷)
26.17
——
10.17
预期性
单位:
公顷
表2皇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调整前2020年
2014年现状
调整后2020年
调整后-调整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22131.32
100.00
22131.32
100.00
22131.32
100.00
0.00
农
用
地
耕地
11066.48
50.00
11419.87
51.60
11519.42
52.05
452.94
园地
2101.77
9.50
627.62
2.84
553.75
2.50
-1548.02
林地
2858.99
12.92
3311.44
14.96
3063.91
13.84
204.92
牧草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3131.18
14.15
3651.56
16.50
4323.61
19.54
1192.43
农用地合计
19158.42
86.57
19010.49
85.90
19460.69
87.93
302.27
建
设
用
地
城
乡
建
设
用
地
城镇用地
119.72
0.54
104.95
0.47
394.04
1.78
274.32
农村居民点
677.63
3.06
980.37
4.43
344.63
1.56
-333.00
采矿用地
7.79
0.04
16.28
0.07
14.30
0.06
6.5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2.28
0.06
0.00
0.00
0.21
0.00
-12.07
小计
817.42
3.70
1101.60
4.97
753.18
3.41
-64.24
交
通
水
利
建
设
用
地
交
通
用
地
铁路用地
0.00
0.00
0.00
0.00
9.87
0.04
9.87
公路用地
84.49
0.38
47.86
0.22
200.97
0.91
116.48
民用机场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小计
84.49
0.38
47.86
0.22
210.84
0.95
126.35
水
利
设
施
水库水面
543.63
2.46
543.49
2.46
511.30
2.31
-32.33
水工建筑用地
4.79
0.02
4.79
0.02
4.77
0.02
-0.02
小计
548.42
2.48
548.28
2.48
516.07
2.33
-32.35
其
他
建
设
用
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32
0.00
0.00
0.00
16.75
0.08
16.43
特殊用地
29.26
0.13
30.06
0.14
33.73
0.15
4.47
盐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小计
29.58
0.13
30.06
0.14
50.48
0.23
20.90
建设用地合计
1479.91
6.69
1727.80
7.81
1530.57
6.92
50.66
其
他
土
地
水域
316.78
1.43
307.69
1.39
294.80
1.33
-21.98
自然保留地
1176.21
5.31
1085.34
4.90
845.26
3.82
-330.95
其他土地合计
1492.99
6.74
1393.03
6.29
1140.06
5.15
-352.93
注:
此表包含“省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203.8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6.3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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