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范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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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范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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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范本1
编号:
项目投资建设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项目落户甲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介绍双方签订合同的前提和目的,便于表述和理解下面合同的条款。
如:
乙方项目简介,有意到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并注册公司,甲方同意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并对该项目予以政策上的支持等)
1.1项目名称:
(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1.2项目经营范围或项目具体内容:
(可参考如下内容)
乙方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
新建生产车间
平米;新上生产线(设备)条或台、套等。
项目定位、经济效益等。
1.3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人民币。
1.4项目位置和面积:
项目位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平面坐标图。
如考虑分期取得用地,应明确具体情况,严格限制。
1.5项目所需土地使用权由乙方通过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取得,按程序与有关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乙方投资行业应当与国家《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的要求不冲突。
1.6 用地交付:
现状交付或腾空交付等。
具体交付条件及时间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1.7付款方式:
总价款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1.7.1乙方应在完成公司工商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按照10-15万元/亩人民币缴纳项目用地土地预付款,用于附着物补偿、土地补偿等“招拍挂”前期项目用地支出。
该款项在办理土地招、拍、挂手续时抵顶退还项目方。
鉴于甲方基于招商引资在土地使用权、税收、等方面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应投资强度、建设工期、规划指标、销售规模及税收贡献方面达到双方协商的一下要求:
1.8投资强度:
乙方保证项目投资不低于35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52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确定,设备投资以原始税务发票、建设工程以甲方建筑安装增值税等税务发票、土地价款以实际缴纳的出让金为准。
1.9建设工期:
自符合开工建设条件起,项目建设周期12或18个月。
乙方全部竣工投产后应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如因甲方土地交付或行政审批等相关手续延迟的,乙方建设期限相应顺延。
(投资规模特别巨大或者工艺复杂的项目可以放宽至24个月)
项目如有分期建设则约定:
项目分______期建设(建设周期______个月),其中一期投资______万(美或人民币)元,建设厂房______平方米,投产______条生产线,建设周期______月。
二期投资______万(美或人民币)元,建设厂房______平方米,投产______条生产线,建设周期______月。
(分期投资建设的项目投资计划应严格限制,时间不应过长)
1.10规划指标:
乙方按照土地出让确定的用地规划条件及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承诺本项目的各项建设指标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具体规划指标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确定的规划条件各项指标为准。
1.11销售规模:
乙方承诺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后每年度可实现应税销售收入不低于______万元。
1.12税收贡献:
项目建成全部投产后次年起,即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计算,年入库税收不少于______万元/亩。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工程进度、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实施全程监管。
2.1.2甲方成立项目推进服务小组,为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为乙方提供投资企业的立项手续、注册登记以及协调规划、土地、环保等各部门服务工作。
2.1.3甲方负责将道路、水、电力、给排水、通信等通用基础设施配套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
(如项目有特定基础设施配套需求,可单独协商约定)
2.1.4承诺乙方工业厂房免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办公楼、科研楼等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减半征收。
甲方承担项目方:
大门绿化开口费。
2.1.5确保该宗土地无权属纠纷;协助乙方调处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与周边群众发生的各种纠纷矛盾,搞好社会治安,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2.1.6甲方承诺自乙方项目用地转用征收、土地预付款缴纳后6个月内进入土地“招、拍、挂”程序。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取得土地所有权证,顺延6个月后乙方仍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证并造成乙方后续投资无法进行且项目停滞的,甲方承诺全额补偿乙方已形成的投入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2.1.7本协议签订,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乙方6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收回项目用地,并只退回土地预付款的80%,剩余20%作为付给甲方的违约损失。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方未能在6个月内开工建设,可适当顺延。
2.1.8其他约定:
______。
2.2乙方权利义务
2.2.1依法享受本合同项下国家、山东省、日照市以及甲方有关的优惠政策。
2.2.2乙方应当在甲方所在地注册从事经营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___万元(原则上为投资金额的10-15%,亿元以上的项目可酌减,外商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公司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在甲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由乙方与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共同履行,
2.2.3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人防、能耗、地震、气象、交通等有关要求。
2.2.4乙方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后应当严格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时进行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造成土地闲置,否则甲方有权〔报请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2.2.5鉴于甲方所给予乙方及乙方所注册企业的优惠的投资政策,乙方所取得的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得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
因情势变更确需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受让方只能为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2.2.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和规划指标,如期完成本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营业。
2.2.7项目投产后,销售规模和税收贡献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要求。
2.2.8乙方承诺就本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接受甲方相关部门的监督。
2.2.9乙方承诺企业用工应优先安置开发区当地劳动力。
2.2.10项目建设容积率不得低于1.0。
(特殊行业满足国土规划审批要求可另行约定)
2.2.11其他约定:
______。
三、优惠政策
3.1乙方享受国家、省、市及甲方有关扶持政策。
3.2若国家对财税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影响本合同中优惠政策的实行,甲、乙双方可再行商定有关优惠政策。
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相关义务,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违约责任
基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所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及乙方注册投资的企业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5.1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时交付土地,且无法采取补救措施并导致乙方未能实现项目预期建设进度,则乙方建设工期予以顺延。
5.2乙方未按约支付所有土地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投资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5.3 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5.1除外),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甲方不同意延建或延建期满后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仍未开工建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可依法收回项目用地,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条件服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根据土地出让有关规定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缴清土地价款,须按所欠土地款1‰每天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逾期60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所有。
〕
5.4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达产目标和相关经济指标,甲方有权取消给予乙方享受的优惠政策,已经给予的,乙方应当全额予以退还,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乙方项目建成生产运营后,如长期处于僵尸企业状态,甲方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协议回收用地时,应扣除乙方享受的土地优惠政策。
5.5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项目性质,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归甲方所有。
5.6 在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届满后,若项目宗地面积有25%以上连片闲置(不含绿化用地)或投资强度未达到的,视为乙方违约,除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让项目的(包括在项目建成达产之前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间接进行转让)转让合同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违反协议约定转让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5.7 乙方在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甲方除按前述规定取消优惠政策、收回相关扶持资金及依法收回土地外,甲方将提请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5.8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9双方各自指派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建设考核评估小组,按照开工建设、试产、投产、量产、达产等关键时点对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以此作为落实约束措施的依据。
5.10因一方泄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另一方损失,泄密方需向守约方承担投资总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六、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的约定
6.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确认各方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甲方:
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
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6.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
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6.4合同各方均承诺:
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6.5风险提示。
合同各方均明知:
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6.6乙方成立新公司(项目公司)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新公司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该补充信息同时适用于本合同约定。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章)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编号:
_______________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投资建设
补充协议书
(约束性协议范本征求意见稿)
甲方: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有限公司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经友好协商,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具有与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编号:
)相同的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净用地面积约亩,以上土地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详细厂区规划用地范围见附图。
项目用地应严格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二、土地价格:
项目净用地约亩,用地价格为万元/亩。
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在乙方办理完土地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并开工建设后,土地价格差额部分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分期退还:
3个月内开工建设拨付奖励资金的30%;项目建成投产后拨付奖励资金的20%;剩余50%根据项目实现的地方税收情况,计算出总奖励金额后再予以拨付。
(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四、甲方承诺参照乙方缴纳地方税收区级收益(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以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的方式予以奖励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自缴纳税收之日起连续奖励年。
五、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容缺受理+优化并联”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甲方支持乙方在项目用地具备建设条件后开工建设。
六、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应本协议内容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随意泄露给第三方。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章)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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