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验收标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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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验收标准DOC
轨道验收标准(DOC)
2.2.2基地焊接应配备轨端除锈、钢轨焊接、焊头正火、冷却,钢轨矫直、焊缝打磨、探伤、长轨运输等设备。
2.2.3焊接接头轨底上表面焊缝两侧各150mm范围内及距两侧轨底角边缘各35mm范围内应打磨平整。
用200mm直尺测量,在焊缝中心线两侧各100mm范围内,焊头工作面表面不平度不应大于0.2mm。
焊头及其附近钢轨表面不应有裂纹、明显压痕、划伤、碰痕、电击灼伤、打磨灼伤等损伤。
2.2.4全长淬火轨焊头应进行淬火处理。
2.2.5长钢轨出厂时,长钢轨及焊接接头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楚,工厂应提供焊头质量检验合格证交施工单位。
2.2.6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轨顶面
+0.3,0
2
轨头内侧工作面
±0.3
3
轨底(焊筋)
+0.5,0
2.3铺设长钢轨
2.3.1长钢轨铺设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轨枕
±20
2
轨道中心线
30
2.4铺砟整道
2.4.1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高低(10m弦量)
4
2
轨向(直线10m弦量、曲线20m弦量)
4
3
扭曲(基长6.25m)
4
4
轨距
±2
5
水平
4
2.5轨道整理
2.5.1有砟道床稳定状态参数指标(平均值)
序号
道床参数
Ⅱ型轨枕
Ⅲ型轨枕
1
道床支承刚度(KN/mm)
70
100
2
道床横向阻力(KN/枕)
9
10
3
道床纵向阻力(KN/枕)
10
12
2.5.2有砟轨道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中线
30
2
线
间
距
相邻正线和站线,站线和站线
+20,0
钢梁上
±10
线间距设计为4m时
不得有负偏差
3
轨面
高程
路基上
±20
建筑物上
±10
紧靠站台
+20,0
4
轨距
±2
5
轨
向
直线(10m弦量)
3
曲线
见表2.5.3
6
水平
3
7
扭曲(基长6.25m)
3
8
高低(10m弦量)
3
9
轨枕高吊板(不得连续出现)
6%
10
道床厚度
-20
11
道床半宽
±20
12
砟肩堆高
不得有负偏差
2.5.3有砟轨道曲线静态圆顺度
曲线半径(m)
实测正矢与计算正矢差
圆曲线正矢连续差
圆曲线最大最小正矢差
缓和曲线
圆曲线
800<R≤1600
3mm
4mm
4mm
7mm
1600<R≤2800
2mm
3mm
4mm
6mm
2800<R≤3500
2mm
3mm
4mm
5mm
R>3500
1mm
2mm
3mm
4mm
测量弦长
20m
测量位置
钢轨头部踏面下16mm处
3铺设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
3.1铺设无缝道岔
3.1.1尖轨扳动灵活,无损伤。
尖轨顶宽50mm以上断面处,不低于基本轨顶面2mm。
在静止状态下,尖轨尖端应与基本轨密贴,间隙小于0.2mm,其它地段小于1mm。
查照间隔不得小于1391mm。
轨枕扣件安装不良率不大于6%。
3.1.2道岔铺设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1
道岔方向
直线(10m弦量)
3
导曲线支距
±2
2
轨距
尖轨尖端
±1
尖轨跟端
±1
其它部位
±2
3
尖轨尖端至第一牵引点与基本轨密贴
缝隙≤0.2
4
尖轨其余部分与基本轨密贴
缝隙≤1
5
心轨尖端460mm范围与翼轨密贴
缝隙≤0.5
6
心轨其余部分与翼轨密贴
缝隙≤1
7
顶铁与尖轨或可动心轨轨腰的间隙
≤0.5
8
尖轨跟端非工作边与基本轨工作边开口距离
±1
9
尖趾距离
+10
10
可动心轨辙叉咽喉宽
±3
11
护轨轮缘槽宽度
+1,-0.5
12
动程(尖轨、可动心轨)
±3
13
道岔头、尾接头相错量
≤15
14
岔枕间距、偏斜
±10
15
尖轨尖端相错量
≤10
4改建既有线和增建二线轨道
4.1一般规定
4.1.1改建既有线和增建二线轨道施工,应按现行在运营线上施工的有关规定办理。
涉及其它专业时,有关专业的人员应配合施工。
4.1.2在轨道电路区施工时,所使用的工具应有绝缘,并不得搭接在两股钢轨及绝缘接头、引接线和跳线上。
4.2既有线改建
4.2.1曲线改造应符合拨移量小于等于50mm时,宜结合大型养路机械作业进行拨移整道;拨移量在51~2500mm以上时宜采用曲线拨移的方式;曲线拨移量在2500mm以上时宜采用转线形式进行改造。
曲线位于无缝线路地段时,拨移后应进行无缝线路应力放散,重新锁定线路。
4.2.2清筛或更换道砟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道床基础不得积水,清筛出的污土应及时清除。
4.2.3拨道连接既有线轨道应先测定拨接段轨道中线和接轨点,并据此确定龙口位置,准备好龙口轨。
当龙口位于曲线上时,需拉轨将插入轨置于直线上。
拨接段新旧曲线宜采用相同缩短轨。
拨接段预铺道砟应碾压密实,砟面应略低于既有轨道枕底。
补充道砟宜堆放在两侧,不得侵入限界。
封锁施工前,既有轨道拨动段应扒出枕盒内和拨动方向枕端道砟,并拆除影响拨接合拢后,整平轨面水平,拨顺轨向校正轨距,并符合放行列车条件后,限速放行列车,继续补砟整道达到验收要求。
4.3增建二线轨道
4.3.1与既有线相邻的第二线,施工中必须绝对保证运输安全,遵守运营制度。
改动既有轨道设备时,应办理申报手续。
4.3.2在线间距小于5m的第二线铺轨,应保证因铺架机械超宽、轨道超高及线间建筑等处于最不利组合时不侵限,必要时可加大线间距,铺轨后拔道归位。
4.3.3在电气化铁路上,各种机械作业范围不应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及其手持工具的动作极限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距离,否则停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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