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docx
- 文档编号:16652318
- 上传时间:2023-07-16
- 格式:DOCX
- 页数:55
- 大小:73.67KB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docx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docx(5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14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
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为上级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
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
为扎实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市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卫办字〔20xx〕9号)和邹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落实<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邹安字〔20xx〕9号)要求,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1月,在全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科室自查与医院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上级抽查相结合,严明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安全生产风险,严除安全生产隐患,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全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及重点
在全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重点区域部位、重点设施设备、重点物品物资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治理是否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
(一)突出排查整治重点。
要重点排查整治住院部、手术室、药品库房、实验室、氧气站、设备室、病案资料室、食堂、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特别是医院板房、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消防、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涉氨、涉气等重点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重点查看门诊、病房、业务用房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器材及相关设施是否齐备、完好,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二是是否做好防火、触电、乱拉乱接、电热器具起火、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雷击、燃气泄露等事故防范的应急预案;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查是否符合技术要求;三是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巡查记录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各科室要健全风险排查检查、隐患整治管控等工作台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立查立改各类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落实专人、紧盯严守,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
各科室要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对单位内重点部门、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每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举措落到实处。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协调解决。
(三)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各科室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等管理制度,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各科室要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包括应急疏散逃生、扑救初起火灾等内容的消防演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力量储备,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安排
各科室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月份,医院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围绕方案总体要求,周密安排,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排查和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4—8月份,各科室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点大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点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医院将采取明查暗访、督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院专项整治行动的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9月份,迎接上级督查组督查。
10—11月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以查缺补漏、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抓好自查、互查、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科室要认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自查、互查、督查发现的风险点和隐患,拿出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并深入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12月份至20xx年1月份,各科室以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以及自己管理、自己评估、自己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本科室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理事长为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执行理事为副主任,分管领导、职工理事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委员会,领导委员会下设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主要领导为全院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责任人,对医院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负总责,亲自抓;领导小组组长是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负总责,全面抓;副组长为第一责任人,靠上抓;保卫科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全院层层压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检查到位,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本单位(科室)安全风险点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早落细落实,一旦出现问题,要逐级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宣传引导。
医院要利用宣传栏、多媒体、电视、网络等载体,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四、治理内容
(一)遗留问题整改。
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
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
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
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
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
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
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
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
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
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
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
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
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
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
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
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
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
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
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
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
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
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
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
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3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小医院”场所消防安全,全力做好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结合市卫健委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我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5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小医院”场所底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违规行为,采取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准消防员”和消防安全“明白人”,明确和落实“小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医院”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医院:
床位数50张及以下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小医院(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
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小医院”,家属区、实习生楼、进修生宿舍等不得违法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
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江西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
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五)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
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七)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
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全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八)用火用电安全规范。
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放置要符合规范,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九)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消防培训到位。
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多种形式消防队员、物业服务人员、保安员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均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排查。
坚持属地负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小医院”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扎实开展自查,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小医院”逐个进行排查,区卫健委将组织人员对“小医院”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二)确保整治到位。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
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要建立台帐、挂图作战,一个一个地督促整改到底、跟踪问效到底,做到不改到位不放松、不改彻底不放手,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大隐患及时清零。
(三)推广采用物防技防措施。
配置2具以上4公斤ABC类干粉灭火器;确需安装防盗金属栅栏的,设置大小合适且向外开启的.外窗;住宿与其他场所合用的,通过实体墙隔断等形式进行物理分隔;“小医院”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设置充电设备,建议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四)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液晶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经常播放火灾警示片,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组织“小医院”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区卫健委结合实际,成立“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主任王兰祥同志任组长,协会办主任陈玉秀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小医院”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组,并组织开展集中的培训,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30日-5月25日)。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和责任划分,逐个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小医院”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填写《“小医院”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象统计表》(附件2)。
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予以督办,并做好跟踪,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总结上报阶段(5月26日至5月28日)。
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医院”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督促责任落实。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小医院”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负其责,加强排查和整治。
(三)完善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小医院”消防监管,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经验做法,边整治边总结,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
各相关单位于5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填写《深化“小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表3)一并报区卫健委。
医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4
为认真吸取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济宁唐口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肥城市中医院急诊楼重症监护室等火灾教训,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机构火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通过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等措施,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整治重点
1、是否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医院是否落实各科室每周、医院安保部门每月、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应分别组织至少一次防火检查。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逐一记录存档,逐级上报备案,明确整改责任、资金、人员、措施、时限等。
3、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时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
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医院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间隔不超过2小时的昼夜防火巡查。
4、是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疏散通道设置床位、氧气瓶等,是否在电梯前室、楼梯间堆放杂物。
5、是否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是否违章用火、用电。
6、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每月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年度检测;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是否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7、是否违规使用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火灾 隐患 排查 整治 工作方案 范文 精选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