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海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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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海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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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海归
那时花开(百年海归故事之一)
与我同一个系的大学同学中,负笈海外者,女子众,须眉鲜有。
这与我们是文科专业,女生本来就多有关,不过,如今遍布世界的中国留学生当中,女生数量确实不少,海外的“红花”数量日渐追近“绿叶”。
然而,往前推一百多年,女留学生可谓寥若晨星。
在那个时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影响仍不小,女子不缠脚都会被视为“怪物”,女孩子漂洋过海到国外去读书简直是个传奇。
金雅妹、柯金英、康爱德、石美玉即是近代中国最早的一批女留学生。
这四位身世背景相似,从小接受教会启蒙教育,并受传教士的培养、影响。
她们出国留学的方式也同出一辙,都是由传教士带出国门。
四人在美国学习的都是医学,回国后皆终生从事医学事业,培养了大批医学人才,为沟通中西医学作出重大贡献。
“无谓支那人不足言,彼支那人之所能殆非我所能也。
若此女士者,与吾美之女士作比例,愧无地矣!
”1896年,美国老师如此称赞来自中国江西的康爱德,梁启超在《记江西康女士》一文中记述了美国密歇根大学毕业证书颁发仪式上发生的这一幕。
能让美国人自叹不如的“此女士”,9岁时,就由传教士带到美国进校读书,“遂通达数国言语文字,天文、地质、算法、生光化电、绘画、织作、音乐之学”。
大学毕业回国后,康爱德在江西行医,医术高明闻名遐迩。
她在南昌开办医院,一年接治患者8000多人。
由于传统社会对女子的歧视,最初这些女留学生的职业志趣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
“古称不为良相,愿为良医。
我辈不幸作女子身,无从展布经猷,副霖雨苍生之望,盍相与潜心医学,以仓公术活斯民乎?
”这句多少透着些无奈的话,道出了四位女士当初留学选择医学专业的理由。
受第一批女海归的影响以及梁启超等维新派兴女学的推动,人们的观念逐渐更新,19世纪末20世纪初,女留学生日渐增多,1902年后女子出国留学蔚成风气,不仅有赴美国的,而且还有去日本、英国和法国等国留学的。
开明的官僚、商人、著名学者以及买办,纷纷通过各种门路将女儿送往国外留学;而那些早期留学生的女儿们,也是此次妇女留学浪潮中重要的一支力量。
此时,女留学生也不再满足于潜心医学治病救人,比如,从1901年-1911年的10年间,留学的知识妇女先后在国内外创办妇女报刊近30种。
这些报刊探讨民族兴亡与女子解放的关系,启发了一批女子勇敢地肩负起原来只有男子才能承担的社会责任。
洋装已然穿在身(百年海归故事之二)
数年前,送一位老兄去美深造。
那时,他的父母也从南方来北京,住在宾馆里,帮他打点行装。
我们同学几人在旁帮闲,只见他随身衣服、书籍之多,真是让人担心其行李会超过民航所能承受的限度。
尤为特别者,此公竟然还塞了两双耐克鞋在大箱子里。
问他为什么还带着这种美国货去美国,父母忙说唯恐美国人卖他们的“国货”太贵,又恐madeinU.S.A的产品尺码与madeinChina的不同,真是让人喷饭。
不过,出国的诸位老兄带行李往往有很多奇思妙想,据说还有带着锅碗瓢盆出去的,我倒是没有亲见,不过,女生们的法国香水被海关扣留清理的“佳话”的确很不少。
现在留学出国,都是当空中飞人,行李有限制实属正常。
上个世纪初的留学生们的出国,由于是漂洋过海,船上较多空间,行李更是能大则大,所带特多衣服。
从前我们了解过的那位当过联合国官员的沈有乾老兄,他便总结过,当时很多人怕美国衣服太贵,便尽量在国内购买,其实,这真是一大谬误。
在他看来,裁缝定制的西装远不如在美国购买的现成西装合体舒适,而且,在美国求学,似乎也没有必要太修边幅,毕竟人家也不是请你去参加派对和颁奖典礼,平常交际场合,一套“蓝哔叽”已经足够以不变应万变了。
这是事后的总结。
在当时,由于大家带了很多衣服,于是,防止衣物被蛀的樟脑丸也就荣登航海旅程。
然而,这东西也着实会带来些烦恼,比如它会把人们带去的中国茶叶“害”得毫无品位可言。
在《西游记》里,这位沈兄调侃道:
“我愿意向准备出国的人进一忠告,劝他们在下列三种方案中选定一种:
(一) 不要带茶叶。
(二) 衣服里不要放樟脑丸。
(三) 茶叶要放在衣箱外面。
任何第四种办法必然引起以下三种严重后果之一:
(一) 将旅行过这样远路的茶叶全部放弃,怎舍得?
(二) 将樟脑味已吸收至饱和点的茶叶自己享用,怎容忍?
(三) 将世界闻名的中国茶叶请外国朋友欣赏,怎为国货宣传?
”
洋装已然穿在身,茶叶还是中国茶。
且中国茶还是他们引以为傲的资本。
这也还是蛮有意味的一件事情。
自然,向西方求学,这是贯穿现代中国的一个主题,拿来主义,通过“文化的输入”,改造国家和社会。
在上个世纪初的时候,这种输入的同时,人们还有些“宣传国货”和“文化输出”的自觉。
相比之下,带着美国品牌去美国,看起来便有些过于“后现代”了。
难道不是吗?
女侠的柔软梦想(百年海归故事之三)
侠客,在现实世界中已经离我们久远。
整日里为柴米油盐忧心劳碌的我们,只能捧着金庸的武侠小说,想象降龙十八掌的刚猛,体味黯然销魂掌的落寞伤感;或是透过《武林外传》里“关东大侠”与“芙蓉女侠”的搞怪搞笑,看到武功稀松的也能行侠仗义的一个另类江湖。
在这个用看小说和看电视消磨时间的时代,侠客,已经走远。
照片中的她,发髻高挽,手持利刃,面孔清秀,目光凛凛。
她自称鉴湖女侠。
一百多年后,常人对她的印象变为几个符号: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的诗句,绍兴古轩亭口洒下的热血,还有她的名字——秋瑾。
人们不会过多地探寻诗句的由来,也不会想到女侠本名闺瑾,留学日本时才改名瑾。
1900年以后中国赴日留学生逐渐增加,1903年超过千人,其中不乏女子。
他们中的很多人把留学与挽救祖国危亡相联系,时人评论说:
“留学生居东京,多生无穷之感情,多受外界之刺激,故苟非凉血类之动物,殆无不有国家二字浮于脑海者。
”
1904年,秋瑾抛家离子,“束轻便之行装,出幽密之闺房,乘快乐之汽船,吸自由之空气”东渡日本留学。
以我手头的资料看,秋女侠在日本留学的一年多时间内,“喜欢结纳革命志士,交游甚广”,一身武功虽无机会施展,文采和社会活动能力却是显露无疑。
秋瑾初到东京,就参加了爱国妇女团体“共爱会”,还组织了演说练习会。
1905年9月,在东京神乐阪黄兴寓所,以“山阴秋竞雄”之名加入中国同盟会。
秋瑾天赋演说才能,“每际大会……则抠衣登坛,多所陈说,其词淋漓悲壮,荡人心魂。
与闻之者,鲜不感动愧赧而继之以泣也”,留日学生每次集会,均以秋瑾莅临为慰。
《白话》杂志是演说练习会的刊物,所刊秋瑾的《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警告我同胞》等文向腐朽势力宣战,提倡男女平权,文章富有激情。
尽管社会活动繁忙,但秋瑾的学习并未松懈。
在实践女校,秋瑾不仅要学好全部普通师范教育的课程,还要学习工艺师范课程。
此前,秋瑾在国内家塾所学皆是文史,因而这些课程多为陌生。
留日学生王时泽的母亲与秋瑾同一寝室,王时泽在《回忆秋瑾》中记述:
“我母亲多次谈到,秋瑾在校顽强苦学,毅力惊人,每晚做完功课,人家都已熄灯,她仍阅读,写作到深夜,每每写到沉痛处,捶胸痛哭,愤不欲生,待我母亲再三劝导,才停笔上床。
”
此种埋头苦读的行为与我想象中的侠客颇有些出入,待读到秋瑾动员国内女子赴日留学的启事时,方有些明白。
“毕业以后委身教育,或任教师,或任保姆,灿祖国文明之花……”,豪气干云的侠客,心中原来也藏着一个如此柔软的梦想。
如若身处的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女侠,会不会放下刀剑。
在伦敦的“古屋”(百年海归故事之四)
小的时候猜过一个谜语,大概好多人也猜过,谜面说是“古屋”,射一位中国现代作家。
谜底也不难,稍微知道点中国现代文学常识的人都能马上反应过来:
古者,老也;屋者,舍也。
古屋,不就是“老舍”吗?
因为老舍这个名字是如此“古旧”,加之日后读他老人家的小说《离婚》、《骆驼祥子》,全是地道的北京话,讲的又是地道的北京人和事,于是便形成了一个印象,这位现代小说大家,定然是牢牢扎根北京的土著。
然而,后来却知道,这位“古旧”的老舍先生早年在伦敦生活了好些年,倒是正经八百的海归。
“从1924年的秋天到1929年的夏天,我一直在伦敦住了五年。
”老舍先生自己说,那些年里,他除了偶尔的旅行,大部分时间都在伦敦。
老舍有篇非常微型的小说,就叫《旅行》。
里面描述了三位留英中国学生的一次旅行:
一天到晚惦记着睡觉的“老舍”、被老方嘲笑为“外交狗”的老辛和被老辛嘲笑为“科学牛”的老方。
这里面“老舍”的特点是什么事儿也不想干,尽想着睡觉。
是不是作者自己的自叙传呢?
这也不好说。
不过老舍写过一篇回忆文章《东方学院》,讲起当年在伦敦时期的工作——在伦敦大学的东方学院教授中国语言。
那个时候,东方学院的方法是学生要学什么,老师就得讲什么,因此,老舍有一回遇到一个英国医生,要求他教他点中国医学,他也没办法,只能拒绝。
在东方学院的生活,老舍先生大概对这里的图书馆最为满意。
一方面,在这个图书馆里,藏有不少东方学术的书籍,还有些中国书。
另一个方面,东方学院一年中倒有5个月是假期,假期里图书馆是开放的,老舍可以在这里进行自己的写作。
他最早期的几部中长篇小说,比如《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等,大部分都是在这个图书馆中写的,不少也是讲伦敦的华人生活,比如《二马》,老舍写几段就拿去读给北平人祝仲谨听,看句子是不是顺当、字眼是不是妥当,写完了他再寄回给国内的《小说月报》。
因此,这个图书馆也可以说是见证了一位中国现代小说大师的最初成长。
也难怪,老舍后来回国之后还有些怀念东方学院图书馆里的岁月——“学院是在伦敦城里。
四外有好几个火车站,按说必定很乱,可是在学院里并听不到什么声音。
图书馆靠街,可是正对着一块空地,有些花木,像个小公园。
读完了书,到这个小公园去坐一下,倒也方便……哼,希望多咱有机会再到伦敦去,再在这图书馆里写上两本小说!
”
智慧之刀轻轻一晃(百年海归故事之五)
在北京坐过出租车的人,大多会对北京出租车师傅印象深刻:
他们是消息灵通人士,坊间大事小情全都知道;他们是演说家,侃侃而谈,声情并茂……其实,出租车师傅的师祖辈们——“著劲儿而多闲话的洋车夫”——同样不俗,“他们一路上开着玩笑,最好让同伴翻个筋斗,好叫他笑个痛快。
”
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林语堂认为从北平的洋车夫身上能看得出中国人的一大德性——知足。
他还说,“此种愉快而知足的精神流露于知识阶级,也流露于非知识阶级,因为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渗透结果。
”
也不知道林语堂说上述这话时,是不是也是在评价他自己。
这位“脚踏中西文化”的大学者在海外留学时,倒真是把“知足”、“幽默”、“忍耐”等他自己概括的中国人几大德性表现了一番。
林语堂只获得了清华大学的“半奖学金”,每月美金40元,这个数目去哈佛读书用起来必然捉襟见肘。
还好,有太太廖翠凤的一千银元嫁妆,夫妻二人才得以踏上出洋的旅途。
初到美国,翠凤买菜、烧饭、洗衣服,每个子儿都花得很仔细。
没成想,翠凤的盲肠炎发作了,做了两次手术,他们的钱都花光了。
林语堂只得拍电报给翠凤的二哥,向廖家要一千美元。
在钱汇到前,一罐老人牌麦片成了林语堂一个星期的口粮。
尽管林语堂认为“忍耐”这一忍受折磨的德性有其应受批驳的一面。
不过,这一次,还是靠着“忍耐”这一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的帮助,他才渡过了难关。
在美国,没钱买票去看哈佛对耶鲁的足球赛;在法国时,翠凤从战场上捡来旧靴子给林语堂穿;在德国,为了维持生活,翠凤不得不变卖首饰……在海外的生活是苦了些,不过,这并不能妨碍林语堂享受生活,他仍然愉快而知足。
在《八十自叙》中,林语堂回忆起留学往事:
“我一向认为大学应当像一个丛林,猴子应当在里头自由活动,在各种树上随便找各种坚果,由枝干间自由摆动跳跃……我当时就是享受各式各样的果子的盛宴。
”林语堂的次女林太乙说,父亲在图书馆里跑来跑去,一天可以跑几里路,乐得像孙悟空在花果山饮涧水,采山花,觅树果。
在《吾国与吾民》中,林语堂将知足与幽默联系在一起,“幽默,尤其亚洲式的幽默是知足悠闲的产物,而中国所有的知足和悠闲,超乎寻常之量。
”
幽默可以表现为从容知足的生活态度,也可以表现为“滑稽”,让旁观者觉得可乐,让当事者回忆起来觉得温暖。
林语堂在自传中讲起了在海外的一些滑稽事:
“吃西餐时,我常常把我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弄乱,不知哪个是我的。
因而常喝错了酒……”“我们有一次走进一个教授的家里,——在请帖所订时间一星期前,——告诉那女仆我们是被邀请赴宴会……”
“幽默是智慧之刀的一晃”,今天,你晃了么?
徐志摩的理想之旅(百年海归故事之六)
1918年的夏天,徐志摩去了美国。
这年,他21岁。
在当代中国,这个年纪出国留学深造,正是黄金年华,那个时代自然也是。
不过,此时的徐志摩其实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爹了。
和我们后来所习已为常的认识不同,在这个年纪上,徐志摩还不是那位《再别康桥》的作者,也没有和林徽因、陆小曼演绎后人津津乐道的浪漫故事——那些情事还要等到几年后他去了英国,才有一个开始。
当时的徐志摩,基本上是一位充满了理想的青年,主要是一个梁启超的忠实读者甚至可算是信徒。
同时,他还有着非常良好的古文造诣。
在赴美的轮船上,他用文言文抒发自己的抱负:
“岂无志士,曷不急起直追,取法意大利之三杰,而犹徘徊因循,岂待穷途日暮而后奋博浪之椎、效韩安之狙,须知世杰秀夫不得回珠崖之飓,哥修士哥不获续波兰之祀,所谓青年爱国者何如?
”
从他引用的这些中外历史典故来看,徐志摩确是满腹家国之思。
他在美国的两年中,先在马萨诸塞州的克拉克大学拿到文学学士学位,后转到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政治学硕士学位,其间更是广泛涉猎选修经济学和金融方面的课程,而且,他还阅读了欧文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俄国革命的历史。
不过,徐自己也许对美国的学习生涯并不满意,他曾经说,“如其我到美国的时候是一个不含糊的草包,我离开自由女神的时候也还是那原封没有动。
”在这个“迷茫”时期,一个英国哲人“召唤”了他,就是罗素。
“夏日黄昏时穿透海上乌云的金色光芒——冷静、锐利、千变万化。
”诗人徐志摩用如此诗意的语言来评价罗素的思想,为此,他不惜放弃了在哥伦比亚攻读博士学位的计划,来到了英国,只为“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即伏尔泰——译注)认真念一点书去”。
的确,这是一个充满了理想的青年,也是一次充满了理想的旅行。
但是,现实往往和理想相差很远。
“这是一项鲁莽的决定。
”很多年后,著名的历史学家史景迁(JonathanD.Spence)评价说。
因为当1920年秋天徐志摩来到英国时,罗素已经不在剑桥大学了,史景迁说,“因为他的同事们不赞成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所持的和平主义观点,也反对他最近的离婚行为。
”
然而,正是这次“错位”的旅行,使得徐志摩有机会认识了林徽因;也正是在英国,而不是在美国,徐志摩写出了最浪漫的诗。
子曰诗云和Yes,No(百年海归故事之七)
今天要讲述的是位怪人,他总让我联想起一位已经故去的长辈。
这位长辈身形瘦削,目光颇有神采。
虽为长者,性格却非常孩子气,恼怒时就会满院子追着当时还是孩童的我打闹。
周作人在《北大感旧录》中这样形容怪人的“怪相”:
编了一条小辫子,冬天穿枣红马褂,上戴瓜皮小帽。
在民国十年前后,这样的打扮很是怪异。
不但如此,他还满口“春秋大义”,张口子曰诗云,间或流利地Yes,No,好辩,好骂人。
怪人比胡适年长30多岁,这一老一小在观点上针锋相对。
胡适记述说,这位怪人“向来反对我的主张的,曾经用英文在杂志上驳我;有一次为了我在《每周评论》上写的一段短文,他竟然对我说,要在法庭控告我。
”
这怪人就是辜鸿铭。
我的那位长辈粗通文墨,论学识,与辜鸿铭有天渊之别。
不过,被人们称为“北大顶古怪人物”的辜鸿铭,对晚辈人物的较真劲儿倒也和我的那位长辈几分相似。
辜鸿铭1857年生于槟榔屿,父亲是那里的华侨。
十岁时,他随养父英国人布朗来到英国。
从此,先后在英国、德国读书,后来还去过法、意、奥等国。
二十几岁回国后,改读中国旧籍,很快东方文化征服了他,此后穿着打扮言谈举止随之改变,最终变成了“古怪人物”。
“子曰诗云”和“Yes,No”是辜鸿铭的精神刻度的两个方向。
比较而言,我对他“Yes,No”这一极更感兴趣。
我们这代人,上学的时候将大量的时间花在学外语上,结果收效甚微,最终很多人只记得“Yes,No”了。
留学欧洲多年,辜鸿铭不仅把大量西方经典装进了肚子,外语才能更是了得,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等多种语言。
对辜鸿铭在英文方面的造诣,林语堂十分钦佩,他认为,在中国人中“辜鸿铭的英文文字,确超越出众。
凡二百年来,未见有出其右者。
”据说,辜鸿铭用英文写的文章连英国人也点头称赞,以为与维多利亚时代大文豪作品相比毫无逊色。
辜鸿铭后来曾对北大的一位同仁谈及如何学习外语:
“我学习希腊、拉丁文时,不知哭了多少次……人们都说我聪明,其实,主要还是坚持‘困而学之’的办法……有些人认为记忆好坏是天生的,不错,人的记忆确实有好坏之分,但是认为记忆力不能增强是错误的,人心愈用愈灵。
”
中国人学外语需“用眼泪换来”,辜鸿铭认为,外国人学中国语言则要用心去记忆。
在《中国人的精神》一文中他说到,中国的语言是一种心灵的语言,而那些受过理性教育的现代欧洲人是用大脑和智力来思考和使用语言,故而,外国知识分子感到中国的语言难学,“除非你变成一个孩子,否则你就难以学会它。
”
“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像孩子一样的生活,所以使得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显得那样幼稚。
”辜鸿铭这样说。
或许,这可以作为辜鸿铭对自己的评价吧。
这个留着小辫的怪老头,纵使学贯中西,却脱不掉一身的顽童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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