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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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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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细则
B13
无锡市圣迪机械新建厂房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塔吊安装与拆卸)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及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专业工程特点及编制依据............2
二、监理工作流程.......................5
三、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6
四、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8
塔吊安装与拆卸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及编制依据:
㈠、工程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无锡市圣迪机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无锡市圣迪机械新建厂和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区振发路南侧、经九路东侧;勘察单位:
无锡高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江苏华电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故撤场,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08月01日进场;施工单位:
常州市雪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1#~3#厂房、综合楼及辅助设施,合计建筑面积为23598.23m2);上海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4#~6#厂房及辅助设施,合计建筑面积为19274.30m2);本工程合计总建筑面积为42872.53m2。
2、各单体工程概况:
⑴、1#~6#厂房概况:
建筑占地面积:
1#厂房2326.32m2,2#厂房1867.49m2,3#厂房1261.62m2,4#厂房2223.39m2(其中:
车间为1986.04m2,办公部分为237.35m2),5#厂房2044.72m2,6#厂房1433.52m2(其中:
车间为1221.44m2,办公部分为212.08m2);总建筑面积:
1#厂房7216.56m2,2#厂房5875.87m2,3#厂房4021.98m2,4#厂房7662.55m2(其中:
车间为6193.84m2、办公部分为1468.71m2),5#厂房6378.90m2,6#厂房5232.85m2(其中:
车间为3914.76m2、办公部分为1318.09m2);建筑层数:
均为3层(其中:
4#、6#厂房办公部分为6层);建筑高度:
均为20.65m(其中:
4#、6#厂房办公部分为21.00m);建筑类别:
均为多层;结构形式:
均为框架;基础形式:
均为独立基础;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均为50年;屋面形式:
平屋面,坡度为3%;屋面防水等级:
均为Ⅱ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均为二级;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1#、2#、5#厂房为7度,3#、4#、6#厂房为6度;抗震等级:
1#、2#、5#厂房为三级,3#、4#、6#厂房为四级;建筑物产生的火灾危险类别(仅用于厂房建筑):
均为丁类;安全等级:
均为二级;混凝土裂缝控制等级:
均为三级;基础设计等级:
均为丙级。
⑵、综合楼工程概况:
建筑占地面积:
1045.19m2;总建筑面积:
6483.82m2;建筑层数:
6层;建筑高度:
22.45m;建筑类别:
多层;结构形式:
框架;基础形式:
独立基础;屋面形式:
平屋面,坡度为3%;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50年;屋面防水等级:
Ⅱ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二级;建筑物的设防烈度:
6度;抗震等级:
四级;安全等级:
二级;混凝土裂缝控制等级:
三级;基础设计等级:
丙级。
3、标高、坐标及图中标注尺寸:
本工程厂区道路路面标高相当于黄海高程3.800m;1#~6#厂房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3.950m;4#、6#厂房办公部分和综合楼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100m(2013年07月19日变更);本工程楼层标高系指建筑专业楼地面标注的标高;建筑准确方位座标见总平面图及专业平面图;本工程施工图中标高及总平面图以m为单位,其余以mm为单位。
4、门窗:
断热铝合金窗为主,局部为门连窗,少数为防火门,办公室房间、卫生间为普通木门。
5、装饰、装修:
本工程主色调为白色,适当搭配褐色作为点缀,局部明框幕墙;外墙采用褐色花面砖和白色涂料;门窗采用灰色铝合金框;办公部分空调机搁板外封灰色铝合金百叶。
6、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承担整个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已于2013年08月01日进场组建了无锡市圣迪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实施监控,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合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工程的各项目标。
7、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4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8、合同质量等级:
合格。
9、工程现场条件及特点:
现场“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局部道路尚需硬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和部分施工人员已进场,局部已开始进行实质性的施工作业。
10、施工和监理招投标已完成,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已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已完成,图纸审查合格证已领取;规划许可证已领取,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11、本工程计划安装二台塔吊。
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7-07-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4-29。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12。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1956-05-25。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1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二.塔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监理流程:
三.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㈠、对材料设备的监理控制:
1、塔吊进场需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产权登记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检合格证明。
2、塔吊不得使用下列产品:
⑴、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品种、型号。
⑵、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⑶、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⑷、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⑸、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3、塔吊的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⑴、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⑵、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积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⑶、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塔吊的电动机和电气、液压装置部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塔吊的使用温度、主要性能参数、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工作级别等与建筑工程施工工作量的需要应相匹配。
6、基础承载能力必须满足塔吊的安全使用要求。
7、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㈡、作业条件的安全监控:
1、塔吊装拆过程必须设置禁戒区域。
2、安装的场地条件审核,作业环境和安装后的工作半径内的建筑物、架空管线是否会影响作业的安全,如有影响是否已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装作业时气候条件审核,安装时风速,除非使用说明书,有特殊规定,一般不大于6m/s,雨季施工要有防雨措施和防滑措施,冬季施工要落实防冻、防滑措施。
4装拆过程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变化,发现险情应立即响应应急救援预案。
5、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
整机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装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6、塔吊升降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8.0m/s及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7、塔吊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8、拆卸塔吊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㈢基础施工的安全监控:
1、复查基础设计是否经计算,是否有施工图纸并按图施工;上回旋式塔吊的混凝土基础强度不低于说明书要求的标号。
2、基础的防雷接地是否安装并达到技术条件,周围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
㈣、安装过程监理:
1、安装顺序是否按施工方案执行。
2、塔吊结构安装时紧固拧接力矩是否达到要求,结构部件是否安全,位置是否正确,结构是否变形、开焊裂纹;后座配重是否按说明书要求安放。
3、各部位电动机是否平稳,有无异响,润滑是不良好,钢丝绳规格是否正确,螺丝磨损是否达到极限标准。
4、液压顶升系统是否正常,顶升加节标准节数量架、滚轮间隙是否正常、合适。
5、安装作业人员是否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正确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带。
6、安装作业现场是否有警戒标识、专人指挥监护。
㈤、安装验收监控:
1、安全限位装置检查监控,力矩限制器是否灵敏可靠,行走、回转、变幅和超高限位是否灵敏可靠;卷筒保险、夹轨器是否可靠;吊钩保险是否灵活可靠。
2、试运转监控:
空荷载时各传动机板有无异响,额定荷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钢结构有无变形,制动装置是否可靠。
3、审核专业检测机关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安全合格证。
㈥、拆卸过程监理:
1、拆卸作业过程顺序是否符合施工方案。
2、拆卸作业时是否有警戒标识、专人指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3、拆卸后的部件正确码放,及时装运撤出现场。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㈠、监理工作的方法:
1、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对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和针对性审查:
⑴、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是否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有详细说明、计算书、平面布置、资源配置;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
⑵、方案设计是否满足塔吊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参数。
⑶、方案的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供应计划是否符合实际。
⑷、方案的施工工艺技术涵盖是否全面。
⑸、方案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⑹、人员计划安排方面是否合理。
⑺、计算书是否涵盖如下项目:
塔吊基础、承台抗剪切验算、塔吊抗倾覆验算、承台配筋验算、附墙装置验算等。
⑻、附图是否齐全完整。
⑼、方案的编审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⑽、安装、拆卸方案是否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检查安装、拆卸施工单位的资质:
⑴、承担安装、拆卸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经国家机关审核批准的相对应的有效资质。
⑵、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是否建立、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⑶、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按工种、岗位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交底。
⑷、审核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安全技术操作证。
⑸、审核安装、拆卸所使用设备是否经过检查验收记录。
⑹、审核是否编制落实应急处置方案。
4、审核被安装的塔吊是否有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经过大修的塔吊是否检测合格的报告等资料。
5、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⑴、监理工程师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⑵、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⑶、工程暂停令
①、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安全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安全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安全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③、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A、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C、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D、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E、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④、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⑷、监理工程师备忘录签发
当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重要建议未被建设单位采纳或有关指令未被承包单位执行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将最终的书面说明填写在B4表中,以“监理工程师备忘录”的形式发给对方,同时抄报市安监站及其它相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对建设单位的备忘录为B41;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备忘录为B42;签发监理备忘录必须注意以下三点:
①、“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发。
②、一般应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只有当通过协商已无法解决而又无其它办法时才签发备忘录,此时,对应方(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必须签收,而不应采取既不接受监理的建议或指令,又拒绝签收备忘录的不合作态度。
③、不论对应方是否签收,监理方都应将备忘录抄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6、采取巡视检查和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塔吊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承包单位限期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7、对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安全旁站监督,并详细记录在安全旁站监督表上。
8、大风、大雨过后、塔吊停用一个月恢复施工后都要对塔吊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塔吊的使用安全。
㈡、监理工作的措施:
1、组织措施:
核查承包单位的安保体系,重点审核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的资质、数量、职责范围、特殊工种上岗证,施工安全责任主体。
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塔吊施工方案。
3、经济措施:
督促承包单位塔吊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塔吊型号,是否能覆盖整个建筑物,是否满足施工吊装的需要,不能满足的要更换塔吊型号。
5、安全监理措施:
⑴、对人的因素控制
①、搭拆作业专业承包单位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承包资质的单位进行,还必须在无锡新区安监站备案,同时需在市起重机械管理官方网站进行登记。
②、搭拆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塔吊搭拆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拆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④、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督促施工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指导塔吊的安装、拆卸施工。
⑦、施工方必须落实具有相关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
⑵、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理
①、塔吊安装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混凝土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
是否按塔机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要求施工;基础表面平整度,预埋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验收应留存书面记录。
②、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各方验收合格、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塔吊应安装灵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减幅运动。
④、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起重臂变幅限位和起升超高限位,各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⑤、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
⑥、导轨轨距误差、平整度误差、接头空隙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⑦、导轨应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
⑧、塔吊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⑨、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除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做重复接地(兼避雷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⑶、拆装作业时必须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⑷、拆装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对所拆装塔吊的各机构、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支撑(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⑸、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⑹、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⑺、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⑻、拆装顺序、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必须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⑼、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必须使用高强度螺栓专业制造生产的连接螺栓;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⑽、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⑾、在拆除因损坏或其它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⑿、至少每月一次,对塔机工作机构、所有安全装置、制动器的性能及磨损情况、钢丝绳的磨损及端头固定、液压系统、润滑系统、螺栓销轴等连接处等进行检查;根据工作环境和繁忙程度检查周期可缩短。
⒀、配电箱应设置在塔机3m范围内或轨道中部,且明显可见;电箱中应设置保险式断路器及塔机电源总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塔机应设置短路、过流、欠压、过压及失压保护、零位保护、电源错相及断相保护;塔吊起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符合相关要求:
①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②、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③、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④、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⑤、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⑥、供电电缆无破损。
⒁、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接通电源后,应检查供电系统有无漏电现场。
⒂、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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