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度人才住房配租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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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度人才住房配租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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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度人才住房配租方案doc
前海合作区2019年度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13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17〕3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前海合作区企业和机构及相关单位公开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请。
通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配租房源为龙海家园、塘朗城人才公寓共1007套(其中龙海家园237套,建筑面积30-55平方米;塘朗城770套,建筑面积44-71平方米),户型均为一房和两房。
二、分配对象
(一)在前海注册及区内实际经营,承诺5年内不迁离前海的企业和机构(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
注:
1.区内实际经营是指在前海合作区内自持、购买或租赁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企业回归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法》规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2.自持办公用房应投入使用且属于企业自用。
(二)为前海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三、分类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企业和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
2.金融业企业
3.现代物流业企业
4.科技类机构
5.信息服务业企业
6.专业服务业企业
7.公共服务业企业
8.港资企业
9.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境外人才及其他高端、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
Ⅰ总部企业
(一)分类标准
符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要求的总部企业。
(二)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
2.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前海总部企业。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盖章)
1份
3
前海总部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章)
1份
4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原件(盖章)
1份
6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前海税务局查询)
打印(盖章)
1份
7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1份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
税收贡献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基础分10分;
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得5分;纳税额每增加300万元加0.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
A
2
区内经营
在前海自持(已投入使用且自用面积)、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达10人或以上的,得30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增加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相应增加10人,加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分。
(注:
有效从业人员为申请当月企业在前海有个税缴纳记录的员工)
B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办公用房面积高低排序。
Ⅱ金融业
(一)分类标准
1.持牌金融机构总部(一类机构)
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经营性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子公司及专营机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其它经市政府批准参照金融企业总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
2.其他持牌类金融机构(二类机构)
(1)全国性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
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
(2)其他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销售公司;
(3)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支付机构、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3.金融行业服务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三类机构)
(1)经驻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金融行业协会;
(2)在前海区内办公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二级分支机构。
4.其他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四类机构)
(1)小额贷款公司;
(2)融资性担保机构;
(3)经批准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交易场所、要素交易平台;
(4)辖区投资公司(含各类股权投资机构);
(5)实际并直接控制一家及以上一类机构或参股(5%以上)三家及以上一类、二类机构的金融控股集团;
(6)融资租赁公司;
(7)商业保理公司;
(8)典当行;
(9)经有关部门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10)金融配套服务机构:
造币及金融押运企业、金融媒体、金融科技机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培训、风险控制等专业法人机构;
(11)其他创新型金融机构。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前海人才用房: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的上述一类、二类及三类机构。
2.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的四类金融机构。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盖章)
1份
3
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无需许可证的须提供备案证明)
复印件(盖章)
1份
4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5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原件(盖章)
1份
6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前海税务局查询)
打印(盖章)
1份
7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1份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1份
9
金融控股集团股权关系证明(仅金融控股集团提交)
原件(盖章)
1份
10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仅私募基金企业需提交)
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1份
说明事项:
已取得监管部门批筹文件的一类机构,可暂缓提交企业证照,并在获批开业许可10个工作日内补交企业证照。
筹建期内未能正式开业的,取消配租资格并收回人才住房。
(四)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
税收贡献
基础分:
一类机构20分;二类机构10分;三类金融机构5分;符合条件的四类机构2分。
满足条件的金融机构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500万元,得5分;纳税额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
A
2
区内经营
在前海自持(已投入使用且自用面积)、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达10人或以上的,得30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增加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相应增加10人,加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分。
(注:
有效从业人员为申请当月企业在前海有个税缴纳记录的员工)
B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办公用房面积高低排序。
Ⅲ现代物流业
(一)分类标准
在前海注册且主营业务为现代物流业的企业。
主营业务
范围符合如下产业准入目录:
1.供应链管理服务
2.国际船舶代理服务
3.国际船舶运输服务
4.贸易经纪、代理与服务
5.航运交易、航运经纪与航运咨询服务
6.国内道路、水路运输及辅助业务
7.铁路运输服务
8.单证管理、物流结算等服务
9.物流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
10.物流标准化的研究与应用
11.现代物流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12.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
13.基于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
14.全球集拼分拨系统研发及运营管理
15.航空器、航材交易服务
16.保税展示、保税交易等保税物流服务
17.第三方物流服务
18.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商业服务
(二)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
2.申报企业及主营业务符合前海产业发展导向。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申请企业证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1份
3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原件(盖章)
1份
4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前海税务局查询)
打印(盖章)
1份
5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租用仓库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6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1份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1份
(四)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
税收贡献
无纳税不得分,10万元以内得1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
A
2
区内经营
在前海自持(已投入使用且自用面积)、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达10人或以上的,得30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增加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相应增加10人,加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分。
(注:
有效从业人员为申请当月企业在前海有个税缴纳记录)
B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办公用房面积高低排序。
Ⅳ科技类机构
(一)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从事产品开发、技术研究、科技服务等业务的科技型企业。
2.上一年度获得深圳市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科学技术奖的单位。
3.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所创办设立的科技类单位。
4.上年度前海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或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100万元的历届大赛获一、二、三等奖企业。
5.国家级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6.入驻5家以上港澳及国际创新创业团队的孵化载体的运营单位及所孵化的团队。
7.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等创新载体运营单位。
(二)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知名高校和研究院在前海仅设立的独立运营机构可不要求设立独立法人)。
2.申报类别符合前海科技产业发展导向的机构。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知名高校或研究院在前海设立的独立运营机构,由高校或研究院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同时书面说明申请住房人员为独立运营机构的正式员工
复印件(盖章)
1份
3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4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原件(盖章)
1份
5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前海税务局查询)
打印(盖章)
1份
6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1份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1份
8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荣誉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及对应清单(若无则免交)
复印件(盖章)
各1份
(四)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
税收贡献
无纳税不得分,10万元以内得1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
A
2
区内经营
在前海自持(已投入使用且自用面积)、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达10人或以上的,得30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增加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相应增加10人,加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分。
(注:
有效从业人员为申请当月企业在前海有个税缴纳记录的员工)
B
3
其他
机构中有全职诺贝尔奖获得者、最高科技奖、两院院士、以及发达国家院士的,每人加15分;国家科技奖一等奖、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珠江人才计划、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深圳市孔雀团队、领航团队成员的,每人加8分。
C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C(相加超过100分的计100分)。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办公用房面积高低排序。
Ⅴ信息服务业企业
(一)分类标准
符合前海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
2.申报企业符合前海信息服务业产业准入目录。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盖章)
1份
3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4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原件(盖章)
1份
5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前海税务局查询)
打印(盖章)
1份
6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1份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1份
(四)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
税收贡献
无纳税不得分,10万元以内得1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
A
2
区内经营
在前海自持(已投入使用且自用面积)、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达10人或以上的,得30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增加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相应增加10人,加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分。
(注:
有效从业人员为申请当月企业在前海有个税缴纳记录的员工)
B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办公用房面积高低排序。
Ⅵ专业服务业企业
(一)分类标准
符合前海产业发展规划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主营业务为专业服务的企业,包括:
1.会计、评估、法律服务;
2.
(1)会计专业服务,如审计及鉴证、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战略及风险咨询等;
(2)税务专业服务,如涉税鉴证、税务筹划、国际税务、税务风险管理等;
(3)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如企业价值评估、股权评估、资产减值评估、企业并购评估、债务重组评估、金融资产评估、合资、融资、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性企业资产评估等;
(4)法律服务业企业具体指在前海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港澳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
2.咨询服务;
(1)宏观经济咨询
(2)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
(3)行业信息咨询与服务
(4)其他高端咨询服务
3.工程服务,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5)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
4.文化创意服务,具体包括:
(1)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等创意设计服务;
(2)文化信息资源开发;
(3)网络视听节目技术研发与服务;
(4)动漫及网络游戏研发与创作;
(5)新媒体技术的研发与服务。
5.会展服务,具体包括:
(1)提供展会的主题创意、内容设计、实施策划服务;
(2)提供展会信息发布、客商邀请接待服务;
(3)提供展会场地布置、现场保障服务;
(4)提供展会的效果评价、信息跟踪收集服务。
6.教育和医疗服务,具体包括:
6.1教育服务企业
(1)高端教育,针对在职人员并且由高校自主招生的非学历教育项目,且在职学习后能够获得相应的研究生进修结业证书或是专业学位证书的教育服务,如MBA、EMBA、MPA、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总裁研修班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该类型教育服务企业须取得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高端培训,针对企业中高管层人士、注册资质或职业资质专业人士而设计安排的培训课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该类型教育培训企业须取得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
(3)远程教育服务,以帮助和促进学生远程学习为目的且通过电视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教育服务。
该类型申请企业需在前海登记成立2年及以上并且正常开展业务。
6.2医疗服务企业
(1)依法在前海进行商事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医院、门诊、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
(2)医疗机构依法完成校验;
(3)医院上年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为A级。
7.人力资源服务,具体包括:
(1)入选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2)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资质或劳务派遣资质,且纳税额超过30万元(不含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或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超过500万元。
8.知识产权服务,具体包括:
(1)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如从事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检索分析、数据库建设等;
(2)知识产权代理与中介服务,如代理登记专利、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版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保护、实施许可、认证及转让等;
(3)知识产权运用与转化服务,如评估鉴定、交易、质押融资、托管、经营、科技交流推广服务、文化经纪代理服务、文化贸易代理与拍卖服务等;
(4)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和培训服务,如预警分析、管理咨询、战略制定,以及就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5)知识产权维权与保护服务,如提供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案件受理、法律诉讼与仲裁服务等。
9.家庭服务业,具体包括:
家庭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在前海设立的企业,经营主业包括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社区照料服务的企业。
申请该类别的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参照《广东省家庭服务业“百户十强”企业(单位)和知名服务品牌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百户”家庭服务企业评定条件):
(1)依法在前海合作区登记成立2年以上且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
(2)在前海有固定经营场所,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工商管理等部门年度审验。
(3)有一定经营规模,管理规范,上年度营业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4)吸纳就业能力强,上年度末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达100人以上。
(5)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上年度末持证上岗员工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6)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2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合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近2年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
(二)申请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
2.申报类别符合前海专业服务业产业准入目录的企业。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前海人才住房申请表(单位)
打印(盖章)
1份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教育、医疗、家庭服务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教育类企业应另行提供《办学许可证》;医疗类企业应另行提供上年度完成校验、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为A级的材料;家庭服务业企业应另行提供上年度营业额、工商企业从业人员总数、持证上岗员工人数等证明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1份
3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验原件收复印件(盖章)
1份
4
申请当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查询页(包含纳税人数内容,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前往前海税务局查询)
打印(盖章)
1份
5
前海合作区内不动产权证及土地出让合同或购房、租房合同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1份
7
主营业务属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中专业服务业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资质认证、批复、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应单据、年度专业服务业收入达到总收入70%以上的凭证等材料。
家庭服务业企业应提供上年度工商企业从业人员总数、持证上岗员工人数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1份
8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登陆深圳信用网)
打印(盖章)
1份
(四)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分说明
得分
1
税收贡献
无纳税不得分,10万元以内得1分,每增加10万元加1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
A
2
区内经营
在前海自持(已投入使用且自用面积)、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且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达10人或以上的,得30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每增加150平米且有效从业人员相应增加10人,加5分。
本项最高不超过70分。
(注:
有效从业人员为申请当月企业在前海有个税缴纳记录的员工)
B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办公用房面积高低排序。
Ⅶ公共服务业企业
(一)分类标准
符合前海产业发展规划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主营业务为在前海提供公共服务,包括:
1.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运营服务;2.城市建设技术开发与应用;3.城市公共配套服务;4.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等技术开发与应用;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6.社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服务;7.社会工作服务;8.游艇和航空休闲服务;9.高端物业管理和租赁服务的相关企业、社会团体。
(二)申报条件(须同时具备)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实际经营地均在前海,主营业务为在前海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除社会工作服务外,实缴注册资本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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