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实际排放量核算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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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实际排放量核算手册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实际排放量
核算手册
2020年11月
一、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流程
图1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流程图
二、废气污染物核算方法
2.1监测法
2.1.1计算公式
公式
(1)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Q—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烟气流量或标干流量,m3/h;
C—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T—核算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2.1.2计算说明
表1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说明表—监测法
计算参数
参数含义
参数来源
注意事项
Q值
核算周期内小时烟气流量(m3/h)
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
1、使用满足监测频次的监测数据,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则每季度执行报告计算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排放量时都需使用该季度的监测数据,不可使用前面季度的监测数据;如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则第一、二季度执行报告实际排放量计算使用上半年监测数据,第三、四季度使用下半年监测数据;
2、部分监测报告同时存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注意需使用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计算;
3、有多个排放口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需分别计算各排放口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并在执行报告对应排放口填报实际排放量,系统将自动加和。
C值
核算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
T值
核算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核算周期内台账记录
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时间需与台账记录中的时间一一对应,排放时间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时间一致
2.2系数法
2.2.1计算公式
公式
(2)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A—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t;
α—污染物产污系数,kg/t-产品或者原辅料;
B—废气收集效率,%;
C—污染物去除率,%
2.2.2计算说明
表2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说明表—系数法
计算参数
参数含义
参数来源
注意事项
A值
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等
核算周期内台账记录
A值需根据产污系数(α值)的计量单位确定,如千克/吨-产品,那么A值为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如千克/吨-原辅料,那么A值为核算周期内对应原料使用量
α值
产污系数
第一次全国污染物普查系数手册(2010修订)
产污系数与产品、原辅料、设备、工艺等息息相关,需特别注意污染物产污系数适用范围
B值
废气收集效率(%)
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设计说明书;
1、废气收集效率和污染物处理效率可从治理设施工程设计书中查找或直接询问工程单位;
2、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优先使用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进行计算;
3、注意数据的合理性,一般集气罩收集效率不超过90%,密闭收集不超过95%;
C值
废气污染物处理效率(%)
1、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设计说明书;
2、验收监测报告:
污染物处理效率=1-(污染物处理后浓度/处理前浓度)
三、废水污染物核算方法
3.1监测法
3.1.1计算公式
公式(3)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Q—核算周期内废水排放口废水实际排放流量,m3/h;
C—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T—核算周期内废水排放时间,h;
3.1.2计算说明
表3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说明表—监测法
计算参数
参数含义
参数来源
注意事项
Q值
核算周期内废水实际排放流量(m3/h)
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
1、使用满足监测频次的监测数据,如化学需氧量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则每季度执行报告计算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时都需使用该季度的监测数据,不可使用前面季度的监测数据;如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则第一、二季度执行报告实际排放量计算使用上半年监测数据,第三、四季度使用下半年监测数据;
2、Q与T相乘为核算周期内废水实际排放量,若废水排放口安装了流量在线监测,则废水实际排放量根据在线监测结果即可,无需通过Q和T来计算;
3、执行报告中按月统计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值与监测频次有关,若污染物监测频次高于1次/月,则T值为监测周期内的排放时间(如污染物监测频次为1次/周,则T为该周内废水排放时间),若监测频次低于或等于1次/月,则T值为该月废水排放时间。
C值
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浓度
T值
核算周期内废水排放时间
核算周期内台账记录
3.2系数法
3.2.1计算公式
公式(4)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A—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t;
α—污染物产污系数,g/t-产品或者原辅料;
B—某污染物去除率,%;
3.2.2计算说明
表4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说明表—系数法
计算参数
参数含义
参数来源
注意事项
A值
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等
核算周期内台账记录
A值需根据产污系数(α值)的计量单位确定,如千克/吨-产品,那么A值为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如千克/吨-原辅料,那么A值为核算周期内对应原料使用量
α值
产污系数
第一次全国污染物普查系数手册(2010修订)
产污系数与产品、原辅料、设备、工艺等息息相关,需特别注意污染物产污系数适用范围
C值
废水污染物处理效率(%)
1、污染治理设施工程设计说明书;
2、验收监测报告:
污染物处理效率=1-(污染物处理后浓度/处理前浓度)
1、废水污染物处理效率可从治理设施工程设计书中查找或直接询问工程单位;
2、废水污染物处理效率优先使用验收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进行计算;
四、案例
(一)
4.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某家具企业从事木质家具和金属家具制造,木质家具主要生产工艺为木加工、打磨、喷漆;金属家具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前处理(酸洗、磷化)、喷漆。
现需填报2020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需核算第一季度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排放量,该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表5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第一季度台账记录汇总)
类型
水性漆用量
(t)
木质家具产量
(万套)
金属家具产量
(万套)
生产时间
(小时)
1月份
1
10
8
160
2月份
0.5
5
4
80
3月份
1.5
15
12
180
表6排污单位排放口信息
排放口类型
排放口编号
排污许可编码对照表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是否许可排放量
年许可排放量
一般排放口
FQ-04849
DA001
喷漆废气排放口1
VOCs
是
0.9(全厂许可排放量)
一般排放口
FQ-04850
DA002
喷漆废气排放口2
VOCs
是
0.9(全厂许可排放量)
一般排放口
WS-00598
DW001
生产废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
是
0.8
氨氮
是
0.2
……
否
/
表7排污单位第一季度监测报告摘录
排放口(FQ-04849)
排放口(FQ-04850)
排放口(WS-00598)
注:
FQ-04849、FQ-04850VOCs和WS-00598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
4.2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
根据排污单位基本信息,需计算实际排放量的废气污染因子为VOCs,其中排放VOCs的排放口包括FQ-04849和FQ-04850,需分别计算两个排放口VOCs实际排放量。
1、监测法——公式
(1)
公式
(1)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Q—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烟气流量或标干流量,m3/h;
C—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T—核算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根据第一季度监测报告,FQ-04849烟气流量(Q)为17075m3/h,VOCs排放浓度(C)为17.4mg/m3;FQ-04850烟气流量(Q)为8331m3/h,VOCs排放浓度(C)为12.8mg/m3。
因VOCs监测1、2、3月份工作时间(T)分别为160h,80h,180h。
则VOCs实际排放量为:
周期
计算公式
排放口编号
烟气流量Q(m3/h)
污染物排放浓度C(mg/m3)
排放时间T(h)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E(t)
1月份
公式
(1)
FQ-04849
17075
17.4
160
0.048
2月份
17075
17.4
80
0.024
3月份
17075
17.4
180
0.053
1月份
FQ-04850
8331
12.8
160
0.017
2月份
8331
12.8
80
0.009
3月份
8331
12.8
180
0.019
第一季度
全厂
/
/
420
0.170
则1、2、3月份VOCs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065t、0.032t、0.073t,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17t。
2、系数法——公式
(2)
公式(3)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A—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t;
α—污染物产污系数,kg/t-产品或者原辅料;
B—废气收集效率,%;
C—污染物去除率,%
根据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涉VOCs原辅料为水性漆,1、2、3月份水性漆用量分别为1t、0.5t、1.5t,VOCs处理工艺为UV光解+活性炭。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数手册(试用),喷漆工序VOCs产生量为84g/kg-漆,晾干或烘干工序VOCs产生量为36g/kg-漆,则VOC总产生系数为120g/kg-漆,即120kg/t-漆,UV光解去除率为20%,活性炭去除率为50%,则总去除率为60%。
废气收集效率为90%。
则VOCs实际排放量为:
周期
计算公式
排放口编号
水性漆用量A(t)
产污系数α(kg/t-漆)
废气收集效率B(%)
废气处理效率C(%)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E(t)
1月份
公式
(2)
全厂
1
120
90%
60%
0.043
2月份
0.5
120
90%
60%
0.022
3月份
1.5
120
90%
60%
0.065
第一季度
3
120
90%
60%
0.130
注:
若需要分解到两个排放口FQ-04849和FQ-04850,可根据漆用量比例进行分解,保证全厂总量不变即可
则1、2、3月份VOCs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043t、0.022t、0.065t,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13t。
4.3废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
根据排污单位基本信息,需计算实际排放量的废水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对应排放口为WS-00598。
1、监测法——公式(3)
公式(3)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Q—核算周期内废水排放口废水实际排放流量,m3/h;
C—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T—核算周期内废水排放时间,h;
根据第一季度监测报告,WS-00598排放口废水流量为3m/h,1、2、3月份废水排放时间分别为160h,80h,180h,则1、2、3月份废水排放量(Q)分别为480t、240t、540t,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浓度(C)分别为43mg/L、0.151mg/L,则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实际排放量为:
周期
计算公式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废水排放量Q(t)
污染物排放浓度C(mg/L)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E(t)
1月份
公式(4)
WS-00598
化学需氧量
480
43
0.021
2月份
240
43
0.010
3月份
540
43
0.023
1月份
氨氮
480
0.151
0.00007
2月份
240
0.151
0.00004
3月份
540
0.151
0.00008
第一季度
化学需氧量
1260
43
0.054
氨氮
0.151
0.0002
则1、2、3月份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021t、0.01t、0.023t,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054t;氨氮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00007t、0.00004t、0.00008t,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0002t。
2、系数法——公式(4)
公式(4)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A—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t;
α—污染物产污系数,g/t-产品或者原辅料;
B—某污染物去除率,%;
根据排污单位基本信息,1、2、3月份金属家具产量分别为8万套、4万套和12万套,每套家具表面积约0.02平方米,则1、2、3月份金属家具产量分别为1600平方米、800平方米、2400平方米;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数手册(试用),金属家具前处理工序化学需氧量、氨氮产污系数分别为34.3克/平方米-产品、0.12克/平方米-产品;污水处理站对污染物去除率约为60%,则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
周期
计算公式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产品产量A(平方米)
产污系数α(克/平方米-产品)
污染物去除率B(%)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E(t)
1月份
公式(5)
WS-00598
化学需氧量
1600
34.3
60%
0.022
2月份
800
34.3
60%
0.011
3月份
2400
34.3
60%
0.033
1月份
氨氮
1600
0.12
60%
0.00008
2月份
800
0.12
60%
0.00004
3月份
2400
0.12
60%
0.00012
第一季度
化学需氧量
4800
34.3
60%
0.066
氨氮
0.12
60%
0.0002
则1、2、3月份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022t、0.011t、0.033t,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066t;氨氮实际排放量分别为0.00008t、0.00004t、0.00012t,第一季度实际排放量为0.0002t。
五、案例
(二)
5.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某锅炉排污单位有1台6t/h天然气锅炉,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台账记录信息,2020年第一季度各月份锅炉运行时间分别为180小时、100小时、200小时,于2020年3月开展了锅炉废气监测(排放口编号为:
FQ-00307),现分别采用监测法和系数法计算2020年第一季度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需计算的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表8锅炉运行信息——(第一季度台账记录汇总)
月份
锅炉运行时间(h)
燃料消耗量(万立方米)
1月份
180
1
2月份
100
0.5
3月份
200
1.5
表9排污单位第一季度锅炉废气监测报告摘录
FQ-00307排放口
5.2锅炉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
5.2.1监测法
公式
(1)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Q—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烟气流量或标干流量,m3/h;
C—核算周期内监测报告中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T—核算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根据台账记录中锅炉运行信息和监测报告,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如下:
表9锅炉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监测法
周期
计算公式
排放口编号
烟气流量Q(m3/h)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排放浓度C(mg/m3)
排放时间T(h)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E(t)
1月份
公式
(1)
FQ-00307
5627
二氧化硫
ND
180
0
5627
氮氧化物
64
180
0.065
5627
颗粒物
8.5
180
0.009
2月份
5627
二氧化硫
ND
100
0
5627
氮氧化物
64
100
0.036
5627
颗粒物
8.5
100
0.005
3月份
5627
二氧化硫
ND
200
0
5627
氮氧化物
64
200
0.072
5627
颗粒物
8.5
200
0.010
第一季度合计
FQ-00307
/
二氧化硫
ND
480
0
/
氮氧化物
64
480
0.173
/
颗粒物
8.5
480
0.023
注:
1、监测报告中存在实测浓度和折标浓度或折算浓度,在实际排放量计算过程使用实测浓度。
浓度达标判定使用折算浓度;
2、实测结果为“ND”代表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低于仪器检出限,对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直接为0,无需计算
综上,2020第一季度锅炉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氮氧化物为0.173t/a,颗粒物为0.023t/a。
5.2.2系数法
公式(3)
其中:
E—核算周期内污染物实际排放量,t;
A—核算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t;
α—污染物产污系数,kg/t-产品或者原辅料;
B—废气收集效率,%;
C—污染物去除率,%
表10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数手册(2010修订)摘录
产品名称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末端治理技术名称
排污系数
蒸汽/热水/其它
天然气
室燃炉
所有规模
工业废气量
标立方米/万立方米-原料
136,259.17
直排
136259.17
二氧化硫
千克/万立方米-原料
0.02S
直排
0.02S
氮氧化物
千克/万立方米-原料
18.71
直排
18.71
注:
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则S=200。
根据锅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锅炉废气收集效率为100%,锅炉废气收集后直排,污染物处理效率为0,天然气含硫量为200mg/m3,则锅炉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
表11锅炉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监测法
周期
计算公式
排放口编号
天然气消耗量(万立方米)
污染物种类
产污系数α(千克/万立方米-原料)
废气收集效率B(%)
废气处理效率C(%)
污染物实际排放量E(t)
1月份
公式(3)
FQ-00307
1
二氧化硫
0.02S
100%
0%
0.004
1
氮氧化物
18.71
100%
0%
0.019
2月份
0.5
二氧化硫
0.02S
100%
0%
0.002
0.5
氮氧化物
18.71
100%
0%
0.009
3月份
1.5
二氧化硫
0.02S
100%
0%
0.006
1.5
氮氧化物
18.71
100%
0%
0.028
第一季度
3
二氧化硫
0.02S
100%
0%
0.012
3
氮氧化物
18.71
100%
0%
0.056
注:
天然气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则S=200
综上,2020第一季度锅炉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0.012,氮氧化物为0.05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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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污 许可证 执行 报告 实际 排放量 核算 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