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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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说明
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报表封面填报说明
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按非金融类企业、旅游类企业、(金融)银行、证券、保险类企业设计,各类企业统一填报本报表封面。
1、编制单位: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企业负责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
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会计机构负责人:
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任务的专职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4、制表人:
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会计人员。
5、企业类别:
根据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置的企业性质填列。
具体包括:
(1)中外合资企业,
(2)中外合作企业,(3)外资企业。
6、外方投资者国别和地区:
根据外方投资者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填列。
7、企业形式:
按企业是否是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填列。
8、企业状况:
按已投产(经营)企业、已批准未投产企业、清算企业和撤销企业填列。
9、组织机构代码:
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法人代码。
10、企业所在地区:
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填列。
11、管理级次:
按财政登记的财务隶属关系填列。
12、所属行业:
按企业所从事十大行业填列,具体指工业、农业、施工、交通、旅游、商品流通、金融、租赁、房地产、服务业等。
工业企业还应填列所属小行业,分别为机械、电子、电力、煤炭、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医药、建材及其他。
金融企业还应填列所属小行业,分别为银行、证券及保险。
13、企业成立年份:
指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具体年份。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非金融企业类)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套报表适用于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从事非金融业务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旅游企业)填报。
二、报表组成
本套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会外年企01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会外年企01表附表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会外年企01表附表2)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会外年企01表附表3)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外年企02表),
分部报表(业务分部)(会外年企02表附表1),
分部报表(地区分部)(会外年企02表附表2)
3、现金流量表(会外年通03表)。
4、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会外年通04表)。
三、资产负债表(会外年企01表)
1、编制方法
(1)表内“年初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2)表内“年末数”指标以企业年终会计决算或会计期末有关指标填列。
(3)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填列。
(4)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准。
2、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应收出口退税:
反映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率计算出的应收出口商品的应交增值税退税金额。
本科目应根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2)待转销汇兑损失:
反映企业199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原《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时,由于外币业务核算原则发生变化而第一次计算出来并允许分期摊销的汇兑损失至本期末尚未摊销的余额,以及因1994年1月1日外汇体制改革而一次调整产生并允许分期摊销的汇兑损失中至本期末尚未摊销的余额,应根据“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3)应付工资:
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工资”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如“应付工资”期末为借方余额的以“-”填列。
原在“应付工资”科目反映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用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应转入“应付福利费”科目。
对中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名义工资与实得工资收入管理办法的,其名义工资与实发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在“应付工资”科目中单独反映。
(4)应付福利费:
核算从“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用和国家的各项补贴,以及非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用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
(5)应付利息:
反映依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2]18号)规定,企业对于按期付息、到期偿还本金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按期计提尚未支付的利息。
(6)实收资本(或股本):
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已归还投资:
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本项目应根据“已归还投资”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
(8)盈余公积:
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本项目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反映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反映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反映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储备基金”反映非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反映非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3、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
表内公式:
(1)流动资产合计(19行)=货币资金(2行)+短期投资(3行)+应收票据(4行)+应收股利(5行)+应收利息(6行)+应收账款(7行)+其他应收款(8行)+预付账款(9行)+应收补贴款(10行)+应收出口退税(11行)+存货(12行)+待摊费用(13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14行)+其他流动资产(15行);
(2)长期投资合计(26行)=长期股权投资(21行)+长期债权投资(22行)+合并价差(23行);
(3)固定资产净值(30行)=固定资产原价(28行)-累计折旧(29行);
(4)固定资产净额(32行)=固定资产净值(30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行);
(5)固定资产合计(38行)=固定资产净额(32行)+工程物资(33行)+在建工程(34行)+固定资产清理(35行);
(6)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47行)=无形资产(40行)+长期待摊费用(41行)+其他长期资产(42行);
(7)资产总计(52行)=流动资产合计(19行)+长期投资合计(26行)+固定资产合计(38行)+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47行)+递延税款借项(49行);
(8)流动负债合计(71行)=短期借款(54行)+应付票据(55行)+应付账款(56行)+预收账款(57行)+应付工资(58行)+应付福利费(59行)+应付股利(61行)+应付利息(62行)+应交税金(63行)+其他应交款(64行)+其他应付款(65行)+预提费用(66行)+预计负债(67行)+递延收益(68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69行)+其他流动负债(70行);
(9)长期负债合计(79行)=长期借款(73行)+应付债券(74行)+长期应付款(75行)+专项应付款(76行)+其他长期负债(77行);
(10)负债合计(82行)=流动负债合计(71行)+长期负债合计(79行)+递延税款贷项(81行);
(11)实收资本(或股本)(85行)=中方投资(86行)+外方投资(87行);
(12)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89行)=实收资本(或股本)(85行)-已归还投资(88行);
(13)盈余公积(91行)=法定盈余公积(92行)+法定公益金(93行)+任意盈余公积(94行)+储备基金(95行)+企业发展基金(96行)+利润归还投资(97行);
(1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小计(101行)=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89行)+资本公积(90行)+盈余公积(91行)+未确认的投资损失(98行)+未分配利润(99行)+货币换算差额(100行);
(15)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4行)=负债合计(82行)+少数股东权益(83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1行);
(16)资产总计(52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4行);
(17)如果为外商独资企业,则:
中方投资(86行)=0;
(18)若为非中外合作企业,则:
已归还投资(88行)=0,利润归还投资(97行)=0;若为中外合作企业,则:
已归还投资(88行)≥0,利润归还投资(97行)≥0;
(19)若为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则:
法定盈余公积(92行)≥0,法定公益金(93行)≥0,任意盈余公积(94行)≥0,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60行)=0,储备基金(95行)=0,企业发展基金(96行)=0;若为非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则:
法定盈余公积(92行)=0,法定公益金(93行)=0,任意盈余公积(94行)=0,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60行)≥0,储备基金(95行)≥0,企业发展基金(96行)≥0。
(20)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47行)≥0;
(21)如果是2005年新成立企业,则此表年初数为0;
(22)其他长期资产(42行)>=其中:
待转销汇兑损失(43行);
(23)其他长期负债(77行)>=其中:
待转销汇兑收益(78行);
(24)资产总计(52行)<=10000000000(资产总额过大请确认);(核实性审核公式)
(25)除会计差错更正等因素可能导致负数外,其他流动负债(70行)>=0;(核实性审核公式)
(26)资产总计(52行)>=0;
(27)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剔除资产损失后的金额)(103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101行)
四、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会外年企01表附表1)
1、本表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2、本表各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五、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会外年企01表附表2)
1、本表反映企业年末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的情况。
2、本表各项目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六、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会外年企01表附表3)
1、本表反映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
2、本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年初未抵扣数:
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
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纪录填列。
(3)出口退税:
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纪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
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纪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
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纪录填列。
(6)进项税额:
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纪录填列。
(7)已交税金:
反映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纪录填列。
(8)减免税款: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纪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纪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
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
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纪录填列。
本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纪录填列。
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外年企02表)
1、编制方法
(1)表内“上年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2)表内“本年数”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3)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目前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准。
2、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主营业务收入: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中:
“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应单独列示。
(2)折扣与折让:
指商业折扣与折让,企业现金折扣不在此项填列,计入财务费用。
(3)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反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提取法定公益金:
分别反映股份制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5)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和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反映非股份制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6)利润归还投资:
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7)应付优先股股利:
反映股份制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反映股份制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9)应付普通股股利:
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反映。
3、本表有关项目之间的关系
表内公式:
(1)主营业务收入净额(4行)=主营业务收入(1行)-折扣与折让(3行);
(2)主营业务利润(8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4行)-主营业务成本(5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7行);
(3)营业利润(15行)=主营业务利润(8行)+其他业务利润(9行)-营业费用(10行)-管理费用(11行)-财务费用(12行);
(4)利润总额(20行)=营业利润(15行)+投资收益(16行)+补贴收入(17行)+营业外收入(18行)-营业外支出(19行);
(5)净利润(24行)=利润总额(20行)-所得税(21行)-少数股东损益(22行)+未确认的投资损失(23行);
(6)可供分配的利润(28行)=净利润(24行)+年初未分配利润(25行)+其他转入(26行);
(7)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5行)=可供分配的利润(28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行)-提取法定公益金(30行)-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1行)-提取储备基金(32行)-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3行)-利润归还投资(34行);
(8)应付普通股股利(38行)=其中:
应付中方(39行)+应付外方(40行);
(9)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41行)=其中:
中方转增(42行)+外方转增(43行)
(10)未分配利润(44行)=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5行)-应付优先股股利(36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7行)-应付普通股股利(38行)-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41行);
(11)若为非中外合作企业,则:
利润归还投资(34行)=0;若为中外合作企业,则:
利润归还投资(34行)≥0;
(12)若为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则: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行)≥0,提取法定公益金(30行)≥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7行)≥0,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1行)=0,提取储备基金(32行)=0,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3行)=0;若为非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则: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行)=0,提取法定公益金(30行)=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7行)=0,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31行)≥0,提取储备基金(32行)≥0,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3行)≥0。
新(14)未确认的投资损失(23行)=0
(15)若为产品出口企业,则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的本年数(2行)>0
(16)主营业务收入(1行)≥其中:
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2行)
(17)主营业务成本(5行)≥其中:
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成本(6行)
(18)财务费用(12行)≥其中:
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13行)+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14行)
(19)利润总额(20行)≤1000000000(核实性审核公式)
(20)其他转入(26行)≥0
(21)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本年数(25行)=未分配利润的上年数(44行)
(22)若主营业务收入(1行)≥0,则主营业务成本(5行)≥0;
(23)若主营业务成本(5行)≥0,则主营业务收入(1行)≥0;
(24)若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2行)≥0,则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成本(6行)≥0
(25)若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成本(6行)≥0,则出口产品(商品)销售收入(2行)≥0,
(26)应付普通股股利(38行)=应付中方股利(39行)+应付外方股利(40行)
(27)若不是中外合作企业,则利润归还投资的本年数(34行)=0
(28)减:
折扣与折让(3行)=0
(29)补充资料(46行)=0
八、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地区分部)(会外年企02表附表2、3)
1、本表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的情况。
2、本表“项目”栏,应按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分别编制。
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业务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
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回报。
如果两个或多个本质上相似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可以合并为单一的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
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业务分部、地区分部的分部原则,并且一贯性地遵循这一原则。
如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做出调整的,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并且提供调整后的比较分部报表。
本表“抵销”栏,反映各分部间销售所应抵销的收入、成本等。
3、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分部报表编制的范围:
(1)分部营业收入占所有分部营业收入合计的10%或以上(这里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下同);
(2)分部营业利润占所有盈利分部的营业利润合计的10%或以上;或者分部营业亏损占所有亏损分部的营业亏损合计的10%或以上;
(3)分部资产总额占所有分部资产总额合计的10%或以上。
如果按上述条件纳入分部报表范围的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低于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75%的,应将更多的分部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即使未满足上述条件),以至少达到编制的分部报表各个分部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75%及以上。
纳入分部报表的各个分部最多为10个,如果超过,应将相关的分部予以合并反映;如果某一分部的对外营业收入总额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总额90%及以上的,则不需编制分部报表。
如果前期某某一分部未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而未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本期因经营状况改变等原因达到上述条件而应纳入分部报表编制范围的,为可比起见,应对上年度的数字进行调整后填入“上年”数栏。
4、本表所称的“对外营业收入”、“对外销售成本”,是指各业务分部对整个企业以外的单位销售所产生的收入、成本;“分部间营业收入”、“分部间销售成本”,是指各个业务分部与其他业务分部销售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成本等。
对外销售成本与分部间销售成本,可以按照对外营业收入占全部业务(或地区)分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对于成本的分配,也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法在各分部间进行分配。
5、分部资产总额,是指分部在其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并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资产总额;分部负债总额,是指分部的经营活动形成的,并可直接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总额。
6、如母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一并提供时,本表只需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
九、现金流量表(会外年通03表)
1、编制方法
(1)本表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2)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本说明所指的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除特别注明外,以下所指的现金均含现金等价物)。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并且一贯性地保持其划分标准,如改变划分标准,应视为会计政策的变更。
企业确定现金等价物的原则及其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3)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
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4)现金流量表一般应按现金流入和流出总额反映。
但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可以净额反映。
企业应采用直接法报告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报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企业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项目后获得。
2、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账款,减去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收到的税费返还:
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购入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
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减去。
本项目可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
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
企业支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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