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老旧变压器更换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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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老旧变压器更换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TH(HG)SG生产-2015-06-019
国网黑龙江鹤岗供电公司
10KV老旧变压器更换工程
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国网鹤岗供电公司
代理招标单位: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
编制:
李红审核:
王晓敏批准:
杨大战
招标邀请—————————————————————————————(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
前附表——————————————————————————(6)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三章工程概况、工程规范————————————————————(26)
第四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0)
第五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2)
第六章图纸———————————————————————————(5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7)
第八章评标办法—————————————————————————(59)
第九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65)
招标邀请
招标编号:
TH(HG)SG-生产-2015-06-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国网黑龙江鹤岗供电公司10KV老旧变压器更换工程,项目业主为招标单位,建设资金为省公司生产技改资金,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国网黑龙江鹤岗供电公司10KV老旧变压器更换
建设地点:
鹤岗市供电区
招标范围:
更换老旧S7型配电变压器9台,其中:
更换20KVA变压器1台、100KVA变压器1台、200KVA变压器5台、25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400KVA变压器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5月10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每天上午9:
30时至11:
30时,下午13:
30时至15:
30时(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鹤岗市工农区禾友路2号一楼
注:
1、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单复印,且注明项目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标段号和名称、邮箱(email)、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代表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传之至1,否则对其影响概不负责。
2、标书售出后概不退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时间:
2015年6月10日08:
30~09:
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0时09:
30时(北京时间)
3)递交(开标)地点:
鹤岗市工农区禾友路2号二楼,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7、投标人于2015-5-10日前确定是否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李红
传真:
3301869
财务信息:
哈尔滨市先锋路(469号)双太电子城10号楼号2楼财务室
财务联系人:
吴非、张煊
财务电话:
开户名称: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
2300334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名称
要求及内容
1
1.1
工程名称
国网黑龙江鹤岗供电公司10KV老旧变压器更换
2
1.1
建设地点
鹤岗市供电区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付款方式:
按施工实际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5%,质保期一年,质保金5%。
如不满足请在商务偏离表中体现。
6
1.1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7
1.1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2.1
标段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9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2015年7月20日
竣工日期:
2015年12月23日
10
3.1
资金来源
省公司生产技改资金
11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
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合法企业。
12
4.2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13
13.1
投标报价
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黑龙江省电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按照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费用定额》的取费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做为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4
15.1
投标有效期
1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16.1
投标证保金
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
16
售标书时间
时间:
2015年5月10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
17
标书售价
标书500元/套;
18
6.1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19
20.1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1份副本,电子版1份
20
21.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日期
地点:
鹤岗市工农区禾友路2号一楼
时间:
2015年6月10日
21
24.1
开标会
地点:
鹤岗市工农区禾友路2号一楼
时间:
2015年6月10日
22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
联系人:
李红
电话:
3301869
23
招标代理单位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先锋路(469号)双太电子城10号楼号2楼
联系人:
宋晓磊
电话:
1
传真:
1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l.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本大修工程施工项目包含:
本期工程更换老旧S7型配电变压器9台,其中:
更换20KVA变压器1台、100KVA变压器1台、200KVA变压器5台、250KVA变压器1台、315KVA变压器1台、400KVA变压器1台。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为省公司生产技改资金已到位。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本工程采用第九章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此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l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章工程概况、工程规范
第四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评标文件
第九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
7.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要求澄请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之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己收到修改文件;
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及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一正一副)、技术标(一正一副)和资格审查资料三部分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招标编号。
ll.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客;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开标一览表
(5)投标报价书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1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主要施工方法;
b.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请况;
c.劳动力安排计划;
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h.施工总平面布置。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b.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拟分包情况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11.4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书
(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
a.投标人一般情况
b.近三年类似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c.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d.财务状况表
e.联合体情况
f.类似工程经验
g.现场条件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h.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书
13.l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文件,执行2010年《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黑龙江省电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按照2010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费用定额》的取费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做为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材料费用参照施工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施工期间材料信息价格计入投标报价。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技术措施费等所有费用;
13.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4投标货币
14.l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及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任意一种:
a.电汇;b.支票;如交现金在退还保证金时将以电汇或支票形式退回。
单位: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建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3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予以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3日内予以退还;
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l)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预备会,不召开统一的预备会,投标人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不予考虑。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8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0.2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20.3投标按本项知第22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0.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密封。
21投标日期
21.l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投标时间和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截止日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投标人必须在指定的投标日期及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
在投标截止日期至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否则,按放弃投标处理。
24.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身份;
24.3按本须知第25.1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递交评审。
24.4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6招标代理单位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5.1开标时,在评标前,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湖、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2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6评标会议
26.1开标会议结束后,转入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l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请、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9.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預审查资料要求审查合格后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该,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1.3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本工程的承包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中标通知书
33.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及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10日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4.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l款的规定及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承包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给他人。
35.被授予合同方及招标方签订经济合同后,招标的代理机构向被授予合同方按如下标准收取中介服务费:
⑴以《授予合同通知书》中确定的合同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⑵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收取,即在各中标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中标服务费。
35.1被授予合同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邀请招标组织方缴付中介服务费。
35.2中介服务费只收取现金、支票或汇票。
八、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及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及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及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及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及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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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KV 变压器 更换 工程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