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材招标文件1301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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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石材招标文件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工程
石
材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目录
一、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工程石材招标说明
(一)工程简介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三)投标须知
(四)供应计划
(五)投标报价
(六)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以及密封
(八)发标时间
(九)投标时间
二、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及附表
23
一、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工程
石材招标说明
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就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工程室内墙、地面石材招标作如下说明: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杭州余杭区临平人民大道西段。
3、工程概况:
绿城杭州玉园总建筑面积:
14928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6615m2,地下建筑面积32666m2。
玉园项目为绿城精装修二代高层公寓,一期共8幢22层到28层的单体。
4、本工程各楼栋的户型分布:
本项目共八幢楼,各户型分布如下: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住宅户型表
位置
所在楼层
户型
套数
面积(平方)
备注
1#楼
3F-27F
S1
50
138
3F-27F
S2
50
139
公共部位
小计
100
2#楼
3F-28F
S1
52
138
3F-28F
S2
52
139
公共部位
小计
104
3#楼
3F-20F
M1
36
163
3F-22F
M3
40
162
3F-22F
D1
40
188
公共部位
116
4#楼
3F-26F
D4
48
195
公共部位
小计
48
8#楼
2F-22F
B
42
255
公共部位
小计
42
9#楼
2F-23F
B
43
255
公共部位
小计
43
10#楼
2F-21F
D3
39
199
1F-23F
M5
45
168
公共部位
小计
84
12#楼
3F-22F
A
19
460
公共部位
小计
19
合计
556
注:
包含各户内及公共电梯厅图纸内的所有石材供货内容,如户型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住宅室内及部分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墙地面石材规格板、异型线条采购、加工,石材清单见附表。
2、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部报价,开标后招标方将根据投标报价情况并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划分成3个,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方安排到相应标段的实施供货。
3、石材名称:
宝丽雅、金世纪、凡尔赛金、金碧辉煌、星河彩虹、宝金米黄、帝皇金、黄晶石(松香玉)、欧亚米黄等石材。
4、石材颜色:
以封样石材为准。
5、石材等级:
优等品(A)。
6、石材厚度:
20mm。
7、规格尺寸: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尺寸确定石材排版尺寸。
8、数量:
按照设计图纸按实物净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9、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人设计要求,具备大规模石材加工工艺要求、加工技术、并能确保加工工期的机械设备、加工专业人员,提交500mm×500mm石材样板(清单附后),500mm长石材线角样板(清单附后),缴纳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
10、供应方式:
招标人采用确定的石材品种、石材常用规格、加工工艺标准、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向投标人定向采购的供应方式。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方提出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样板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各投标单位要严格按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的内容要求,详细填写投标书。
开标后其询标记录,经双方签字后即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方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方所供材料(材料样品随投标书送达招标方)的质感、颜色、经济性、加工质量、成品保护、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4、投标的澄清
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方应按时到场,其答复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但对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均以书面形式送达。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文件为准。
5、评标的标准
招标方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
5.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2经审查表明投标方有很好执行合同的能力及配合能力;
5.3售价承诺对招标方最合理;
5.4提供的投标样品与招标方要求材料产地、质感、颜色一致;
5.5能够提供最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及供货时间节点。
6、中标通知书
6.1投标方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与招标方签订材料供应合同,并向招标单位交纳10%的履约保证金(其中包括5%的现金和5%的银行保函)后合同生效。
履约保证金中组成比例:
材料质量为50%;按装饰施工供货进度保证应为50%。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如无违约行为,按有关规定全数退还,不计利息。
在招标方确定精装修施工单位后,投标方、精装修施工单位、招标方签订三方合同。
6.2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的约定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者,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并有权另选其他投标单位中标。
(四)供应计划
投标方根据自身实力及石材产地、运输等一切因素根据招标方要求提供详细的供应计划。
供货时间:
(五)投标报价
5.1各投标单位需依据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招标答疑等资料,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顺序、项目特征描述、单位、数量均不得擅自更改,否则将视为废标,若投标人认为清单中有不明或不妥之处,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投标答疑截止前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将进行统一回复或调整,未在答疑时提出,则视为对清单及招标内容全部理解,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执行。
投标方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材料各费用组成和材料综合单价(到场价)。
以材料综合单价(到场价)为准。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5.2投标报价应分别填写。
具体按附件表格填写。
5.2.1投标方应分标段、户型、材料品种、规格、尺寸、规格板及线条分项报价。
5.2.2材料价应包含设计深化、放样、出具电脑排版图,大板方料,损耗,切割加工(含切割、开槽、倒角、磨边、抛光等精加工),粘结打磨,石材六面防护、木箱包装,运输,装卸,管理费,税金、价格涨落风险金,保险、运抵杭州玉园一期工地现场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3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对石材进行检测的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
5.4投标组价中标明的价格(石材综合单价即到场价)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方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5.5投标方就招标文件内容的全部材料进行投标。
5.6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报价中的供货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有权对石材品种进行调整,费用按结算方式结算。
5.7投标方在投标时应采用均衡报价,且同一子目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招标方有权按有利于招标方的方式进行结算。
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标段划分,结算时招标方将根据中标方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结算单价为中标单价。
(六)投标文件
6.1投标时须提交的文件:
6.1.1材料原产地证明资料;
6.1.2与装饰施工单位在进度上相互配合的保证措施;
6.1.3生产厂商(矿场)授权的资格证书(经销商)及当地原产地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6.1.4大理石石材的验收标准(技术参数、环保指标、特性等);
6.1.5提供招标内容里的石材小样若干块(500mm×500mm)。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以及密封
7.1投标方须提供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当正本和副本内容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7.2投标文件需打印,由投标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授权的代表签字,如授权人签字,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
7.3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按相关要求进行密封。
7.4提交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7.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方须提交的文件:
7.5.1履约保证金(7天内);
7.5.2材料的供货计划并经招标方认可(4天内);
7.5.3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不同的材料样品(4天内);
(八)发标时间
2013年1月18日下午15:
30前,在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资料每套收取工本费伍佰(500)元人民币,不作退还。
九、2013年1月21日下午14:
00之前,投标方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答疑文件。
(十)投标时间
投标书应于2013年1月24日下午14:
00前送到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十一、开标时间
2013年1月24日下午14:
30由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组织自行开标。
十二、询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联络方式
1招标联系人:
马财强
2.1电话:
0571-86250996
2.2传真:
0571-86250992
2.3联系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人民大道西新丰村第四通道对面绿城玉园工程部
3、银行账户
名称:
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
工商银行余杭支行
账号:
1202083109900224854
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十二月
二、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建设方)杭州绿城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施工方)
丙方:
(供应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绿城·杭州玉园项目精装修工程室内墙、地面石材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故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共同执行。
甲方对本协议负有对把控石材大板及向丙方直接付款和监督的责任,但丙方的付款申请须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才可进行。
本协议签订后,所有与本工程产品有关的供应、运输、装卸及现场协调等事宜,概由乙方和丙方方自行协调安排,乙方与丙方对本工程因石材供应引起的工程质量、进度问题负有直接的责任,乙方和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及产地、最终上墙效果等向甲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项目精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人民大道西新丰村第四通道对面。
3、工程范围: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精装修工程室内和公共部份的墙面、地面石材的供应。
第二条合同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价款
名称
套数
单套金额(元)
金额(元)
总金额(元)
本表格按实际中标户型填写。
1、合同各户型品名清单、价格见附件。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圆整),以上价格已包括材料费、加工费、修补费、防护费(六面)、损耗(包括加工损耗、运输损耗以及装卸损耗)、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包装费、商检费、检测费、通关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2、中标综合单价,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随其他任何原因而变更。
各分项产品综合单价已考虑石材应用所需要的切割、加筋、磨边、开孔、倒角、抛光、石材拼接、六面防护、造型等全部加工费用及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费用。
3、本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图纸或招标清单内的工程量,执行期间一切遇国家政策性和市场性调整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丙方可以或者应该预见的风险以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风险等均由丙方自行负担。
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本合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图纸或招标清单外的工程量,根据实际的竣工图、施工单位签字确认的数量和工程量清单相同的计算规则按实计算调整。
(2)单价的调整方法:
投标书中有相同子目的,按相同子目的价格调整;有相似子目的,按相似子目换算后的价格调整;原投标书无相同或相似子目时的以甲方签证为准。
第三条三方关系及责任
乙方为承建甲方工程的施工单位,丙方为石材供应方,甲方为工程业主方及石材的采购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丙方的整个供货过程中的荒料备货情况、石材品相、加工进度及质量、到场验收及保管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乙方负责石材的安装,对最终的石材上墙质量负责,如无法达到甲方要求,需无条件进行返工。
丙方在乙方安装工程中需派专人提供售后服务,并确保不影响工期进度。
甲方对合同条款、材料品质具有最终解释权。
1.甲方
1.1甲方应对符合付款条件的付款申请及时付款。
1.2甲方对所用石材品相、图纸深化、上墙效果等具有最终鉴定的权利。
2、乙方
2.1乙方应该在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石材采购计划表,注明准确进场时间,对每批次石材进场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采购计划表。
2.2乙方需对丙方送至工地现场的石材及时组织验收,对石材的质量及供货进度全权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2.3乙方在货到工地当日对到货数量进行确认,不得拖延。
对丙方的付款申请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因乙方确认不及时造成的付款延误的相关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4乙方对石材备货情况,石材品相品质,图纸深化,加工进度、质量及现场安装质量等进行全面负责。
2.5乙方在石材深化设计阶段全面负责协调石材加工图纸的深化并签字确认,全面配合丙方提供现场尺寸及相关安装工艺的技术交底。
乙方应对照深化图纸,确保基层尺寸符合石材安装要求。
2.6乙方应派专人常驻石材厂家监督石材品相,加工工序及精度和生产进度,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甲方。
2.7乙方对丙方提供的测试报告有疑问时,可由丙方提供小样进行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则复检费用由丙方承担,复检合格,则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丙方
3.1货物是全新的、近期生产或加工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及先进工艺所制造的。
3.2货物在数量、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3.3根据甲方、乙方的分期用货要求,提供相应的每期的供应计划。
3.4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对不符合要求的石材(包括进场验收及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石材)进行更换补充。
3.5丙方必须具备满足甲方施工精度要求的设计能力;满足项目需求的各品种石材的库存规模;配备满足大规模石材加工工艺要求的机械设备、专业加工人员、图纸设计深化人员,并确保严格按照甲方既定的石材加工工期加工并供货。
3.6丙方必须确保石材供应、现场放样及施工技术指导。
.
3.7丙方应按第四条所述规范及标准及甲方或乙方发出的指令供货,随时接受甲方及乙方派出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退货、延误、保管、运输等费用。
3.8在收到甲方20%订金后3个月内备齐甲方设计认可的主要石材品种库存。
4.乙丙双方
1.乙方与丙方对本工程因石材供应引起的工程质量、进度问题负有直接的责任,
2.乙方和丙方对所供石材的质量及产地、最终上墙效果等向甲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与丙方对石材最终下单尺寸的准确性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排版深化过程中,排版深化过程所需的时间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丙方为排版深化实施进度的第一责任人,乙方为第二责任人。
过程中丙方需全面协调乙方的签字确认时间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的时间预留各方签字确认的时间。
不得以任何一方拖延签字确认的时间来延误下单的时间。
4.防护剂的涂刷需由乙方在货物出厂前监督丙方进行涂刷,如后序由于石材防护不到产生的一切质量及相关其他损失有丙方和乙方共同承担。
5.丙方及乙方驻厂人员在货物出厂前,应就货物质量、品质、数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
并由丙方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石材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丙方公章)。
第四条材料的质量、技术标准
1、符合按国家标准《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
2、当石材含放射物质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
3、符合国家标准《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GB9966.3)。
4、符合国家标准《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耐磨性试验方法》(GB9966.5)。
5、符合国家标准《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耐酸性试验方法》(GB9966.6)。
6、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7、天然大理石以国家标准《JC/T202-2001天然大理石荒料》、《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05)》基础,石材质量要求以绿城杭州玉园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准。
8、丙方应提供三组(甲、乙、丙方各一组)每个品种三块相近品相、并经甲方确认的石材作为样板(500㎜×500㎜×20㎜)。
9、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应与甲方留存样板材料一致,必须是同一产地、同一等级、同一品质的产品,品相、花纹、色差必须在留存的三块样板范围内。
(天然石材略有色差,丙方可按楼层注意石材色差问题,以保证每个楼层内的石材质量),若品质不满足规范及样板的标准,甲方或乙方可提出当场更换或退货。
10、墙、地面石材按优等品(A)级标准,石材厚度为20mm,厚度负偏差不得大于1mm;规格板边长偏差不得大于0.5mm。
11.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加工放样图纸要求尺寸切割成规格板,规格板的外观尺寸误差≯0.5mm,边角不得出现明显的崩边、缺角。
平整度应满足石材拼接时肉眼难见的翘曲等现象。
12.五面包括刷防水密封剂在内的防护处理,丙方出厂前在工厂涂刷的为五面,除石材背面没有的其余五面均需涂刷(所用的防护材料须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供甲方认可)。
第六面防护的防护剂由丙方在到货时提供。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
丙方应成立绿城·杭州玉园工程项目部,石材供应期间负责现场放样、订单联络、铺贴指导、售后服务等工程管理工作。
技术人员不少于三人,现场修补人员不少于两人,保证100%到岗率(每天到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第六条排版、加工、包装、指导
1、放样排版
1.1乙方需按设计图纸要求现场弹线放样,现场与图纸的误差由甲方、乙方、设计师及时调整。
排版图须经甲方、乙方、设计公司审定同意后,方可下单定料。
1.2丙方负责排版工作,并出具电脑排版、加工图纸。
排版需经甲方、乙方及设计公司设计师确认。
乙方、丙方对排版、加工图尺寸、纹理排列的精确性负全责,不因甲方确认而转移责任。
石材上墙前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若因品质不符要求造成返工将由乙丙负责承担。
1.3在排版图中必须明确开关、插座等设备的位置,并且在现场必须标注出各开关、插座等设备的三维(XYZ)位置,防止开孔错误,同时也为水电施工提供准确的位置。
2、加工工艺
2.1设计图纸要求的侧面、斜边、圆弧边等见光面部分的抛光,均要求在丙方厂区加工完成,并刷好石材防护剂。
(石材防护品牌为美国思康或日本大金)
2.2大理石地面拼花图案、镶边拼条均按附件要求在丙方厂区拼接至成品,现场铺设。
2.3规格较大、较细长的规格板、拼花板块等背面需在适当位置设置适当数量的的镀锌钢筋,防止运输及安装工程中断裂。
2.4所有异型石材线条,均须在丙方厂区加工。
严禁手提式机械加工。
户内石材线条2.5米以内需用整根石材加工;如需拼接部位的线条,每段线条在厂区加工时加长20mm,抛光完成后按实际长度切割成型。
2.5台盆挖空、倒角均须在丙方厂区机械设备加工,严禁手工制作。
2.6墙面石材阴角收口按拼接对角需要均须丙方厂区作45度斜角加工,(每块石材的切割角度稍大于45o,以利于调整拼接)。
2.7在丙方厂区加工的墙面石材阳角拼接须调制与石材同色的云石胶作勾缝处理,勾缝必须严密,防止从石材接缝处渗漏水。
石材版面应杜绝有锈斑及甲乙双方不能接受的纹理、颜色怪异的玻璃晶。
3、石材加工后排版
3.1石材纹理的排列、拼装和接缝处理的须经甲方、乙方、设计公司确认。
3.2石材加工完成后,需对石材进行排版编号,编号图中须用箭头标明石材拼接方向,排版经甲方、乙方、设计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装箱。
4、包装标准
4.1根据不同类型的石材,采取相应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案,特别注意对石材棱角的保护,并应随箱附带塑封石材装箱单及排版图等书面资料。
4.2板材装箱时大理石光面对光面,中间用橡皮胶垫隔开,用纸板护角包裹四角防止崩角(见下图),并在木箱的底部衬垫不小于2mm厚橡胶垫,防止石材边直接与木材接触。
4.3包装时将相同或相近规格的板材摆放在一起,板材面与面、底与底相向,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板面之间产生的摩擦。
在装箱时,板材与板材之间应紧密相靠,石材线条应统一归类装箱,不得与大板混合装箱,线条应用橡胶垫包裹背向组合包装,并用封箱带缠绕紧密。
不能出现缝隙或任何松动现象,木箱四周及箱内所有空隙必须用泡沫填充塞实,不能有任何空隙与晃动。
对于多层包装的板材,每层之间需加放木板及发泡胶垫相隔,对于小板多排包装的板材,每排之间要用木板隔离。
4.4每箱内尽量装同一区域、同一套户型产品,以方便拆卸与安装。
两份拼接安装示意图过塑后分别放于箱内和装订于箱外,方便客户查找,指导现场安装。
4.5石材应采用木质(框)包装箱(见下图),并用尼龙膜包裹防止雨淋。
5、技术指导
丙方负责免费为乙方提供排版、切割加工、粘结打磨、防护、铺贴、干挂、嵌缝、晶面处理的技术指导。
第七条运输、装卸及保险
1、材料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丙方承担损失。
2、丙方保证在确认材料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补齐,至甲方、乙方满意为止。
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丙方应在石材加工时每颗荒料预留不少于一块大规格毛板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以确保日后的调换或补货的备用。
3、石材的包装费、运输费、吊装费、卸车费、保险金、价格涨落风险金均由丙方承担。
4.丙方选择的运输方式不得影响到甲方的施工计划,如果石材供货延后,石材供应单位必须采取包括专车加急等一系列保证措施确保施工计划,费用不作调整。
3、丙方配合乙方工程的进度,完成石材的供应,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乙方提前12天提供深化设计图纸自行负责石材排版及加工,所有路途运输风险及费用,将货物运至并卸车至现场指定车辆可及平地(验收地点为卸车现场),卸车费用由丙方自理。
第八条交货、验收的时间及地点
1、交货地点:
绿城·杭州玉园一期项目工地现场地面或其它指定堆放地点。
2、供货时间:
2012年月前丙方根据甲方、乙方工程计划确保石材供应,甲方有权对供货时间作出调整。
3、分批次供货时间为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放样后25天内供货(每次供货量不少于套住宅内的所有石材)。
4、货物运抵现场卸落至地面指定地点(车辆能到达的地方)后,由乙方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负责对石材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进行验收。
发现问题时,有必要则保留现场或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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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材 招标 文件 13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