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柯桥区财政总决算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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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柯桥区财政总决算和
关于柯桥区2015年财政总决算及
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局长余建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全区财政总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关于2015年财政总决算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积极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955500万元,比2014年实绩增长16.5%。
其中,根据财政部政策,2015年起原列政府性基金管理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收入69580万元,作为非税专项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9784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4%,同比增长7.7%,其中,2015年起原列政府性基金管理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收入59709万元,作为非税专项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2.0%。
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按收入构成,来源于税收的收入831029万元,同比增长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4.9%。
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如下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815000万元,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因省财政下达地方政府债券、新增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列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支出预算等因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调整为985000万元,其中:
省级财政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券支出预算17000万元,调整向上级财政争取到的新增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列支出预算1670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增支出预算136294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85258万元,增长23.9%,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0%。
剔除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债券等因素,同口径增长6.9%。
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751604万元,增长2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3%,剔除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债券等安排的民生支出114523万元后为637081万元,同口径增长9.7%。
各项重点支出增幅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其中:
教育支出184893万元,增长10.8%;科技支出52027万元,增长31.2%;农林水支出140534万元,增长1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160万元,增长47.3%。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的通知》(浙政发〔2012〕85号)精神,经决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8488万元,加上中央税收返还、省级各项补助、市级补助收入17893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64326万元,上年结余90073万元,经人大批准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294万元以及调入政府性基金资金85790万元;扣除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5258万元,上解省级、市级财政相关资金291916万元,一般债务置换还本支出347326万;同时当年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757万元后,年终累计结转结余为88648万元,包括:
镇级结转结余31730万元,区本级结转结余56918万元;实现了总体收支平衡。
(四)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5〕70号)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6294万元,按规定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757万元(其中:
政府性基金调入85790万元,超收收入调入22988万元,历年结余项目统筹安排调入11979万元),加上上年余额139730万元,年末余额124193万元。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全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计59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2%,同比减少6.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342万元,公务接待费20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97万元。
主要是我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控出国(境)团组和开支费用,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行政成本,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311465万元,同比减少42.4%;收入决算数为22540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相关收入1734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4%,同比减少58.3%。
与向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以下统称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一致。
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368182万元,同比减少27.4%,经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年初的368182万元调整为3305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8%;支出决算数为325472万元(与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的支出325471万元相差1万元,为省市决算汇审时调整尾数所致),完成年度调整预算330510万元的98.5%,同比减少35.8%。
主要支出科目决算数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万元(与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的支出299万元相差100万元,为原列农林水的省补助资金转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所致),同比增加299.0%。
城乡社区支出283505万元(与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的支出283504万元相差1万元,为省市决算汇审时调整尾数所致),同比减少41.5%。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48万元,同比减少49.0%。
其他支出41420万元,同比增加87.2%。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5407万元加上省级转移支付、结算补助收入69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3334万元,调入资金63万元和上年结余250866万元等,扣除政府性基金支出325472万元,专项债务置换还本支出83334万元,调出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790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后,结转下年使用72066万元,主要为待结算拨付各项土地出让成本和有关提留。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收入完成527075万元,主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190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0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336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53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99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55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644万元。
收入决算数与年初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差3110万元,原因是市与区行政区划调整所致。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专户支出385278万元(含上解支出10601万元),主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2153万元(含上解支出899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9128万元(含上解支出5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587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2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258万元(含上解支出89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615万元(含上解支出12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011万元。
支出决算数与年初向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差37905万元,原因是市与区行政区划调整所致。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7075万元减去支出385278万元(含上解支出10601万元),加上历年结余1130065万元(因行政区划调整上划市社保基金专户,调减2014年末结余41015万元),年末结余为127186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结余96110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6443万元,其中:
一次性资产处置收入6000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6321万元,其中:
补充社保风险金1933万元。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扣除支出,加上年结余46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为587万元。
关于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9000万元的62.0%,同比增长6.6%。
其中:
税收收入5421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0.6%,同比增长4.8%;非税收入1141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3%,同比增长16.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解中央税收收入332587万元,1-6月共计完成财政总收入988911万元,完成年初计划1736276万元的57.0%,同比增长3.5%。
主要收入科目执行情况如下图(单位:
万元)
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同比增长1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368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同比增长12.6%。
其中:
教育支出99976万元,同比增长11.1%;科学技术支出26536万元,同比增长29.8%;农林水支出62309万元,同比增长18.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58万元,同比增长11.3%。
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如下图(单位: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105732万元,同比增长80.7%,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81223万元,同比增长77.2%。
政府性基金支出103656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159万元,其他支出1449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4892万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21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15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87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91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0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68万元。
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1438万元,其中: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15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21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65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314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472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27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3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2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入完成19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支出130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上半年,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稳定增长为目标,着力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
在经济形势依然复杂、转型阵痛尚未缓解、减收因素交织叠加的情况下,坚持把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不断抓实抓细管理举措。
一是加强收入分析。
每月召开税收分析会议,科学编制收入计划、逐月分解收入任务、时时把握收入进度,不断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系统性和预见性;加强经济税收调研,开展“营改增”对财政收入影响专题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对近900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实时跟踪,深化数据增值利用,为提高我区收入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深化国地税合作。
召开国、地税合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在二十九个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的相关工作;探索个体税收征管合作模式,统一机构、共派人员、共定规则,提高个体税收管理效率。
三是提高征管质效。
加大稽查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个转企”百日专项整治检查、稽查“积案”百日清理等活动,上半年共立案检查企业57户,查补各项税费4692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大要案4件,千万元以上大要案1件,清理稽查“积案”11件;探索完善以风险控制管理为导向的纳税评估模式,重点开展热电行业专项评估工作,开展欠税清缴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欠税企业档案,制定分月清欠计划,实行月度通报机制,上半年共清理欠税4998万元,涉及企业536户。
四是强化纳税服务。
开展“百名税干进千企、深入基层补短板”活动,对1500户企业和100户个体工商户等进行专项辅导,深入打造税企对话平台,进一步融洽了税企关系;推行订单服务,紧紧围绕“三次创业”精神,为企业量身定制解决方案,上半年开出100余张服务订单。
(二)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着力打造转型升级助推器
充分发挥好政策和资金的保障、支撑、引导作用,用足用好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税收良性互动。
一是推动产业基金创新发展。
在转型升级基金和产业重组基金的基础上,新成立文创基金、科技人才基金、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和双百产业基金等四个政府产业基金,初步形成一个以六大政府产业基金为核心的投融资平台。
目前基金总规模达85亿元,已参与投资项目8个,总投资达12亿元;全力打造金柯桥基金小镇,吸引私募投资机构入驻基金小镇52家;启动基金小镇环境改造和小镇客厅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小镇吸引力。
二是落实减费清负政策。
积极落实“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上半年累计为企业减负3.22亿元;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合理安排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650万元,用于支持区内企业发展。
三是加快兑现企业奖补资金。
积极引导经济转型和印染产业集聚升级,确保经济转型升级奖补资金得到及时兑现。
上半年,全区用于科学技术、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等与经济转型升级相关的事务支出共计6.28亿元。
(三)以项目推进为重点,着力唱响改善民生重头戏
在财政收入压力渐增、支出刚性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切实做好资金统筹,加大资金调度,确保各项重点支出。
一是积极筹措建设性财政资金,加强对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的投入力度,上半年累计拨付树人大学、之江学院、妇女儿童医院、老年医院、保障性住房、交通治堵等建设资金2.55亿元;二是全力保障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积极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推进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完成2016年购买公交服务采购方案,并拨付资金1.07亿元;三是全力保障环境整治提升需要。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1.8亿元,全力支持“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美丽公路、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保障环境整治提升。
(四)以激发活力为宗旨,着力寻找深化改革切入点
财税改革逐渐步入“深水区”,需要不断寻找改革的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激发内在活力。
一是推进“营改增”工作。
始终坚持把聚焦“营改增”工作作为本年度财税工作的重大要务之一,设立“营改增”试点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等五大工作小组,有序推进“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积极举措,确保了“营改增”平稳过渡。
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探索完善乡镇运行机制,提高集中支付资金覆盖率,上半年乡镇累计办理集中支付金额7.89亿元,同比增长2.77倍;继续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切实提高公务卡发卡量和使用率,1-6月累计公务刷卡支出同比增长22.3%。
三是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
大力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在全市率先试水“互联网+”模式,将教育收费项目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非税收缴渠道多样化。
四是力促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推动国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促进融资体制改革,化解资金融资难题;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将轨道交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列入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不断扩大购买服务的范畴和规模。
(五)以科学精细为标准,着力构建阳光财税新高度
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健全财税运行机制,着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阳光财税。
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对全区16个镇(街道、开发区)实地开展5个方面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严肃查纠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行为;开展全区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区26个部门和5个镇(街)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加强财政资金预算进度绩效跟踪管理,修订完善了《柯桥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实行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督全覆盖。
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公款存放的规定,制定出台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稳步提高财政资金收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定9个资金项目为重点评价(检查)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4.52亿元;继续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56亿元;积极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工作,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上半年已置换债券35.55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数的71.1%;加强政府工程标底预算的审核监督,上半年审核完成政府工程标底94只,核减金额8491万元。
三是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
全面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强化对财政支出的审核把关,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规范支付流程,强化票据审核,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适应新常态、落实新举措,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保障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合心合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
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区域经济态势、财税改革进程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当前财税工作仍面临较多困难,我们将正视存在的困难和挑战,科学把握发展中的利好因素,切实提高适应转型发展的能力和当家理财水平。
为确保圆满完成区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2016年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稳定收入增长不动摇,确保完成全年预期收入
一是强化税源监管,结合纳税评估做好房地产企业、工业园区和轻纺市场出租业、印染行业等的税源调查分析工作,加大欠税追缴力度,提升欠税风险应对和防控,同时大力压缩往年陈欠,重点防止新欠产生。
二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和税源变化趋势,提高收入前瞻性。
三是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的精细管理。
四是加大税源涵养力度,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对跨境电子交易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税收征管,培育优质新兴税源。
五是强化征管查互动机制,继续做好“积案”化解工作,确保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
六是打造“互联网+”新模式,加快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推进公共支付平台建设。
七是做好“金税三期”上线运行准备工作,确保“金税三期”上线平稳运行。
(二)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不动摇,不断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有序推进产业基金建设和项目合作,对生物制药、智能电动车等相关基金项目进行深度调研,争取达成合作意向并推动项目早日落地。
二是发挥基金小镇集聚作用。
扎实做好基金小镇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工作,主动与投中、清科等股权投资综合服务机构进行接洽,着力提升基金小镇知名度,全年确保引进私募金融机构不少于30家。
三是发挥财税政策扶持作用。
认真落实好清费减负等各项政策,在降低企业纳税成本、优化企业融资服务等八个方面加大落实力度,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四是发挥服务优化作用。
继续开展“百名税干进千企、深入基层补短板”活动,按计划完成1825户纳税人的走访任务,并以多种方式加强对名单以外企业的宣传,走访完毕后对走访中收集到的意见问题召开专题分析会进行逐项解决,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保障改善民生不动摇,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继续配合推进浙工大之江学院、树人大学以及妇女儿童医院、老年医院、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城乡建设和环境治理的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重点助推“五水共治”、“五气合治”、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
二是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全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兑现和项目管理工作;在强化经费保障的同时,重点关注科技、教育、人才、文化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社保基金支出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基础上切实提高基金收益率;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对象政策优待工作,确保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研究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偿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坚持推进改革创新不动摇,着力完善财税体制机制
一是做好“营改增”后续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营改增”后附加税费的征收管理,确保营改增后税收征管的连续性和规范性;与国税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严防出现管理盲区。
二是完善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
研究制定新一轮区对镇(街)、开发区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区镇两级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动镇(街)、开发区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三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探索财政预算项目滚动管理,实现预算资金全流程追溯。
(五)坚持规范财经秩序不动摇,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做好财政内部控制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加快构建大监督体系;继续抓好财政部门重点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本年工作计划,做好2016年剩余重点项目的评价工作;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探索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廉洁性评价,确保实现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督全覆盖。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以及一般性支出;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内部工作规程,提高预算执行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加强债务资金的预算管理,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完成债券置换50亿元以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复杂的财经形势,我们决心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工作基调,狠抓组织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科学理财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凝心聚力,创新实干,为不断推进“三个柯桥”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016年7月26日
附表1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总表
单位:
万元
收入科目
2015年
预算数
2015年
决算数
完成
预算
比上年
增长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955500
978488
102.4%
7.7%
(一)税收收入小计
838000
831029
99.2%
5.2%
1.增值税及营改征增值税
160100
143277
89.5%
2.4%
2.营业税
186500
193542
103.8%
0.6%
3.企业所得税(40%部分)
103800
111699
107.6%
-7.8%
4.个人所得税(40%部分)
34400
36313
105.6%
14.5%
5.城市维护建设税
40000
39241
98.1%
2.6%
6.契税耕占税
96500
61485
63.7%
-25.3%
7.其他地方各税
216700
245472
113.3%
33.4%
(二)非税收入小计
117500
147459
125.5%
19.5%
1.专项收入
94100
83992
89.3%
-24.0%
2.其他收入
23400
63467
271.2%
396.3%
注: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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