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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完整版
*****花园
人防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发包单位:
深圳市****有限公司
2014年6月日
第一章招标邀请书
兹有“”人防工程拟发包,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请贵公司参与竞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投标要求等。
我们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提交投标文件。
若出现对本招标书中的疑问,请联络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
“”人防工程
3.招标单位:
深圳市****有限公司
4.标书领取地点:
深圳市
5.标书领取时间:
2014年6月日17时30分时前。
6.投标地点:
深圳市
7.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7月日17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逾期送达者将做为废标处理。
深圳市*****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深圳市
电话:
0755—
传真:
0755—
联系人: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人防工程。
工程地点:
深圳市
工程规模及特征:
人防建筑面积m2,划分为个防护单元,个抗爆单元;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为核6级,防化等级为丙级。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及其附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填写和送达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文字和数字,投标单位均不得自行修改。
若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招标单位进行统一解答。
3.投标单位为完成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招标单位不承诺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单位一定为中标人。
5.投标单位须明白,若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错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要求以其他不能满足招标单位实质要求等行为,将可能被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必须明白,若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拟定的施工措施、方案或标准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保证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招标单位有权确定其为废标或要求其在中标后进行修改,因此而增加的各项费用,招标单位不予补偿。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人防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进排风口的防爆波悬板活门、防爆地漏、抗爆按钮及门铃、排气活门、测压装置、封堵板、密闭套管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人防战时通风设备和战时通风管(战时通风管施工至与平时风管接驳处)、人防战时给排水(仅含防爆地漏、防护阀门,其余由乙方负责监督和指导总包单位预留预埋工作)、人防战时电气工程(不含屋顶报警间电源及配电箱、穿墙套管预埋,不含平战共用的排污泵电箱、照明电箱,乙方负责监督和指导总包单位预留预埋工作)等的制作安装;所有人防防护设备工程的调试与验收、以及协助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各项工作内容。
2、乙方负责保证通过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量清单详见合同附表)
3、总包与人防单位对于地下室人防工程工作界面划分:
(1)人防土建部分:
人防图纸中的各类防护密闭门、封堵板、密闭门的小五金、预埋件、锚固及其它一切所需的配件和附件的供货和安装;进排风口的防爆波活门的供货及安装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2)人防给排水部分:
①人防给排水图纸中的防爆地漏(不含预埋管)、防护阀门(给排水部分)的供货、安装和调试。
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②其它人防给排水工程,均由总包完成。
(3)人防电气部分:
①人防电气部分:
地下室部分除平战共用的排污泵电箱、照明电箱及屋顶人防报警间电箱(含进出管线)由总包施工,其它部分人防电施全部由人防单位完成。
②弱电部分从组线箱出线开始至末端点位人防单位完成,弱电进户管线、地下组线箱及屋顶报警间信息点由弱电单位实施。
(4)人防通风部分:
①人防通风图纸中的人防风机的供货、安装和调试,油网除尘器、过滤吸收器、换气堵头、插板阀、电动手动密闭阀门、风管止回阀、调节阀、防火阀、百叶风口、测压装置U型管、气密测量管、压差测量管、放射性、尾气监测取样管、增压管及球阀,排风口的超压排气阀门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②战时风管、通风短管、支架、软接头的制作、安装和调试;预埋通风管穿墙密闭套管等工作内容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及一切可能发生的税费、包向政府有关部门上缴专项费用;仅不包括向总包单位上交的配合费。
五、工期及要求:
1.安装工期:
详见合同。
2.工程施工完成,经验收符合要求、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证书后,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施工机械应在3天内全部退场。
3.中标单位在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7天内,上报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技术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4.中标单位施工期间需上报每周计划,并严格执行。
若总工期拖延,则按拖延天数处罚,每拖延1天罚款500元。
5.各类人防工程预埋、预留施工随地下室主体施工时一次同步完成,不得遗漏。
6.使用条件下的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
六、质量要求:
1.制作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必须按国家人防办、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标准图集和要求进行制作和安装;
3.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深圳市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所有人防工程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防护等级。
按照深圳市现行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进行隐蔽及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4.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投标单位应该对本工程及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细致的理解。
对招标文件中所述内容有不清之处或者认为应提供条件而招标文件中未反映到的内容,应提出建议,供我方改进或研究参考。
若发现问题,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向我方提出书面咨询。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有权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投标单位,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八、标前会议:
1.如果需要,招标单位将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会议将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答疑及补充,由招标单位执笔形成《标前会议纪要》并行文印发至各投标单位。
2.《标前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九、投标文件的作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即告作废: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编制及形式制作的。
3.投标文件应加盖公章和签名而未盖公章未签名的。
4.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5.投标文件逾时送达的。
6.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评标:
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对方案、价格、工期、质量、实力考察、投标承诺、设备品牌、与投标单位协商等方面综合评审的方法确定中标人
十一、中标:
招标单位根据最后的评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投标书及有关资料不予退还。
十二、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均作为双方之间的约束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其它须强调的事项:
1.本招标书作为中标后的合同附件予以执行。
2.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3.本招标范围内任何未报价的项目以及图纸中的工程量均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4.投标单位必须知道:
若XX,不得擅自涂改投标文件的原文。
任何涂改或更改均被视为无效的。
5.只有由招标单位向所有投标单位发出的书面答复才应被视为对投标文件具有影响力,该函应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6.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律用中文书写。
7.中标单位自进场之日起必须准时参加工程例会,不到会者将按照有所为集团公司章程严格罚款处理。
8.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9.本次招标活动是由招标单位自行组织,且招标单位保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章投标要求
一、投标报价:
本工程属于综合单价、总价包干。
已包含材料设备、制作、安装、检验、报建、运输、验收、安全及工程维修、技术措施费、水电费(自行向总包方交纳)、场内二次转运装卸费、管理费、合理利润、各项上缴政府部门的费用、税金等完工所需所有费用(仅不含总包配合费)。
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及周边情况并依据自己的实际水平报价,按清单中所提供的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报价,且每项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工程量请各投标单位按图纸重新计算,投标单位应该明白,投标工程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应该包含在报价中;
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该综合单价中;
其它各种税费等均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机械进出场费、各种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中标单位员工和施工机械的保险费、施工用水用电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其他为保证正常施工需采取的措施费应考虑在报价中;
投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到如下雨、其它专业工序交叉作业、施工噪音控制等全部因素对本工程的影响。
除非甲方要求,中标单位不得因任何因素而要求工期顺延或任何造价的增加。
在评标时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协商确定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均为固定价,任何投标单位中标,该综合单价或总价在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必须包括资信标和商务标。
同时各部份需制作电子版(采用U盘或光盘存储),封装在报价部分标袋中。
2.资信部分编制要求:
(1)资信标部份,提供一式两份,分正副本,应包含如下内容:
资信标包括必须的资质文件、投标单位证明文件、服务条件和其它说明文件。
①必须包括的资质文件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专项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国家颁发的有关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企业介绍、近三年及正在承建的主要工程简介(加盖单位红章)。
②必须包括的投标单位的证明文件为:
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书(由被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或参加投标会议时)。
③提供拟用于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简历。
一旦中标,该管理班子名单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
④其余相关证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补充。
(2)资料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商务标部分编制要求:
(1)商务标部份,提供一式两份,分正副本,应包含如下内容:
商务标必须包括投标报价文件、必须的施工文件、投标单位可提供的条件及施工合同需要特别说明的条件、服务及维修承诺书等其他说明文件。
(2)必须包括的施工文件为: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该施工组织设计在中标后若需改动须经招标单位批准)、制作及节点构造详图和典型安装大样图、项目负责人员介绍。
(3)投标报价文件为:
投标函、投标报价书、————————人防工程报价表、计算依据说明等。
4.投标文件应分类封装。
封装袋一为资信标文件,封装袋二为商务标文件(含技术部分及投标函部分),投标文件均为明标。
5.投标函、报价书应详细填写,不得涂改。
6.全部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信封形式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信封的封面上应有资信标与商务标的明显标识,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的签名,并写明: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7.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数量:
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及电子版(包括投标的所有资料)一份。
第四章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民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同时,投标单位须与民防工程政府主管单位有良好的资源关系,以确保人防工程验收手续及相关验收证书的一次性、顺利办理;
2.中标单位有义务指导及配合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其它土建工程及水、电、通风、消防、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人防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深圳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招、投标文件,签订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人防工程
2、承包范围:
人防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各类防护密闭门、密闭门、进排风口的防爆波悬板活门、防爆地漏、抗爆按钮及门铃、排气活门、测压装置、封堵板、密闭套管及预埋件的制作安装、人防战时通风设备和战时通风管(战时通风管施工至与平时风管接驳处)、人防战时给排水(仅含防爆地漏、防护阀门,其余由乙方负责监督和指导总包单位预留预埋工作)、人防战时电气工程(不含屋顶报警间电源及配电箱、穿墙套管预埋,不含平战共用的排污泵电箱、照明电箱(含进出线),乙方负责监督和指导总包单位预留预埋工作)等的制作安装;所有人防防护设备工程的调试与验收、以及协助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各项工作内容。
施工图纸内的所有人防工程由乙方负责保证通过人防竣工验收。
3、总包水电与人防单位对于地下室人防工程工作界面划分:
(1)人防土建部分:
人防图纸中的各类防护密闭门、封堵板、密闭门的小五金、预埋件、锚固及其它一切所需的配件和附件的供货和安装;进排风口的防爆波活门的供货及安装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2)人防给排水部分:
①防爆地漏(不含预埋管)由人防单位安装。
②其它人防给排水工程,均由总包完成。
(3)人防电气部分:
①人防电气部分:
地下室部分除平战共用的排污泵电箱、照明电箱及屋顶人防报警间电箱(含进出管线)由总包施工,其它部分人防电施全部由人防单位完成。
②弱电部分从组线箱出线开始至末端点位人防单位完成,弱电进户管线、地下组线箱及屋顶报警间信息点由弱电单位实施。
(4)人防通风部分:
①人防通风图纸中的人防风机的供货、安装和调试,油网除尘器、过滤吸收器、换气堵头、插板阀、电动手动密闭阀门、风管止回阀、调节阀、防火阀、百叶风口、测压装置U型管、气密测量管、压差测量管、放射性、尾气监测取样管、增压管及球阀,排风口的超压排气阀门的供货、安装和调试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②战时风管、通风短管、支架、软接头的制作、安装和调试;预埋通风管穿墙密闭套管等工作内容等;均由人防单位完成。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不包括向总包单位上交的配合费。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合同总价大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一次性包定;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包向政府主管部门的专项上缴费用、包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取得相关备案证明;但不包深圳市建筑安装税费和总包配合管理费及施工用水电费。
3.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各种试验、检验、验收、报批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4.因甲方及设计变更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增减部分,按乙方的中标价计取,若中标价中未有完全吻合的单价,则参照中标价中最接近变更项目的型号、规格的报价按调整系数计取;若变更后的设备的材质、型号等都发生变化,则由乙方重新报价并经甲方确认。
5.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
若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变更,则以合同价结算,但应扣减按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罚款金额;若发生变更,则按第二条第4款计算方法计算变更后的单价,工程量按经甲方、监理认可的实际工程量计取,再计算工程总价,同时扣减按本合同约定应扣的罚款金额。
第三条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安排门框及其它预埋件的生产。
2.施工工期及进场施工日期根据主体施工要求确定,乙方必须配合“”项目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施工,且必须按工程总施工进度的要求完成。
3.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配合施工。
甲方必须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乙方接到通知后于2天内到达现场,与有关人员确定门框及预埋件安装进场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乙方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预埋件安装;门框安装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
4.门扇及防化通风设备安装日期:
50天。
签订合同后,乙方须与甲方工程部、总包单位共同协商确定进场安装时间;进场前,甲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正式进场通知后,必须在50天内完成人防工程的安装。
第四条合同工程款支付
1.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
2.门扇进场安装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工程进度款。
3.人防工程全部完工,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工程款。
4.所有人防设备安装完毕经自检合格、整理并提交结算资料后,经监理、甲方初检,达到验收条件,乙方向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专项验收,经深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专项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证书后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5%工程款。
5.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两年)、并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十五天内结清余款(不计息)。
但不免除乙方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及费用.
6.乙方向甲方请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的地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验收等级:
合格。
2.质量要求:
(1)验收是建立在专业和法定检测基础上,并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
(2)施工期间必须有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和技术力量,以足以保证在检测和申请政府部门进行验收时,必须做到一次性验收成功,否则承诺同意相应的违约处罚;
(3)质量违约处罚: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等施工,若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将给予1000~2000元(人民币)/处的违约处罚。
(4)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深圳市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所有人防工程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防护等级。
按照深圳市现行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进行隐蔽及竣工验收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验收及取得《民防工程验收证书》。
4.验收合格,由乙方办理《民防工程验收证书》。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及时向乙方提供深圳市人防办审定的人防地下室施工图2套和有关资料;
1.2由于工程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两天办理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手续,并经深圳市民防办审定后书面通知乙方。
1.3提供安装的必需条件:
协调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从总包单位提供的接口装表单独计量,并按实际用量向总包方交纳水电费)、垂直运输工具,但场地内和楼地面平面方向的运输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1.4负责协调乙方和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1.5协调总包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地下室的标高和轴线、孔口中心线。
1.6会同工程监理,组织对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协助乙方办理专项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2.1严格按国家人防办、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有关规定制作、安装人防防护设备;
2.2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3向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本工程的验收工作,并最终通过专项验收,取得验收证书。
提供合同范围内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产品合格证等本工程的全套符合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工程资料;
2.4按“”总包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及甲方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5工程竣工但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发生的损坏、丢失等,乙方负责修复;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的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由甲方支付;
2.6乙方应遵守甲方、总包单位有关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总包单位的安排,积极配合总包工作;
2.7乙方自行解决现场临时设施并承担其费用,保管好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和自有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解决乙方自有施工人员的食宿,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为现场自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购买保险;
2.8做好成品保护,不但要做好本合同范围内的成品保护,还要在施工时注意保护其他承包人的成品,若经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现场确认造成其他承包人成品破坏的责任属乙方,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无偿修复;
2.9总包单位在封闭模板前,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限定的日期前完成预埋件的预埋工作,并报有关部门验收通过,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总包单位工期受影响,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工期造成延期责任,并接受1000~2000元/天的延期罚款,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处理因此给总包单位施工造成的影响;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10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本工程通过专项验收后,乙方要负责清理完自已的建筑垃圾、材料、设备等。
2.11本工程通过专项验收后,要积极配合“”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12及时办理乙方责任范围的相关手续。
2.13施工中发生的工伤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及建设主管部门。
2.14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天内予以答复并无条件保修,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15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文明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
2.16负责验收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材料和设备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和按有关规定检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图集的规定,并为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认可的合格产品。
第八条图纸变更和修改
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字,并报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有效。
修改、变更后的施工图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人防门门框及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毕后,由乙方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和有关部门隐蔽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封模浇注砼。
2.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条件,将提前2天申请甲方、监理预验收。
甲方、监理接到申请后按约定日期预验收。
3.工程预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深圳市龙岗区民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专项验收,提交竣工验收证书及相关文件,甲方须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专项验收工作必须在总包单位竣工验收前完成、并取得验收证书,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专项验收未验收完毕,乙方承担3000元/天的延期罚款,若该延期造成总包单位竣工验收延期,除承担10000元/天延期罚款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若非乙方原因造成专项验收未能通过,则责任不在乙方。
第十条:
保修期和最后验收
1.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2.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确保维修的时间和质量。
3、保修范围:
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它缺陷均属保修范围。
4.保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最终验收,确认乙方已完成保修责任,接到乙方的申请后、甲方应在十五天内办理保修金的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
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且未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施工,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因总包单位提前封模而甲方未告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在封模前完成人防门框设备预埋件预埋,从而造成人防门框设备预埋件无法进行隐蔽验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应因此拖欠乙方工程款。
但是,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封模,乙方应尽力配合。
第十二条仲裁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而且无法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解决时,可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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