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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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评奖评优的激励作用,促进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的记实量化,为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提供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综合的评价方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我院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积极上进。
三、试行原则
凡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必须首先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所规定的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结合记实总分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四、记实总分计算办法
(一)一年级
总分=(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70%+(科研成绩合计分+社会工作合计分)×30%
(二)二年级及以上
总分=科研成绩合计分+社会工作合计分
五、计分细则
(一)学习成绩
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以研究生教育科出具的成绩证明为准。
(二)科研总分
1)论文:
1.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性论文,计分如下:
IF
0<IF<1
1≤IF<2
2≤IF<3
3≤IF<5
5≤IF<10
IF≥10
第一作者
20
25
30
40
60
80
第二作者
10
12.5
15
20
30
40
第三作者
4
5
6
8
12
16
注:
(1)参与评奖的论文或成果要求是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境外合作方高校为第一单位、浙江大学为第二单位,其它情况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实施;
(2)SCI论文的影响因子(IF)按照前一年度的5-YearImpactFactor计算;
(3)加分论文应为全文发表(在线或见刊),被SCI收录的会议摘要不加分;
(4)被EI、ISTP、ISSHP、IM收录的论文按1篇SCI(IF<1)收录论文计分办
法计算;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1篇SCI(IF<1)收录论文计分办法计算;评奖办法规定外的其他杂志所发表论文不加分;
(5)论文作者排名以论文发表时的实际作者顺序为准,共同第一作者等同第一作者;
(6)参加国际会议并作主题报告,计20分;大会宣读论文计10分;国际会议以出境参加为准,做主题报告和大会宣读论文可以加分,poster和受邀参会不加分。
2.在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学术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8分;第二作者计4分;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5分;第二作者计2.5分;在国内外一级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综述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2.5分;在其它刊物发表论文一篇,第一作者计1分。
注:
每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按1篇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计分办法计算。
3.参加学校论文报告会,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鼓励奖加1分。
参加学院论文报告会,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同一篇学术论文符合不同评奖条款的,限加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5.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毕业班同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可以为录用证明,非毕业班同学需正式发表,已经录用未发表的成果留作下次评奖评优使用。
转博的同学不按照毕业班学生对待。
2)课题和获奖:
根据课题的级别以及参与者在课题申请报告、结题报告中的作者排序相应记分。
获奖课题的参与者,按原有分值加倍记分。
具体加分细则见下表:
课题的级别
排名次序
记分
国家级课题
1
30
2—3
15
4—5
6
省部委级重点课题
1
20
2
10
3
5
省部委级一般课题
1
15
2
8
3
4
地市科委级课题
1
10
横向课题(经费在5万元以上)
1
10
横向课题(经费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1
5
注:
(1)导师或他人为第一作者申请的课题项目不加分,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申报的课题按照原实施办法类别加分(如省新苗项目等);
(2)学校“健心”计划研究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的主要组织实施人记10分(限1人),其他参加人记3分(限五人加分,包括一名组织实施人和四名参加人);
(3)大学生素质训练项目(SQTP)、“汇能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发展活动基金”项目等,项目负责人记3分,项目参加人记1分(限五人加分,包括一名负责人和四名参加人)。
(三)社会工作和活动
1)社会工作
1.考核对象:
任期一年及以上的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党支部委员、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总支委员、兼职辅导员、团委挂职干部。
2.各级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细则(见下表)
类别
考核等级
加分分值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党支部书记
优秀
10(正职)8(副职)
合格
8(正职)6(副职)
不合格
0
研究生会部长级成员、班长、团支书、兼职辅导员、团委挂职干部
优秀
6
合格
4
不合格
0
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委、班委、以及团支委的其他成员
优秀
3
合格
1
不合格
0
注:
学生干部考核计分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担任两项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同学,限加最高分;学生党总支委员按照党支委成员标准计分;学校研究生会干部加分参照学院细则。
2)文体及各类竞赛项目
1.各类竞赛奖励加分分值
级别
破记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全国
20
15
12
10
8
7
6
5
4
省级
15
10
8
6
5
4
3
2
2
校级
8
6
4
3
2
2
2
1
1
院级
4
3
2
0
0
0
0
0
2.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
挑战杯、学校党支部书记技能大赛、学校运动会、DMB节、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义务献血、征文比赛、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技能大赛、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等,具体说明如下:
(1)学校竞技类项目(包括秋季运动会,篮球赛等)根据上表校级计分,趣味类项目(如春季趣味运动会等),根据上表校级对应名次减半计分,限加最高两项;
(2)学校党支部书记技能大赛获奖按照校级对应名次加倍计分;
(3)DMB节参与并获奖计1分;
(4)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包括学院和学校项目)参加计3分(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除外),获奖可参评学校社会实践奖,不另行加分;
(5)义务献血一次计3分,一年内最高加6分;
(6)在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技能大赛中,优秀个人计2分,同时获得团体奖项者,限加最高分。
3.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
4.集体项目参照上述规定,各人均计同等级相应分数。
5.在校运会“三好杯”健美操排舞、排球、羽毛球等各类比赛中,获最佳组织奖等荣誉称号,每人计2分。
3)其他活动
1.研究生始业教育系列活动每人计基础分5分,缺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参加学院学生会、研博会或团委组织的各类活动,参加1次计0.25分,最高计4分。
(四)其他情况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被评为院(系)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对于本细则规定的项目之外,其他需要加分的项目(如在暑期抗洪抢险,长期照顾孤寡老人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比照上述规定,酌情给予加分。
六、实施办法
1.各位研究生应认真回顾总结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研究生干部还应进行学年工作总结。
研会干部和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研究生党支部委员考核由相关党支部和学院党委负责;班委、团支委考核由德育导师和各班级负责。
2.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初进行,一般由学院召开有关会议,统一布置,统一进行。
3.各位研究生必须根据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计分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4.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统计、汇总、初评,提出初步评定方案。
5.学院公布初评结果,征求、听取研究生的意见。
研究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成绩、评奖结果有意见、异议的,应在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学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负责给予复议,在一周内将复议结果答复研究生。
6.学院在复议期满后,将评奖评优方案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7.学生如有出现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8.细则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
评奖评优办法补充说明
各团支部、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充分发挥评奖评优的激励作用,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的文件精神和7月2日学生代表座谈会意见,结合我院近年来的评奖评优工作,在《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2012年试行)》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及公示,根据公示期意见并通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对修订部分进行补充说明,适用于2017-2018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
1.在计分细则的“科研总分”中
“1)论文”部分修改为:
a.对于共同第一作者的情况:
①当申请人为第二位,且第一位作者是其导师或非本院师生,则按照上表以第一作者×0.75计分;
②若共同第一作者均来自本院,则以实际作者自然顺序为准。
以上情况加分对象均仅限于自然顺序前三位。
b.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综述性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按照上表减半计分;当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时,学生以第二作者按照上表减半计分;其余情况不计分。
c.其他情况下,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人均按自然顺序计分。
2.在计分细则的“科研总分”中第5小点部分补充:
非毕业班转博的同学,转博当年在原班级参评,之后均视为高年级博士参评;毕业班转博的同学,均视为高年级博士参评。
3.在计分细则的“社会工作和活动”中“社会工作”部分“各类研究生干部加分细则”修改:
①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各级团委挂职副书记加分同研博会主席团成员;
②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团委下设中心主任同研博会部长级成员;
③研究生副部长、党支委、班委以及团支委的其他成员加分由优秀3分,合格1分改为优秀4分,合格2分。
(该点改动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学院党支部调整,各党支部改为学生自治,党支委的工作量有所增加,任务更重。
)此档增加实验室安全员和团委下设中心副主任,其中实验室安全员暂定统一为合格,若实验室在期间曾出现安全事故则定为不合格。
④添加计分项:
在学校其他学生组织或社团担任职务(部长及以上的),根据证明材料每项计1分,累计不超过2分。
4.在计分细则的“社会工作和活动”中“文体及各类竞赛项目”部分:
①参加牛精英暑期实习,按照社会实践计3分,实习项目汇报获奖不再另行加分。
参加牛精英挑战赛获奖的,按照上表中全国级别分数加分;②参加校级(省级/全国)比赛获得优胜奖的,按上表校级(省级/全国)第八名计分;③参加寝室装饰大赛等寝室方面相关的比赛,凡获奖即计0.5分,累计不超过1分。
5.在“实施办法”部分,添加同分情况说明:
一年级研究生总分相同时,首先按照学习成绩排序,其次科研成绩排序;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总分相同时,首先按照科研成绩排序。
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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