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根滩变电站电气安装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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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根滩变电站电气安装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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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根滩变电站电气安装施工方案
湖北荆力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JingLiGongChengZongChengBaoYouXianZeRenGongSi
潜江220kV竹根滩变电站增容及扩建工程
电气安装施工方案
220kV竹根滩变电站增容及扩建工程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
潜江220kV竹根滩变电站增容及扩建工程电气安装施工方案审签页
批准:
年月日
安全审核:
年月日
质量审核:
年月日
技术审核:
年月日
编写:
年月日
二〇一一年五月
潜江220kV竹根滩变电站增容及扩建工程电气安装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概述
1.1.1潜江220kV竹根滩变电站增容及扩建工程包括两个部分:
增容部分和扩建部分。
1.1.2增容部分:
新增#2主变及三侧开关,10面35KV开关柜,35KV消弧线圈,#3、#4电容器,110KV新增三个间隔,110KV#4、#5母线延伸及相应的二次设备。
此部分的设计单位是荆力设计咨询公司。
1.1.3扩建部分:
新增220KV三伏潭I、II回,220KV兴竹II回,220KV母联,完善220KV#1母线设备(含所有#1母线侧刀闸和互01PT)。
此部分的设计单位是湖北省电力设计院。
1.1.4工期节点:
增容部分(除35KV#3、#4电容器和新增的三个110KV间隔外)、全站220KV#1母线所属设备系统(除220KV三伏潭I回、三伏潭II回、兴竹II回外)造价人才网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送电,余下部分按照里程碑节点完成。
1.2现在运行情况
1.2.1潜江220kV竹根滩变电站220KV兴竹I回竹228、220KV竹竟线竹224接入220KV#2母线供#1主变竹223,#1母线前期已安装但母线下的刀闸均未安装;#1主变通过竹115供110KV#4、#5母线(经110KV母联竹117连接)的负荷,#1主变通过竹331供35KV#7母线的负荷,35kV竹东线竹3376经电缆连接至#2站变柜竹339开关供#2站变。
1.2.2全站为综合自动化无人值班有人值守变电站,站内数据上传至荆州地调和湖北省中调。
1.3电气部分施工内容
1.3.1在6月27(迎峰度夏)之前应完成的施工工作(见停电方案)
1.3.1.1#2主变:
主变本体、中性点设备、35KV母线桥安装,#2主变高压侧竹226间隔安装并接入220KV#1、#2母线,#2主变中压侧竹120间隔安装并接入110KV#4、#5母线,#2主变低压侧间隔及室内封闭母线桥安装,35KV#8母线完善并与35KV#7母线连接(含分段竹340间隔、4面线路开关柜、互32PT、35KV#2消弧线圈及#2站变)二次接线及保护装置安装,综合自动化调试。
1.3.1.2完善220KV#1母线所属设备,包括#1主变竹2231、竹竟线竹2241、兴竹I回竹2281、三伏谭Ⅰ回竹2251、三伏潭Ⅱ回竹2271、母联竹2291、兴竹Ⅱ回2301、互01PT间隔,完成220KV互01PT间隔的二次接线、保护安装、综合自动化系统调试及220KVPT并列装置的安装及调试。
1.3.1.3完成新增三伏谭Ⅰ回竹225、三伏潭Ⅱ回竹227、母联竹229、兴竹Ⅱ回230间隔的开关、电流互感器、2刀闸、6刀闸、线路TYD等设备的安装,并将所有2刀闸接入220KV#2母线,完成220KV母联间隔、三伏谭Ⅰ回竹225、三伏潭Ⅱ回竹227、母联竹229、兴竹Ⅱ回230、220KV母差、220KV失灵等公用设备的二次接线、保护安装及综合自动化调试。
1.3.1.4本次可以送电的新增设备:
#2主变本体及三侧开关,35KV#8母线,互32PT,35KV#2消弧线圈及#2站变,220KV#1母线,220KV母联,220KV互01PT,220KV竹竟线竹2241,#1主变竹2231,220KV兴竹I回竹2281。
1.3.2在6月27(迎峰度夏)之后工程监理应完成的施工工作
1.3.2.1按里程碑节点计划保证220KV三伏潭I回竹225,220KV三伏潭II回竹227,220KV兴竹II回竹230间隔的送电。
1.3.2.2完成110KV新增的三个间隔安装,110KV#4、#5母线延伸,110KV间隔调整,并具备送电条件。
1.3.2.3完成35KV新增#3、#4电容器组的安装,并具备送电条件。
2施工组织措施
2.1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优质高效地实施本工程的各项任务,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成立了潜江220kV竹根滩变电站增容及扩建工程电气安装施工领导小组和项目施工组。
2.1.1领导小组:
组长:
车军
副组长:
管舜、帅卫平
成员:
文伟、杨雪冰、杨先才、周斌、邵元瑞、徐敏娟、陈勇、黄厚敏、陈小平、金永善、高明贵
2.1.2项目施工组:
项目经理:
文伟
技术质量负责人:
黄华
专职安全员:
王爱民、邓和平
施工组:
继电保护一组:
朱本雄(工作负责人)、易文(兼职安全员);
继电保护二组:
孔庆涛(工作负责人)、刘伟(兼职安全员);
一次安装一组:
项亮(工作负责人)、周兴贵(兼职安全员);
一次安装二组:
文刚(工作负责人)、李志刚(兼职安全员);
电气试验一组:
汪武生(工作负责人)、肖长勇(兼职安全员)。
电气试验二组:
杨跃华(工作负责人)、寇海俊(兼职安全员)。
注:
以上所述一组负责扩建部分的施工,二组负责增容部分的施工。
2.2岗位职责
2.2.1项目经理:
文伟
项目经理是现场第一安全负责人,项目全过程施工生产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全权责任者。
本工程项目经理兼任施工总指挥。
1)负责施工生产、劳动组织的管理和调度。
2)负责施工质量监控、安全监察和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
3)负责落实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指令在施工中有效地贯彻执行。
4)负责双文明建设和管理。
2.2.2工作负责人:
朱本雄、孔庆涛、项亮、文刚、汪武生、杨跃华
组织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全体人员学习本方案。
合理安排施工步骤,对人员进行详细的分工,按照进度计划严格施工工期,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
2.2.3技术质量负责人:
黄华
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把关。
2.2.4专职安全员:
王爱民、邓和平
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危险点分析及作好控制措施,对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
2.2.5兼职安全员:
易文、刘伟、周兴贵、李志刚、肖长勇、寇海俊
向本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好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关注本专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并及时向专职安全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3施工安全措施
3.1安全网络图:
分管领导
项目经理:
文伟
工程监理
专职安全员:
王爱民
电气试验一组
负责人:
汪武生安全员:
肖长勇
电气试验组
负责人:
杨跃华
安全员:
寇海俊
继电保护一组
负责人:
朱本雄
安全员:
易文
继电保护二组
负责人:
孔庆涛
安全员:
刘伟
一次安装一组
负责人:
项亮
安全员:
周兴贵
一次安装二组
负责人:
文刚
安全员:
李志刚
3.2安全注意事项:
3.2.1总的要求
3.2.1.1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应正确佩戴安全帽。
3.2.1.2 变电站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
在施工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
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3.2.1.3 变电站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应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3.2.1.4 起重机械、施工作业斗车,在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
3.2.1.5 在带电设备周围禁止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1.6 在设备区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2.1.7 在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3.2.1.8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3.2.1.9开工前,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工作负责人应开好班前会,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三交三查”,并确认签名;应认真做好物资材料准备,仔细检查施工工器具是否经过检验合格,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施工;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施工方案及主要的施工程序,应有明确的分工,并做到各负其责。
3.2.1.10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不得擅离职守。
3.2.1.11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1.12施工过程中必须从施工通道进入,不得拆除、移开或翻越施工围栏。
3.2.1.13施工现场不准吸烟,现场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2.2焊接、切割。
3.2.2.1 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3.2.2.2 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3.2.2.3 在风力超过5级及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如必须进行时,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
3.2.2.4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3.2.2.5 在主变施工区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规》要求办理《动火作业票》。
3.2.2.6 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3.2.2.7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O.2MPa(兆帕),不准再使用。
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3.2.2.8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3.2.3 起重和吊装
3.2.3.1 起重设备需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3.2.3.2 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
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2.3.4 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3.2.3.5 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统一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明确。
3.2.3.6 起重设备在带电导体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应制定设备吊装方案(见一次设备安装施工方案)。
3.2.3.7 起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线上。
3.2.3.8 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
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3.2.3.9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3.2.3.10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作业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3.2.3.11 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
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应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3.2.3.12 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员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3.2.3.13 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
有重物悬在空中时,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3.2.3.14 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3.2.3.15 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
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牌。
3.2.3.16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2.3.17 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收紧。
禁止上车操作室坐人。
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
汽车式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3.2.6高处作业
3.2.6.1 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2.6.2 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2.6.3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2.6.4 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安全带应按《安规》附录L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2.6.5 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隔热防磨套。
3.2.6.6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并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隔离开关(刀闸)支持绝缘子、CVT绝缘子、母线支柱绝缘子、避雷器支柱绝缘子等。
3.2.6.7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3.2.6.8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件、边角余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3.2.6.9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3.2.6.10 禁止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3.2.6.11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2.6.12 低温或高温环境下作业,应采取保暖和防暑降温措施,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3.2.6.13 利用高空作业车、高处作业平台等进行高处作业时,高处作业平台应处于稳定状态,需要移动车辆时,作业平台上不得载人。
3.2.5梯子使用
3.2.5.1梯子应坚固完整,有防滑措施。
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
3.2.5.2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lm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约为60°。
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措施。
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3.2.5.3梯子使用时必须设专人扶梯或有防梯倾倒措施方可上人作业。
3.2.5.4工作现场严禁使用金属梯子。
3.2.5.5移动梯子时,应将梯子放倒后,由两人水平搬运,搬运时不能高过头部。
3.2.6其他要求
3.2.6.1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湖北省电力公司“两票”实施细则》及《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认真履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制度和荆州供电公司《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管理办法》,工作中加强监护,严防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3.2.6.2使用交直流试验电源时,应做好防止短路及人身触电措施。
3.2.6.3严禁直流系统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或接地,严禁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及永久接地点断开。
3.2.6.4工作负责人对现场的工作条件的要求、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核查清楚。
3.2.6.5工作负责人要在作业前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予以详尽的交待。
3.2.3.6在做安全措施时,应有专人监护,解开一个线头应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后才能解开下一个线头;外部电源全部退出以后,还要用万用表检查保护装置已无交直流电压,确证与其它外围回路已脱开。
3.2.6.7工作负责人须及时制止影响作业人员注意力的言行。
3.2.6.8工作负责人须注意观察工作班成员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
必要时对作业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
3.2.6.9除工作需要外,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得单独留在作业现场。
专责监护人不得做其他工作。
3.2.6.10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只有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确无触电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3.2.6.11全部工作完毕,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部工作现场进行周密的检查,确保无遗留问题和物件。
3.2.6.12验收和办完工作终结手续后,严禁再行作业。
3.3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知识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⑵严格安全考试制度,禁止弄虚作假
⑶明确安全职责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编制安全措施,并经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后方可施工
⑵施工人员对无安措或未交底有权拒绝施工。
⑶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对方案或措施有疑问时,应征询审批人的意见
安全技术措施不严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编制人要有高度责任感,有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技术措施编制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明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⑵审批人要严细认真,把好审批关。
⑶未经审批严禁实施
违章指挥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严禁违章指挥。
⑵对违章指挥现场任何人都有责任、有权力制止。
⑶施工人员遇有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
违章违纪作业,违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违章守纪,按规程作业,施工中严禁打闹、抛物等违章违纪行为。
⑵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⑶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以“三铁”反“三违”
进入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物体打击
⑴进去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帽带要系紧。
⑵严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做他用
高处作业不系或未正确系安全带
高处坠落
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⑵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绳)断股、霉变、虫蛀、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接口缝线脱开等严禁使用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其他伤害
禁止酒后进去作业现场、禁言酒后作业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尽职尽责。
⑵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违反规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严格身体检查制度,禁止职业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岗。
⑵特种作业人员正确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⑶严禁无证作业,无证驾驶
危险作业项目不办安全施工作业票
高处坠落、触电等
⑴所有输变电作业项目均要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⑵所有工作人员应清楚作业票内容,且带票施工
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作业
机械伤害
⑴施工机具要求工况良好,严禁带病作业。
⑵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
机械作业施工未保持安全距离
机械伤害
作业前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隔离措施。
施工用吊车必须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220KV不小于6米110KV不小于5米),并可靠接地。
施工区域使用破损护栏
物体打击
加强检查力度,严禁使用破损护栏
作业人员到处逗留
触电
作业人员听从指挥,不得进入其他带电间隔
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防护用品
高处坠落
户外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高压试验时不设安全围栏
触电
高压试验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并悬挂:
“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设警戒区域
攀登套管绝缘子
高处坠落
在调整隔离开关及安装引线时,严禁攀登套管绝缘子
4技术措施
工程中的施工技术措施是保证工程安全、优质、节点完成的一个中心环节,围绕这个中心项目部从施工图会审、施工技术交底、安装、试验四个方面作了全面详尽的施工技术准备与分析,以便能在工程施工中形成纲领性的措施来推动施工的顺利进行。
4.1施工图会审制度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地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必须在工程开工以前进行图纸会审。
4.1.1完善二级会审方法
4.1.1.1专业会审:
由工程技术组主持,施工班长,施工人员参加,对本班组施工项目或本单位工程施工图纸进行熟悉和会审。
4.1.1.2系统会审:
由项目经理主持,设计代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和工程技术负责人参加,对本工程各主要施工图纸进行会审。
4.1.2图纸会审的重点
4.1.2.1施工图与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4.1.2.2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相适应。
4.1.2.3施工图之间有无矛盾和遗漏。
4.1.2.4能否满足生产运行的要求。
4.1.2.5有无采用新技术施工的项目。
4.1.2.6施工图是否完整无缺。
4.2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首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4.2.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领导,各级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组织交底。
4.2.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
4.2.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
4.2.4在工程开工前,应依据设计文件、材料清册、施工说明书、施工技术措施等进行交底。
4.2.5施工技术交底的内容:
4.2.5.1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4.2.5.2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4.2.5.3综合进度和配合要求。
4.2.5.4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4.2.5.5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案。
4.2.5.6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4.2.5.7主要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使用情况。
4.2.5.8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以及分工。
4.2.5.9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4.2.6在本次停电施工中,每一位施工人员通过技术交底工作都应当明白自己所在的岗位上所需要的工作标准以及技术标准,从而做到心中有底,严格的按照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施工。
4.2.7通过技术交底,应当在全体施工人员的思想中树立牢固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
5质量措施
5.1严格按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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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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